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是偶像》第四卷 夜之星

第656章 陷阱

第四卷 夜之星

第656章 陷阱

無論雷鑫怎麼解釋,他父親都不相信他是第一次,那是他頭一次挨打,他記得那是十歲,他的慘叫聲整棟樓都能聽見,從那以後只要他有什麼出格的地方,一頓打是免不了的,院子裏面的小孩都叫他父親「雷鐵匠」。
也許就連他自己也分不清楚,到底心裏的那個陰暗的他是雷鑫,還是他飾演的這個熱情爽朗的角色是雷鑫。
成秀晶笑道:「你懂就好。」
成秀晶送他進入電梯的時候,還叮囑道:「女二必須是裴硯晨。」
雷鑫想到袁嘉敏的女二沒得演了,還不知道怎麼說服她,只能先隱瞞下來,說道:「這個事情,八字還沒有一撇,容我賣個關子,到時候給你一個驚喜好了!」
雷鑫雖然心情激蕩,覺得自己一隻腳已經踏進了成為名導之路,但還是非常仔細的看了演員合同,基本上沒有太過特別的地方。
第十六條,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從事有關乙方參与電影的宣傳,不得以乙方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未經乙方同意嚴禁參加其他單位宴請和接受企業饋贈。如有違反,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索賠。
雷鑫走到地下停車場,回到自己的車上,躊躇了片刻,打電話定了一家情趣酒店,他有輕微的虐待傾向,所以在這快樂的時刻,他選擇了找一個高級g女來釋放他的快感,他喜歡鞭子抽在別人身上,源於神經末梢那敏銳的呻吟,也喜歡捆縛時那無力抵抗的屈辱。
這讓雷鑫更加的期待自己的成功,如今程曉羽和偶像計劃的名聲越大,是他樂意看到的事情。雷鑫在暫停拍攝之前跟成秀晶聯絡幾次,成秀晶答應了十月五號叫雷鑫過來簽合同。
於是雷鑫召集了劇組成員開了一個會,說將暫停拍攝,即將開始一個大計劃,他們一飛衝天的機會來了,至於具體是什麼計劃,雷鑫並沒有交代,倒不是他不想說,而是沒有簽訂合約之前,他認為事情還有變數,別到時候又簽不了合同,笑話就鬧大了。
過了一會,成秀晶也過來簽了字,雷鑫和兩人握了手,將合同小心翼翼的放進包里,心中的一塊大石頭落了地。
程曉羽的巨大成功讓雷鑫也很是羡慕,他完全沒有想到程曉羽居然能將自己洗白成這樣。
第十四條,甲方有關演員和劇情的具體事宜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才能進行拍攝,乙方在拍攝完成之後,如拍攝效果達不到預期,可以拒絕參与宣傳。
雷鑫皺著眉頭答應下來,『鶴鳴軒』一套漢服做下來又要五、六千塊錢,讓他有些肉疼,但是想到一舉成名的機會就在眼前,以後賺錢的機會大把的是,也就只能忍耐著,點頭答應了下來,但還是不滿地說道:「我說你少參加點那種富家女的聚會,你和她們根本不是一個圈子的,強行湊進去,有什麼意思?」
他小時候因為調皮、打架和不認真讀書,經常被威嚴的父親打過,他的父親當過兵,曾經拿繩子將他吊在門框上,用皮帶抽他,原因是他和院子里的人,偷拿了建築工地上的兩三個鋼管腳手架扣,想賣去廢品收購站,換打遊戲機的錢,卻被工人們抓住,並說他們經常丟腳手架扣,肯定都是他們兩個偷的,為此雷鑫的父親賠了幾百塊錢了事。
看到第十三條,在該劇籌備、拍攝、直至製作完成的過程中,甲乙雙方均不得有相互詆毀。誹謗和對雙方不利的言行。甲方不得在拍攝過程中利用乙方進行宣傳炒作。
於是雷鑫沒有猶豫,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蓋了印章,接著李曉瓊也簽了名字,蓋上了印章。
袁嘉敏也知道雷鑫打定主意不會說的事情,勸也沒用,鬧了一陣小脾氣,雷鑫心裏覺得袁嘉敏有些煩,但還是帶著笑臉站在藝魂的活動室,安慰道:「這樣好吧!今天我們去逛恆隆,你上次不是看中了一款LV的包嗎?今天我們去把它買了好不好。」雷鑫深深的明白一個道理,對女人來說沒有什麼事情是一個包不能擺平的,如果一個不行,那就兩個!如果LV不行,那就愛馬仕!
雷鑫搖搖頭看了看已經陷入名媛夢的袁嘉敏不想說話,對她的不耐積累的更多,但是他現在也是泥足深陷,沒有辦法甩開她,至於許沁檸對袁嘉敏的待遇超常,雷鑫也心下思慮過,但實在想不出有什麼蹊蹺。他也知道袁嘉敏雖然愛慕虛榮,可並不是傻瓜,不可能因為許沁檸對她好,就把自己也參与的陷害程曉羽的事情說出來。
十月五號雷鑫去了「上河」,在李曉瓊的辦公室簽了和成秀晶的演員合同。李曉瓊也奇怪蘇虞兮為什麼會叫成秀晶和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還在讀書導演簽演員合同,在詢問了蘇虞兮之後,得到的答案是合同只是合同,並不會真的參与演出,讓她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但蘇虞兮不願多說,她也就不再方便詢問。
雷鑫曖昧的笑了笑道:「我懂的,一定會增加點虐她的戲份的……」
從那以後他變得孤僻起來,開始沉浸於小說和電影的世界,開始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變得強大,在電影里他學會了人要懂得偽裝,在小說了他明白了成王敗寇,於是他就變成了現在的這個樣子,他開始受歡迎,開始被讚美,開始成為風雲人物。
進入了電梯的那一瞬間,雷鑫居然有些失神,這成功來的太突然,此刻他的每一個毛孔都沁潤著喜悅,但這種巨大的如同中了巨額彩票一般的快樂,他卻無人可以分享。
而劇組成員雖然疑惑和好奇卻沒提出疑問,畢竟這個劇組雷鑫即是監製又是導演,投資也都是他拉得,當然任何事情都是他一言而決。
雖然這些事情似乎發生的不太尋常,有些巧合,可雷鑫卻抵擋不了那巨大的誘惑,又自持天衣無縫,無人知曉,還是走進了蘇虞兮為她設計的陷阱。
袁嘉敏也有些好奇雷鑫到底有什麼大計劃,等其他人都走了,私底下問了雷鑫。
只是相對來說,作為聘用方的甲方,也就是他,處於弱勢的地位,規矩定的很多,很細,當然這他也能夠理解,畢竟對方的名氣和自己的實力不成正比,想到這裏雷鑫還得感謝程曉羽,讓他有了這樣的機會。
……
袁嘉敏聽到雷鑫的補償的計劃,心裏頓時就舒服多了,抓住雷鑫的胳膊撒嬌道:「我還得去『鶴鳴軒』定做一套漢服,因為下周去參加許小姐舉辦的漢服聚會。」
成秀晶親自帶雷鑫過來的,但沒有多呆,只道:「合同有什麼疑問,諮詢李姐就好了!」
第十五條,在聘用期間,劇組應自覺維護演員和攝製組的名譽,不能讓乙方的名譽因為攝製組受到不良影響。
他忘記了,通往地獄之路,往往都是先由善意鋪就的。
袁嘉敏不以為意地說道:「你不就是心疼上次在『瑞蚨祥』做旗袍的那點錢,我打入那個圈子還不是為了你,這些不都是資源?再說了許沁檸還說我很有名媛氣質呢!知道嗎?上次我不僅見到了宮尹雨,還和華源集團董事長得女兒合了影……」
顯然這裏的幾條條約是一般演員約所沒有的,也可以說是將甲乙雙方掉了個,雷鑫也不清楚大牌的演員是不是這樣的,這他仔細斟酌了一下,雖然覺得有些嚴苛,但是畢竟成秀晶現在是超一線的偶像,降格參加他的電影的拍攝,已經是萬般幸運了,如果還要求以份公平的合約,那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看到劇組需要為成秀晶購買的巨額保險,雷鑫也是有些咋舌,光是保險費用就抵的上他這部低成本電影的所有製作費用,不過對於錢他倒是不擔心,有了這份合同,他絲毫不怕拉不到贊助,怕是不是少哭著喊著都要投資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