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年代》第一卷 辛亥風雨

第一百九十章 蒼海如怒

第一卷 辛亥風雨

第一百九十章 蒼海如怒

第六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設立臨時中央審判所之權。
聽到這風聲之後,江南名下士和這些督府舊官僚只是加倍的感到惶恐,如不是袁世凱「……決定不再進兵,只清理河淮南北一帶,以鞏固北方,即南京亦不派重兵往援……」革命軍焉有如今的聲勢浩大?只怕他們也和黎元洪一樣被北洋軍進剿的只有夾著尾巴四處躲藏,如此惶恐的他們只有加倍「促成南北議和之局」。
第十一條、參議院會議時,以到會參議員過半數之所決為準。但關於第四條事件,非有到會參議員三分之二之同意,不得決議。
站在黃興身邊的宋教仁暗暗著急,捏緊了拳頭,只是希望黃興能夠頂住壓力任職,不能再像武昌時候一樣,磊落而不顧大局之輕重。
第二條、臨時大總統有統治全國之權。
第十三條、臨時大總統對於參議院議決事件,如不以為然,得於具報后十日內,聲明理由,交令複議。參議院對於複議事件,如有到會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仍執前議時,應仍照前條辦理。
伍廷芳字文爵,號秩庸,廣東新會人,生於新加坡。留學于英國,后回香港擔任律師,為香港法官兼立法局議員。1896年被清廷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公使。1902年回國,先後任修訂法律大臣、會辦商務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職。1907年再赴駐美國、墨西哥、秘魯和古巴公使。武昌起義后,宣布贊成共和,並與陳其美、張謇等在上海發起組織「共和統一會。」
二、參議院
第五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任用各部部長及派遣外交專使之權。
程德全剛剛在會上發言,章太炎立刻跳腳大聲高呼:「克強功雖高,已受黎督委任為漢陽總司令,不得以部將先主帥;且前已推武昌為中央,焉得背之。」
第三條、臨時大總統有統率海陸軍之權。
蒼海如怒,殘陽如血。
惟大元帥一職,則黃興君一再謙讓,改由在武昌混不下去的黎都督暫任。黎元洪此人,真是洪福齊天,自辛亥風雲變幻,他什麼也沒做,卻步步高升,可謂民國一大奇景!
議會公舉伍廷芳為南方議和總代表。
三、行政各部第十七條行政各部如左:一、外交部。二、內務部。三、財政部。四、軍務部。五、交通部。
「昨日自大元帥舉定后,即邀同陳君其美親往黃大元帥行轅道歡迎意,恭請蒞會,大元帥謙辭不肯承認,以德全等再三勸駕,僅允到會重行選舉。」
「況黎都督是革命首功,反令他屈居副座,如何服人?」
其實,正當孫中山在國外進行一系列毫無成果的外交活動時,國內革命形勢有了飛躍發展,同時也出現了複雜的情況。一方面,隨著宣布獨立,響應起義的地區越來越多,光復各省都督府準備舉行代表會議商討組織民國臨時政府,在醞釀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了如今這種爭權奪利的現象,另一方面,清政府組成了新內閣,袁世凱在向南方用兵的同時作出和談的試探,南方的立憲派和舊官僚則極力從革命內部攫取權力,並與清政府新內閣暗中勾結。在這歷史轉變的重要關頭,孫中山在接到國內一再敦促他速回的電報后,便匆匆離開法國巴黎從馬賽港乘船東歸。
黃興黑著一張臉,走上台。台下也慢慢安靜下來,就想看看黃興會有個什麼說法?宋教仁和陳其美,程德全和湯壽潛都希望黃興能咬牙盯住壓力……
滬、江、浙三都督,公推黃興為大元帥,黎元洪為副元帥,準備讓黃興在南京組織臨時政府。黃興剛興緻勃勃的準備著手籌組臨時政府,便遭到黎元洪的反對。在武昌不甘心黯然下野的孫武看到臨時中央和袁世凱都有扶植黎元洪的架勢,立刻唆使著黎元洪致電各省都督:「忽據來電稱滬上有十四省代表推舉黃興為大元帥,元洪為副元帥之說,情節甚為支離,如確有其事,請設法聲明取消,以免淆亂耳目。」
看著濟濟一堂的諸公,程德全滿臉微笑的在歡迎大會上致詞:
辛亥年十一月初二日,孫中山結束了他在歐美徒勞無功的國事交涉,由歐洲法國馬賽港乘「丹佛」號輪船返國抵香港,胡漢民、廖仲愷由廣州趕至香港迎候,同時也黃興拍了一封電報。
第十五條、參議院辦事規則由參議院議定之。
程德全和湯壽潛之所以這樣熱心,這樣積極的要推舉黃興為大元帥,就是因為黃興正站在和議的一方,這是心向袁世凱地江浙兩位都督十分合拍的。更因為關於清政府停戰議和文件,已登在今日官報,曉諭全國。
第八條、參議員每省以三人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
第十二條、參議院議決事件,由議長具報,經臨時大總統蓋印,發交行政各部執行之。
四、附則
第十條、參議院之職權如左:一、議決第四條及第六條事件。二、承諾第五條事件。三、議決臨時政府之預算。四、檢查臨時政府之出納。五、議決全國統一之稅法幣制及發行公債事件。六、議決暫行法律。七、議決臨時大總統交議事件。八、答覆臨時大總統諮詢事件。
繁華如著錦的上海灘,在滬軍都督府,還在組建當中的臨時議會緊急會議又在陳其美的這座官邸召開了,各省代表議決大元帥主持臨時政府職權。
「興以為大元帥非黎元洪莫屬,再由各都督中選一副元帥,興願領兵北伐,支援李想。至於組織臨時政府,興實在不能勝任……」
陳其美、程德全並在滬軍都督府發起歡迎黃大元帥大會。
看著各代表堅請之後,黃興卻只不過的突然放下一個重磅炸彈:「孫中山先生將回國,可當此任。」
因程德全率領眾代表堅請黃興不必推讓,黃興才答應暫時勉強擔任。他負責籌組臨時政府之後,即電請胡漢民北上,商組臨時政府事宜。
大綱列下:
孫中山提倡革命,奔走海外凡二十年。自武昌起義以後,民軍首領陳其美等曾不止一次的發電敦促回國;江蘇程德全也不得不附和群情激憤的黨人,謂以組織政府非孫莫屬為言,當時各省亦趨於形勢均贊成此說。
看著黃興半天沒有動靜,反對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陳其美只能走上太去發言說道:「昨日之選舉,萬不可無效,況大元帥責任重大,關係全國,方今北虜未滅,軍事旁午,非有卧薪嘗膽之堅忍力者,不足肩任巨任,故其美以為舍克強先生外,無足當此者。」
在上海的浙江代表,同盟會中大名鼎鼎,連孫中山也敢斥喝的章太炎也反是對舉黃興為大元帥。
會場喧鬧,那些江浙聯軍的軍人紛紛撤開大嗓門叫囂,眼裡根本不認黃興為大元帥。這樣巨大的反對聲浪,就連程德全和湯壽潛也是始料不及。
程德全和湯壽潛交換個眼神,看多對方容色全是不屑,黃興這樣薄的臉皮怎麼在這樣后黑的政治漩渦混下去?一個常敗將軍還想去和李瘋子暴力革命?一肚子腹黑的黎元洪都在武昌都被他鬧得灰頭土臉,轉而向滬寧爭奪權力。黃大胆要是去支援李瘋子,還不知道那一天被李瘋子給賣了。
當初黎元洪在武昌封壇拜將,黃興吃了暗虧,如今又成人他人攻擊的把柄。
底下又是一片嘩然,反對的聲浪再次抬起,什麼黃膽大,黃興腳下四條腿,常敗將軍……各種難聽的聲音全齊了。
第十六條、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府代表會代行其職權,但表決權每省以一票為限。
聽得黃興這個爆炸訊息,會場立刻炸開了鍋的沸騰。
那些當初被黎元洪邀去武昌還滯留的一些各省代表,亦不滿,認為此舉事先瞞著他們,不令聞之,是荒謬行為,表示不予承認。
第十四條、參議院議長由參議員用記名投票法互選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之半者為當選。
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
程德全和湯壽潛這些消息靈通的大官僚,江南名下士,早據聞徐世昌言:「四川爭路風潮擴大,慶邸及余(徐自謂)等自揣材力不勝,那相曾密推項城。及至武昌事起,瑞澂棄城逃走,電奏到京,政府更加惴惴。載澤等懵然主剿,以為武昌一隅,大兵一到,指日可平,故二十一日有蔭昌剿辦之諭。其時空氣瀰漫,若大禍旦夕即來。慶邸與彰德,平時本不斷往還,至是急電詢商,項城以為在此潮流轉變之下,民心思動,已非一朝,不是單靠兵力所能平定,主張剿撫兼施。我輩即旁敲側擊,據以上陳。攝政只知事機危急,雖說重在用兵,而一面主剿,一面主撫,亦為攝政所願聽,載澤等無能反對。惟困難之點,不在剿撫政策,而在起用項城。親貴畏忌項城,但是北洋六鎮,既是項城多年訓練之兵,外人方面,並一致以此次事變,非項城不能收拾,事勢所迫,不得不起用項城矣,故二十三日有袁世凱督辦剿撫事宜之諭。以項城才略經歷,自屬過人,其對於時局,言剿改而言撫,言撫進而言和,純出於項城之主持。漢口、漢陽以兵力威脅南方,攻佔以後,決定不再進兵,只清理河淮南北一帶,以鞏固北方,即南京亦不派重兵往援。所有諭旨,均從宣布德意著筆,而資政院迎合民意,亦供項城之利用,經此蘊釀,乃促成南北議和之局,此中運用,則非旁觀者所能盡知也……」云云。
是日清廷於國內外各大報紙又諭:「朕勤求治理,惟日孳孳,作新厥民,猶如不及。近因川鄂事變,下詔罪己,促進憲政,另行組織內閣,寬赦黨人。昨日又俯允資政院之請,將所擬憲法重要信條十九條,宣誓太廟,頒布天下,所以期人民之進步,示好惡以大公。自今以往,凡關於政治諸端,爾人民有所陳明,朕無不斟酌國情,採納公論。天生民而立之君,民之視聽,其有因政治弗進,熱心改良,舉動激烈者,列邦謂之政治改革,凡歐西列強,由專制而入于憲政,此等階級,皆所必經。今各省紛擾,禍變日深,其本意率在憲政實行,共登上理,委系激而出此,並非如前代叛民,希圖非望。往時逆匪荼毒生靈,惟上下睽隔,情志莫通,不得已命將出師,冀拯水火,仍將歸正免究之旨,申諭再三。茲復披覽資政院及統制張紹曾等所奏,益信致亂之源,實由政治。彷徨宵旰,良用惻然,倘再不早變計,後患何可勝言,痛切剝膚,須臾難忍。頃適據袁世凱電奏:『奉到初九日恩旨四件,已令各軍停進,一面出示曉諭招撫,並向武昌宣布德意解散』等語,辦理甚合朕意,並著將十二日准資政院起草憲法,十三日頒布信條諭旨,一併宣示,仍恐遠邇未及周知,用再諄切宣諭,有亂事省分,凡統兵大員,務皆仰體朕心剴切布告,妥速安撫,俾皆曉然朝廷實心與民更始,不忍再以兵力從事之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或亦可渙然冰釋乎。至種族革命之謬說,容或有之,究居少數,況同在九洲之近,更何有畛域可分。舜東夷而禹西羌,皆中夏之聖帝,其忍以自相殘賊,同付淪胥。總之國步阽危,至今已極,胥賴我軍民宏濟艱難,互相維助,俾我四萬萬神明之胄,躋世界于大同。倘或負固執迷,不顧公理,恃眾逞忿,不慮危亡,以人道所不容,萬國所不許之事,欲實行之中土。為國民幸福計,為世界和平計,非惟朕不能姑容,我愛國軍民,亦必視為公敵,勢難任其肆意兇殺,擾亂神州。想我愛國軍民,必能共矢公心,咸登新治,無偏無倚,同我太平也。」
紛紛繞繞的滬軍都督府,全力準備著迎接袁世凱的議和使,諸公似乎都忘了,在湖北還有一支孤軍在奮死血戰,只為將革命進行到底!
站在台下的黃興只覺得渾身的不自在,即使他的磊落胸懷天下無雙,他也沒有臉面去做這個大元帥。
第九條、參議院會議時,每參議員有一表決權。
「漢陽敗將,怎能當大元帥的職任?」
除章太炎外,浙江司令朱瑞亦強烈反對黃興為大元帥,說黃興在武漢打了敗仗。
宋教仁和陳其美臉上全是失望。儘管同盟會陳其美、宋教仁等力主黃興為大元帥,堅持同盟會的領導權,但黃興嶄露頭角,其聲望尚未居於統率全黨的地位,尚未成為核心人物,還不能指望,由他來制御那些附和于革命黨的舊官吏和地方縉紳。那立憲派人,也想獵取臨時政府的權力,因而各持己見、互不協調的現象,屢見不鮮。
程德全和湯壽潛是最心急的,孫中山的回國無疑會打斷他們精心策劃推動的和議大戲,必須立刻推黃興上位,把和議談出個門道來先。
程德全使個眼色給狀元公張騫,狀元公趨前朗聲說道:「方今軍務倥傯,時間異常寶貴,孫君誠為數十年熱心革命之大偉人,然對外非常緊急,若無臨時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況大元帥為一時權宜之計,將來中華底定,自當由全國公選大總統。」
伍廷芳在國內是享譽大名的外交家,舉他為南方議和總代表,也是同盟會的意思。陳其美在伍廷芳公寓外三顧茅廬的請他出山的時候,怎麼也想不到這個老官僚看似開化,整日與洋鬼子打交道,其實也是一個坐南朝北,辮子不肯剪掉依舊盤在腦袋上面,的老頑固份子。請伍廷芳為議和代表,這和議的結果,程德全等人都已經可以看到……
但是程德全和湯壽潛怎能叫黃興撂挑子,和議還盼著他去主持呢?立刻唆使著一些聽話的心腹議員堅請黃興任大元帥,反對的聲浪竟然又被壓下。
第四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宣戰媾和及締結條約之權。
第十九條、各部所屬職員之編製及其許可權,由部長規定,經臨時大總統批准施行。
清朝隆裕太后懿旨:「現在南北停戰,應派員討論大局,著袁世凱為全權大臣,由該大臣委託代表人馳赴南方,切實討論,以定大局,欽此。」
即使在湖北還在混亂當中,袁世凱也展現出了足夠的誠意。就沖這一點,程德全和湯壽潛也只有使勁的促進和議,用盡全力的推動贊成和議的黃興上位。
第十八條、各部設部長一人,總理本部事務。
黃興大元帥謙辭不肯承認,其實也是有原因的,並不完全出於「謙」。
第七條、參議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參議員組織之。
黃興因受到黎元洪和少數人的反對,堅不就職,力辭暫定大元帥,建議推黎元洪為暫定大元帥。黃興看起來很謙虛,把政權拱手讓給舊官吏黎元洪,他根本不知道,政權問題對革命黨人是多麼得重要。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相讓,否則,就象馬克思所說的那樣:「只有叫花子才是最謙遜的。」
第二十條、臨時政府成立后,六個月以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民議會。其召集方法,由參議院議決之。
此次「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為回應清廷發電發報呼籲和議,還有定下和議人員,正是前頭黎元洪與武昌議員發電「復公決未舉總統以前,仍認鄂都督為中央軍政府,並仍推伍、溫二君為外交總副長。」
第二十一條、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施行期限,以中華民國憲法成立之日為止。
此次會議起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一、臨時大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