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奇愛歷險》第四部 永生森林

十、路口

第四部 永生森林

十、路口

我說:「我卡迪南發誓,未來的一千年,我每年都會為了今天抽出一天。」
冰霜新星,它原本是一個冰凍系法術的名字。但是接下來,它將成為一種另類的、更加純粹的愛的代名詞,一種永恆、堅不可摧的愛情魔法。它能挽救破碎的心,能將它解凍的唯有真情。
在寫過兩百萬字,出版過四五本書之後,我以為自己已經可以駕馭任何我想寫的東西。直到開始寫《刺客奇愛歷險》,我才發現一切都並非我想象的那麼簡單。
「為了我!」她說,「別這麼沒用!」我從沒見過她這麼興高采烈的樣子。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很帥。不要騙我!她為什麼會看上我呢?」那些不怎麼會撒謊的手下也已經死了,情報部門為了活下來研究了一個禮拜,最後他得出了結論,「對,她一定是被我的體味征服了。」
為了增強體味兒他連續一個月不刷牙、不洗澡,但他還是沒有自信。終於,在他折磨得自己快要崩潰的時候,那些探子帶著大量的照片回來了。照片上有我跟各種小妞親熱的瞬間。
我掙扎著,趴在地上喘氣,渾身上下都是血痕。數不清的部落勇士圍上來,將武器對準了我,我已經無力再戰。一個巨魔勇士拿著有毒的長矛對準了我,薩爾說:「結果他!」突然轟的一聲,從遠處飛來一個巨大的火球,將巨魔打得焦黑冒煙,部落勇士倒了一片。娜娜尖叫:「不許傷害他!」
我的小表弟是個遊戲狂,他的願望是靠著打網路遊戲來度過餘生。讓一個沉溺網游的狂人離開遊戲去看一下小說,我認為是對當代作家最艱難的挑戰。
今天娜娜依舊趾高氣揚,人類的足跡第一次踏上南黃金之路,在絲毫沒有遭遇敵軍阻撓的情況下。
未來的我嗡嗡一片各說各話:「我都說了不要隨便發誓、許願!你要知道這有多煩!」「好啦,快點兒解決吧,這裏的時空被強行穿越了一千次,已經比紙還薄了!」「別說了,趕緊動手回家吃飯!」
薩爾怒吼:「把遊俠將軍莉亞德林叫來!」
大酋長很滿意。他對全體人民發表了公開講話,題目是「今天部落又重新迎來了自信」。快去迎接娜娜,他說。
娜娜無視他的存在,大聲尖叫:「快起來,你能行!包圍你的只不過是幾根綠色的蒜苗!別這麼沒用!」
遊戲狂感動了,他居然看完了。原因是,裏面有許多打鬥細節,這些想象更接近網游操作本身,與他的愛好產生了共鳴。雖然他沒看出那些關於拯救不拯救的深層次內涵,但是我的目的達到了,我很滿意。我拯救了我的小表弟,他居然復甦了對文字的愛,看完了一本小說——我的小說。
文舟
創作之初只有第一集的計劃,計劃就是我憤世嫉俗,在文章里處處飄蕩著我對現實社會的諷刺,宣洩我的不滿。那就像是憋了很多年的情緒,一下子填進槍膛里,打出來。也許我一輩子只有一次會這麼搞笑,所以我決定把這件事做到極致。
大酋長一聲令下,早就埋伏好的精英衛士從周圍的房子里衝出來,數以千計的雙足飛龍遮天蔽日。他說:「今天你願意也得願意,不願意也得願意。」他特意把臉伸到咯吱窩嗅了嗅,滿意的說,「我的氣味你最好儘快習慣。」
「嗯。」她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那麼,找我什麼事?」
「認輸吧,小子!」薩爾終於忍不了,騎著巨大的野豬,揮舞著毀滅之錘挾雷霆萬鈞之勢而來。毀滅之錘高高飛起,帶著一道雷霆將我打翻在地。不愧是大酋長,曾經對抗黑暗泰坦的部落英雄。當年對付那個惡魔如果有今天打我這麼狠,我相信他一個人就可以拯救世界。
《刺客奇愛歷險》是一部比較奇怪的系列書。最初它的名字叫做《冰霜新星》,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那個故事。回憶起這部小說的創作過程,即使是對我來說,也是比較奇怪的。因為我不像你們猜測的那樣了解這本書,不是我設計了那些情節,是那些情節設計了我。
薩爾驚愕中倒退了一步,望著天空。四周已經亂作一團。「魔王的軍團入侵了!惡魔,惡魔來了!」部落的士兵恐懼的望著天空,但這其實不是什麼惡魔,一千個我電光閃閃,身著一千套華麗無限升級的衣甲,以絕對令她滿意的姿態傲然屹立在龍首之上。
娜娜雙手掩面,激動得不敢相信見到的一切。
我說,我很好,你呢?
我從未如此玩命的跟人打一場架,特別是對手有一百萬部隊增援,而且高手如雲。腦中一片空白,我奮力廝殺著,只希望一切都還沒有晚。
哼!我冷哼一聲,站了起來。任性的傢伙,她喜歡華麗,我就得滿足她的華麗。
「我有一百萬部落勇士!」她說,「你毫無勝算。」
娜娜捏著鼻子:「不是跟你說過別抬起胳膊!別張嘴!」
黑暗女王帶著女妖們響應召喚而來,見到我,她說:「你好嗎?」
後記
我把鎚子丟了,手持寶劍躍上山丘。她說:「你這個衣服做工真差,粗製濫造的。劍也很破。」
「但是我可以許願。」我說。
我拿出冒著綠煙的常青果,開始解說:「這是一枚神奇的果實,真愛的人吃下去就永葆青春,變心就死。它還被地精舔過,你敢吃么?」
「啊,如此激動人心的時刻,怎麼能走呢?」娜娜找了個山頭,有人給她獻上望遠鏡,她望著我跟人玩命的樣子,開心得要命。「薩爾!」她大叫,「你的人怎麼這麼弱!快,派一些真正的高手上去!怎麼能讓他這麼輕易就來到我身邊?攔住他!攔住他啊!你們到底有沒有高手?薩爾,你自己也去!」
狼騎兵來了,霜狼勇士揮舞戰錘襲來,我拿出常青果,一陣風吹過,霜狼夾著尾巴逃走。森林生物不可能對抗自然之力。薩爾哇哇怪叫,把它們也砍了!
《刺客奇愛歷險》系列是我唯一在寫之前沒有考慮大家是否會滿意的書,因為它過於接近創作的原力了。正因如此我無法控制它。我沒有嗑藥,只是有一種情緒想要傾訴,但是又不知道如何表達,唯有向我的神奇鍵盤祈禱求助。這便是表達欲。
它是我寫過的所有類型中最難寫的,因為它的構思核心是耗你數年的生活積累,尋求一瞬間的靈感爆發。我可以把一個老題材寫得讓人無法挑錯,除了你會說這是一個老掉牙的題材和寫法,它依舊可以讓你看得很滿意。但是《刺客奇愛歷險》不是,它是那種讓你對著電腦屏幕四個月,長了痔瘡,然後不得不說「哦,現在還不是寫它的時候」的那種小說。
薩爾傻了,一聲大吼:「抓住她!」
大地撼動,血騎士瞪著通紅的眼珠殺氣騰騰襲來。「Loktar!」血光化作聖印升起,首領莉亞德林下令攻擊。我向女王匆忙告別,馬蹄和長槍都已經到了眼前。莉亞德林親自出手,招招奪命。我拼力抵抗,邊打邊躲。一場惡戰殺得天昏地暗,雙方都無法取勝。莉亞德林累了,魔力耗盡,動作越來越慢,在馬背上喘氣。我渾身是汗,太陽穴直跳。
「那……」
「噢,跟你開個玩笑你居然當真了。我是說作為一個對手你還不錯!」娜娜把他的戒指隔著老遠丟到地上,「專程來當著你的手下還給你。好歹你也是一方領袖,搞清楚自己的立場。」
大酋長暈頭轉向:「你到底什麼意思?」
她說,我也還行。去年夏天死了不少人,是個豐收季……
隨著我的聲音,天空中從每一個方向都傳來破空的雷聲,不斷有巨大的飛船從虛空中來,撞破雲層進入這個空間。體型巨大的虛空龍吼叫著從時空裂隙中探出頭來,部落馴養的飛龍在它們面前就像是細小的蛾子一樣。
刺客戰爭不像前面那麼有意思,結構簡單,熱血,打鬥。一種沒有金戈鐵馬的戰爭,屬於刺客的戰爭。倔強,未必無私,但是有自己的愛與執著的戰爭。這是屬於一個人的戰爭,熊熊戰火,燃燒在一個小男孩的心裏。他其實不是想拯救世界,只不過是想拯救自己。
手下毫不遲疑的告訴他,是!那些不夠聰明的都已經死了。
「別歡迎,抬起咯吱窩更臭。」娜娜捏起鼻子,「死遠一點兒。」
「許願?」薩爾說,「如果許願有用,我早就是帥哥了。」
我大叫:「知足吧你!」
「傳聞是真的,她跟她的混賬前男友徹底分手了。那傢伙是個一無是處的混蛋,是絕對不能跟大王您比的啊!」在這之前,不會說話的手下也都已經死了。
然後她一把捏住我的下巴,掰開我的嘴,把常青果塞進去了。
薩爾愕然:「蒜苗?」
翻過山,越過海,我身穿華麗的鎧甲,左手持劍,右手掄錘,從港口一路殺來。部落勇士如同潮湧,倒下一個立刻有人補上。有人來報告:「酋長,那是個猛賊。我們很多兄弟被他打躺下了。」
(第四部完)
所以聰明的話,在第一集之後就不該寫第二集。但我還是寫了,因為我不是很聰明(不用安慰我,我對此並不遺憾)。
我先寫了一個五千字的短篇作為提綱,再把它擴寫成十四萬字,然後刪除沒用的,得到第一集的定稿是六萬字。很誇張吧?但是這是真的。我寫小說有五六個開頭、七八個修改版本,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向來奢侈。寫好后,我發給各處的朋友看,有個很挑剔的傢伙看了第一版說,這沒有什麼。看了兩版后,說厲害。看了三版后,他跪下哭著說他崇拜我。嗯,到了這個程度,我覺得可以發表了。
娜娜說:「攔住他啊!今天誰是最終的勝利者,我就嫁給他!我看好你喲,你快去吧!」
哦!薩爾看著那些照片,但是為什麼他會有這麼多看上去很不錯的小妞?圈套,這可能是個圈套!
薩爾轉向娜娜:「看!勝負已定了!光榮屬於部落,你也將屬於我……」
薩爾說:「你還想做什麼?就憑你一個人是無能為力的。」
自我膨脹之餘,我強迫他看了一點兒第一集。很顯然他不是太感興趣。即使有百分之八十的讀者,不分男女老少,熱烈反映他們喜歡,但是遊戲狂並不買賬。即使有百分之八十的讀者認同,如果自己的弟弟不認同,那又有什麼用呢?這激發了我寫後半部分的興趣。
「歡迎!」大酋長薩爾帶著濃烈的體味飛奔而至,娜娜一句話讓他停留在路上:「離我遠點兒。你太臭了。」
「別說話,張嘴有口臭。」
薩爾糊塗了:「你到底是向著誰?」
大酋長如同遭受雷擊:「你不是說覺得我很不錯嗎?」
「你們不是說他是個廢物嗎?」大酋長很驚訝。她們說,但是,以前他用小刀,現在他改劍錘了。武器上還塗了毒,冒著可怕的綠光。
部落的大法師們來了,數不清的火球迎面飛來,我沉著地一一閃避,身後一片火海,誤傷了很多人。薩爾說,把這些法師砍了。
娜娜豎起小拇指:「你最不合格的就是這一點,根本不能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我走了,再見!還是不要再見了……」她一揮手,面前出現一個傳送門。
「歡迎……」大酋長張開雙臂。
「娜娜!你給我站住!」吶喊聲從遙遠的地方傳來,讓薩爾回了回頭,讓娜娜渾身一顫。
「勝利者必須是我!」薩爾立刻轉向我這邊,一面衝刺一面咆哮起來,「部落的勇士們,上啊!把所有的人都叫來!」
她的手碰到常青果的一瞬間,常青果的殼子啪的一聲碎了,露出一顆紅潤嬌艷的果仁,看上去像一顆心。
為了證明一切他們奉上了娜娜把我打得將近殘廢的照片,並且告訴他,大領主娜娜已經在來這裏的路上。
娜娜一伸手:「有什麼是我不敢的?」
「部落不能接受這種侮辱!」
「主人,我們趁機快走吧。」娜娜的僕人賓尼害怕的說,「卡迪南大人完全有能力自己脫身,我們不用管他。」
小說在《飛·奇幻世界》雜誌大獲好評,從沒有這麼多讀者表示他們喜歡(也有不少朋友說,他們認為我最初的那個五千字的提綱才是最好看的)。要知道不會有任何一本小說能博得所有讀者的喜歡,能有百分之三十的讀者回復說喜歡就已經很成功。絕大多數發表意見的人都會是挑剔的,說這本書有多爛。但是那一次當雜誌評選最佳文章的時候,支持《冰霜新星》的隊形排成了嚇人的樣子。當期沒有任何一篇小說的好評能夠與之並比,它毫無疑問是最受歡迎的。儘管它的語言簡單,風格怪異,主人公超級討人厭,但是幾乎所有的讀者都在異口同聲叫喊:「我們喜歡小南哥!」
「豈有此理!」大酋長咆哮起來,「你玩弄我!」他的手下開始後退,酋長該不會考慮殺人滅口?在場少說有一萬人,太沒面子了。或許會被製造城聯盟血案,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
大酋長薩爾已經好幾晚沒能睡覺了,他不停的照鏡子,然後問那些聰明的手下:「娜娜是真的喜歡我,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