《致命武力之新世界》外篇

A004 一件小事(四)

外篇

A004 一件小事(四)

「什麼不公平?法院不公平?它很公平,是我沒證據。世道不公平?沒鞋的人見到沒腳的人之前總覺得自己很可憐!每個人誕生在世界上已經是中了千萬分之一的大獎了。」
「對!你看到的我是在為一個素不相識女孩而付出驚人的代價。而我自己看來,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對我的所為而言,我救的不是一個人。」
太突然了,毫無準備的周圍眾人中了定身法一樣獃獃看著,竟似懷疑眼見的真實。
青奮苦笑。為什麼就這麼難以理解,自己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已,對其他任何東西事件都沒存有額外的希望。「雖然這麼說話很難聽,不過,法制不完善不完美這種事情我很早就知道了,所以我會自己動手而不是打電話等待警察叔叔。」
「我明白你誤會在哪了。」青奮點點頭。
「我沒那麼空虛。」青奮也是汗,隨即正了正顏色:「我維護的,是天理,是公道。」
「……」
「你的意思是,我現在應該悲憤無比,怒罵蒼天無眼?」
「……太高調高帽了,聽上去讓人覺得無比虛假!」谷佳難以置信的搖頭。
「還是難以理解!」谷佳搖頭:「要麼你就是一個高尚的如同聖人一般的人,要麼就是我見過的最無恥最能掰的騙子。」
探視時間到了,谷佳起身欲離開,桌子對面的人突然說了最後一句話:「谷記者,有時候人活著,除了吃喝玩樂還可以有其他的意義。」
「可是,你起碼應該感到不公平吧?」
看守所,鴨舌帽,青奮。
「沒!」青奮回答的乾脆:「我覺得你很眼熟!」
「不仁者,天誅之,地滅之,人亡之。」青奮摩擦著滿是鮮血的雙手,神態好像剛才不是在當庭殺人而是在大學演講。
「誤會?」
「你還真不客氣。」青奮臉上畫下幾道黑線。
青奮一攤手:「就像二百年起建國戰爭中死去的烈士一樣,『為了新中國的崛起』這個理由在現代很多人看來同樣高調高帽到無法理解,但它就活生生在那時代無數人的心中。至於別人怎麼看待我的想法,高尚還是虛偽或者瘋狂,那與我沒有一毛錢的關係,我又不為他們的眼光而活著,何必在意?
「既然我追求的不是這些,那麼當它們沒有出現的時候,我又何必茫然若失?」
「那是常人的正常想法吧?」
對面人平靜到無所謂的表情,反倒過來幫自己開通的言語,谷佳一時反而覺得奇怪的人是自己。是啊,每個人選擇自己的價值觀,周圍人的說三道四何足論哉。可是……她還是搖頭,雖然理智上可以接受,但感性上還是無法理解,世界上居然有這樣……該怎麼說,捍衛天理公道,這簡直就是武俠小說里的台詞。
庭警拔槍,青奮探左手抓住已跑開一步的短袖后衣領往後一提,右手棄鋼筆握他下頜一扭。喀嚓,一聲脆響彷彿號令,所有人一齊再次獃滯,眼睜睜看著短袖屍體軟軟倒地。三個人,都死了。
槍聲響起,卻是房頂落下一陣灰塵碎片,庭警最後關頭抬高了短袖父舉槍的手,那是自己的槍,被搶去殺了人自己要負責的。
最瘋狂的歹徒也不過如此,第一個清醒過來的短袖父發出狼嚎一般的慘叫,從身旁庭警手裡一把搶過手槍,他已經無所謂無所顧忌了。青奮依舊站在原地,沒有躲閃的意思。
「你真的就沒一絲怨氣?最起碼,對法律的不完善……」
這裏面貓膩也好,錢權什麼的也好,從來不是青奮關心的東西,他看著短袖三人得意的來到面前大概想要炫耀嘲弄一番,也是一笑,簽字的鋼筆反轉間已經插進了伸腦袋過來的金毛脖頸。
「是寂寞……?」青奮的不正經讓谷佳額頭浮起青筋,眼看就要發飆。
「青先生!」谷佳用力拍了拍桌子:「我在跟你說正事!人證的事現在都沒起色,明天開庭最壞的結果你可能被判刑的,最好的結果短袖也會安然法外,你就沒一點想法嗎?」
「真的!」青奮認真的說:「我肯定沒見過你,不過你給我熟悉的感覺,肯定離我很近的人都那種感覺。」
「谷小姐」青奮雙手交叉托住下巴:「當我出手的那一刻,你覺得我想要的是什麼?社會的表揚?受害人的感激?國家的補償?」
「你奮不顧身救了一個被侵犯的女孩,自己被打斷幾根肋骨,內臟出血。最後的結果不但連一句謝謝都得不到,甚至面臨歹徒釋放自己入獄的可能,你就真的一點想法也沒有嗎?」
「我該有什麼想法嗎?」青奮反問。
青奮又笑了笑,鋼筆拔出,血像噴泉一樣飆起幾米,彷彿一陣血雨淋下將眾人驚醒。庭警猛撲一步想要制服這個窮凶極惡的歹徒卻被對方一側身下起一腳踢在髕骨上,頓失平衡摔倒在地。鋼筆二次起處,胖子方剛轉身欲逃,手臂揚起露出破綻,鋼筆插進三,四肋骨縫隙,胖子哼也不哼一聲已是倒地斃命。
「你在看什麼?我跟你說的事,你在想嗎?」谷佳伸手在青奮面前晃了晃。
如果你還覺得所謂『為天理公道』而行的人太虛假,那麼你可以把我看成一個極端自我為中心的人,為了貫徹自己的某種信念可以像宗教狂熱者一樣將精神世界放置在物質世界之上。」
谷佳被氣樂了:「要是你在外邊這麼對我說,我會以為你對我有企圖。在這裏你這麼說,我會懷疑你是不是打擊太大有些失常了。」
……
「我認同世界上有品德高尚的人,他們願意為其他人付出,但其底線在於自己的利益不受損或者受損很小。完全無底線的人,我覺得那是瘋子。」
法院終審,青奮的反訴因證據不足而撤銷,短袖無罪,而他本人則在受害人缺席的情況下被宣告罪名成立,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