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南天風雲
第467章 魚鱗金劍
這不是主要問題,混世王看見太多的陪葬品了,這一點還不能吸引他。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傳說中春申君的墓穴。
這是一條寬度兩丈,長度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挖墳就是挖土,這對於農民來說屬於本職工作之一,不是什麼技術活。
但是他們對自己的判斷沒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現了其他的變故,結果挖了三丈多深沒有看見真傢伙,最後半途而廢了。
半途而廢得摸金校尉,絕對不是一個合格的摸金校尉。
咔嚓一聲,一塊長方形的巨石掉落下來,兩根支撐柱發揮了作用,地宮大門這裏終於留下了一人寬的通道。
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確,為什麼劍刃看起來灰不溜秋,根本沒有什麼鋒利的感覺。
「果然好劍,可惜不是你這賊子能夠配得上的,自然有德者居之!」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事實證明,混世王的判斷是對的,因為古墓最直接的證據已經出現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夜色蒼茫,四野寂靜。
最好睡覺的時辰,並不代表人們就會睡覺。
熊儲和梅蕊兒今天不睡覺,因為他們要殺人。
混世王是一個看重名氣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雖然現在才開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離真實情況還有十萬八千里,但是混世王仍然越來越來興奮。
只要你告訴他們在什麼地方挖就行了,保證速度不慢。
幾乎一夜沒有大聲說話,而是通過身邊小校不斷傳達命令的混世王,現在突然大叫一聲,讓現場的所有人嚇了一跳。
雖然搞別的事情他沒有成功過,小時候村裡的人都說他是個二流子,成不了大器。
如果今天能夠把春申君從地下挖出來,混世王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沒白活。
混世王如此興奮,當然是有道理的。
原來,熊儲和梅蕊兒把那五十多人的騎兵全部點了穴道,然後在衛隊長的帶領下,不到四更天就已經到了古墓附近。
春申君是被一個叫李園的傢伙砍了腦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品可能不會很多。
來的不是別人,正是熊儲。
混世王今天沒有睡覺,是為了挖寶。至少在他看來,今天是挖寶的好日子。
如果有人打開地宮大門,一步踏進去之後,斷龍石就會掉下來。
不睡覺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雖然這一輩子都是打洞盜墳,根本沒有什麼面子,但是混世王骨子裡卻是一個非常喜歡面子的人。
斷龍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連接另外一樣東西:千斤閘。
之所以遲遲沒有採取行動,熊儲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沒有寶劍。
比如說後來派出去接應的騎兵小隊也沒有回來。
尤其是一把金紅色虛劍騰空而起,彷彿一條金蟒在空中扭動身軀,而且帶著呼嘯之聲,漫天的殺氣頓時瀰漫開來,這才是魚鱗金劍的真正威勢。
比如說派出去給自己搜羅美女的小隊沒有回來。
恰在此時,從地宮大門裡面衝出一個人來,手裡捧著一個長條形青銅匣,隔著老遠就興奮地叫開了:
毫無疑問,歷史過去了兩千多年,肯定沒有後人會進去,所以斷龍石就 在裏面。
這是非常緊張,非常刺激,非常興奮的關鍵時刻,所以混世王就忘記了好多事情。
混世王當場試劍,驗證了心中的期望,屬於最興奮的時候,也是防備意識最薄弱的時候,作為殺手的熊儲終於動了。
但是要說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墳,混世王從來不含糊。
古墓設計這種防範措施,是出於另外的考慮。
斷龍石就是千斤閘的一塊配重,斷龍石一旦落下來,千斤閘就會緊隨其後落下來,把地宮大門再度封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開了。
在地宮大門兩側安放兩根立柱,隨著大門打開的時候,把兩根立柱慢慢推進去。
太陽落山之後就開始挖起,現在已經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勞作終於有了成效。
混世王剛好是一個摸金校尉,一旦決定挖寶,就會把全副身心投入進去。
混世王是有自己堅持的人,半途而廢不是他的習慣,不然的話也不會成為荊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綠中泛紅的劍身,菱形魚鱗雲紋,突起的黃色劍脊,灰暗無光的劍刃,螺型環繞的劍柄。
站在混世王身後三丈開外的熊儲,右手握住劍柄,大拇指一頂劍鞘,哧溜一聲,魚鱗金劍再度出鞘。
根據過去十多年的經驗,混世王已經發現尖山古墓竟然沒有被盜過。
遲疑了大概兩息時間,混世王才伸手把寶劍抓了起來,然後左手一翻,自己的腰刀已經凌空劈下。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劍並不會讓混世王太動心。
「大王,找到了,就在明殿的祭台上!地宮裡面的東西一切完好無損,大王請看青銅 匣都還是光亮如新,根本不像埋藏了兩千多年。」
魚鱗金劍,削鐵如泥,是當年楚國三大寶貝之一。
其實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覺,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沒有睡覺。
熊儲運足內力向魚鱗金劍灌注進去,剎那間,魚鱗金劍就彷彿在鍊鋼爐裏面一樣變成了金紅色,近乎透明一般。
因為古人的鑄劍秘法已經失傳,現如今鑄造的刀劍還趕不上古代的名劍。
如此規模的墓穴,進入地宮的大門這裏肯定有預防措施。
寶貝都在土裡,好戲總在後頭,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斷,因為他從來都沒有犯過錯誤。
「住手!」
說實話,盜墓的事情聽過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熊儲還沒有親眼見過。
如果決定今後永遠不進來了,地宮門口就會安裝斷龍石,千斤閘正式投入使用。
現在不一樣了,他是數萬人的統帥,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和當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混世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趕走,把自己的貼身衛隊調上來守護地宮四周。
你再想出來可就難了,除非你能夠具有通天徹地之能,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飛。
然後才命令四個最信任的近衛,也是當年一起挖墳掘墓的左膀右臂,每個人拿著兩隻巨大的火把進入地宮。
魚鱗紋的青銅劍鞘放在旁邊,寶劍和劍鞘分開放置,並沒有插入劍鞘。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刻,作為個中翹楚的摸金校尉,混世王知道這個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否則就要麻煩上身。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斷,就是現在已經挖了三丈 多深,僅有的兩個盜洞都到此為止。
混世王深吸了一口氣,伸出右手緩緩打開匣子的頂蓋,一雙鷹眼頓時猛地收縮起來。
他不想自己做無用功,現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就是要把早就準備好的支撐柱運下去。
雖然挖人祖墳不算什麼正經好行當,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氣。
作為一個老資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裏面的翹楚,混世王知道現在不能著急。
混世王知道應該在什麼地方開始挖,也知道應該怎麼挖,那速度就更快了。
比如說熊儲,比如說梅蕊兒,比如說混世王,他們都沒有睡覺。
混世王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倒背雙手在外面轉來轉去,轉眼就到了雞鳴五鼓,東方發白。
今天有這個機會,熊儲覺得自己應該長長見識。
如果你不是神仙,就在墓穴裏面陪葬吧。
毫無疑問,此前也有摸金校尉發現此地。
熊儲低呼一聲,隨即還劍入鞘,然後反手甩向半空。
這就是堪比幹將、莫邪、魚腸的絕世寶劍,長度三尺零五寸的魚鱗金劍就在眼前,和傳說中的一模一樣。
混世王不是神仙,不過一個挖墳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
摸金校尉最大的興趣就是挖寶,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寶貝挖出來。
原來,斜坡甬道的盡頭,已經出現了一座方形墓門的頭部。
咔嚓一聲,腰刀應手而斷,寶劍還是灰不溜秋,並沒有什麼變化。
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難道還偷不了死人嗎?
一道黑影突然出現在空中,混世王還沒有反應過來,手中的魚鱗金劍就不翼而飛。
九連環身 法施展到極致,九丈遠的距離一個凌空跨步就已經橫越而至,混世王手中的寶劍易主,現在到了熊儲手裡。
為了挖寶,摸金校尉可以廢寢忘食,可以把什麼事情都拋到九霄雲外。
斷龍石,就是最常見的預防手段。
流民本來就是農民,雖然聚集起來了,甚至拿起了刀槍,那還是農民。
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熱,應該是睡覺的最好時辰。
直到這個時候,混世王才清醒過來,然後閃電般抓起銅匣裏面的劍鞘,哐啷一聲還劍入鞘高高舉起,剛剛把嘴巴張開準備說兩句,變故發生了。
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飛出去,估計只有神仙才能辦到。
混世王現在非常興奮,根本沒有絲毫睡意,因為他指揮一千多軍卒揮汗如雨,為的是儘快挖開古墓的甬道,找到進入墓穴的大門。
當一個人全神貫注做一件事情,肯定會心無旁騖,也就會忘記好多事情。
主人死亡之後,後人是可以進入地宮祭拜的。
江湖傳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隨身寶劍,比越王勾踐的寶劍鋒利多了。
混世王遲遲沒有伸手把寶劍抓起來,就是發現了一個問題:難道這就是春申君黃歇生前的佩劍?
混世王似乎還在發愣,四周的軍卒已經高聲呼喝:「恭喜大王獲得絕世寶劍!」
當然,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給挖出來,為此不惜攻打遠安縣城,趕走這裏的官軍,這裏面是有道理的。
那個傢伙如飛也似來到混世王身前跪倒在地,雙手高舉著青銅匣。
自己已經有身份了,如果沒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寶劍,那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簡直有損於自己摸金校尉的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