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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愛情,果然不是啥好玩意兒(4)

第十二章 愛情,果然不是啥好玩意兒(4)

「有精力來愛愛我嗎?」
「魯如花,不要錯過我哦,錯過一個深愛你的人和錯過最後一班車同樣可怕!」
「哪本書?可以扔掉了。」
「文初,你還可以再肉麻點的。」
「你能不能別整天把愛掛嘴邊上?」
版本一:文初正式走馬上任,任魯如花男朋友,為期……不知道多久。
「魯如花,你還在生氣嗎?」
「……」
「能,只要你讓我住進你心裏!」
魯如花總說自己不起眼,是醜小鴨,可文初心想,在小鴨變成天鵝之前就得將其俘虜,否則飛了就難再抓了。
「彼此彼此。」
版本三:文初猛追魯如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總之,文初盡著自己的力量在接觸著魯如花,他知道自己當初的行為有多過分,所以補救就需要儘早儘快,免得魯如花會被別人搶走。通過在美協的觀察,肖青的威脅暫時可以排除,可是體育系有個人高馬大的、中文系有個斯文眼鏡的、數學系有個酷似算盤的,這些都不可以忽略。
到美協輔導的時候,文初一掃從前漫不經心對人的態度,凡事變得很認真,他也要求自己盡量不要盯著魯如花看,因為他知道魯如花不喜歡被別人議論,可是……他終於明白了,一個人的眼神是可以不受大腦控制的,魯如花就像一個永遠的發光體,一個巨大的磁場,不管她在哪個角落,總會引得文初在第一時間能看到她,看到她光潔的額角、黑黑的頭髮、專註做事的眼神、緊抿著的嘴角。
「文初,你真的不用再織了,似玉和我說,其他宿舍的男生在笑話你。」
「我沒那麼BT……」
「有什麼好氣的,沒精力沒時間。」
你不會是讓我每次騎車都捏這小人吧?」
文初到建築系美協來指導的事情,算是引發了一場小小的風波。不只是建築系的學生驚訝,連外系都把這消息傳出N個版本。
「呃……肉麻嗎?書上就是這麼寫的。」
「他們懂什麼?想笑就讓他們笑個夠吧。我不明白,表達出很喜歡一個人很可笑嗎?」
文初每晚織圍巾,越織越長,越織越光明正大。圍巾的前半截還織得疙疙瘩瘩,中段就平整得多,到了後段,居然還織出幾排歪歪扭扭的花樣。
版本二:魯如花成功地把自己推銷出去,成為S大最為著名的小鴨如花。
類似於這樣的對話,每天都在發生著。文初總會適時地出現在任何有魯如花的地方。他甚至不知道從哪裡淘了個充氣的人形小玩偶,一捏就發聲,他把這玩偶綁在了魯如花的自行車把上,替換掉原本的那個上銹的鈴。
「那就當我來自外太空好了。」
即使在許多年以後,S大仍舊流傳著一個傳說:當年,S大的校草,每天幫自己的女朋友排隊打飯。有的時候,他的女朋友會拿本建築學的書邊排隊邊看,那麼他就笑眯眯、禮貌而又客氣地護著自己嬌小玲瓏的女朋友不被別人擠到。
「呵,功力漸長,看來你也不是等閑之輩。」
「這小人就是我,我幫你喊掉前面的障礙,況且你還可以用力捏,使勁兒捏,就相當於是打我了。」
「肖青,如果你可以把你盯著盛夏的一半精力拿出來放在畫畫上,你早成為畢加索了。」
「文初,你能把你一半的盯著魯如花的精力,放在指導我們美協的全體成員上。我相信我們美協的人都可以成為畢加索了。」
「呃……不是表達可笑……這是國情……」
總之,不管版本如何,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占絕對主導地位的是魯如花。
甚至在食堂,排隊拿飯的也變成了文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