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年代》第二卷 京華煙雲

第四百三十九章 拭目以待

第二卷 京華煙雲

第四百三十九章 拭目以待

實際上,宋教仁這種說法並不能掩蓋倉促更改政體的真正動機。無疑是看到孫中山讓位袁世凱勢已必然,為了制約袁世凱,革命黨人才趨向于將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臨時約法恰在這時還在討論中,革命黨人要防止總統的獨裁,必須趕緊將約法完成,如此照法國憲章,規定責任內閣制,要他就職之時,立誓遵守約法。
「哦,我明白了。」經唐、楊這麼一指點,袁世凱的氣算是徹底消了,想不到兩個傢伙還能在這一層做功課,不用他動粗,又成全了南京的面子,豈不更完美,忍不住叫道:「好,這一條接受,附上一個條件,內閣是超黨派的,不能行政黨內閣。」
楊度本是最早提出政黨內閣制的,但現在顯然不能再提這碼事了,況且他也有一絲做總理的念頭。他知道袁世凱喜歡獨斷專行,也知道袁世凱氣憤什麼,話便說得委婉些:「中國目前的情況,其實最宜行美國式的總統制,不宜行法國的內閣制。不過,南方堅持要改內閣制,也犯不著為此事而影響大局。正如少川剛才說的,只要堅持總理由總統提名,則總統制與總理制實際上是一回事。」
「他孫文做總統就不要總理,我袁某人做總統,就來個總理牽制我,這像話嗎?」
「為什麼不能!」宋教仁臉上現出一絲不安。
宋教仁睜大了眼睛:「能保存國體還不夠?你還想怎麼招?」
宋教仁沉思良久方才說道:「各省聯合之始,實有類於美利堅十三州聯合,因其自然之勢,宜建為聯邦國家,故采美之總統制。自臨時政府成立后,感於南北統一之必要,宜建為單一國家,如法蘭西之集權政府,故采法之內閣制。」
寒暄過後上馬車,直奔大總統府。
《臨時約法》最大的特點,其實是「因人立法」,處處體現了革命黨人對袁世凱的不信任、防範和制約。
「南京臨時政府沒有得到列強的承認,連交涉的資格都沒有,還能怎麼辦?」宋教仁道:「只能敦促袁世凱在北京交涉。袁世凱當初在朝鮮所作所為看,他也算是強硬的主。」
宋教仁看了一下李想,一眼勝萬言。
袁世凱點點頭。
袁世凱指著剛收到的電報質問:「你們看看,孫文他們來這,一手是什麼用意?」
宋教仁正是忐忑不安的時候,李想忽然縱聲大笑,「終於入黨了!」說著向膝蓋上猛擊一拳,會票連著邀請函一併交給身旁一直默默無語管家小妹。
唐紹儀和楊度把電報看了下,一時做聲不得。
袁世凱拿起電報又看了一下,皺著眉頭說道:「臨時政府外交總長王寵惠致電,述說荷蘭軍警的暴行,痛陳此次泗水外交事『件事關國體民命』,請『兵艦護僑』,同時轉飭駐荷蘭公使劉鏡人與荷蘭政府進行正面交涉,『以存國體,而慰僑望』。民國還未得到列強的承認,這兵艦是萬萬不去得南洋,你們看有什麼好主意可以對付?」
責任內閣制本是宋教仁所積極主張的,但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其他革命主要幹部均不贊成。到了袁世凱做總統,又怕總統權力太大,於是匆匆忙忙地訂定《臨時約法》,想借這部 《約法》來限制袁的野心妄為。袁世凱並不認為一紙條文就能約束他,在崇尚實力的袁世凱的眼裡,《臨時約法》形同一堆廢紙。他氣憤的是南京因人立法的左派,明顯的不相信他嘛。
「享受一切最惠國待遇?」宋教仁聽李想是如此雄心,也不禁心下駭然,面上卻毫不動聲色。看來他插手泗水交涉,卻不知道他要怎樣獲得交涉的權利?宋教仁目光如電,閃了李想一眼,朗聲道,「不愧是李大帥,這樣的要求,就是荷蘭答應,列強能答應?」
「一紙條文就能約束他?」
唐紹儀當然能體諒老上司的心情,但見電報上寫著總理,心裏頗為興奮,因為一隻要設總理一職,他自度此職就非他莫原制屬。他要促成總理制實施。
「真是什麼都瞞不過你的火眼金睛。」宋教仁看到李想的表情就知道這貨什麼內情都知道,嘆道,「當初,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前,我堅持內閣制,中山先生堅持總統制,他理由是要想鞏固新政權必須給與總統更大的實權。而今,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職,情勢演變至此,南京方面調虎離山,想把袁世凱誘引到南京來的計劃是完全落空了,因為擔心袁世凱權力過大或是濫用職權,於是只好退而求其次,孫中山匆匆主持把內閣制寫進《臨時約法》,他只有用內閣制這個最後的辦法來限制袁世凱了。」
「慰庭兄,關於總理內閣制,你不妨接受,只是加上一條:不能行政黨內閣制。因為若行政黨內閣制,內閣總理則由執政黨產生,明擺著總理便落到南邊去了。不行政黨內閣,則總理由總統提名,那麼事情就好辦多了。」
車內,李想笑道:「內閣制總算寫進約法,遁初兄的理想又往前走了一步。」
他身子一躬,雙手遞上一張邀請函,輕聲說道:「李帥,明天同盟會在南京三牌樓第一舞台召開本部全體大會,臨時政府各部總、次長及重要人士均參加大會。中山先生和克強聽說李帥要來南京,早早的就備上這份請帖,還請賞光。」
孫中山鄭重宣布:在正式憲法頒布之前,《臨時約法》具有與憲法同等的效力。《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全體國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和宗教的區別;國民享有人身、居住、財產、營業、出版、集會、結社、信仰、遷徙的自由;有請願、陳訴、訴訟、考試、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依法納稅、服兵役等義務。中華民國政府的組織形式是: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和法院行使其統治權。參議院有立法、質問、複議、彈劾等權力,臨時大總統由參議院選舉產生——《臨時約法》中的眾多規定,都是為了一個目的:用責任內閣制防止袁世凱獨裁。
「當然不夠!」李想已不是對宋教仁說話,而是在自言自語,「對著荷蘭小國,咱們還不敢理直氣壯嗎!這次事件作為由頭交涉,至少要為國人在南洋爭取享受一切最惠國待遇。」
「先看看風向。」楊度建議道。
「但願如此……」李想點點頭,又搖搖頭嘆道,「遁初,你不懂人的本性。袁世凱在朝鮮,那時一腔熱血,正是想要建功立業的年華。現在呢?袁世凱早已不復當年之勇。這個關口,袁世凱也正需要列強支持的時候。他又能交涉出個什麼結果?最多能保存國體已是萬幸……」
「你就拭目以待吧。」李想把豪言壯語先撂下:「借這次泗水案交涉的契機,為國人在南洋爭取享受一切最惠國待遇是我的最低目標,而謀改列強強加在我們頭上的不平等條約才是我的最終目的。」
正是因為總統人選發生變化,參議院才猝然決定在約法中增設國務總理一職,企望通過這一變動,建立起所謂的責任內閣制,把繼任臨時大總統的袁世凱置於有名無實的地位,以實現分散、削弱、架空袁世凱權力的目的,維護革命黨人的既得利益。臨時約法草案經過三讀程序,在基本上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最後以全體起立表決通過。整個制憲進程不可謂不迅速,也不可謂不倉促。
此前宋教仁提出的責任內閣制修正案,被代理參議院否決。本來《臨時約法》草案在擬定時,採用的是總統制,但是到參議院開始審議《臨時約法》草案時,卻正是南北議和成功,袁世凱即將繼孫中山擔任臨時大總統前夕,因此,改為所謂的責任內閣制,幾乎得到了代理參議院所有人的同意。
據國際慣例,新政府事實上成立,各關係國有承認之義務。然當時各國對於中國承認問題,如俄、英、日三國,一方附重大之要求,一方主張必俟正式大總統選舉之後,乃相機承認。只美國政府不以為然,於民國國會成立之日,首先無條件承認民國政府。巴西、秘魯二國,亦於是日承認之。其他各國,皆觀望于英、日、俄三國,而俄、英、日三列強,則各附重要之要挾,以為條件。俄、英、日三國承認民國政府之時,即中國滿蒙藏三大區域生重大搖動之日。
對袁世凱的不信任,幾乎成為臨時參議院立法者們的普遍共識,而這種態度必然要在立法過程中體現出來。
南京下關碼頭冷冷清清,宋教仁站在一輛馬車旁,面露微笑。
北京。袁世凱私邸。
宋教仁也不知道能不能拉攏李想這樣的實力派入同盟會,畢竟先前還拒絕過他。
「同盟會群英會聚金陵,這樣的盛況,我怎麼能夠錯過。」李想笑盈盈的打開邀請函,裏面竟然還夾了一張同盟會的會票,這張同盟會的「黨員證」寫著李想的大名,介紹人赫然就是孫中山。李想看到這個先是一怔。
春雨如絲,李想撐著油紙雨傘走下甲板。
「以後你會明白的。」李想臉上閃過一絲憐惜,停了停又道,「泗水事件,中山先生有什麼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