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的死亡筆記》目錄

第七十三章 欠下的,總得自己去還(四)

第七十三章 欠下的,總得自己去還(四)

現場與那個司機的房子中間相隔了幾棟建築物。我們在受害人的客廳里,調放著電視機的音量,讓人站在司機的房子旁邊聽。那邊的人能否聽見電視里的聲音,直接關係到證人證詞的真實性,這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最後,實驗的結果是,不管我們把聲音開到多大,那邊的人就是聽不清楚電視里的聲音內容。
「三年沒有破案,沒臉去別人家裡啊!」彭帥坦承道,「再說,所有的事物都已變動,再去那裡感覺似乎沒有什麼意義!」
「他太要求完美了,對什麼事情都不放心,常愛問的問題就是,人到底能不能戰勝自己!我想,你一定聽過他那句『一切都會過去的』。在我看來,那其實是他寬慰自己的口頭語!」
去到現場,發現房子已經被重新裝修過,很多東西已經不復存在,連牆面都被重新粉刷過了!
一般說來,久偵未破的案子,回頭再展開分析,現場很多東西已經不在了,要想找到線索的確難度很大!
「那是因為還沒找到印證這樣觀點的客觀事實。」
「做點實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點?如果能直接從兇手著手,我們早就不用花那麼大力氣繞彎路了!——我們現在對兇手一無所知啊!」
「看看這裏。」我把現場照片拿出來給他看,「現場四周牆壁上,塗滿了血液,從形狀看是手掌留下的。這些血印跡有不同大小的三種,而身處現場的只有三個人,兩個死者,一個兇手!……」
「什麼線索?」
我搖搖頭。
「但是,帶血的恐怕就只有兇手的手印!」我說,「得把這個東西拿回去處理一下,看看有沒有血指紋!」
「課程里教的是事物一般規律,而現實卻往往是千差萬別的,很難用規律去解釋。因此,去大學教書,用不著印證什麼,也不用擔心出錯!」
「這能說明什麼問題?」
「可是,花瓶還能有什麼作用?」彭帥解釋道。
「但願如你所說!」
我明白他所謂的「怕」,指的是害怕分析錯誤,沒法給自己台階下。而事實上,這恰恰是我從不考慮的!
「可是,那個小男孩說兇手是『恐龍叔叔』,而且那個鄰居司機說自己聽到了男子爭吵的聲音,這些是不能忽視的!」彭帥說道,「如果不是熟人,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
「這樣的現場,還有什麼用嗎?」彭帥指指房子問道。
「對於司機的證言,我還是堅持自己三年前的觀點——對別人持有偏見的人未必可信!當然,對此我們得做一個偵查實驗來論證,才能讓人信服!而對於小男孩的來說,『恐龍叔叔』的稱謂並不代表就有多熟識!」
「開玩笑吧!」彭帥有些吃驚地看著我,「事情已經歷了這麼久,經過了三年的風吹雨打,還能處理出指紋來?怕是連神仙都沒有辦法了!」
回到城郊分局安排的臨時宿舍,我解下衣服倒在床上,合眼便睡得很沉,之後整個人輕飄飄的。我很奇怪,按常理來說人有排斥新環境的本能,因此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中總會有緊張感,而為什麼自己居然能睡得特別安穩?!
彭帥的情緒被我帶動了起來,於是決定親自和我們去一趟現場。
「像我這種,只能算是害怕授人以柄,處處為自己著想的老油條,還沒到精神潔癖這個層次!」他笑道,「倒是你師父鍾任之,對自己要求苛刻,無法容忍犯錯,幾近潔癖!」
解開了這個謎團之後,我倍覺輕鬆,所有的情況都表明,我們離真相越來越近。然而這樣的結論對於彭帥他們來說,無異於被當頭潑了一盆冷水!此前,所有的工作都是圍繞著死者的熟人展開,他們認為,兇手如果不是受害人熟識的人,那麼滿腔熱情地尋找就成了無用之功!
家用音響設備的最大音量在一百分貝左右,而人與人之間正常交談的聲音只有六十分貝,就是吵架,一般也不超過八十分貝!這也就說明,那個鄰居證人根本無法聽清死者家裡的對話聲,他之前聽到的爭吵並不可信!
「什麼情況?」彭帥問。
我心想,就算師父是這樣,似乎倒值得讚揚才是!
「有時候,細節恰恰是破案的關鍵!」我說。
「彭隊長為什麼怕去現場?」去現場時,我調侃著笑問彭帥。
當我們把去現場的想法說給彭帥聽時,他果然表示無法理解。
說實話,在這些方面,我還真不太了解師父,因此不敢妄加評論,唯恐褻瀆了他的尊嚴。姑且聽聽便罷!
「有些東西,本質是無法改變的,只要還有存在的條件,就自然會找得到!」
「年輕就是好,什麼都不怕!」
「有什麼值得害怕的?!」
「說明兇手的手粘過血液!經過如此激烈的傷害過程,兇手不會不在其他物品上留下印跡,以前沒找到這樣的物品,是因為我們沒有留意,或者有一些東西被兇手移開了!」
「按當時的行為分析,死者拿著這個花瓶,帶著兒子回家。打開門后,把花瓶先放在地板上換鞋。之後便發現了兇手,還未及逃走,就遭到了兇手的殺害。從房門位置來看,花瓶當時擋住了大門的開合,於是清理現場時,兇手就把它移到了外面,一直沒有被人注意!」
途中,我把兇手為陌生人的推斷跟他說了。
「問題是,現在還有可能找得著嗎?」
隨後,他叫人把花瓶送到實驗室,指令技術人員進行化學處理,尋找可能存在的手印。
「現場留下了受害人和兇手三種血手印,說明兇手的手上是粘著鮮血的,只要他動了花瓶,在那上面就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血手印!」說完,我把花瓶小心地拎了起來,放在光亮處仔細察看著。
「如果說唯恐自己出錯,處處要求完美,算不算精神潔癖呢?」我笑問。
「把自己脫光洗了個把鐘頭,抹了十幾次洗潔液!就差喝消毒液了!」他笑著說。
「血指印里的有機成分很穩定,留在花瓶上長時間都不會消失的!用藥品處理一下,只要存在自然會顯出來的!」
「那你能解釋兇手是怎樣進入現場的嗎?要知道,現場的門窗可沒遭破壞!」
「這說明什麼問題?」彭帥有些不解地問。
「但願如你所說!」雖然將信將疑,彭帥還是有了很大的希望。
師父的確說過這樣的話。
「不是一無所知,而是有的線索被疏忽了!」我說。
「能給我說說,為什麼要去現場嗎?」彭帥笑著問,「開會時你也聽到了,呂局長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尋找陳林秀的同居男子上,如果我們過多糾纏于現場細節,把時間浪費在細枝末葉上,回頭很難交待啊!」
就這樣,一直等到凌晨四點鐘,我們才重新開車去了一趟現場。
「這個花瓶發案時是擺放在這裏的!」我翻出案卷里的照片,指著血跡中的白色區域說道,「二者的尺寸、形狀一致!」
在門外陽台的牆角里,擺放著一個花瓶,底座是圓狀的。我用尺子測量了一下花瓶底座,感覺非常高興:「原來在這裏!」
回到辦公室時,天已經黑了。
「您患潔癖最嚴重的時候,會是怎樣的?」看著他用刀片把手掌上的角質層削下來,再吹落到地上,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當然有用。」我四處觀察著現場的地面。
「沒有什麼敢不敢的。彼路不通,換條道再試試不失為一種變通方式!」我笑著說。
在剛進門不遠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里那個曾經淌著血跡的可疑位置。先用尺子測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區域的大概尺寸,然後開始查看擺放在屋內外的東西,尋找大小一致的物品。
「知道他為什麼要跑去大學教書嗎?」他又問我。
「現在還無法解釋。但對於這一點,我倒是沒感覺有什麼奇怪,只要不是銅牆鐵壁,總會有進去的辦法。——千萬別低估了一個人進入封閉空間的能力!」
我們得通過偵查實驗,論證那個司機證人所說的真實性,這是必須解開的謎團,也是印證推斷的關鍵!而只有在那個司機所說的相同時間內,才能逼真地還原當時的現場條件,得出較為客觀的結論。
「這樣的觀點很難讓人理解!」
「花瓶不知被多少人動過,就算有手印也不知道是誰留下的了!」
「兇手事後清理過現場,即使留下什麼也被破壞了!」
「可能像我們這個年紀的人,顧慮慢慢積累多了,約束的東西自然也就多了起來!」
張法醫拿著一把柳葉刀的刀片,坐在椅子上反反覆復地刮著自己的手掌。
當晚,我和張法醫都沒有回住處,倆人各自拼了幾張椅子,躺在上面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之所以這樣耗著時間,是因為還有下一步工作需要我們去做!
「雖然如此,但現場的血跡還是給了我們某些提示——有些東西當時是確實存在的。找到它,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你可真夠勇氣!」張法醫說,「三年前的案子,還敢重新分析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