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屍經》第八卷 丹鼎連圖

第16章 演戲

第八卷 丹鼎連圖

第16章 演戲

「我說了,就是讓這小妹兒陪我們幾個兄弟喝幾杯,怎麼了我?」中年人拽著那姑娘的手腕說道,似乎是用上了力,那姑娘眼淚不停地往外流著,但卻沒敢哭出聲音。
說真的,我想聽聽歌安靜一下,MP3沒電了,這對於我來說可不是好消息。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這老闆沒報警,可能是他也認識那些個混混吧。
貓仰頭看著我,輕輕舔舐了一下我的手臂,隨即轉頭,好奇地看著周圍的人。
雖說無情,但這就是現實。
「聽歌的時候安靜點。」我說,忽然感覺腳脖子有點癢,低頭一看,貓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跑了下來,正在用頭蹭我的小腿。
它說。
「怎麼回事啊?!感情我請你喝一杯酒還不行了是不是?!」一個滿身酒氣的中年人站在了舞台上,也不知道是喝多了還是怎麼了,死死地拽著主唱那個姑娘的手,指著正要上台幫忙的年輕人鼻子說道:「滾下去,要不然老子卸了你的腿。」
這年輕人就是前面我覺得他唱歌唱得不錯的那個,看樣子也是個暴脾氣,可當他要衝上舞台跟那人玩兒近身肉搏的時候,一群年紀不等的混混就從人群里沖了出來,逮住他下去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其實我也不清楚剛才是發生了什麼。
它想殺人。
「我就是想聽聽歌誒,至於這樣嗎?」我無奈地說,拿餐巾紙擦著頭上的鮮血,沒有生氣的意思。
之所以說年紀不等,那就是因為這中年混子帶的人里,不光有三四十歲的中年人,還有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甚至還有一些十七八的小屁孩,這中年混子真是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發揚光大了。
「來,唱首一生所愛給我聽聽。」我說著,伸手進包,也沒仔細數,就直接拿了一疊錢走過去放在了台上。
總而言之,我覺得這酒吧挺亂的,或許就是因為這原因,這酒吧里鬧起事來那可不是一般的熱鬧。
吵鬧聲跟尖叫聲沒停下過,我覺得應該去看看熱鬧。
台上的姑娘也是愣了,好像是沒反應過來現在的情況,等一邊的人開始催促她的時候,她才哆哆嗦嗦的看著我:「您是要……」
也就雙臂紋身戴著金項鏈的主兒。
這個酒吧並不是傳統的音樂吧,準確的說,這裏真的是個魚龍混雜的酒吧。
酒吧老闆也是個中年人,笑呵呵的一副客氣的造型,走過去跟那站在舞台上的老混混說了兩句,言語之中,大概的意思就是別為了小事傷了和氣。
對了,當時連報警的人都沒有,理由如上所述,簡單來說就是沒人敢報,誰報了誰倒霉,這一點曾經有幾個人印證過,此處暫且不提。
「你他媽再給我……」
「別吵……安靜一下……你現在不能出來……」我在眾人沒有注意的時候,伸手到后腰,拍了拍腰間的手槍。
「您是……」
沒一會兒,去幫忙的年輕人就被踢得鼻青臉腫不成人樣兒了,而先前跟他一起唱歌的那些個人,則都只是看著而沒上去幫,可能是怕了吧。
中年人遲疑了一下,鬆開了那姑娘的手,沿著台邊走了下來,坐在了我旁邊的椅子上。
有穿著襯衫與同事們一起喝酒聊天的白領。
說著,我指了指另外一個混混:「給我把錢放回去,要不然我卸了你的腿。」
「拿我的錢,你真是活膩歪了。」我看了一眼被我捅穿手掌不敢出聲的混混,嘆了口氣,把蚨匕從他手掌里抽了出來:「毛都沒長齊你出來混什麼呢?不好好學習你家人不傷心啊?」
不得不說現實出乎了我的意料啊,我是沒想到那些個小混混下手這麼狠,當時我可啥都沒幹就說了那麼一句話,然後我腦袋上就挨了一啤酒瓶。
「盧冠延那個,一生所愛。」我揉著太陽穴,一臉和善的說。
掏錢,點歌,那他媽叫一氣呵成。
在酒吧的大廳里。
「我不是說了嗎?」我趁那人沒注意的時候,一把拽過了他的手按在桌上,拿著剛從腰間抽出的蚨匕捅了下去:「我只是想聽歌,你至於嗎?」
「挺疼的。」我說道,用手摸了摸腦袋,感覺濕淋淋的,藉著燈光一看才發現見紅了。
「你他媽誰啊?!」
怪不得左廣思那老頭兒說這種話呢,現在的世道啊真是……
那姑娘感激的對我點了點頭,想要說些感謝的話,但見周圍的混混都在盯著她,她也沒敢說出來。
它想出來。
那渾身酒氣的中年男人霎時間就清醒了,驚疑不定的看著我,似乎是在琢磨眼前的這個孫子到底是哪路的神仙。
在前一分鐘,我就從人群里擠了出來,然後找了一張距離舞台最近的椅子坐下。
那時候我也沒想著要拔槍,畢竟這裏的人太多了,要是傳出去估計白道的人都能滅了我。
「喵。」
「你他媽裝什麼呢?!」
事後我才明白,當時可不是圍觀群眾不願意幫,而是那混混是這一片出了名的老混子。
有穿著高中校服帶著同學來酒吧玩兒的學生。
可能是槍在說話,也可能是我無法控制的情緒在說話。
誰要是幫了,指不定過幾天這老混混就會找關係從局子里出來了,然後各種各樣的打擊報復隨之而來,白道的人也沒幾個會幫這些從圍觀群眾中脫身而出的雷鋒。
周圍的人都在看,沒有一個人願意上去幫幫忙,哪怕是那姑娘後面的幾個女同學,也是偷偷摸摸的從後面走下了台。
它說。
姑娘咬了咬嘴唇,試探著對我說道:「那首歌我不太熟……如果唱得不好大哥您多擔待……」
反正我就剛跟服務員說完話,轉眼一看,舞台那邊已經有人鬧起來了。
我現在就是在裝逼,只要暫時沒人拆穿我的謊言,那麼我就是安全的。
「我也就是想聽聽歌,何必呢。」我聳了聳肩:「你下來,讓這姑娘唱歌給我聽聽,一會兒咱們再繼續談這事。」
我想安靜一下,安靜一下……
甭說是我,就是小佛爺在這兒他也不敢拔槍。
位置位於瀋陽靠近郊外的地方,人不多也不少,比起市中心那可就差遠了。
好像剛才我聽見了一些聲音。
一切的事兒都等我聽完歌再說吧。
「妹子,唱首歌給我聽唄?」我樂呵呵地說道。
「再裝逼老子就弄死你。」領頭的黃毛拿破爛的酒瓶子指著我鼻子說著,一臉的耀武揚威,似乎手裡的啤酒瓶給了他無窮的勇氣一樣,在這幾百觀眾的面前揍人他毫無顧忌。
「你們動我試試?」我看著那群蠢蠢欲動的混混,皺著眉頭說道:「這兒片的官好像不管事啊,看樣子回去我得跟我爸說說,讓他過來看看,到時候全他媽把你們抓進去,片區公安管不了你們,我爸他們省公安廳的還管不了是不是?」
見此情景,我笑了笑,把它抱進了懷裡:「你個小傢伙也不消停啊。」
「喲,有錢啊,這得有五六千了吧?」幾個小混混眼睛發亮的走過去將錢拿到了手裡,其餘年紀稍大的混混都是看了我一眼,沒吱聲。
我把煙頭掐滅,放進了桌上的煙灰缸里,笑著對那中年混混說:「老哥,要不然你先下來坐著唄,我聽人唱歌呢。」
恐怕就是因為這一點,在這一片地區的黑色勢力才會這麼猖狂。
「沒事,唱吧。」我哈哈大笑著說:「你唱得再好也不會比我未婚妻好,我就是想聽聽這歌而已,唱完歌拿著錢走你的,以後別來酒吧里走場子了,不安全。」
伴隨著那小混混的慘叫聲,周圍的人群也隨之叫了起來,一個接一個的往邊上躲閃著,只是躲卻沒跑,可能他們覺得這場戲看起來很刺激。
最先發難的不是那些上了年紀的混子,而是那種十七八的小混混,看著他們腦袋上頂著的黃毛我就納悶了,你們就不怕自己的頭髮在太陽底下反光閃瞎自己的狗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