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園大唐》第四卷

第八百九十章 借錢購入常警示

第四卷

第八百九十章 借錢購入常警示

王晙對張忠指責起來,群臣附和。
「我也借錢。」宇文融跟著出聲。
「而且朕可以舉個例子,比如說買房子,房子還沒建成,因為那裡的地方好,先賣,然後讓人交訂金,資金不足的商人就用這筆訂金或者是全額的付款買材料建設,待建設好,也像今天買魚缸一樣突然提價。
其他人馬上跟著喊,這個要送點水草,那個送幾塊石頭,紛紛解囊。
眾人點頭,確實如此,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攻的人永遠比守的人輕鬆,久守必失。
「陛下,萬萬不可。」高力士連忙相勸。
高力士的話一出口,會客室內安靜下來。
禮部尚書蘇頤站出來一步:「陛下,臣知道了,等回去,臣馬上招集人手來完善我朝律法,把每一個可能出現漏洞的地方給補上,只是……陛下您也知道,無論怎麼補,都會有人從中尋找到漏洞,比如說……小寶。」
「真改?以前你們為何不提?啊?」李隆基一臉嚴肅地問。
群臣低頭,為什麼以前不提,還不是想著家中能夠多獲得點利益,而且自己身份地位高,不擔心被騙。
即使最後你費很大力氣把錢要回來,那麼你也損失了存在錢莊中的利息,更讓你生氣的是你的房子沒買到,你用去不少的心神,結果一無所獲,氣量小點的人會把自己給氣死,因此,朕不允許出現這等事情。」
這時高力士出場,看看合同,又看看眾人,嘆息一聲,說道:「說明我朝的律法還不健全,看上去是按照合同來辦事,但其實真正的情況大家全明白,今天我們當臣子的遇到了,我們都要忍受,除非動用自己不應該使用的官方身份與權力,否則我們必須按照合同走,然否?」
他們覺得今天實在是太幸福了,竟然看到了這麼多的事情,還有眼前的一幕更是讓人心中舒暢,朝廷的皇上和官員們是真心為民的,並不是高高在上,什麼都不管。
「簽了。」
從合同上看,明顯對我們購買一方不利,卻對銷售一方的人提供了非常大的好處,買賣雙方根本不公平,此類的合同應該有個補充的律法來糾正,當雙方的合同當中一方獲利與雙方簽定合同時候所代表的真實交易不等同的情況出現了,那麼一個應該是合同作廢,另一個是應該對合同中違背交易真實意圖獲利的一方給予懲罰,否則我大唐會亂的。」
「回去讓人給你送來,我們還能賴你的賬?」王晙覺得張忠此刻很讓人噁心,自己是什麼身份?會不給錢么?
源乾曜對張忠一抱拳:「永誠兄,我等受教,今天的局,想來是陛下和你布的,我們平時的福利很高,更不差一點錢,但在魚缸的價格有變動的時候,還是非常生氣,我們不在乎錢的多少,我們是不能忍受被欺騙。
「不要寫少了,一套是二百貫,之前你們拿出來一百五十貫,是三套的定金,給你們打了八折,就是四百八十貫,要寫三百三十貫,不然錢不夠的。」
群臣一個接一個地去寫借據。
李隆基跟著說,他也是聽張小寶舉的例子,因為房子的價錢高,所以最能說明問題。
「那怎麼辦?」張忠一副為難的模樣。
他指著上面的字說道:「一是所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免費更換、維修;二是無法提供產品的時候直接返還所有訂金;三是一旦產品交付,必須全額付款;四是寫上已交定金一百五十貫。
李隆基說話的時候看向在周圍瞧熱鬧的人,每個被他看到的人皆是點頭,按道理來說,還真的應該如此,合同上寫的清楚。
蔣岑跟著湊熱鬧:「我們有合同,白紙黑字寫了,怎能說變就變?要按合同來走。」
「行,五分都行,我寫。」王晙拿著筆又要寫,結果再次被張忠攔住。
李隆基看著,笑了,說道:「朕心甚慰,有眾卿在,大唐無憂矣。」
這下王晙不寫了,用眼睛盯住張忠使勁看,其他人同樣憤怒,哪有這個時候漲價的。
眾人再次深思,想想,還真的是那麼回事,本來雙方交易的時候,目的是達到各自的利益獲取,這是合同簽定時的雙方規定的意圖,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並執行、完成、滿足這個意圖。
「行,張大人,我今天算是認識你了,你都準備好了對不?借,來,我給你寫字據。」 王晙的話從牙縫裡擠出來,接過旁邊人遞過來的紙筆欲寫,卻被張忠攔住。
「好在他們很聰明,今天他們要是不表個態,朕就想辦法把他們全部撤掉。力士,你說益州那邊的風景現在如何了?朕有些想念小貝他們。」李隆基說著正事,突然話題一轉。
他們倒不是差一點錢,平時張王兩家給他們的福利換成錢,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目了,而且很多珍貴的東西不可以用錢來衡量。
我等皆如此,何況其他人乎?當改,我寫字據借錢,買,一百六十貫一套,我買三套,放我辦公的地方一套,放在家中一套,再留一套送給需要告誡的人,每當看到魚缸中的觀賞魚遊動,我便會自勉一番。」
「不如此,他們還會繼續糊弄下去。」李隆基回到宮中,邊品茶,邊對高力士說道。
但當後來有一方卻在合同裏面得到了違背之前簽定時候的真實意圖,而是通過合同的手段額外獲取利益的話,那大家就玩合同吧,最主要的是,合同也是需要律法維護的,很多內容寫進去,卻未必會得到大唐律法的認可與支持。
還在會客廳中的其他人都傻了,一個個看著臣子們在那為一點錢爭論,增加了很多見識。
他們是覺得自己被騙了,當初說好的錢,怎麼就改了?
說著話,張忠從身上掏出來一把紙幣,全是大面額的。
高力士自己嗑著瓜子,附和:「要不是周圍有那麼多的百姓,估計即使他們被騙一回也不會如此痛快,畢竟律法的漏洞越多,憑他們的官職在遇到事情時得到的好處也就越多。」
「且慢,我的錢也要用來流動,借出去的話得有個利息,不然我存在錢莊里多好?二分的利,按天算,行不?」
宇文融一愣,雙手在身上四處摸摸,無奈地搖頭:「我不可能隨身帶著那麼多的錢吧?」
「愛過後才知情深,醉過後才知酒濃。」張忠說了一句,這是他未過門的兒媳婦一首說是抄別人抄來的詞中說的話。
「好,我送諸位大人每人一條十貫的魚。」非官員中的一個人大聲喊道。
尤其是像小寶那樣的人,只要他願意,他便可以鑽一個又一個的空子,防不勝防啊。
「借。」
「不買了,退錢。」王晙賭氣說道。
※※※※
「合同?我也有。」張忠拿出來合同,示意大家圍過來看。
「商品價格變動,你們交的錢依舊是定金,沒錯。」張忠瞪著大眼睛,很無辜地說道。
張忠搖頭:「不能退,看後面的一條,已交定金一百五十貫,裏面沒寫是三套魚缸的價錢一百五十貫,只是說一共多少錢,而且用的是『定』字,你們交的錢已經確定要買,不可能給你們退的。」
沒用多長時間,錢付完,魚缸被一個個抬走,還有其他的配套東西也有人一同送去,李隆基再跟其他人說幾句話,帶著眾臣離開,身後響起一片高呼萬歲的聲音,使得路人紛紛側目。
打聽下,才知道今天出現在魚缸銷售地方發生的事情,沒用幾天的工夫,此事就傳遍整個大唐,一時間鞭炮聲聲,而地方官員則壓力山大。
張忠沒想到自己還能額外賺一份利息,一時間挺不好意思的,對著每一個過來寫字據的同僚都是笑笑,並且說有其他的回報,畢竟還有一份禮物呢,看樣子得重新考慮送什麼了。
李隆基出聲:「不要吵,注意形象,合同上沒錯,按照合同來履行,你們要是拿錢,就取魚缸,要是不拿錢,就當沒有買過,錢也不退了。不信的話,問問其他人,看是不是如此?」
張忠卻搖頭:「不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可破了規矩,要不……你們先給我立個字據,我借你們點?我帶錢來了,看。」
兵部尚書蕭嵩來到張忠的近前,哼了一聲,說道:「開始的時候說是一百五十貫,今天過來憑什麼要漲價?我們交了錢的。」
上面的官員好,就不怕下面的官員陽奉陰違,相信有官員要是敢亂判的話,上面的人會收拾下面的官員。
看到沒?第一條中的『訂』是還沒有完全確定下來,也就是說,產品的實際銷售價格有變動的時候,要跟著改變,對不對?」
「你這是無賴行為,怎麼能這麼寫合同?分明是在騙人,張忠,你說你家大業大的,跟我們玩這種小陰謀至於嘛?」
王晙跟著說道:「就是,誰沒事身上帶幾百貫錢,當是你家的小傢伙們?包包裏面放了一羅又一羅的錢,似乎怕出門沒錢買東西一樣。」
大家都在思考,過了一會兒,宇文融說道:「正是,換成民間的話,全照眼下的情況來說,必然是糾紛不斷,即使是當地衙門的官員也無法理清,律法當中沒有提及,故,我等不該盯著眼前的魚缸究竟是多少錢,而是如何進一步完善我朝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