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是偶像》第一卷 琴之翼

第51章 斗琴之搖滾精神

第一卷 琴之翼

第51章 斗琴之搖滾精神

反倒程曉羽認為杜星彈得不錯,比他想象的要厲害。
在這個時空,程曉羽可以自信的說,吉他我是唯一的大師。因為我掌握了超越這個時空的演奏技法。
俗話說認真的男人最帥,就算程曉羽不像承認,這個時候的杜星的確比他有范的多。單就表演,而不是演奏來說,程曉羽的條件要贏很難。
但是搖滾絕對不會是像杜星和秦義這樣外表叛逆,內心卻拿搖滾當作吸引異性的工具。搖滾對他們來說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鳥身上的翅膀。
夜晚之手是溫柔的。
除非在夜晚的懷抱里。
灰燼都在證明它是未來的宮殿。
至於搖滾為何在華夏始終上升不到主流層面,原因是多方面的。
杜星當然不能理解閱盡千帆的程曉羽,對他來說,吉他不光是他用來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踐踏他人的武器。
下台之際,還叫吧生把十瓶啤酒端上來。
關上門,
杜星橫抱吉他,一隻腳踩在凳子的橫杠上,一隻腳放在地板上,姿態輕鬆寫意,俊俏的臉上帶著淡淡的笑容。
如果白晝能說話,
從樂隊人員來說,這就比不上歐美他們,隨便找個歐美樂隊介紹XXX出身於一個音樂世家的太多了,但華夏熱愛搖滾的人基本都是「自學成才」,要知道搖滾是西方工業文明的產物,華夏就沒這個氛圍。
但是不落言筌。
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記憶。
曲子開頭就是古典吉他里的最難技巧,輪指。又稱震音。這是古典吉他最重要同時也是最難的一種技巧。輪指是同音的急速反覆,右手無名指、中指、食指輪流拔動同一個音,使細碎的同音持續反覆,構成流水般的旋律,音色十分迷人。顯然杜星在吉他上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並不是妄自尊大的草包。
那麼風便是淚的歷史。
夏紗沫、王鷗他們也都在台下,他們對程曉羽倒是很有信心。因為他們清楚程曉羽無匹的實力。
不是為了幽禁歡樂,
插入憂愁的髮辮中,
冬是孤獨,
是時光寫給人們的信,
杜星鞠躬致謝間,一個花瓶就插滿了。杜星瞥了一眼花瓶里花的數量,還算滿意。
夏紗沫一眼都沒有看他,眼神都黏在程曉羽身上。
正是他的歡樂,
如果天空會哭泣,
風,教授沉默;
風是雨的鞦韆。
夜之夢,
它會宣講夜的福音。
JackKerouac說:Oeveryouthful,Oeverweeping(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比較詩意的說法,Oever=Ahalways(forever)。)
這首歌的吉他譜子是他師傅編寫的得意之作,裏面運用了大量的古典吉他演奏技巧。他也是觀摩了多次段洪亮的演奏才琢磨了許久,才彈得是模似樣。
搖滾是與眾不同,是破壞與激情。
程曉羽接過琴,沒露出什麼惶恐,杜星眼裡的蔑視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影響。
惟獨秋,滲透所有的季節。
光明只在醒覺時工作,
儘管它從不停止言說。
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還有糧食和愛。
音樂傳來,
對這樣的人程曉羽說不上反感,他自己原來也是,只是經過歲月的沉澱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
夏是離別,
而是為了解放悲傷。
是我們織就白晝衣裳的絲線。
他記得那個下午他瀟洒的留給了很是欣賞他的神話酒吧經理一個電話號碼,囂張的告訴他,什麼時候打算請他在關鍵時間演出,就打這個電話。
他彈得是華夏經典老歌《再見》,這是一首華夏人耳熟能詳的歌曲,容易引起共鳴,旋律動聽,歌詞如詩歌般優美。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難作品。
杜星下台時,對著夏紗沫做了一個甩頭的動作,並酷酷的朝夏紗沫笑了笑。
周雲蓬說搖滾精神是:永遠年輕,永遠不聽話。
從外形上粗看,移指和滑音的動作好象差不多,但實際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兩者的目地不同;移指是為了移動把位以便手指達到某個音或某群音,或為了取得某弦所特具的音質;而滑音大都是為了取得半音階式的效果。其次,雖說同樣是手指的移動,但其方法是不同的。
每一個瞬間,
自死亡的方向吹來。
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從演唱上來說,普通話單音節加上音調區分明顯,華語本來就不是非常適合唱搖滾。
而且杜星聲音嘹亮清澈,唱歌更是意外的好聽。在加上長得又英俊迷人,下面頓時迷倒了一眾人。作為且聽風吟的駐唱歌手,杜星也確實有倨傲的資本,神話酒吧他也卻面試過,但因為給他安排的時間並不是最火的時間,所以他驕傲的拒絕了,儘管開出的工資是且聽風吟的兩倍。
杜星的琶音和奏法掌握的還算不錯,速度穩定,因為過慢過快都不能彈出琶音的效果。過快就是掃弦奏法;過慢就成了分解和弦。琶音介於掃弦和分解和弦之間,雖快但剛好能清楚地聽出各音的音響。
雨是風的拄杖,
少年兒郎,擁美而行,快意恩仇才是他嚮往的生活。
往昔是湖泊,
就如烏雲所言,
但台下的觀眾卻不會這麼認為,看著胖胖的程曉羽坐到凳子上的時候,彷彿搖搖欲墜,泛光的臉上全是汗水,還沒開始就這樣緊張,能彈得好才叫怪。雖然他們很喜歡罪惡王冠,也覺得要一個鍵盤手上去和高手比吉他有失公平。但開弓沒有回頭箭,絕對的公平這種事情往往是不存在的。
他說:月亮是湖,他的愛是舟。
而一些傳統搖滾在華夏人看來是唱法老掉牙的音樂,就像70年代的歌,其實搖滾傳統唱法和那時的歌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但岸陸表示懷疑。
他埋頭于遺忘的海洋,
深層次的原因就是華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著含蓄的情緒,對叛逆的、吶喊的、憤怒的搖滾很難接受,因為這和華夏傳統文化異常違背。傳統華夏人多對安靜高雅的音樂情有獨鍾,所以金屬在他們耳朵里就成了雜訊。
微笑著把琴遞給程曉羽,並且拍了拍程曉羽的肩膀,表示鼓勵,作為一個前輩,該有的風度一定要有。表面功夫他還是會做。
一曲唱完,很多人也認出了這是且聽風吟的有點名氣很招女孩子喜歡的駐唱,因為確實演奏和演唱都很有水平,所以公平的觀眾們都毫不吝嗇的給予了熱烈的掌聲,還有不少姑娘都上來插了花,臉上還帶著羞怯,這差不多就等於點贊,支持的意思了。
時光是風,
想到即將到來的殘酷現實,杜星忍不住會心的笑了。
春是兩者之間的橋樑,
歌曲取材的問題,戰爭、人權、階級、等等在華夏都是禁忌。你除了歌頌祖國,就只能歌唱愛情。
移指的奏法是:移動的手指略微向上抬起一點,完全松釋手指在弦上的壓力,使手指浮按在弦上迅速地移動。正確的移指是絕對不能聽到經過兩音之間的各音痕迹的。
但他的移指就不怎麼樣了基本都使成了滑音,但這也只有程曉羽這樣段位的內行看得出來,普通人估計是瞧不出有什麼區別的。
但也僅僅是不錯而已。
時至今日,「搖滾精神」會被人們認真的討論,並且從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絕的見解,足以印證它的影響力。無論是作為音樂風格還是作為意識形態,搖滾都是歷史長河中不多見的能夠深刻影響人類社會的力量,可以說(我認為)搖滾是音樂發展史上最偉大的一次革命,足以媲美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的重要歷史變革。
杜星彈唱的很是投入,他這樣的行為已經類似於砸場子了,所以他不容有失。
來自風彈奏的樹上。
但在程曉羽看來,想讓搖滾流行,就違背了搖滾的精神。搖滾並不是吉他、貝斯和鼓。也不是無力的嘶吼、叛逆和頹廢。搖滾是精神是態度。
夜晚擁抱起憂愁,
日子,
為他的憂愁定製了琴弦。
卻到達了記憶的彼岸。
杜星敢淡定的在別的酒吧上台表演當然還是有點斤兩的。雖然搖滾在華夏流行音樂圈子不算盛行,但也有大量的叛逆年輕人喜歡這種西方的表達訴求的方式。而華夏搖滾當然也有屬於自己的圈子,杜星的師傅段洪亮就是這個圈子很有份量的吉他手。也算是上海地界小有名氣的搖滾樂隊,東方不敗的主音吉他手。
然後解開它的髮辮。
杜星這才猜到,程曉羽是罪惡王冠的成員。他冷酷的想到這個胖子難道以後還有臉在這個樂團呆下去?
而程曉羽說搖滾精神是:對世間的平庸,永不妥協。
白晝不會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