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鼎》第十卷 尾聲

第三章 雖遠必誅

第十卷 尾聲

第三章 雖遠必誅

「眼前北院精銳平叛尚且不暇,根本無力西侵。」陳安撇了撇嘴,「韓昌當世名將,竟死在宵小之手,遼國自毀棟樑,女真、室韋諸部降而復叛。」韓昌死後,他當即起兵拔了朔州,威脅大同府,遼國被迫歸還了韓昌的骨殖,陳安將他以將軍之禮葬在敦煌韓母墓旁。
(全書完)
「宋國一直厲兵秣馬意欲犯我關中。」陳安躊躇半晌,燭火明滅不定,終於下定決心道,「將軍械司鑄造的火炮運進大散關、武關、蕭關、函谷關、長安、鳳翔、延安府的炮壘。此番讓宋國也知曉吾大夏火器的厲害。」
陳安微微閉了下眼睛,沉聲道:「亂世需用重典,若校尉和護民官會議同意,在河中可暫行告奸連坐法,編製保甲,作亂者格殺勿論,同一保甲有隱瞞叛賊不報的,發賣為奴。」他頓了一頓,西遷良民無辜被亂賊殺害,夏國軍士的尊嚴遭到挑釁,早已在校尉會議和護民官會議上掀起驚天怒潮,實行連坐法是護民官會議提出來的,格殺令則是校尉會議為保護軍士的安全所提的。
行軍司主事,上將軍趙仲達又道:「河中叛賊裹挾亂民甚多,如何處置?」
大夏威遠二十八年七月,夜色深沉,敦煌未央宮,皇帝處理政事所在的簡章殿仍然燈火通明。
「那丞相府要從速擬定方案。」陳安道,「從關中、隴右、蜀地組織移民到河中去開墾授田,五年內,可以給他們關中授田兩倍的土地。」
關中、蜀地、隴右一帶人口繁衍很快,近十幾年授田已經不夠,朝中早有「川陝填河中」之議,並且不斷鼓勵漢民前往河中接受授田。因為河中未開墾的田地多屬於當地的大地主,官府已經出了高價,這些人仍然囤積居奇,反而希望新去的移民成為佃農旁戶,大地主的不合作態度惹怒了陳安,他支持護民官會議通過了贖買均田法,這條法令成為了河中叛亂的導火索。
丞相王元當即道,「陛下親征河東,若宋遼來攻關中,如何應對?」
平定河中事關重大,一旦讓宋國得知夏國中央近衛軍主力西征,必不肯放過這個入寇關中的機會。河洛駐泊兵馬都部屬狄青用兵極為凌厲,但只要各處雄關堅城不失,大軍回師,自能將入寇的宋軍瓮中捉鱉。
王元一開始便反對過快在河中推行均田令,更警告過宗教裁判所在河中執行神旨不力,但當時陳安一直忙於征戰漠北,將羈縻的部落編成軍士蔭戶,後來又在烏拉爾山口楚國公封地旁修築堡壘,建威遠鎮,封鎖西方羅斯人進入漠北的孔道,一直將這事耽擱下來,直至釀成如今民變之禍。
旬日前,河中地不少大地主反對強制推行贖買均田法,在外敵的蠱惑下掀起叛亂,在烏滸水一線,亂賊仗著異國的支持,號稱要驅逐異教徒,殺戮新遷移去的良民尤為猖獗。西方突厥人的塞爾柱王朝趁火打劫,軍隊開到了邊界,軍情司發現有塞爾柱的軍官在指揮亂賊作戰。
王元心頭一凜,大聲道:「陛下如此一來,殺戮必重,大大有損陛下英明啊。河中地捲入叛亂的民戶甚多,若要強行格殺令與連坐法,只怕戶口減半啊!」
陳安嘆了口氣道:「民可以樂成,而不可以憂始,天下若果真物議洶洶,朕當下罪己詔,傳位於皇長子賢。」他眼神一凜,沉聲道,「河中之地乃是大夏國土,此等叛逆,卻絕不能縱容,要讓他們知曉,犯吾大夏者,雖遠必誅!」
「眼下護民官和校尉們雖然有格殺令與連坐法之議,但只要河中戰事綿延,或是殺戮過重,天下物議頃刻反轉,陛下清名受損,東面宋國更是會抓住此事大做文章,對吾國大加詆毀,陛下三思!」
「大軍自河西出,兩個月可至康居。」陳安雖年逾五旬,精力卻不亞於壯年,「吾欲率龍牙軍親征河中,虎翼軍、教戎軍,練銳軍、馳獵軍從征,沿途會合蓄怒軍、百戰軍,增援安西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