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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土豪兄弟

第三十六章 土豪兄弟

「我要申請些錢,既然你說可以賺錢,那就一定可以!不過我總需要一點初始資金。」鄭子良自言自語,「五百萬?會不會太少了?……」
「咚——」
不過經林傑這麼威懾,想必他會收斂不少。
……
魏璐咯咯直笑,胸前的雪白一顫一顫的,幾乎讓張樹忍不住要將腦袋塞進去。她嬉笑著說道,「沒什麼啦,對了,這是小贈品,表哥若是需要其他的啤酒飲料什麼的,隨時喊我哦。」
「表弟,你……」張樹看著被眾人抬出去的奔哥,艱難的吞下卡在喉嚨中的口水。
「嘣——」
「哈哈哈,既然你討厭這男人的嘴,我就幫你一把。」這個大漢叫做『奔哥』,是魏璐的靠山之一,和其他不夠格的小混混不同,魏璐對他可謂是言聽計從,奔哥的勢力也不小,收下三十多號小混混,專門幫人看場子,算是一霸。
張樹正扯著嗓子大聲高歌,聲線不錯,不過歌詞林傑卻是一句都聽不懂。張樹唱著英文歌,時不時閉上雙眼,手指微動,似乎是唱動了情。
「真是個沒長耳朵的廢物,我就代替你爸媽教訓教訓你,教會你懂禮貌。」奔哥冷笑連連,捏緊拳頭,青筋暴露,三步兩步便到了林傑面前,拳頭朝腦袋狠狠砸下去!
張樹直到最後一個音節哼完,才緩緩睜開眼睛,一副受寵若驚的模樣,「啊,對不起……我沒注意到你進來了,請原諒。」
鄭子良家境極為富裕,屬於即使敗家也難以把錢花完的典型,他的性格也非常極端,極端的善良,也極端的霸道。他可以看見可憐人或者一則白血病人沒錢治病的消息時把身上所有的錢寄過去,也可以在有人出言不遜時分分鐘叫幾十個大漢把那傢伙兩腿分開朝樹上撞。
「砰——」
幾個小混混慌了,正要放下幾句『在這個地盤你敢惹我們』的狠話,就已經看見林傑如同獵豹一般衝上來,雙手抓住兩個混混的脖子,猛的用力,居然將兩個一百多斤的混混舉了起來!不過,林傑的手也在狠狠顫抖,這是脫力的前兆!
「那……土豪,你做我兒子吧?」
眾人手忙腳亂,幾個認識奔哥的男女畏畏縮縮的看了一眼林傑,將他抬了出去。
張樹把眼睛都瞪出來了,玫瑰天堂誰人不知?情侶用餐,免住宿費!名副其實的風花雪月場所啊。內心不由酸溜溜的,這傢伙出了風頭不說,還可以泡個漂亮女人,和這個比起來,他的優越感剎那間灰飛煙滅。
「結賬。」
買KTV?就憑你?張樹家裡經濟水平也只是中等偏上。讓他買下一座KTV?糊弄鬼!他只不過是想把魏璐騙上床罷了。
林傑面色猛的陰沉下來,他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辱罵,但是誰侮辱他的家人,就是找死!
這時,穿著破舊碎花短袖,扎著幾根小辮子的小女孩奶聲奶氣的問道,「叔叔,可以給我點吃的嗎?我好餓。」
林傑的臉色立刻就陰沉下來,他對張樹本來就極有惡感,而且這個傢伙還和魏璐勾勾搭搭,口出不遜。
「嘣——」
林傑和鄭子良認識還是因為一次誤會,大善人鄭子良正攥著錢打算行俠仗義,結果被尾隨的搶劫犯給搜了個精光,身上的名貴衣服都被扒了去。這時候林傑正好遇見了乞丐一般的鄭子良,將身上的衣服給他還順道請他吃了一頓飯,把身上存了許久的幾十塊零花錢塞到他手裡,讓他回家。
「狗肉上不了酒席,表兄弟之間的差距太大了。」魏璐鄙夷的剮了林傑一眼,臉上浮現出笑盈盈的模樣,輕輕鼓掌道,「表哥唱的很不錯哦。」
鄭子良哦了一聲,「那個遊戲啊?3級。」
林傑噴出一口酒水。
魏璐面色一滯,大聲道,「哼,我是那種拜金女?若不是你攪亂氣氛,我也不會這麼做。算了,多說無益,你就是爛泥扶不上牆,心胸不寬,難成大事,再見。」
「是……是。」張樹急忙跟著林傑出去。
林傑沉默不語,雙手插在褲兜中走在前方,張樹在後面跟著。
「算了,我買些小零食吧,不知道姑娘叫什麼名字?不如我請客,陪我唱首歌可好?」張樹接過單子,點了一些乾果,蜜餞,特意要了2瓶350一瓶的雞尾酒,輕笑道。魏璐看他點單的豪氣,也不好推脫,點頭答應下來。
「快,救護車!」
「好說好說,我這個人唱歌,不太喜歡吃東西,不過我表弟卻是個吃貨,哈哈……表弟,你點一些吃的吧?蝦片,魷魚乾之類的。」張樹使著眼色,讓林傑趕緊點一些零食。
林傑抬了抬眼皮。
「呵呵,呵呵。」張樹榦笑,晃了晃手裡的手機,轉身打算走。
「我就是做個樣子,有醉的氣氛就行了,誰要喝醉了吐的不省人事。」鄭子良瞪眼,又灌了一口紅酒,嘆氣道,「那小女孩有個奶奶,癱瘓,她爸爸跑了,媽媽生病住院。她就上街揀點垃圾,換幾塊錢買饅頭……」
林傑挑了挑眉毛,抿了口紅酒,就憑這甘甜恐怕就值幾千塊。搖頭道,「我說,你要買醉倒是喝啤酒啊,量大還便宜。」
「這……」
「給我過來!」奔哥大喝,身後的小弟蠢蠢欲動,一個個嘲諷道,「臭小子,你媽生你的時候忘了把你的耳朵生下來?」
林傑知道張樹的底細,知道這人品行不端,別人卻不知道。魏璐看張樹一身華麗正式,價值不菲的服裝,略顯不凡的氣質,還有那『海歸』的身份,還是很適合玩玩小資情調的。
林傑沉默,悲劇無處不在。
「嘣——」
任誰也想不到,這種高富帥居然和自己稱兄道弟吧?
勞斯萊斯停在一家四星級酒店,鄭子良拉著林傑下車,找個包廂點了一大桌子的菜,取過幾瓶紅酒,開始大口大口的灌起來。
「開著豪車賣西瓜,神經病啊!」
說著,魏璐將那瓶價值350塊的雞尾酒捏在手中,蓮步輕移,離開之前,她看著林傑,搖頭道,「林傑,我們至少也當過男女朋友。我奉勸你一句話,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你如果永遠是這個德行,是永遠不能攀爬上去的。」
兩個混混被林傑直接丟了出去,摔倒在地,被捏過的喉嚨更是覺得喘不上氣,大口喘息著。林傑面色冷漠,森然的說道,「剛才是誰,罵我畜生?」
魏璐捂著小嘴,胸口一起一伏,無法通過深呼吸平靜的內心肆意跳動著。這……這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林傑?那個軟弱的替罪羔羊?
……
「卧槽!」鄭子良一口把杯子里的白醋喝了下去,嗚哇一口吐了出來,酒醒了大半。
人,要麼讓自己鐵石心腸,要麼刻意迴避這些可憐人。
「他媽……」
「又在這樂於助人呢?」林傑也蹲下來,捧著一個西瓜開吃,掃視了一眼,笑道,「這些小販估計要怪你打擾他們生意了。」
「哎,生意沒得做了。我這幾個西瓜明天估計就壞了,算了算了,送人吧。」
「想賺錢,我有個法子。」林傑靠在座椅上,「你紀元玩得怎麼樣了?」
他這次來的目的,就是林曉雪。
林傑一副饒有興趣的表情仔細看著這張曾經讓自己魂牽夢縈的臉。微微一笑,兩手指捏住了魏璐嫩滑的臉蛋,魏璐強自保持著『迷人』的笑容,眼睛還自以為深情地對著林傑眨呀眨的,可漸漸地,她感覺到那雙手好似鐵鉗一般……「啊,疼,放開!」她大叫,當林傑鬆開手時,臉上已經紅腫一片,甚至連嘴唇都一陣發青。林傑一把拿起卡,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誰知道,上高中報名的第一天,鄭子良和他正好是同桌。
「這個遊戲可以賺錢。」
張樹皺起眉頭,正要開口,魏璐卻說道,「算了,沒意思,本來挺好的氣氛都被一些不識相的給攪了。我還要去接待客人,先走了。」
張樹正直勾勾的盯著魏璐,哪管眼前的妹子侮辱的是自己的親人,竟然點頭附和道,「話粗理不粗。」
「急什麼。」林傑一把抓住張樹的衣服,伸手將他兜里的手機拿出,將通訊錄中曉雪和媽媽的號碼刪除,「今天開始,不要出現在我視線中,不許打聽曉雪的消息,否則,你會和那個小混混一樣。」
「拳力不小,不過小混混都是久經鍛煉,廝打,就算是一身糙肉,也磨出刺來了。這個拳力,和一些喜歡健身的平民差不多。不過卻是比不上我。」林傑看著張樹挨打,倒是懶得出手,心中估算著混混和自己的差距。服用了鄭子良的營養液之後,他的身體素質提升很大,比這個混混要強上不少。
「白手起家,絕無虛假。」林傑認真的說道,「你先把等級提升上來,再過半個月,就是賺錢的時候。」
林傑撇了撇嘴,「一份蝦片28,一份魷魚乾50。換到超市,也就是三五塊錢一包的東西,我何必要在這裏買?」
林傑隨意的靠在沙發上,一把抓起幾顆蜜餞,塞進嘴裏,弔兒郎當的翹著二郎腿,微微眯著眼睛,似乎根本沒有聽見他說話。
鄭子良想了想,取出手機。
鄭子良一揮手,「他們做他們的生意,我當我的雷鋒。」
「我他媽也想賺錢,可是……」
「滾粗。」
鄭子良喝高了,句句都是粗口。林傑默默的將白醋倒進他的高腳杯,盯著滿桌子的菜,搖了搖頭。
「我靠,這小子猛!」
魏璐深吸了一口氣,取出一張會員卡,塗抹亮麗唇膏的嘴唇一抿,露出自認為極為嫵媚的微笑,甜甜的說道,「傑哥,這些小零食就當是我請客了。今晚小妹請你在玫瑰天堂吃個飯?」
「你做什麼?」林傑疑惑的問道。
「我想幫他們,可是……」他又灌了一口,即使是紅酒也禁不住這麼喝,腦袋有點暈乎乎的。「可是我自己也愧疚啊,拿著爸媽的錢兼濟天下,這渾事也就他媽我會幹了!」
直到奔哥癱軟下去,口吐白沫,刺耳的尖叫才得以突破寂靜。
就在這個時候,張樹的身體猛的飛了出去,半趴著躺在沙發上,額頭腫起一個大包。只見一個染著白毛,手臂胸口滿是紋身的大漢邁步進來,滿臉猙獰,冷喝道,「喲?老子還遇見一個大款啊?小璐璐,聽說他要把KTV給你買下來啊。」
「唱完這些,應該也能回去了。」林傑翻了翻白眼,正準備小憩一會,門卻被推開了。白色弔帶,粉色超短裙的魏璐端著一杯茶水,一點瓜子走了進來。
「砰——」
林傑則是將雙手交叉疊在胸前,想著紀元中的事情,規劃接下來的路線。偶爾無奈的看一眼點歌單,滿滿的英文歌,足足有40條,無一例外,全都是張樹點的英文歌。
林傑抬了抬眼皮,「這句話,我也送還給你。魏璐,你當我看不出來,你不過就是騙這個白痴幾瓶酒錢?就這一瓶破酒買350?我看充其量二十塊錢吧?你的任務不就是騙客人點單嗎?也只有白痴,才會信你真的會陪同唱歌。」
又是一拳!
「真的假的?」
「小傑子。」
張樹可謂是踩到了硬釘子,腦袋被一拳一拳狠狠壘打,頭暈眼花,伸手喊道,「表弟,幫我!」
「找死!」林傑狠狠吐出兩個字,身體一弓,躥了出去,捏住奔哥的臉急沖,將他的身體直接砸在牆上!奔哥哀嚎一聲,居然暈了過去。
「表弟,要不你出去一趟?」張樹端著兩瓶雞尾酒,已經要把林傑趕出去了。這麼狹小的一個包間,很適合發生一點郎情妾意的美事。
「上車!」鄭子良將勞斯萊斯開了出來,在一眾小販驚訝的眼神中揚長而去。
張樹此時正在唱著《神話》的主題曲《GOON》,到了動情處,雙眼微閉,身體也不由跟著擺動起來,一副沉寂于音樂的模樣。相比之下,縮在角落幾乎要睡著的林傑就顯得很不起眼。
「我……我錯了,我錯了!」一個染著黃毛,左耳滿是耳釘的小弟渾身一顫,驚恐的道歉,生怕再挨一頓揍。他們可是主動找事,只要林傑不把他們打殘,都不是大問題,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鬆開手,張樹吧唧一聲坐在地上,急忙起身離開了。
「送醫院!那個服務員,卧槽你是白痴啊?打電話啊!」
就在這個時候,被砸暈過去的奔哥乾嘔一聲,竟是吐出大量酒水,吃食,腥臭的味道瀰漫開來。
「別走!魏璐姑娘,我是真的喜歡你,實話實說,我這次來的目的,就是為了求你陪我唱首歌,你只要答應,我把這家KTV包下來送給你,也不是難事。」張樹一把拉住魏璐的手,深情款款的說道,不經意間展露展露自己的財力。
路邊,鄭子良捧著一個大西瓜,很沒形象的咧嘴笑著。面前擺著一個西瓜攤,不少嘴饞的小孩子眼巴巴的看著西瓜,他就拿出一個,切好了給小孩遞過去。
林傑莞爾一笑,「怎麼?不繼續到我妹妹面前吹牛了?」
林傑取出手機,打開了遊戲綁定賬號,顯示著一個數字:4800元。
高考之後的夏天,歡聲笑語和解放后的瘋狂幾乎滿溢出來,林傑感受著灼熱的氣氛,不由有些好笑:那時最想要離開,發誓永遠不會回來的地方,卻成了記憶中唯一一片凈土。
在林傑眼裡,這估計是一個逃學上網吧結果被敲詐了的可憐傢伙。
一旁的巷子里,停著鄭子良的勞斯萊斯。
魏璐實在是聽不下去了,她察言觀色的功夫從來不低,別看她騷氣衝天,能上她床的男人還真的沒有幾個,都是舔舔咬咬也就過去了,卻是把一些小混混把玩掌心,甘願幫她看場子還不收錢,每個月剋扣老闆給地痞的保護費也有不少。她微微皺著眉頭,鄙夷的說道,「永遠都是這個窮酸樣,一輩子也就是當一個窮人。」
發泄一番的林傑氣勢上升到了頂峰,冷冷的瞥了一眼張樹,「走吧,該回去了。」
魏璐滿臉厭惡,說道,「這男人嘴裏沒一句真話,買KTV?那就不會請我喝這幾百塊一瓶的酒了。」
不一會,零食,酒水也就到了。
「土豪,我們做朋友吧。」林傑樂呵呵的調侃。
不過,林傑前世也是富甲一方,得到了不少戰鬥手冊,訓練方法,等於是經受過專業訓練。論戰鬥技巧,來5個『奔哥』也不夠林傑打的。
一個人影飛了出去,卻不是林傑,而是那個奔哥!林傑現在的身體素質又豈是一般文弱書生可比,反應無比快速,在奔哥的拳頭砸下之前,一腳就踹了出去,正中腹部,拳頭更是后發先至轟到他的胸口,將他打飛了出去。
奔哥這才停下手,注意到了正在角落吃乾果的林傑。冷冷笑道,「真是個孬種,居然躲到那裡去了,你,給我過來!」
這一去,就去了2個多小時,直到林傑半吃半送的將西瓜解決了,他才回來。
說起來,倒是基友版的『水晶鞋』。
前世他在遊戲中的成就不高,和他樂衷於上街做好事不無關係。
「小畜生,過來!」
「這……」鄭子良抹了一把臉,「這就是你半個月賺的錢?」
「他是送!」
鄭子良欣然應許,挑了個最大的西瓜給她。可是這小女孩抱不動,於是他讓林傑看著攤子,幫小女孩抱過去。
「奔哥可是經過訓練,堪比健身館業餘教練的力道的啊。」
「我們本來就是朋友。」鄭子良認真的說道。
張樹這位表哥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蘿莉控!仗著自己海歸的身份和一輛不知哪裡買來的二手賓士,整天在高中校門口晃蕩,遇見長相不錯的女生就上前問需不需要送你回家,送著送著就騙到床上去了。
林傑翻了翻白眼。
張樹愣住了,魏璐愣住了,圍觀的所有人都驚訝的張大了嘴,時間在這一刻定格。
KTV內。
「表弟……我同學找我有事。」終於承受不住這肅穆的氣氛,張樹打算開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