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的死亡筆記》目錄

後記

後記

看完劉嫣的信,我反而有些迷惑起來。我有些討厭,甚至憎恨信里所稱呼的那個鄧哲了!如果有機會,我真想替他跟那個叫劉嫣的女孩子說:「你是對的!」
落款的日期,是三年前一天。那時,我已經不在禪市了,而且幾乎是真的忘記了她!
見我恢復了記憶,父母又喜又憂,他們商量了很久,最終決定說出一個我尚不知情的真相!
「……鄧哲,聽說你已經不記得我,不記得以前的事了。我覺得這樣可能更好,不是嗎?有些事,不記得比記得好!但是,像寫小說一樣,什麼事總得有個結局。如果你以後看到這封信,記起了我,這也就算有了一個交待不是嗎?前一段時間,我無來由地狂燥,不時腦子裡會冒出那些骯髒的畫面,那畫面里一會兒有你,一會兒又有我,自己的身子再怎麼也洗不幹凈,腦袋裂開來了似的痛!——醫生說這是中毒的後遺症,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昨天晚上,我做了個夢,夢見上帝了。我明明是信佛教的,卻見著了耶穌基督,你說好不好笑?上帝問我說,你是要軀體呢,還是要靈魂?他說如果要靈魂,軀體會帶來痛苦,如果要軀體,靈魂就會感覺痛苦。我回答說要靈魂。他說,這就是你的癥結所在,人的靈魂是有罪的,你寧願背負萬惡的靈魂,不願享受軀體帶來的簡單快樂,註定要負重一生!可是軀體是多麼的骯髒呀,我斷然不信他所說的,而寧願拋棄軀體!
「你們相處了那麼久,為什麼沒發現她的問題呢?」父親問我。
那一次,我和劉嫣住宿在梵凈山一家旅社時,她把房間浴室內的液化氣打開了,試圖和我一起死在那裡。幸虧有人及時發現,將我們送到了醫院治療。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氧化碳中毒,而是液化氣中毒,這二者的成分是不同的!因為我處於睡夢中,中毒程度較重,故昏迷了半個月,導致了嚴重的失憶。劉嫣則中毒輕一些,治愈不久就被公安機關抓了起來,罪名是故意殺人!但沒過多久,辦案人員覺得她精神不正常,於是送去做了精神病鑒定,發現她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時沒有刑事責任能力,於是又放了出來。之後,她被送到了精神病院強制監護治療,後來怎麼樣就沒人知道了!
看到這裏,我的眼淚流了下來。以前的自己,原來是多麼混蛋呀!把一個女子傷害得這樣深,傷害到都不敢堅持做自己!
或許我苦苦地尋找,就是為了站在她的面前表達自己的歉疚,請求她的原諒!
我無法想起劉嫣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所以無法回答他。
「有一次,她托朋友送過來一封信,朋友說她有一點好轉,但情況不容樂觀。信是她寫給你的,那時你已經去了北江市,記不起她來了。我們怕勾起你的回憶,惹你傷心,就沒有給你看!」父親說完,從家裡的抽屜里拿出一封信遞給我。
我想到劉嫣所說的軀體的背叛,應該就是指我跟那個女網友的事了。
我本來的想法,是要和你一起拋棄軀體的,那樣就不會再有骯髒的背叛,我們的靈魂就會永遠地相伴在一起!但我朋友說,軀體的背叛就來自靈魂的背叛。他的話如同給了我一刀,捅在心裏,鮮血淋漓的,讓我絕望得痛不欲生!靈魂只是自己的靈魂,沒有別人的靈魂能屬於自己,你的還是你的,無法改變。想到這些,我又感到有些內疚,或許是我有些自私了!……」
劉嫣在信里稱呼的那個人是我嗎?」我在心裏問自己。
「其實說來,是我們沒有去顧及別人的想法。就像你解剖屍體一樣,從沒有根據死者的角度來思考問題。你說屍體不過就是血肉而已,在乎或不在乎已無多大意義。還記得嗎?曾經跟你說過,我有一個男鄰居,在死了老婆幾天後,便在歡歡喜喜地跟別人聊天了,不過如此!我們還為此討論了很久,討論我的那個鄰居該不該悲傷。你說生者以快樂的生活來告慰死者,是對死者最大的悼念。我到現在也不同意,在我看來,快樂的生活和對死者的悲哀並不矛盾,而對於別人的死更不能感到快樂。你說我的邏輯混亂,我不肯承認。知道嗎?從那時候起,我就預感到了我們會有這樣的一個結局,只不過沒想到自己會用這樣慘烈的一種方式而已。好在對於你來說,不想失去的都還在,但對於我來說,想拋棄的卻也始終還在!如果非得選擇一種方式來結束這一切,就讓我們選擇誰也別非得讓誰變成誰吧!
「一直沒有她的消息嗎?」我問。
「對不起!對不起!……」我喃喃地說。
而那個女網友?……等等,我記起那個女人的臉孔了!而且,我還記起了一個地址:北江市長城路四十九號。天哪!她曾跟我說過她住在長城路四十九號,那不就是女作家被丈夫殺害的兇案現場嗎?而那個死者,不正是那個筆名叫「靈兒」的女人?
不說了,我的頭又痛了起來!別了,忘記我吧!也許只有你永遠地忘記了我,才會讓我感到解脫。——劉嫣。」
我冒出了冷汗,之前從沒覺著那些躺在冰冷解剖台上的人會跟自己有什麼關係,此時卻總是叫人無法躲避地黏了上來。
我終於明白,我們原本以為的結束,其實根本就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