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巔峰》第一卷 邪狼歸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蹄膀

第一卷 邪狼歸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蹄膀

不是這撥人脾氣不好,反而還很溫和,而是這撥人太特別了,特別得叫人噁心,叫人發怵。
擦鞋的中年婦女聞言,立即便如機關槍一般說道:「還別說,西郊好吃的還挺多,主要是看你們想吃什麼,小吃有桂花糕,蝦肉混沌,三鮮面等,還有這裏的水果也不錯……」
毛哥又是一巴掌摔了過去,並踹了一腳,呸了一聲后,惡狠狠的對著這群胖子喝道:「你們這群肥豬,識相的趕緊給老子滾下去,不然我一定把你們宰了當過年豬!」
老闆話還未說完,便被那稱作毛哥的人一巴掌扇倒在地,罵咧道:「塔瑪滾一邊去,在西郊我毛哥想要呆的地方還沒有要讓的,今天說什麼老子也要坐天台,你的這件蹄膀店要是想繼續開下去,就趕快把這群肥豬趕走!」
大胖子咧著滿嘴是油的嘴道,「那就好,那就好,呵呵。」說完后,看了一眼毛哥,道:「這個人說話挺好聽的,不如把他叫過來,我們一起吃蹄膀吧。」
胖子一般都有一個忌諱,那就是不許別人以胖來取笑自己,否則的話他們會很生氣。
大胖子說完,整個天台的十幾個胖子竟然感動的眼圈都紅了。
「哥,你怎麼叫了五十隻蹄膀?」一名胖子向那名大胖子說道,眼裡滿是不屬於男人之間的關切,這名說話的胖子生的細皮嫩肉油頭粉面,可是說話的聲音卻很細膩,如同女人的聲音一般,他的體重超過三百斤,放在正常人堆里一定是個不折不扣的胖子,可卻在他旁邊那位的撐托下,他似乎還顯得很「苗條。」
油頭粉面的胖子笑得格外燦爛,對身旁的大胖子道:「大哥,想不到有人還叫你肥豬,看來你並沒有瘦多少,這下我便安心了,我真是怕你瘦的別人說你排骨呢。」
老闆從地上爬起,吐出兩顆帶血的槽牙,說話有些漏分,哭喪著臉說道:「毛哥,使不得啊毛哥……」
老闆此刻的心思是想這撥客人使勁吃,一直將那個袋子里的鈔票悉數「吃掉」。
大胖子嘆了口氣道:「我也沒有辦法,如果不買命,我便沒有蹄膀吃,我沒有蹄膀吃,你們也沒有,那我怎麼對的起你們。」
那名年輕女子也扭頭道:「弟弟,去幫我和你姐夫買兩瓶水過來,呆會兒帶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蕭逸心裏這個鬱悶,一路上被花錯和唐月一口一個弟弟的叫著,一會兒讓他干這一會兒讓他干那的,還美其名曰說這樣才比較像是一個合格的弟弟。
他們是發自內心的高興,這點,從他們眼神中就能看出。
扎著馬尾的男子頭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節中,電燈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見。」
這名扎著馬尾的男子身邊還有兩個年輕人,一男一女,女的皮膚白皙,面貌雖然有些普通,但身材卻絕對火爆,男的看上去就有些普通的,平淡無奇的五官,中等個頭,略微瘦削的身材,只是笑起來的時候那雙眼睛給人感覺有些與眾不同。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當時這三人到自己的擦鞋攤來擦鞋,那名年輕的男人隨口說了一句,益都的西郊真是個好地方,擦鞋的這名中年婦女便打開了話匣子,一直從這名年輕男人擦到這名穿著精巧鞋子的年輕女人,再到現在這個扎著馬尾的男子,一直滔滔不絕的講述著西郊如何如何如何。
雖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婦女說的有些誇張,但吳記蹄膀至少在本地來說,也算是眾所周知,哪裡的蹄膀肥而不膩,入口即化,但火候卻又拿捏的十分準確,爛而不失嚼頭,咬上一口,滿嘴都是香油。
天台上一共有四張桌子,平常這個位置一天至少壓接待三撥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從早上到現在,卻只接待了一撥客人。
畢竟是在郊區,這間蹄膀店也只不過是幢普通的農村三層高的小樓的規模,和很多小飯館一樣,衛生情況並不良好,白底紅字的吳記蹄膀四個大字的招牌上還停留著幾隻蒼蠅,大口的吮吸著招牌上的油煙膩子。
一旁的老闆連忙道:「毛哥,對不起對不起,今天天台上確實有客人,就麻煩你坐樓下,我重新給你安排個最好的包房,所有的費用算我的……」
「再來五十隻蹄膀。」坐在正中那名體積最大的胖子滿嘴流油的說著。
可是試想一下,你去某間飯館消費,走進飯館,面對的是一群體重超過三百斤的大胖子,赤裸著上身吃的滿身都是油,其中還有個更加巨型的胖子,體重怕是要超過五百斤,一個普通人吃完一隻都算厲害的蹄膀,這人卻一手一個,幾口便咬完,隨即便又重新抓起兩個放在嘴裏大嚼,淡黃色的油水順著他的下巴流的滿肚皮都是。
這名被稱作毛哥的人,長的五大三粗,一臉的橫肉,是本地一個出了名的混混頭子,很小的時候便提著刀在街頭砍人,這麼多年了,一直沒有離開過西郊,成天無所事事,靠著收保護費度日,西郊的人提起他每一個不怕的。
大胖子道:「是啊,我都瘦成這樣了,以後可怎麼了得。」
門口忽然傳來一陣吵鬧的聲音,隨著老闆的陣陣勸阻聲和罵罵咧咧的聲音,天台的門忽然被人一腳重重踹開。
這時,一旁一隻未作聲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輕人遞過擦鞋的錢,問道:「我們想吃點填飽肚子,油水多的。」
豬王,那就是一隻豬,一隻豬怎會對這些小氣的小吃感興趣?它們所喜歡的是那種分量足油水多嚼著過癮的食物,蹄膀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這裏的老闆卻一點也沒感到不高興,而是樂開了花,因為這撥客人從早上便吃到現在,所點餐的數量是他這間店裡三天的總和,而且還在繼續的加著蹄膀。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輕男人卻一臉委屈的跟在他們身後,幾次想要搭訕都直接被那對「情侶」無視。
益都市的西郊,一名擦皮鞋的中年婦女正一面給一個扎著馬尾的男子賣力的擦著皮鞋,一面滔滔不絕向這名男子講著西郊的一些特點,比如說出產桂花糕等。
面對這樣一個場景,估計換了誰也沒了胃口。
這間飯館最豪華的「包間」便是頂樓天台,四面都是磚牆,老闆頗有創新的將頂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這裏采著自然光,啃上一隻有香又爛的蹄膀,實在是一件每事。
扎著馬尾的男子溫柔的拍了拍他的頭,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婦女,柔聲對年輕女子說道,「這還得問她。」
「你為幫會的事太操勞了,以後要多注意自己的身體,你這樣,我很心疼。」油頭粉面的胖子說話間竟然帶著哭腔!
「喂,我說你倆就算是『情侶』也用不著無視我吧。」那名年輕男子跟在二人身後說著。
那名大胖子聞言,嘆了口氣道:「哎,最近胃口不太好。」
可是這群胖子,現在被別人惡毒的罵成肥豬,他們不僅沒有生氣,反而還很高興,一張張的肥膩的臉笑得擠成了一堆肉餅。
三人離開后,「一前」一后的走在路邊上,一前這個詞之所以要加引號來表達是因為準確的說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對,那年輕女人親昵的挽著扎著馬尾的男子,在前邊有說有笑。
不用說,這擦鞋的三人自是蕭逸花錯和唐月,他們能精準的分析出豬王在西郊,但卻不能分析出豬王在哪個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攤點自是最好的選擇,三人的皮鞋擦的錚亮后,豬王的消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老闆一面應道一面眉開眼笑的下口去準備蹄膀。
其實這撥客人只佔了天台的三張桌子,角落上還空著一張,但是來這裏消費的客人上來看上一眼后,總會逃一般離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西郊的小吃確實不錯,蕭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后忍不住大讚,特別是那特產桂花糕,更是讓人回味,只不過他們可沒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見豬王。
最後,將扎著馬尾男子的皮鞋擦完后,那名年輕女子親昵的挽住這名扎著馬尾的男子手臂,親昵的道:「親愛的,我肚子有些餓了,不知道這裏都有些什麼好吃的。」
每個人基本上都或多或許的有一些家鄉情結,所謂家鄉情結就是無論你多麼不喜歡自己的家鄉,但對外人說起是,總會很自豪的表示自己的家鄉有某某特產,除了某某名人,家鄉的某某很好吃等。
大胖子沒有說謊,他確實很瘦,瘦的體重只有五百多斤而已,瘦的他的一條手臂足以和大海碗一樣粗細罷了。
油頭粉面的胖子關切的道:「是啊,你最近胃口真的是太差了,今天才吃了七八十隻蹄膀,現在你又只加了五十隻,照這樣下去,怎麼得了,你看你,都瘦成這樣了,讓我好生心疼。」
這個過程中最讓蕭逸鬱悶的就是他原本計劃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侶的,但最後花錯和唐月同時投了反對票,說蕭逸年紀看起來比唐月小,兩人在一起不協調,最後經過投票,少數服從多數一致決定,唐月和花錯扮情侶,蕭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中年婦女接過錢,嚷道:「早說嘛,說道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數我們西郊的吳記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還上過電視呢,哪裡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讓人想著都流口水……哎,你們怎麼走了,我還沒說完呢!」
讓蕭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錯一向很不待見,可是為什麼這二人卻變的如此團結,一致「對外」,了?難不成,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老闆卻不管那麼多,他不是來吃蹄膀的,他是來賺錢的,最後上蹄膀都由他親自端上來,他不怕這撥人吃霸王餐,因為這撥人進來時便扔給他一個裝滿鈔票的塑料袋,然後說蹄膀隨便上。
進來的是一名滿臉橫肉的中年男人,將門踹開后惡狠狠的瞪著這群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