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高邑成穢墟之卷三

第十五章 春秋斷獄

高邑成穢墟之卷三

第十五章 春秋斷獄

照道理來說,縣令都是朝廷任命的,也該由朝廷來罷免,即便郡國守、相,甚至是州牧、州刺史,都沒有直接的任免權。倘若按照正規流程來走,是勛身為督郵彈劾耿縣令,曹德就應該把他的彈劾理由抄上一遍,再呈給朝廷,由尚書台作出決斷。雖說只要理由充分,尚書台一般不會駁回郡國守、相的彈劾,但有了這麼一個緩衝,耿縣令還能想辦法轉圜,或者去走走別的路子。既然耿縣令同時也彈劾了是勛,那麼倘若他因為種種原因不被罷免,是勛肯定就得吃不了兜著走啦——起碼面子是丟光了。
是勛背誦的,乃是《春秋斷獄》當中的一段話。
曹德這傢伙,你別瞧他表面老實,其實一肚子都是壞水兒,別瞧他跟戴個石頭帽似的存在感很低,真要黏上身來,還真跟鼻涕似的甩都甩不掉。最終是勛只好感嘆自己遇人不淑……啊不對,應該是交友不慎。他不禁想起了前一世常聽損友們說起的那句話:「隊友嘛,就是用來坑的。」
可是眼見得曹德就把臉給拉下來了,把眉毛給吊下來了,連聲嘆氣:「那些貪官污吏實在可恨,可是你這一路上也彈劾得太多了點兒……就說成陽吧,一縣官吏都被你給彈劾了……」是勛一愣,忙問:「你不打算罷免他們么?」曹德說上個月就連鍋端啦,可是這麼一搞,我手頭本來可用的人就少,成陽便徹底變了空縣——
曹德說你問我還真問對了,我哥前幾天才剛有信來,順便就說明了一下周邊形勢——徐州很穩,司隸表面平靜,其實暗流涌動,至於青州……
我已經跟我哥說好啦,再借宏輔你幾個月,暫代一下成陽縣令,如何?」
第二天一早,他們離開寧家的莊院,轉道向西,前往句陽縣。果然正如吳質先前所說,句陽的吏治還算清明,起碼是沒讓是勛挑出什麼錯兒來,也沒發現什麼不軌的蛛絲馬跡。再往後乘氏、成武、單父……這麼一路走下去,所到之處先是微服私訪,接著封查府庫,又揪出來兩名貪贓的縣丞和一名怠政的縣令,全都向曹德具文彈劾,其餘官吏,也都好生地受了一番敲打。
所以是勛這句話一出口,耿縣令立刻面如土色,啞口無言。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東漢的活人為了踐踏死法律,就經常拿這種「春秋斷獄」法出來辦事兒,而且朝廷還真認,士人當中也會引為美談——無他,因為儒家思想最高,法律你且滾邊兒上玩去啵。
耿縣令長嘆一聲:「罷了。」他把袖子一揚,露出半截牘版來,問是勛:「閣下可知此為何物?」是勛搖頭。耿縣令說:「此乃耿某彈劾閣下索賄之章!」
一大圈子繞下來,等最後進入郡治定陶,都已經初夏了。是勛進城見了曹德,交卸任務,曹德擺宴給他接風,又詳細詢問了這一路的見聞,二人相談甚歡。雖說兩人的身份都不同往日——當初即便曹德戴著個故三公之子的帽子,終究和是勛一樣都是白身——如今在官場上等級差很明顯,但曹德完全沒把是勛當下屬來看待,是勛也覺得跟曹德真可以脫略了形跡,以朋友相交。
這情形就跟寧可和隔壁老王之間發生的糾紛很象,按照漢律,沒有正式的過繼文書(也包括借種生子的文書),那某甲就是某乙的爸爸,某乙打爸爸就是大不孝,該當死罪。但是董仲舒卻說,某甲雖然生了某乙,卻並沒有養育之恩,事實上他跟某乙之間父子之義已絕,所以某乙不算打爸爸,不該判大不孝的罪。
是勛接著又問盧洪,說先生大才啊,何必屈身於壽張縣內,做一名小小的上計吏呢?不如也跟了我吧,或者等我回去以後,稟報曹兗州,給你個大點兒的官兒做?可惜盧洪只是笑著搖頭,說:「程令于某有大恩,暫時不願相背。洪無尺寸之功,也不勞長官薦舉。」是勛勸他不動,只得暫且作罷。
可問題是現在不是太平時節啊,沒幾個人再走這種正規流程啦!關東諸州,往往連刺史都由地方推舉,還有幾個郡國守、相或者縣令長是由朝廷任命的嗎?還有幾個郡國守、相或者縣令長是由朝廷下詔罷免的嗎?正相反,往往被關西軍閥控制的小朝廷任命的很多地方官員,還沒到任所就會被人轟回來,某些是文轟,更多的是遭到「操戈而逐之」,能保住小命兒就很不錯了。
終於宴罷,曹德坐到是勛的身邊來,拉著他的手連聲說:「宏輔啊,這趟可是辛苦你了。」是勛假模假式地搖搖頭:「為曹老闆工作嘛,不辛苦。」曹德一愣:「你叫我什麼?」是勛趕緊撇清:「故鄉土語而已。」心裡話:我說的曹老闆還真不是指你,是指你哥。
曹操這個兗州刺史是朝廷任命的嗎?曹德這個濟陰太守是朝廷任命的嗎?他們要想罷免一個縣令,還用得著奏報朝廷?
我靠!是勛聞言不禁勃然大怒,心說你借我還借上癮啦?我這兒一大圈兜下來,連家還沒回呢,你又要我奔成陽縣去蹲著,你丫還有沒有人性了!可是當不住曹德連番央告,還答應他可以先回家歇幾個月,只要八月前趕去上任,別耽擱了秋收就成,是勛推了半天推不過去,也就只好捏著鼻子認了。
是勛聞言,不禁仰天大笑:「哈哈哈哈哈~~耿令盡可上章,幾位皆可上章。」說到這裏,突然把臉一板:「且看諸君可能動某分毫?再一事說與耿令聽,卿以為曹濟陰罷免汝等,還需要奏於朝廷嗎?如今朝廷安在?!」
說白了,其指導思想就是儒家道德應該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凡是法律上條文有漏洞的,可以用儒家思想來填補,凡是法律上合理但不合情的,也可以用儒家思想來修正。
是勛一行人當天就離開了成陽縣城,當晚寄宿在寧可的一處莊院當中。寧可小命得保,對是勛是千恩萬謝,是勛說不必謝,你昨晚曾說願意獻出所有財產來酬答我,這承諾還有效嗎?寧可猶猶豫豫地點頭。是勛就說,你也不用把全部財產都拿出來,我也分毫不取,你儘快把一半的田契和一半的浮財,全都捐到郡府去,並且把這些天的所歷所經,所見所聞,全都備悉稟報給曹濟陰知道。否則的話,嘿嘿,「我能活汝,亦能殺汝!」
其中,董仲舒就說過這麼一個案子:某甲有一個兒子某乙,很小就送給了某丙,某丙一直把這某乙撫養長大。後來某甲因為喝多了酒,就對某乙說:「我是你爸爸。」某乙當場就怒了,說我才是你爸爸呢,你丫又不是黑爵士我也不是天行者……好吧,這一句可以忽略。總之,某乙一怒之下,就打了某甲二十棍子,某甲因此就把某乙給告了官。
寧可得保一半家產,于願已足,當下喏喏連聲。是勛轉過頭去又問吳質,說我還要繼續行縣,你是繼續回鄉去做你的游徼呢,還是願意跟著我,做我的賓客。吳質連連鞠躬,說:「上官清廉正直,又救下了寧可的性命,小人感佩萬分,願意從此跟隨上官,以效犬馬之勞。」
「一個,便是某大伯父,營陵是子羽,現居北海國相五官掾之職;另一個亦營陵人也,姓王名修字叔治,現為高密令。此二人政務嫻熟,持身亦正,皆國之循吏也,若不往召,或為袁氏所得。還有北海太史慈字子義,奉養老母在家未仕,某前致書,請他南下,尚未回復,君可……」說到這兒,他突然臉色一變,就此頓住話頭,不肯再往下說了。
《春秋斷獄》,又名《春秋決事比》或者《春秋決疑》,乃是儒家聖人董仲舒所寫。因為漢律直承秦律,雖然作了一定程度的刪改和簡化,仍然顯得太過死板和繁瑣,所以董仲舒就代入儒家思想,對幾十個他認為判得不公的案件加以重新審定。到了東漢朝,儒家思想已經徹底佔據了主導,於是董仲舒這一套就被廣泛運用在了審案當中。
還是屠縣丞有點兒學問,還打算強辯,說:「董子原文『甲有子乙以乞丙』,定是簽了過繼的文書,故此不該死罪,這與寧可之案……」是勛冷冷地答道:「若真如此,按律判定即可,董子又何必堂皇記錄在冊?」
這回是勛也用了這個法子,當場就要判寧可交納打人的罰金五百錢,然後當庭釋放。黃縣尉當場就急了,連叫:「怎麼能這樣,怎麼能這樣,律法上不是這麼說的啊!」是勛輕蔑地瞥了他一眼,心說你也就這水平了,白長著一張士人面孔,竟然如此的無學、不文。
低下頭去想了一會兒,是勛對曹德說,不如我給你推薦幾名人才吧。曹德說好啊好啊,願聞其詳。然而是勛先不提人名,卻問對方,說我這好幾個月到處亂跑,消息閉塞,不知道青州如今情勢如何?
「去歲,袁紹與公孫瓚爭奪青州,袁軍自勃海而入樂安,平原相劉備發兵以邀其背,于河上為袁將蔣奇所破——此事宏輔或有所聞。逮至年終,袁軍已盡取樂安、齊國,驅逐朝廷所命青州刺史焦和,而以蔵洪代之,公孫瓚所表青州刺史田楷則據平原、濟南,連番鏖戰,勝負難分。前聞袁紹已命其長子袁譚馳援,先在鄒平大破田楷,又在漯陰擊破公孫瓚所署兗州刺史單經,劉備只得退守黃河以北。此外,袁軍游騎出入北海、東萊,孔文舉、蔡伯起皆不能御。以此形勢來看,袁譚盡得青州,也就在此數月之內了。」
是勛一邊兒聽一邊兒點頭。袁譚跟田楷、劉備等人爭奪青州的大戰,史書上語焉不詳,光知道前後打了兩年,殺得「野無青草」而已,穿越過來以後,終於可以補上這塊空白啦。等到曹德說完,他伸出兩枚手指來:「眼見孔北海不能保國,則可遣人于其署中去迎來二人……」
「願聞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