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死生何所期之卷十三

第三十章 入其彀中

死生何所期之卷十三

第三十章 入其彀中

是勛在刺奸衙署這兒高談闊論,早有小吏運筆如飛,把前後經過和雙方言語全都記錄下來,派人快跑著去稟報曹操。曹操跟曹昂父子二人聚於一處,正在等消息呢——
所以是勛說了,情況不同,法律也應該有所變更,而在法律還沒有變更的現狀下,身為執法人員,就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釋法、用法,而不能把匈奴還是敵國時代的法律,應用到匈奴已經降漢兩百多年以後的今天——更別說鮮卑還不是匈奴呢!
首先,是勛調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故作忍辱負重狀,沉聲道——當然是面對堂下眾人,而戰敗的趙達、楊沛,已經不值得他再大段陳詞了,隨口多刺一兩句便夠——
是勛定睛一瞧,呦,我還以為最先被我煽乎起來的會是曹洪之類沒腦子但有脾氣的,或者別的某位最近關係越來越近的譙沛人士呢,卻沒想到,竟然是他!再一琢磨,也對,就得是他——這案子,他家可也有所牽連哪。
等到最終結果報上來,曹昂徹底舒了一口氣,轉頭去瞧老爹。就見曹操突然間一挑眉毛,冷笑道:「不期竟入宏輔彀中矣!」我上了是勛的圈套啦!曹操那是多敏銳的人啊,可能一時遭到蒙蔽,但等事情完了,他卻是第一個想明白的——整個兒吳質案件,就是早有謀划的一個大陷阱!
話音才落,當即站出一個人來:「宏輔所言是也,某願附議!」
是勛施施然轉回身去,不再搭理面如土色的趙達,卻問楊沛:「吳長有罪否?」
司馬朗接著信這個起急啊,心說案子要是落在正經監查機構,那都好辦,可現在落到了校事手中,那票傢伙沒案子還想找案子呢,倘若吳質一個熬刑不過,把你給招了出來,他們肯定跟蒼蠅見了血一般,牢牢叮住啊!兄弟你危矣!剛想去跟曹操面前解釋、求情,突然聽說是勛插手了,趕緊跑過來圍觀。
倘若僅此也就罷了,趙達丟了臉,吳質被釋放,曹操父子也沒話說——但這樣真能徹底扭轉官場對於是勛在胡人問題上的疑忌嗎?大傢伙兒只會以為是勛純是靠咬文嚼字,鑽法律空子才打勝仗的吧。
所以是勛還不肯完,他還有大段兒的演講要宣之於眾呢。
是勛今天趁著這個機會,要開講三個題目,第一就是為自己辯解,收胡人當養子純粹是為了國事,即便有損自己的聲名,那也顧不得了。第二個題目是順便提一提法律問題——老曹你不修法,光靠著特務用一些陳規陋條來方便隨心所欲地入人之罪,那可不成啊,此非長久之計也。
袁紹、公孫度那些軍閥,為了安撫和拉攏外族,甚至煽動外族攻擊敵對自己的勢力,不知道輸出了多少鐵兵器呢,你禁得了嗎?你禁不了他們,就光禁臣服於漢朝的外族勢力,將會產生多麼嚴重的後果?你們想過沒有?
下人報過來第一部分,說到是勛一口咬定吳質無罪,曹昂就起急啊,心說姑婿你不要瞧著有我給撐腰,就乾脆不講理啊,這叫我怎麼跟老爹面前交待?反倒是曹操安慰兒子:「稍安毋躁,且待后語。」大庭廣眾之下,是宏輔敢那麼不講理?以他慣常的行事風格來看,不致如此啊,他一定是挖了陷阱,等著埋人呢。
司馬朗對吳質一案非常關心,這是因為他兄弟司馬懿現為河東郡守,按照是勛的建議,也插手了對鮮卑貿易之事。吳質一出事兒,司馬懿當場就急了,趕緊寫信給身在許都的長兄司馬朗,跟他說我可沒給吳質送過鐵器啊,我光給他送了點兒種糧、煤、絹帛的什麼的,請他跟鮮卑人換牛馬來著。河東缺乏耕牛,要養軍更得需要戰馬,是勛寫信來跟我一建議,可去鮮卑淘換,我覺得靠譜,就上了賊船了。大哥你可得幫我在丞相面前分說分說,這案子別把我也給扯進去——兄弟我是無辜的呀!
「蔡伯喈曾雲:『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兵利馬疾,過於匈奴。』實為中國之大患也。某前戍守朔州,所至城邑殘破、田地荒蕪、兵戈不全,而須直面匈奴、鮮卑,及河西之羌胡。若彼等合兵來攻,非止朔州必失,即黃河恐不能守!於是圖謀分化之,瓦解之,收其降附,而攻其不庭。為此而先敗拓拔,然後收其人為假子——都內多有疑我者,然某一心為國,何惜自身之令名?!」
況且關靖、是勛乃有心算無心,趙達是沒事兒要招事兒,所以撞在一起,就被是勛動用三寸不爛之舌,轉瞬間便給駁了個體無完膚。
是勛這是欺負在場明了邊塞情勢之人太少,所以撒了一個彌天大謊。檀石槐建立鮮卑族的大聯盟,要求各部都不得與漢人貿易,主要就是怕被漢人利用貿易之利分化瓦解了,而不是真的停止貿易,對鮮卑無損,只對漢人有害。所以後來軻比能重建聯盟,再申前議,曹魏的護烏桓校尉田豫就利用引誘素利等單獨與中原貿易的手段,差點兒生把聯盟給拆散了。
原來此人非他,正是丞相主簿司馬朗司馬伯達。
「某上奏請與拓拔等互市,而朝議久久不決,今當再上奏丞相,若能貿易,則附漢者強,乃可敵犯漢者也,此為百世之利,即昔孝宣皇帝誘南匈奴內附之策也!」
說到這裏,開抄林則徐的名聯,順嘴就給改成一首五言詩了:「苟利國家者,死生何所期?豈因禍與福,而敢趨避之?」
「吾亦當上奏丞相,使更定法律,以應今日。」
楊沛微微苦笑:「如此,是無罪也,當可開釋。」
漢初,在秦法的基礎上制定了「九章律」和「傍章十八篇」,到漢武帝時代,又增添了「越宮律」二十七篇和「朝律」六篇,大致達到六十章的規模。可是打那以後,歷代都只偶爾修補,再沒有大規模更改過律條,尤其東漢建立以後,明明實際情況已經與西漢時候大相徑庭了,偏偏朝廷只知道沿用舊律,再沒有重新更定過。到了漢末,有識之士都已經瞧出了其中的弊病,應邵制《漢官儀》,就是嘗試重新整理和刪定典章制度、法律規條。後來曹魏建立,在漢律的基礎上加以大刀闊斧地修改,刪去很多不符合實際的規條,修成了魏律。
漢代法律中漏洞很多。論起熟悉和背誦法律條文,是勛確實不如趙達,但論起咬文嚼字揪漏洞來,十個趙達也比不過他。確實,趙達這種酷吏,也是很擅長玩兒文字遊戲的,但基本上為了把無罪定成有罪,把小案做成大案,都會肆意擴大法律適用性的外延,而不會想辦法縮小其外延——這就是燈下黑,是這類酷吏的盲點。
完了又說:「朝中諸公,或不明邊塞之情,士林庸儒,或妄托春秋之義,而疑我,忌我,致我辭朔州事,若非曹去疾繼之,或將功敗垂成,思之豈不使人錐心泣血?」轉身一指趙達:「更有這般酷吏,為謀功名而罔顧國事,竟將已臣之拓拔目之為敵國。設今日冤處吳長,此事傳至朔州,鮮卑六部搖心而遁,甚或侵擾州郡,屠戮百姓,則為誰之過歟?!」
第二部分報過來,說到趙達背誦法律條文,曹操瞧著直皺眉頭,伸手在那幾行字上來回摩挲,也不知道心裏在想些什麼。接著送過來是勛的反駁,然後是一段段的長篇大論,曹昂高興了:「吾固知姑婿必有以說也!」曹操卻繼續緊鎖雙眉,沉吟不語。
第三個題目繞回來,他要繼續給自己身上塗抹油彩——「昔之匈奴,唯恃騎射之力,鐵兵寡也,乃因是而禁之。然今之鮮卑、烏丸等卻又不同,禁有何用?蔡伯喈即有雲:『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於匈奴。』況袁本初據冀州時,即輸鐵兵入于烏丸,公孫升濟(公孫度)亦然,前烏丸即以此鐵兵而犯右北平。今于臣漢之拓拔,禁其鐵兵,而於犯漢之烏丸,及鮮卑別部,則無可禁之,時日既久,強者並弱,則臣漢者終滅,而犯漢者更雄,此豈中國之福祉耶?!」
眼瞧著是勛大獲全勝,司馬朗心裏才算是大石頭落地。如今聽是勛問:「卿等可有願附議者乎?」他生怕沒人搭腔,使事情還有反覆,所以趕緊搶先站出來表態——你說得很對,我,我附議!
司馬朗這麼一帶頭,當即又有數人站出來附議,紛紛表示也要上奏丞相,重新考慮對外族的貿易問題。曹洪自然也跳出來了,扯著嗓子喊,說我不會寫奏章啊,我那些文書也沒聽見宏輔你今天的高論哪,等你寫得了奏章,我添上個名字行不行?
一般情況下,他們光知道個大致過程和結果也就夠了,然而是勛最擅舌辯,一言一語都可能有其深意,輕易還未必能聽得到,所以曹操挺感興趣,就吩咐人,你們把經過詳細報來,尤其是是宏輔所言,一句都不可遺漏。
「前檀石槐聯合各部,以犯強漢,諸大人共盟,不與漢市,何也?市與鮮卑無害,于漢亦有利也。設不市則胡弱,檀石槐安敢如此?」
是勛說到這裏,環顧眾人:「卿等可有願附議者乎?」
趙達憋得滿面通紅,正待開口反駁,可是勛哪兒能容他再蠱惑人心——這人心么,還得自己來蠱惑才成!這一大套早就打好腹稿了,當下也不停頓,繼續說道:「吾當上奏丞相,使治彼等害國之罪!」然後同時轉換表情和話題:「彼等以律為說,而漢律六十篇,大抵成於高皇帝、孝武皇帝時,此後三百年,未有更定者,實不適於今日也。彼等為國執法,當因時因事而析律,而乃膠柱鼓瑟,以孝武時與匈奴為敵之策,用於今日——先不論鮮卑,匈奴入塞久矣,其為漢臣亦久矣,單于金印,皆漢所授,安得將呼韓邪而與郅支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