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的死亡筆記》目錄

第六十八章 礦洞里的白骨(二)

第六十八章 礦洞里的白骨(二)

「有這些就夠了!」我說,「知道哪些人會捅別人70多刀嗎?」
「一個礦洞里發現了一具屍骨,你和李智林帶上器材,馬上趕去現場!」
「能確定死者的性別,年齡和身份嗎?」潘雲問。
「故意殺人。」
「凡是與死者有過聯繫的人都調查了!現場的門鎖沒有任何破壞痕迹,而且客廳里擺放著待客所用的茶杯,他們推斷兇手事前受到死者的接待,應該是熟人所為。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任何嫌疑對象!」
董建國拿來了雨靴,每人發了一雙。
「按你的說法,頭顱被拋棄到了其他地方?」董建國將信將疑。
「物品當然沒有屍體本身具有說服力。」我說,「看看屍體的恥骨聯合,那是典型的女性特徵!」
「案件的性質呢?」
董建國認為死者頭顱還在洞內,應該繼續尋找:「既然屍骨大部分遺留在現場,頭顱就沒理由消失!洞里流水不斷,一定是被衝到了其他地方!」
「你說的沒錯!可是再大的仇恨也用不著捅70多刀,心理變態不會選擇大白天在受害人的家裡殺人!」我說,「不要忘了,還有一種人會這麼做,而且可能性極大!……」
「為什麼不可能呢?」我把照片遞迴給他,「告訴他們,認真排查一下學生,尤其是與受害人有接觸的學生。兇手應該就在他們中間!」
「嗯?」李智林明白過來,「您是說,這個案子是學生乾的?」
礦洞以前產煤,伴生有少量硫,洞內設計了通風口,對人體沒什麼危害。我們問清了情況,準備進入洞內。潘雲想請探礦人帶路,但好話說盡,他就是死活不肯再踏進礦洞半步!
陰暗潮濕的洞里,瀰漫著怪異的氣味,那是礦石夾雜著死亡的味道!按照探礦人的指引,我們沿流水走到半途,見到了凌亂不堪的死亡現場。屍骨雜亂地散落在淤泥中,其中一部分還被動物拖到了洞壁上。屍體的衣物早已腐爛,僅剩下褲腰處的部分,被皮帶勒著,纏繞在髖骨外側。
收集工作進行了整整一個上午,除了頭顱沒有找到,其他部分都清理了出來。現場留下的遺物,除了那一圈褲腰和皮帶,還找到了一雙男式皮鞋和一個打火機。那個打火機上面刻著一個「恩」字,讓我覺著在什麼地方見過,只是一時想不起來了!
「……心智還沒有成熟的未成年人!他們認知能力低,不計後果,不會考慮選擇時間。最重要的一點,不清楚怎樣刺中要害,也不知道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殺死一個人,然而又欲除之而後快,於是刺了很多刀。……那麼白天在學校里發生這樣的事,你應該知道會是哪些人了?」
「可是現場怎麼都是男人物品?」董建國質疑道,「男式皮鞋、打火機!」
「死者是女性,現場卻沒有遺留女性物品,而是男式皮鞋和打火機!屍骨軀幹部分完整,卻沒有頭顱!這一切都說明,這裡是拋屍現場,拋屍者做過精心的偽裝。」
「從白骨化程度來看,至少兩年以上!」李智林回答。
「半年左右。」
此後,我和李智林按著人體的結構,花了一個多小時,才把那些零散的骨胳拼湊完畢。我們先測量了一下死者的身高,然後詳細地研究了屍骨的恥骨部位,那裡會告訴我們死者的性別、年齡等重要信息。
「學生調查了沒有?」
「不會!」我否定了他的猜測,「發現屍骨的地方位於洞道的彎道處,水流到了那個位置就會減下速度,正因為如此,屍骨才沒有被衝到更遠的地方!而頭顱是圓形的,更能緩減流水的衝力,要是在現場,一定會被找到的!」
「依你之見,大約多久?」潘雲問。
「他們還調查過什麼人?」
「該來的終於還是來了!」我想到自己所做的夢。
趕到現場時,發現那是一個被廢棄了很久的礦洞,洞口長滿了雜草,平常不留意很難發現。潘雲帶領大家在洞口巡視了一遍,沒發現什麼異常。
為了完整地收集到現場的骨胳和物證,我們找來一個篩子,在淤泥里仔細地篩了起來。
「可是……你只是看了照片!……」
涔涔的流水流向深處,在洞底累積了一層厚厚的淤泥。淤泥中有一串凌亂的腳印,這是報案人留下的,那個「中彩」者試圖深入洞底,探明有沒有餘礦,當下到距洞口兩百米的地方時,踩到了淤泥中的一副骨架。探礦人附身撿了一塊,發現居然是肩胛骨,於是連滾帶爬地跑出洞口,打電話報了警!
「是。」
他走出去后,潘雲打來了電話。
「死者的死亡時間有多久了?」潘雲問。
「這個結論可得慎重!如果是這樣,那麼這裏就不是第一現場,而是有人拋屍至此!」
「根據骨胳特徵,死者是女性,年齡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李智林答道
「整個現場,我們前前後後篩了五遍!」李智林在旁邊說道,「連老鼠牙齒都被我們找到了!如果還有什麼東西,早就現了形!」
「依據是什麼?」
「哪種人?」李智林看著我,期待我說下去。
「有道理!」李智林恍然大悟,連忙拿著照片去通知辦案人員。
「不,沒那麼久!」我說,「不能光看白骨化程度,現場的這種特殊的礦物質環境,可以大大縮短腐敗時間!」
「這倒沒有,他們認為不太可能是未成年人做的案。」
「跟死者有特別大的仇恨,或者心理變態。」李智林回答道。
恥骨聯合位於骨盆前側,相接構成了三角形特徵,那裡有著明顯的男女之別,如相交的角度為鈍角,則為女性,銳角為男性。
我點點頭。
做好了準備工作,我們帶著設備就進了洞內。
我們都清楚,是不是第一現場,將關係到案件的定性和偵查方向。
將所有物品整理好順序后,我們擺上標尺,讓司馬雨他們拍照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