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嘯大明》第四卷 縱橫篇

第九百零九章 新武器(二)

第四卷 縱橫篇

第九百零九章 新武器(二)

孫和鼎聽了,也十分高興,道:「王爺,各位看第二種連發槍吧。」
商毅也點了點頭,問道:「孫先生,這樣一支火槍的造價是多少?」
不過由於防衛槍是后填彈式,因此射程並不遠,也就在四五十米左右,比管風琴要縮短了一倍。但只要裝配上足夠的彈倉,防衛槍就可以連續不停的發射,這一點可比管風琴槍要強得多。另外因為防衛槍只有一根主槍管,因此重量也比管風琴機輕得多,一個人就可以搬,而且造價也比管風琴機要低得多了。
段鵬聽了,馬上來到這門像火炮的連發槍前,這才發現原來炮管是一個大圓筒,裏面密密麻麻排著幾十根槍管,樣子到像蜂窩一樣。段鵬這才明白,其實還是多管連發槍。
商毅也連連點頭,道:「不錯,不錯,這種槍造得確實不錯。」
米特留雷斯槍是將三十七根槍管鑄在一個圓管里,子彈裝填工具是一塊帶有三十七個圓孔的鋼板,每個圓孔內插入一顆子彈,每顆子彈的位置對應一根槍管。擊發機構由一個手柄驅動,順時針轉動手柄一周,全部三十七發子彈會在一秒鐘內全部射出。然後再抽齣子彈裝填鋼板,更換一塊,就可以繼續發射。
商毅也點了點頭,在這個時代,米特留雷斯槍確實己經是最可怕的武器了。不過現在看來,目前的工藝水平離這種槍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估計還難以大規模的普及部隊使用,還需要進一步的提高。
這種槍的名字叫米特留雷斯槍,是在1851年,比利時的法肯姆普斯上尉發明了一種改良的排放槍,後來由他的同胞比利時著名的軍械設計師,約瑟夫·蒙蒂格尼進行改良,被當時法國拿破崙三世採用。後來「米特留雷斯」這個詞,也成為法國機關槍的名詞。
孫和鼎聽了,也十分激動,道:「王爺放心,我們一定會努力製造出更好的步槍來。」
於是商毅也對孫和鼎道:「孫先生,你們己經做得很不錯了,后裝彈的火槍可不是一下子就能造出來,就以這兩把火槍為基礎,再逐步改進吧,總有一天會造出更好的槍來。」頓了一頓,又道:「而且就是現在這兩種步槍,也不是沒有可取之處,雖然只能少量裝配。但如果在戰場上運用得好,還是可以發揮很大作用的。」
何沖也道:「是啊,如果在一個團里有十架這種連發槍,完全可以對抗三萬人的進攻了。」
這個設計事實上是非常先進的想法,遠遠超出了當代的技術。同時也對後來的連發槍發明進行了啟發,在防衛槍之後,絕大部份的連發槍都釆用將槍管排列成圓簡形設計,以圍繞軸心旋轉,達到輪轉發射的目地。
孫和鼎有點尷尬,道:「比改進了以後的掣電銃差不多翻了一倍。」
中華軍到是裝配了不少管風琴槍,但也是只有到了戰鬥最關建的時候,才會使用。而且管風琴槍的原理十分簡單,商毅收到的情報,清廷已經開始在進行仿製,因此自己也有必要製造出更為先進的連發槍來。
商毅聽了,也嚇了一跳,那不是等於是十支燧發槍了嗎?現在一支燧發槍的實際造價約在十五兩白銀左右,也就是說這樣一支后填彈式步槍的竟達到一百五十兩左右嗎?雖然說現在自己現在的財政狀況良好,但要大規模裝配這兩種步槍,估計也要弄得國家破產,因此也道:「有這麼貴嗎?」
商毅也笑了一笑,道:「來,現在讓我們再看一看連發槍。」
當然現在能做出這樣水準的后填彈式步槍,也有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商毅首先把雷汞和火帽給搗故出來了,在另一時空里,這兩樣發明在後填彈式步槍的發展中,是置關重要的。因此如果照著這個方向發展下去,也許用不了五十年,就能造出真正實用的后填彈式步槍來。
但由於米特留雷斯槍的製做工藝過於複雜,由其是對子彈裝填鋼板和槍管對位的精準度也要求更高,因此出故障的機率也就更大。在試射的時候,只有一門米特留雷斯槍在三分鐘內順利發射,其于兩門都出現了卡殼現像。但順利發射的那一門米特留雷斯槍,在三分鐘內,打光了十三個子彈裝填鋼板。平均一分鐘達到驚人的一百五十發。雖然射程和防衛槍差不多,但射速幾乎是防衛槍的一倍,因此威力也更大。
段鵬、何沖、張達江等人也看得目瞪口呆,過了好一會兒,段鵬才道:「如果不是卡殼的話,這種連發槍也在可怕了。」
段鵬不禁好奇道:「這不是一門火炮嗎?怎麼叫連發槍呢?」
不過在馬克泌機關槍出現之前,所謂的第一代機關槍或者連發槍的原理,其實都是多管槍,管風琴槍就是其中的代表。但管風琴槍的劣勢也非常明顯,一是自身的重量太重,一架一百管的管風琴槍的重量差不多等於中型火炮,必須放在槍車上才能行動。二是填彈速度太慢,一次射擊完之後,基本就等於打醬油了。
段鵬等人也看得兩眼發光,等測試完了之後,段鵬興奮得道:「這種連發槍太厲害了,完全可以取代目前使用的管風琴槍。」
當然現在的連發槍都不是兵工廠自行研究的,而且由商毅提供圖紙和設計思路,然後由孫和鼎帶著兵工廠的研究人員反覆試驗。其實商毅一共提供了五種多管連發槍的圖紙,但由於目前技術的原因,只做出了三種。
如果射手願意,他也可以通過控制搖動手柄的速度讓每根槍管以任意速度依次擊發。居說按照當時的記錄,一個操作嫻熟的米特留雷斯槍操作組的平均射速為每分鐘十二次齊射,即四百四十四發子彈。當然這隻是一個理論數字,在實際操中,是遠遠達不到這個水準。
不過由於米特留雷斯槍的外型像一門小炮,又裝有輪子,因此法軍在普法戰爭中並沒有把它拿來當作步兵支援武器,反而大部份被當成炮兵使用。結果表現得一蹋糊塗,只有在少數支援步兵的例子中,它的效果十分良好。結果在普法戰爭之後,被加特林槍取代了。而比利時也曾把它推銷給當時的中國,但中國並沒有購買。
三架防衛槍都安裝好之後,開始計時發射,在三分鐘的時間里,三架防衛槍的射擊都十分順利,六管防衛槍射擊一百五十五次,九管防衛槍射擊一百八十八次,而十二管防衛槍的射擊次數達至二百一十七次,平均一分鐘達到七十次以上,比管風琴槍還略慢一點。
孫和鼎道:「回稟王爺,如果單論造價,這種火槍的成本也不會超過三十兩,但製造起來極為麻煩,如果以現在杭州兵工廠的火槍車間全部都來生產這兩種火槍,毎月的產量估計不會超過八百支。」商毅點了點頭,這也是早期后填彈式步槍不能普及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難以大規模製造,只有到了以後,等金屬製造工藝發展了,才能大批量的生產。
商毅笑道:「你過去仔細看看。」
這時兵工廠的員工已經將第二種連發槍裝好了,這種連發槍的樣子到是像一門火炮,有一個粗大的炮管,並且架在一輛炮車上推過來,也是三架。
這種連發槍在另一時空是叫做防衛槍,是在1718年,英國人詹姆斯·巴克發明的一種轉輪式連發槍。射擊原理和左輪手槍相似,在彈倉的每個孔,裝上金屬小管,管中裝紙殼定裝子彈,用彈倉後方的搖桿,將每一個金屙小管轉至槍管定位,然後再逐一發射。等子彈射光后,彈倉可以取下,裝上另一個彈倉,就可以繼續射擊。
這時孫和鼎己經招呼員工,從一輛馬車上抬下來三架連發槍,放在地面上開始組裝。這三架連發槍,都是在槍管後面有一個圓形的彈倉,裝上數量不等的小槍管,用一個四腳支架支撐在地面上,而在彈倉後方,還有一支搖桿。
但雖然這兩種槍都還有許多的不足之外,不過兵工廠能夠做到這一步,己經相當不容易了,畢竟真正能大規模運用於戰場的后填彈式步槍,在另一時空里,還要等兩百年才會出現。
連發槍其實也就是第一代的機關槍,在槍炮取代了傳統刀劍弓矢,成為戰場上的主要武器之後,各國也都在追求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但提高武器殺傷也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提高射程,在敵人還打不到自己的時候,先打中敵人,二是加快射速,在相同的時間中,比敵人打出更多的子彈,於是也就開始有了各種連發槍的發明。
不過巴克發明的防衛槍是六管轉輪,而兵工廠為了加強防衛槍的威力,設計了六管、九管、十二管三種轉輪,彈倉的孔數也一起擴大,這樣一個彈倉的量犬裝彈量可以擴大一倍,射速也可以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