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波斯灣》第九集 龍神的憤怒

第31章 全民的戰爭

第九集 龍神的憤怒

第31章 全民的戰爭

倘若是個村官貪污,也許判個20年苦役就差不多了。但倘若是某城的執政官,則為華夏幣100元者絞,並處沒收直系親屬所有財產,同時追究部知情不報之責任。倘若是一省之官出現這樣的問題,貪污10元者斬,罰沒直系親屬家產,同時驅逐所有直系親屬離開華夏。
另外,舒鈺兒在趙伏波心中的位置,他從來沒有懷疑過,他不相信趙伏波能夠允許舒鈺兒受到趙旭的傷害。自己的女兒是個什麼性格,作父親的是很清楚的。但問題恰在於舒鈺兒的性格,她的性格實在是夠烈性的,倘若受辱的話,那麼就一定不會再生存在世界上。
想來無論趙伏波還是說馬丁,對於那些貪官污吏,都痛恨非常。而且倘若想要真正發展科技,沒有一個穩定而又自由的社會,那純粹只能成為口號。既然牽扯到立國之基礎原則,制定《廉政條例》的時候,就制定了108條死罪。一股來說只要犯了貪罪,最低刑期20年,而且任何理由不得減免,但可以延長。而且官越大,犯了貪罪處死的數額就越小。
說白了,出了華夏帝國的國境,就不受《華夏律》的保護,自然他的直系親屬也無法存活下去。而且相信到時華夏帝國周邊的國家,也絕對不會願意他們入境。因為搞不好這就會成為華夏帝國入侵的依據。而這些掌握了新式武器的人,可不會講什麼道理的。
至於反腐敗,在華夏體系內使用的是「人民戰爭」的手段,人人皆可匿名舉報。整個程序之中,規定了108條死罪以及與之相對應的108條附加沒收所有財產及直系親屬所有財產的附加刑。例如,將舉報人的姓名告知被舉報方,無論哪一級官員包括被舉報人在內,皆沒收財產,當事人斬!這樣的舉報,在進行調查時,完全絕密進行。敢於泄露者斬、同謀者斬、知情不報之上下級皆斬。
也許趙伏波對舒鈺兒的感情並不會因此而有所變化,就像是珍珠小枝謝傑萊杜爾那樣,趙伏波也不會嫌棄她。何況是舒鈺兒呢,然而原本這是一個完美的結合。未來的華夏大帝的皇后,就現在舒柏安看到的華夏勢力的發展,那麼將來他們根本不會屈居於華夏一隅,而是會設法讓整個世界按照他們的規則來運行。
因為很簡單,華夏軍佔領的土地,地下的東西就是他們的,誰想采都需要付給他們大批的資金。說白了,他們就是受過嚴格訓練的強盜而已。
想想看,全公主宮女,那是什麼樣的概念!甚至舒柏安認為,那不過是希望被趙伏波選妃,又或者說被他兒子選為太子妃。如果是那樣的話,能夠與當世最強國家成為姻親,自然更有希望成為世界某一區域的首腦。所以別在國際政治里談什麼仁義道德,那未免有些太過於愚蠢了。在國際政治里,能談的事實只有利益而已。倘若哪一個政府搞錯了這一條,對內高壓對外軟弱到喪權辱國的話,那麼就是SB。
所以,華夏帝國絕對不會出現什麼攜款潛逃,又或者說裡通外國之類的事情。也沒人願意招惹他們,因為他們本身就喜歡打仗,而且一旦打開就收不住,而要打到一方亡國的程度才肯罷手。即便是新的政府,也得要向他們一再保證,一再賠償才肯接受。不然的話,華夏軍也很樂意把一群人從地球上清除出去。
「殿下,請!馬丁先生,請……!」
看看我們的琉球、看看敢於在我們韁界里劃出來的「麥克馬洪線」,看看與我們爭島礁的事情。對此趙伏波只有一攬子解決計劃。華夏帝國的領土允許爭議可以談判,但需要足夠的禮貌以及誠意。即沒有華夏帝國點頭,就算是漁船出現在爭論島礁之所在,都會被華夏帝國派出軍隊進行戰爭。
對於貪腐,除過社會監督、人人監督、酷法監督之外,還有一條舉報屬實有獎,獎勵額為狗官守財1/3。至於舉報不實並不犯法,用任何手段打擊報復者斬。被舉報人、施行人、知情不報上下級,皆沒收財產,並處斬。而且高官及有爵位者,貪者必殺。即便逃出華夏帝國,也會全球追殺。任何國家協助、藏匿、幫助,則發動戰爭一併消滅。
喉頭多少有些酸楚的舒柏安不再說更多和客套話,他怕說的太多眼淚流淌下來。在公眾場合,那多少是有些不當的舉動。與此同時,寧馨兒招待了師雪容與姚芷琳。隨後的大員們自然有其他官員關照。但這裡有個前提,官員們要請客,就自己掏錢。倘若動用一分錢公款,除過趙伏波個人之外,無論吃的、請的——皆斬!
領土爭端在談判之外的動作,這一條無論是不是盟國,都是一個必死之線。華夏帝國發動的戰爭結束之後,就別提什麼領土問題了。而是連綿不絕的巨額賠償,一直到該國力消耗一空,最終亡國時為止。
至於趙伏波,自然是政府掏錢,但只及於趙伏波及其隨員,隨後把整個賬目在當地報紙以及被戲稱為帝都的華夏城的報紙上公開接受社會堅持。
倘若真的能夠做到這一步,一個小小的大宋皇帝,一個小小的蒙古諸王之王,都不過是只配給他們夫婦舔鞋的角色而已。據說還有這樣的傳聞,將來華夏帝國定都之後,盟國的君主們,為了保證自己的忠誠。會把兒子送到華夏帝國國都的學校里學習,也會把女兒送到華夏帝國的宮廷里充當宮女。
一聲「岳父」,舒柏安的眼淚差點下來。他很清楚自己這一段時間的狀態,白天拚命的工作,只有夜間才有機會為女兒擔心。當然他知道趙伏波絕對不會放任這件事繼續下去,因為華夏帝國的《憲法》就是這麼規定的。以趙伏波一向的作為來說,那是他也不得不遵守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