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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無公局不納稅

第二百九十八章 無公局不納稅

有細心的官員粗粗一算,搖頭連連。英華所控地域,以百縣計,官府下鄉后,到時就是近萬官員。算上官員俸祿,外加公所開銷,怎麼也得二百萬兩銀子,而廣東一地在滿清統治時,每年向戶部上解錢糧也不過七八十萬兩銀子,這不是怎麼分的問題,是根本就不夠分。
李肆胸有成竹,放開民間票行這張牌,他已經握在手裡很久了,而這樁條件,相信不少金融商人都樂意接受,甚至他不要求,都會在若干地方開設分理處。政府要做的,就是把一些偏遠荒僻之地均分給這些民間票行,讓他們既能吃肉,也要啃骨頭。
李肆微笑,二月青浦之戰後,他這股勢力從暗到明,靠的都是自家產業和粵商總會,這才是大頭。現在立了國,還有更大的餅等在前面。
細節流程大致是這樣,如果有什麼問題,到具體實施后還可以調整。聽了如此布置,蘇文采第一個跳了起來,激動地高呼:「德政!善政!仁政!」
「官府要下鄉,票行也要下鄉嘛,再說了,我也正在籌劃放開民間票行,若是要開民間票行,其中一項條件,就是得在若干地設立分理處,擔下收稅之責,此策的成本,就得大家來攤。」
鄉鎮區公局通知和調劑其下納稅民人,民人向三江票行,或者經批准後設立的其他票行在鄉鎮區所設的分理處自投,得了繳稅執照后,再向鄉鎮區公所的農正法正登驗稅訖,作為日後核查或者紛爭的納稅憑據。
李肆說到了公局的現實作用,那就是夯實新朝對地方的把控。
關稅,先不提南洋和歐洲的貿易,現在他李肆和滿清就是兩國,未來關稅會收到手抽筋。
這事李肆自己就有親身經歷,對民人來說,正稅都還是小頭,雜派才是大頭,雜派里還攤著官員的索取。更要命的是,中央所要的正稅很難對得上實際情況,對地方來說都是定額稅。而地方自收的雜派,卻能一層層接近真實情況,害民最大的一層,其實還是像鍾上位賴一品那樣的鄉紳,因為他們最熟悉真實的「稅源」,這就是一路搭車下來的結果。
至於未來的什麼印花稅、財產稅、個人所得稅,現在提還有些遙遠,但只要工商發展起來了,這些都是稅源。
「名義上歸由地方,依舊是由中央調撥,以有餘之縣補不足之縣,總額盈餘,存留補欠,不挪他用,仍不足補欠的話,再視情況調撥其他稅種補入。總之田稅的用意,就在於養官。」
田稅是地方享有,中央調劑,沒有徹底分開。而發展地方,光養官可不行,所以地方還需要有自己的稅種。原本滿清時期,就有契稅、市稅、地方關稅和籍稅等補充,現在李肆將其作了大致劃分,關稅、籍稅等阻礙商業流通的稅種取消。契稅和市稅等小規模工商業的稅種也給地方,這部分錢不多,即便地方工商發展起來,也不會高到哪裡去,辦大事不足,可還能辦一縣之事,就由縣級主官和縣公局去博弈該怎麼用到實處。比如養巡丁,修路架橋等等。原本李肆還考慮過地方和中央在無主土地的歸屬分割,可這涉及到根本的土地政策,現在還不好貿然動手,土地政策就先維持現狀,後面再來調理。
有熟悉鄉間民情的官員很擔憂,以實情而論,這樣的公局,多半是為鄉紳把持,到時候他們壓榨起鄉民來,會不會比以前更理直氣壯?
「此策能落到實處,民心歸矣……」
這一通整理下來,大家心裏都有了數。將田稅、契稅和市稅等稅丟給了地方,但地方也不是完全自治,決定怎麼用這些稅的還是中央派下來的官員。地方只有靠著公局來表民意,與官府協商的能力,這就不怕地方坐大。
具體的徵稅過程是這樣,由鄉鎮區公所的農正匯總田畝屬單,交縣戶房匯總核算,得出總額后,交尚書廳戶科審核。尚書廳戶科或是批准,或是按照中央部署進行增減,再發回縣戶房,由縣主官和縣公局協商總額的增減和執行,最後發下征繳清單到鄉鎮區公局。
所有人嘴巴圈出鴨蛋型,這還真是要把英華一國變成商人之國了?
劉興純卻想到了實處,提出了很尖銳的質疑。
可仔細想下去,越想越覺得深不可測,連蘇文采都皺眉道:「這不是許民人勾結,對抗官府么?若是串聯起來,決意不繳,怎生是好?」
其他官員也紛紛向李肆行禮,共表慶賀,這一套政策推行下去,康熙老兒的什麼仁政盛世,根本就是牛屎對鮮花。
「國稅呢?」
當然沒這麼誇張,李肆是要推動民間金融體系,讓納稅這個環節融入到商業環境中,制定得再完善再好的政策,執行環節若是還由權力,也就是官府層面把持,結果就會像王安石變法一樣,什麼好事都能變成壞事。
眾人有些心驚,田稅全用來養官,那養天王府,養朝廷,還有養軍的錢從哪裡來?這可是大頭!
李朱綬向李肆行禮,表達著由衷的敬佩,李肆卻是苦笑,這一套連環招,他還覺得漏洞多多,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在他所處的前世,社會的專業分工已是此時之人所難想象的,他不過是靠著記者的職業,什麼事都能握個大致脈絡而已,真要細化下去,那還得靠實際做事的人自己去摸索。
嚴格說起來,李肆這套分稅制還只有個雛形,跟以後真正的分稅制有很大差別,但這是適應當下的環境,只要這套形式確定了,又有公局這個可以持續發展的新生事物,以後會慢慢走向真正的分稅制。
「一環扣一環,環環緊密,天王之才,果然非凡!」
但在這裏,李肆並不想跟官員們仔細談工商之策,一來這些官員的核心職責,其實是穩定基於田地和農人的傳統社會,二來工商方面,粵商總會那幫傢伙也忍不住逼宮,他還沒跟粵商總會撕擄出一個清晰結果。
地方和中央該怎麼分稅,又扯出了另一個大問題,要分的蛋糕到底有多大?
李肆這個決定,是將官府拆分成了幾部分,而在他的設想里,田稅就只用來養地方官和中央的尚書廳,將基於田地的權稅體系穩定在有限範圍。英華一國將是工商之國,農事自然不能廢,但卻不是未來國政的核心。
第二點也很關鍵,朝廷收稅,歷來都是層層壓榨,例如里甲制,十年一輪,被輪上的就得全額保證稅足,若是不足,傾家蕩產賠付。而現在設立公局,不僅允民人與官府協商,如果真有不足,也是整個公局擔責,不至於讓一家破敗。
李肆說出決定的時候,官員們都是頭疼欲裂,從攤丁入畝開始,李肆著手實施的是一整套治政之策,涉及的方面太多了,這下就要談到新朝的工商之策。
「許每鄉鎮區民人自設公局,由當地有產之戶自己推選公局議員。攤丁入畝后,除開按田畝徵收之正稅,其他雜派我們定下具體名目,分攤到每縣鄉鎮區,由公局議員們自己商定其中細節。」
李肆聳肩,不繳?個人不繳,有公局,有官府,這不是問題。如果公局決意不繳,就不設公所,不給民人定戶籍,不管他們的治安,不給他們裁判執法,實在不行,也可以解散公局,重新推選,法子多著呢。再說繳皇糧是華夏民人千百年來的傳統,有產之戶一般也不會徑直不繳,而是要爭論繳多少,繳的錢是什麼說法。
最後眾人重新提到另一個關鍵問題,該怎麼收稅?
這官員是原廣東巡撫衙門的吏員,當然是從大面上看問題,沒等李肆說話,蘇文采就反駁了他。地方雜派呢?雜派都還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先不管是誰收了,也不管工商那一部分,廣東一省民人每年要納接近三百萬兩銀子的錢糧,這還不夠分?
李肆手臂一揚,有困難,找商人,收稅這事,就交給商人代勞了。
在其他官員看來,公局就是個民人自決分攤稅費的工具,如果這個工具能正常運轉,地方和中央的分稅制,就能順利推行了。
眾人初時不覺得太過驚詫,一來之前這過程是隱於表面之下,原本地方官借鄉紳吏員之手徵稅,過程的實質也是如此,二來這跟之前粵商總會的行事手法一般無二。
在這他只談如何利用商業力量收地方稅,主要是田稅。
李肆淡淡地將攤丁入畝的實際操作也說了出來,之前說了官府下鄉,官吏一體,看似動作大,變革卻不如這一條大,這才是顛覆過往儒法社會的決定性一步。
「就怕這公局成惡紳害民之器……」
「所以才要官府下鄉,官吏一體。有官府在鄉,才能維護公平正義。有官吏一體,往日沉于縣鄉,與鄉紳勾結的吏員才能浮出水面,受地方和中央直接監管。同時我們也要訂好公局章程,從中央到地方兩個層面來監管公局的正常運轉,不讓其被惡紳把持。公局議員,終究是民,其他民人,藉著公局,總也是個抗衡之處。」
分稅制涉及一個體系問題,到底要設置幾級財政?考慮到目前的現實,李肆決定先只設置縣和中央兩級,府一級只是個協調機構,等地盤再大一些,再來考慮省一級。
李朱綬不太懂稅制,在一邊就一直靜靜聽著,聽到現在,終於發出了深深的感慨。
「本朝還未完全恢復清廷對民間的控制,根據各縣的呈報,預估今年的正稅會少三成,藉著公局,也能將錢糧總額步步補足。」
工商稅,粵商總會吸聚的是大規模工商業的稅費,現在還停留在粗淺的定額保護費層面,未來還需要細化,將其推進到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性質上,這是他要面臨的更大一樁課題,可收穫也會更多。
接著話題轉回正途,地方和中央怎麼分稅?
「讓票行收稅,為此得在數百地設分理處,人工場地還加銀子傳送,怎麼也得幾十萬兩銀子,這般開銷,即便是天王私產,也很難擔待吧?」
而中央和縣要怎麼分稅,這個問題李肆心中大致有底,但還需要具體數字作參考,跟參議和戶科官員核算了一整天,李肆最終決定,攤丁入畝后,正稅和之前清廷所收的火耗、地方雜派都包括進去,打包成為統一的田稅,全歸由縣級地方,預估滿額為二百萬兩,大致可以支撐縣以下官府的正常運轉。
將正稅和雜派當作一塊大餅通盤考慮的話,問題就不止是怎麼分,而是要先回答官員們所問的「怎麼收」這個問題。很多雜派是收到吏員鄉紳腰包里去了,官府可沒收到。
「我英華立國,什麼時候靠過田稅和地方這些小稅了?」
讓地方和中央分稅,只是李肆治政構想的表象,根本目的是融解過往的儒法社會架構,逐步推動地方有限自治,而這就需要另一項措施來配合,那就是地方議會。但眼下還遠不是時候,李肆的安排是先打下基礎,將儒法社會原本的自治引導到近現代國家的地方自治上。
李肆如此解釋著,他還有話沒說透,設立公局,這就是個幾方博弈的平台,政府和民人之間博弈總額。然後政府監管,保障公平正義,讓民人各階層在公局裡博弈攤分。就華夏傳統而言,民人相對政府,小民相對鄉紳,總是弱勢而不敢言的,但在一個規則明晰的框架下,弱勢一方也總能找到主張自己權利的空間。
李肆早有所料,含笑領受,這當然是莫大的仁政,因為收稅一事免去了過往千百年來的兩樁弊端。第一是鄉紳胥吏親自收稅,雜派勒索都在這個環節上,沒了這個環節,民人自然要松一口大氣,李肆早前提到的,要以攤丁入畝來讓民人對自己的負擔有清晰了解,就著落在這上面。
這好辦,設縣公局,讓每個鄉鎮區公局推選幾人,組團跟縣裡官府討價還價,這樣鄉鎮區公局也能跟縣級行政機構連在一起,再不需要官府隔著鄉紳吏員一層去徵稅。有了公局,民人就有了一個工具可以說話,可以投票,雖然只是針對地丁錢糧,只是分散於縣下的鄉鎮區,卻是一個開端,就讓這公局以後慢慢壯大,在未來能成為真正的地方議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