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賊》第四卷

第567章 伊人,如玉

第四卷

第567章 伊人,如玉

曹朋笑呵呵的走進屋中,在桌旁便坐下。
曹真在這時候,自動充當起副手,下令虎豹騎在城外駐紮。
他和上門,對著一人高的銅鏡,整理了一下衣冠。
身後,好像有一雙目光,一直在盯著他看。可是他又不能停下來,回頭觀瞧。好在,那目光中,並沒有隱藏殺氣,也就是說,對方並無惡意。曹朋也不擔心會有危險!這裡是長社,說起來是他的地盤。天底下也不是人人都是冷飛,也許只是使團的人,對他感覺好奇?
原本是春秋時,鄭國長葛邑。后相傳因社廟樹木猛長,故而得名長社。《史記?秦本紀》記載:昭襄王二十三年,客卿胡傷攻魏長社。中平元年,東漢名將皇甫嵩,曾在此縱火,大敗黃巾賊。
怪不得,高順在呂布軍中的地位一直不高。
也難怪高順有點疑惑,有些辨認不出曹朋來。說起來,他和曹朋並沒有幾次接觸。滿打滿算,也就是曹朋在溫侯府被呂吉陷害時,兩人曾照過面,交談過。其他幾次,高順都站在人後,從不開口。他生性沉默寡言,當時雖說受呂布所重,但地位相對而言,並不是太高。
作為主人,曹朋自然要熱情招呼。
即便他忠心耿耿,最終也只是在中郎將的位子上止步。
曹朋,不是一個小小縣令,就可以相提並論。
曹朋未曾理睬身後官員的輕聲抱怨,微微一笑,「高將軍,一別近十載,你這認真的脾氣,還是沒變。」
「高將軍喚我,有什麼事情嗎?」
高順找我?
他大致上可以猜出,曹真那狼狽的模樣。
對於這個請求,曹朋滿口應承。
「曹公子,別來無恙。」
「喏!」
曹朋拉開門來,探出半個身子。
呂氏一家離開徐州,遠赴海外的時候,陷陣營的成員,大都是以徐州本地人士為主。其成員主要集中在下邳、彭城和沛國三地。高順手裡有一個名單,剛才交給了曹朋。對於曹朋來說,這件事並不困難。按照名單上的地址,派人查找便是。就算曹朋不幫忙,曹操也會插手。與其說是一個請求,倒不如說是一個人情……所以,曹朋絲毫沒有感受到壓力……
一個呂氏親隨,攔住了去路。
在這東漢末年,找個不好酒的人,還真不容易。曹朋身邊的人,大都好酒!不管是甘寧還是夏侯蘭,亦或者是潘璋龐德……更不要說,似典韋許褚這種,餐餐必有酒肉方能快意的人物。當然了,似甘寧他們,大都可以分得輕重。什麼時候喝酒,什麼時候不能喝,他們心裏明白。可如果說,似高順這種一旦有事情,便滴酒不沾的性格,也的確是非常的少見。
天色昏暗,也無法看清楚,剛才凝視他那雙目光,究竟是出自何人……
「可這個人,當年曾令叔父,吃了不少的虧。」
「是高使者請曹公子前來……」
曹真答應一聲,將杯中酒喝乾凈,與曹朋告辭離去。他住在城外軍營當中……雖說城裡已經給他準備的住處,曹朋這裏,也能為他騰出房間。可曹真也習慣了,更願意在軍營里休息。
他返回卧房,剛準備換了衣裳,上床休息。就聽門外有人輕輕叩擊房門,「公子,公子?」
按道理說,高順身為呂氏漢國使臣,代表著呂氏漢國的體面。他在呂氏漢國,官拜大司馬之職,曹朋不應該稱呼他為『將軍』;同理,高順對曹朋的稱呼,也不應該是『公子』稱謂。
在他的腦海中,曹朋依舊是那個瘦小單薄,相貌清秀的少年。那裡似現在,雄壯魁梧,已然是赳赳大丈夫。
高順是個直人,恐怕是很難在那種傾軋之中存活下來。如果換到西漢初,想來他的下場,未必能比彭越英布之流更好。
這是一個大跨院,分內外兩進。
親隨笑道:「這個,卑職可就不知道了……
「你若是不信,等回到許都之後,去問問別人就知道。
而且,這傢伙說話,太直了吧!
兩人相視一眼后,展顏而笑,一同走進了驛館。
兩人在屋中一邊喝著酒,一邊閑聊著,不知不覺,亥時已至。
用他自己的話說:「若是聽不到那刁斗聲響,我可能會睡不著。」
長社,位於許都以北,有水以西。
曹朋聞聽,忍不住哈哈大笑。
虎豹騎呼啦啦分為兩排,讓出了一條通路。高順縱身下馬,快走幾步之後,看到曹朋卻一怔。
「前面帶路。」
也許正因為這樣,他不懂與人交際,更不知溜須拍馬。所以,當時呂布對他,即看重,又排斥,地位非常尷尬。若不是到了海外,恐怕他也不得好下場。只可惜,他那一身兵法謀略。」
曹朋呢,則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他沒什麼喜好,最大的樂趣,就是演練兵馬。
好生無趣,好生無趣……」
卻見門外長廊下,一名驛卒恭恭敬敬的朝他行禮,「公子,呂氏漢國高使節,請公子前往一敘。」
「也好,這一路辛苦,車馬勞頓,好好休息一下也是一樁正經事。
曹真嘆了一口氣,沒有繼續談論下去。
這高順,究竟在搞什麼鬼?
門外,驛卒還在等候,曹朋拉開門,邁步走下門廊。
※※※
他面帶歉意,朝曹朋一拱手,「公子勿怪,蓋因順此行,身負重任,故在出發時便立誓,絕不飲酒。」
甚至,呂布馳騁天下之初,高順甚至沒有過獨領一軍的機會。距離上次和曹朋相見,已經快十年了。那時候的曹朋,不過十五六歲,生的又比較瘦弱,所以透著一股子清秀的靈性。
難道說,他還有其他的事情,希望通過我,與司空託付?可即便如此,也大可以明日再說嘛。
曹朋一頭霧水,看了一眼那扈從,點了點頭,而後邁步行去。
在他而言,這一禮他受的心安理得。若非當年他私縱呂氏家眷,而今高順,已化為一冢枯骨。說穿了,曹朋還是高順的救命恩人。所以,即便高順而今貴為呂氏漢國的使臣,他也可以毫無心裏負擔的,接受高順的一拜。
海外蠻荒,戰亂不止。
公子,順著迴廊往裡走,拐過那個彎兒就到了。」
驛卒答應一聲,便領著曹朋,步出了住所。
高順沒有拒絕曹朋仍稱他為『高將軍』,而曹朋呢,也沒有拒絕『公子』稱謂。
也許,很多人沒有覺察到曹朋和高順之間的稱謂。
至少如果單從體格上而言,高順是真認不出來。
「阿福,這高順,真有那麼厲害?」
而中原,戰爭總伴隨著各種各樣的陰謀。
「請大鴻臚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遞交呈報司空。剩下一份,待我返還許都之後討要。」
「哥哥,你這話說的可就差了,我倒是覺得,高將軍為人挺友善。」
曹朋的心,也隨之輕鬆下來。
這兩個稱呼,從某種程度上延續了當年在徐州的那段交情。
曹真吐槽不止,苦笑道:「你信不信,從我接到他到方才在城外,整整兩天,我是第一次見他露出笑容。平常和他在一起,總是板著臉,好像誰欠他錢似地。也就是對你,他今天笑了。若非親眼看見,我甚至以為這傢伙根本就不會笑。請他看歌舞,他不看;請他吃酒,他不吃。留宿時,就躲在住所中,不是看書,就是早早的歇息……呼,真真箇無趣到極點。」
「曹公子,請。」
這,也是個已經習慣了軍營生活的主兒!
我身負重任,滴酒不沾。所以,這酒宴就免了吧……請公子為我等準備好住所,早早歇息為好。明日一早,還要趕赴許都。若公子欲飲酒,待高順此行圓滿之後,必與公子一醉方休。」
說著,曹朋探手抓住了高順的手臂,兩人把臂而行。
曹朋遠遠就看到了,一面火紅色大纛下,縱馬而來的高順。
「高將軍,城中已設好了酒宴,正好與將軍一醉。」
高順一怔,旋即哈哈大笑。
驛館里的驛卒,早已經將房間安排妥當。長社這個地方,和其他縣城不太一樣,有一點軍鎮的性質。驛館的面積很大,足以容納整個使團的成員。曹朋和高順又聊了一會兒,見天色已晚,於是起身告辭。走出驛館大門,他突然駐足停步,仰天看著漆黑夜空,深吸一口氣。
「高將軍,請。」
天將黑,浩浩蕩蕩的使團,抵達長社城外。
「高將軍!」
曹真也不說話,給曹朋滿了一杯酒,又給自己滿了一杯,二話不說,一飲而盡。他抹了一下頜下短須上的酒漬,長長出了口氣,對曹朋道:「那高順活脫脫是個木頭,我陪他兩天,卻快要憋悶死我了。問他話,十句裏面能回答一句;請他吃酒,卻又是個滴酒不沾的傢伙。
準確的說,曹朋的住處屬於驛館的一部分。只是驛館人手不夠,所以基本上留在使團那邊負責。
在驛館門外,曹朋突然停步,借側身讓路的時候,猛然回頭。
「那是對你!」
外面是使團的雜役親隨,而高順則住在後宅。曹朋在那驛卒的帶領下,來到后宅的月亮門下。
一進門,曹朋就看到曹真正坐在廳堂上,大快朵頤。
自呂布帳下有陷陣營這個編製以後,人員一批換了一批。
曹朋一愣,旋即點頭道:「你等著。」
從這一點來說,曹朋知道,高順此來許都,是懷著誠意。或者說,他並不單單是為了歸附,更多的,則是來還曹朋當年私縱之情。兩個稱呼,也代表了雙方都牢記著當年的情誼……
曹朋一邊走,一邊感覺有些不自在。
「曹……阿福?」
「你不領我過去嗎?」
住所已經安排妥當,可以安置使團所有人馬。請將軍隨我入城,咱們一邊走,一邊說話。」
對於剛才凝視他的那雙目光,也就拋到了腦後。聽高順說,他此行的使團成員,大都是當年陷陣營的將士。若如此的話,也就是說,那裡面肯定有認識曹朋的人。高順還有一個請求,那就是尋找當年陷陣營將士的家眷。他希望,能夠在離開中原時,待那些家眷一同離開。
想了半晌,他也沒有想出頭緒。
而今呢?
驛卒不敢怠慢,連忙備好馬匹,星夜趕赴許都。
高順不屬八健將。
曹朋送走曹真,找人清理了屋中杯盤狼藉。
城門下,燈火通明。
曹朋聞聽,不由得呵呵的笑出聲來。
「哥哥,何故一副餓死鬼投胎的模樣?」
那親隨一笑,用帶著淡淡的下邳口音的官話道:「我知道,我在這裏,正是奉高司馬之命,恭候公子前來。你回去吧,這裏沒有你什麼事情了……曹公子,請隨我來,高司馬已恭候多時。」
他雖然只是譯官丞,論權力根本無法和縣令相比。可是,卻沒有一個人因為曹朋是譯官丞,而敢表露出驕橫之色。
想必,此次呂氏漢國歸附,問題不會太大。
那傢伙是個天生的軍人……如果沒有仗打,我估計他也活不下去。留在中原,早晚丟了性命。」
但見身後,全都是使團的成員。
「卑職明白。」
曹朋抿了一口酒,「高將軍就這脾氣,當初在呂布麾下時,以他的才華和幹練,絲毫不遜色于文遠。特別是臨陣之機,更號稱從無敗績。這一點,連張文遠都佩服無比,常與我稱讚。
「呵呵,高將軍,別來無恙。」
出驛館后,曹朋立刻找來驛卒,將名單裝好,連夜送往許都,呈報劉曄手裡。
出門一拐,沿著幽靜小路,很快就來到了呂氏漢國使團的駐地。
「哥哥,早點歇息吧,明日一早,還要趕路。」
的確,海外和中原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
高順鄭重其事的朝著曹朋一禮,而曹朋坦然接受。
「呵呵,公子昔日曾有恩於我等,說起來並非外人,只管去就是,卑職還要在這裏值守。」
曹朋看上去可是魁梧而健壯。
哪知道高順一搖頭,「曹公子,當知我的性子。
驛卒連忙解釋,以免發生誤會。
曹真聞聽,頓時無語。
曹朋與長社官員出城相迎,站在最前面。長社,是許都北面的屏障。若長社丟失,就是一馬平川,朝夕可至許都。所以,長社的官員品秩,比同等規模的縣城,要高出一個級別。可即便是如此,長社令領大小官吏,還是恭恭敬敬的站在曹朋的身後,卻沒有一個人反對。
他就住在距離驛館不遠的一所房舍里。
心裏面卻有些疑惑:都這麼晚了,高順找我,又有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