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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庄生夢見小蝴蝶

第九章 庄生夢見小蝴蝶

「我把《雲澤市中小學生道德守則》帶來了,教教你什麼叫禮貌!竟敢掛我電話!」
「喂,別這麼無情!」
何蓉的離開倒使得雷再暉和鍾有初兩個人肅然回醒,把剛才險些出格的話題切掉。對於雷再暉而言,第一次在電梯里見到鍾有初時她說過的笑話,再說出口的時候,很有些讖言的感覺:「有什麼唐突的地方,請你原諒。」
鬧劇還沒結束,鍾有初已經偷偷溜到了電梯附近,這是她的習慣,看電影不喜歡和其他人一起散場,混入人潮中總讓她有不安全感。她意外地看見早已離開的雷再暉靠在電梯旁,那個時刻陪伴在他左右的公文包放在牆角,他後腦勺枕著牆壁,正閉目養神。
「咦?」
鍾有初幾乎笑噴,連雷再暉也不禁莞爾。
「在你面前撒謊的我,大概像小丑一樣拙劣吧!」她苦笑,「還有隨隨便便說出來的真話,什麼影后,真丟臉!」
「真是令人驚奇……你怎麼看出來的?」
她還有當年那個小女孩的眼角眉梢,雷再暉心想。
鍾有初一時語塞。他語氣平淡,不知道是已經得到了正確的號碼,還是決不會求證並撥打那個電話。中午的陽光已經算得上是熾熱,映在雷再暉的袖扣上,發出數道白光。鍾有初將眼光下移,專心地看著碟子上的花紋。
「不必現在回答,你有半年的時間考慮。明年一月三號的下午五點鐘,在這裏見,然後我帶你去別的地方吃飯。」雷再暉看她捂著臉擺鴕鳥姿勢,愈發覺得不可錯過,「你會了解我多一些。」
「那能有什麼警世作用?」
鍾有初吃驚得說不出話來,良久才雙手一拍:「你真的是無臉人!他說公園主幹道上起美觀作用的垃圾箱不可以對稱著擺,要交錯擺開,而且只可以放在每兩盞路燈的中間。後來我觀察過很多地方垃圾箱擺放的方法,果然!下一次夢見你,你還要求我做一道為格陵市設計公交路線的數模題,我對自己說這是做夢,於是拚命地滾呀滾呀,就從床上掉下來醒了。」
何蓉嗆住了,臉紅得好像火燒一樣,一邊撕咬著手裡的三明治,一邊拿起盤中剩下的半片,轉身想起自己沒有第三隻手拿包,只好用兩個手肘夾住:「死了,死了,我突然想起來,我忘了件很重要的事要去做!拜拜!我先走了,你們慢慢吃!」
何蓉躲在鍾有初的背後不出聲。
「我賠你三個月工資!」何蓉也反抗起來,「拿去賠償客戶吧!如果還有人願意買百家信的產品的話!」
「我讀書的時候是個書獃子。小孩子當然愛捉弄書獃子,每一次我都會上當,很是苦惱。」雷再暉指著自己的眼睛,「有一次被捉弄后,養父拍著胸脯對我保證,說我這樣長了雙色瞳的孩子,天生就有超于常人的分辨真假的能力,我只是還沒掌握這種力量而已。」
雷再暉默默地吃著三明治,他不像鍾有初經過後天訓練,吃飯的動作直接反映出了小時候接受的餐桌禮節。他受過良好家教,細嚼慢咽,不似孤兒出身——因為食物匱乏才會虎咽狼吞。
丁時英不動聲色地看著這位忝居高位、尸位素餐的老闆,那目光中有厭惡,也有憐憫:「叫梁安妮去做吧,她總不至於連飛機票也不會訂。」
「凡事都應該做好萬全準備。」雷再暉打好腹稿,從公文包里拿出信箋和鋼筆,「我不可能為了救人而讓自己身處險地。」
「你不需要懷疑。書獃子很容易什麼都相信,更何況是父親的話,對我來說就是真理。隨後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他一直堅持這個說法。信念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力量,久而久之,我就真的能夠一眼看出別人說的話是真是假,再未失手。」
「李歡本性不壞,只要他接受系統的心理治療,痊癒后依然可以成為社會棟樑,那個時候,他就會遇到適合他的另一半。」
那些夢裡的小片斷,有些竟然真的和雷再暉過去三十三年的生活細節吻合得天衣無縫,簡直令人不寒而慄,但理智的人並不會昏了頭陷在這種巧合中。細細忖量,數模、田徑、時事、BBQ,大概是所有男生在成長過程中都會有的經歷,不僅雷再暉有,聞柏楨也有,算不得特別。無臉人類型的噩夢,也絕不是鍾有初這個小姑娘的專利。
「走開。」
鍾有初恍然大悟。就是這種王者氣勢,才會讓所有謊言無所遁形。
電梯終於下來了,鍾有初鬆了一口氣。
「沒有。」
將這個完美的結局寄托在他的記憶中並不可靠,那麼只要不出現就可以了。
她自信這話說得大方得體,至少值得一個肯定。雷再暉喝了口水。
「奧運會的時候……田徑賽……還有燒烤……」
氣氛變得輕鬆起來。鍾有初笑著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這是雷再暉第一次看到她吃東西,搖了搖頭道:「我早該想到,你吃東西的姿態也一定訓練過,雖然很優雅,但這樣活著太辛苦。」
鍾有初不過是隨口地維護了一句,但雷再暉聽在耳內卻有些不是滋味:「鍾小姐條件不差,不必湊合一世。」
雷再暉又看了看腕表,堅決地打斷了她的胡扯:「鍾有初,你真的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在約你。」
鍾有初當然記得這個本名叫高帶弟的老對手:「認識。」誰不認識杭相宜?她去年不是還走了奧斯卡的紅地毯嗎?穿得像一隻貓頭鷹。
「扛著國旗去的。」
雷再暉沒有在意她們的悄悄話,只是專心地轉動著面前的水杯。陽光透過水杯,投射在淡綠色的桌布上,隨著角度的變化,變成了幽深碧綠的粼粼湖水。
「何蓉,別把你帶入到李歡的角色里。」
「不要當眾講悄悄話,很不禮貌。」
到哪裡去找呢?
雷再暉忍俊不禁,笑過之後他作出承諾:「鍾有初,我答應你,在無臉人面前,你的信譽永遠是滿分。」
何蓉咬著嘴唇,一瘸一拐地走到桌邊開始收拾東西:「我受到了驚嚇,我要回家休息。」
「什麼呀,有初姐,我可付不起!我和你一起吃過那麼多次飯,把我賣了也不夠呀!」
小斜眼兒低著頭不吭聲,眉頭緊皺,滿坑滿谷都是一個郁字。
「現在想起來,我曾經見過你為『甜蜜補給』拍的廣告。」
等她到了自己家樓下,一台賓士的七人越野車赫然停在樓下,不客氣地佔了三個停車位,開著天窗,車裡還放著震耳欲聾的音樂,聽起來就像鬼哭狼嚎。
「剛才那麼健談,現在沒話說了?」
「深紅色那件,有三道明黃橫紋……」
「因為北約轟炸南聯盟大使館,所以去抗議……」
「我答應過會給你寫推薦信的。」
「和你聊天很愉快。」
「嗯?」
波瀾不驚的話頭,鍾有初慣性地回應了一句:「近鄉情怯,依然是孝心可嘉。」
「攜眷出席可以吧?」鍾有初仔細地看著菜單上的下午茶套餐,考慮選哪個的同時,不經意地說了一句。
「可是當你真的具有了這種能力之後,你就該知道,你父親說的話是假的。」鍾有初頓覺失言,「對不起。」
一看到繆盛夏,鍾有初就頭大。他的熱情就如同一隻高加索,遍撒眾生,永不疲倦:「你怎麼來了?」
「鍾有初,你是我見過說話最狡猾的人。真話,你說得很隨便;謊言,你又說得很動聽。時時刻刻準備著言不由衷,卻能讓人覺得情真意切。精緻的肢體動作,卻有錯位的語言表達,這不是一個演員的基本訓練,你受過的教育一定非同一般。」
「你是格陵人?」
鍾有初聽得汗毛直豎。要多強悍的心理互動才能完成這種學習?更何況還是明明知道彼此毫無血緣關係的父與子!
「決不準那個斜眼進我們家的門!」意外出聲的妹妹雷暖容雖然痛恨鍾晴佔去了一部分的母愛,可實際上愛穿的衣服、愛吃的甜食都是她代言的產品。每天梳著因鍾晴流行起來的髮式,學她伸直小手指去拿話筒的小動作和說話的語氣。
「哪個王八蛋把車停在這裏?」有奧拓車主不夠底氣地喊著,「還讓不讓別人停了?」
大家都獃獃地看著她的動作,然後才反應過來,何蓉的老家在離格陵數千公裡外的廣西呢!
「雷先生。」她回應得既勉強又不甘心,「我以為你在休息。」
他自小勤奮,曾在數模比賽后,帶著第一名的獎盃坐在養父的車上,慢慢駛過這座城市的流光夜色,路邊全是同一個小姑娘的巨幅廣告,遍布衣食住行各個方面。等到了他最喜歡的餐廳,玄關處竟然也貼著她和餐廳老闆的合照:「爸爸,她是誰?」
「你搗什麼亂!好,好,我放你半天假……」
鍾有初臉部一陣抽搐。她不希望殺青后還和男主角有交集,入戲也要懂得抽離。
蓬勃的氣勢霎時癟掉:「對不起!」
「什麼地方?」鍾有初問完又懊悔自己多嘴。
可是她不能接受。
「好,那如果他又回頭追求你呢?就算恢復得再徹底,想到他做過的事,也會心裏發毛!我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了!」
雷再暉耐心地把她手裡的菜單扯過來,放到一邊。鍾有初垂著腦袋,但不論轉到哪一邊,都覺得雷再暉那對鴛鴦眼盯著她,要把真話從她腦袋裡挖出來:「我說你的信譽是滿分,不代表你可以濫用這種信任。」
雷再暉睜開了眼睛,轉頭看向她:「鍾小姐。」
「你怎麼知道我是孤兒?」
「你記在糖紙上的電話不可能打通了,格陵的座機號碼升了一位。」也許就該這樣結束一頓飯局,但鍾有初卻不經大腦脫口而出,「電信局查得到。」
還沒等鍾有初反應,何蓉先一口橙汁噴了出來。鍾有初趕緊幫她移盤子、遞紙巾。雷再暉巋然不動,只是用那對鴛鴦眼凝神地望著鍾有初,煞有介事地等她的回答。
「你總得給人家第二次機會吧!」何蓉一發揮八卦功力,鍾有初就左支右絀,「我說了,李歡本性不壞。」
收到這種邀約的女人應該不少,找一個來問問看怎麼辦。
「值得就寫。」他寫得很快,下筆如飛。寫完后將信折好放進信封,粘牢,又拿出私印在信封口蓋上章。
鍾有初嘆了一口氣,捂著臉:「反正說什麼都會被揭穿,還不如閉嘴。」
少了何蓉這味香草,他們就這樣寡而無味地互贊著對方懂得隨機應變,除此之外,也沒有什麼人生的交集可以拿出來作為話題。
「何蓉,你什麼意思?辭職?」
蛋糕被摔得四分五裂,蠟燭掉在包裝盒上,那張微笑的臉慢慢地捲曲,燃燒起來。
這是真實的她了,卸去了所有的保護殼,沒有上過妝的臉,透明而脆弱。
十五分鐘后,她才騰雲駕霧般地坐公交車回家,腦袋裡一團混亂,像有兩個小人互相廝殺。也許一晚上,一個星期,一個月,三個月,像他那麼忙的人一定會忘掉,因為他並沒有把這個約會寫在那本灰色的記事簿上。
她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卻差點兒將它推倒。雷再暉眼明手快地扶住了。
何蓉得意地揮揮手:「但是和大明星坐在一起吃飯,這還是第一次吧!」這一點不可否認。鍾有初突然攤開手作勢要錢:「這種飯局的價碼是十萬!快,一人五萬,先付錢。」
何蓉吐了吐舌頭。
「何蓉,有人叫你,你要有回應。」鍾有初拂了拂頭髮,「不要猶猶豫豫的。」
她那麼慌忙地起身,連凳子都帶倒了,一腳把凳子踢開,好像火燒屁股一樣跑掉了。
「已經兩點二十了!那你趕快走吧。」說了這麼久,鍾有初又餓了。她研究著下午茶特供的菜單,突然想起小姨的諄諄教導,嘆口氣又放在桌上,「再見!」
「你希望你的故事被寫成第三本童話嗎?」
沒有人知道丁時英為辭職準備了怎樣的演說,所有人都存在著錯誤的認知——丁時英會和百家信同生共死,所以包括蒙金超在內,都被打了個措手不及。「砰」的一聲,正準備去吃飯的同事們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看蒙金超打開辦公室的門,追上了一臉凜然的丁時英,手裡還揮舞著一個白信封:「小丁,你辭職了百家信怎麼辦?梁安妮回總部,談曉月調走——還好,還有個何蓉。何蓉,你過來!幫我訂兩張機票。」
「紐約再見!」
雖然沒有接收到任何額外的反應,但丁時英敏銳地感覺到雷再暉的身上似乎多了一點兒人性。
何蓉看他一副要辦公的模樣,嚇了一跳,陰影很重,反應極大:「雷先生,你幹嗎?」
「不可以!」
「完全不想。」
「這就叫能者多勞吧。」鍾有初笑嘻嘻的,「真心話!」
「我和她們一樣。」雷再暉掏出皮夾,為三份午餐付了錢。
養父最後一次買回來慶祝他十八歲生日的蛋糕包裝盒上,有鍾晴微笑的頭像。她那時只有十三歲而已,因為看見那清純的面容,養母說了一句:「暖容,你學學鍾晴嘛!看人家那麼忙,學習成績還頂呱呱!你呢?一天到晚只知道玩、逛街……」
鍾有初不由得質疑:「即使是在勵志故事里,這種說法也太唯心了。」
兩個人談得很愉快,竟不覺時光飛逝:「你說是庄生夢蝶,還是蝶夢庄生呢?」
雷再暉笑了,不是笑她的尷尬,而是笑內心澄明的她畢竟不會死扛到底:「我大概是很多人的夢魘,但這一回真奇怪,更奇怪的是,總覺得欠了你一句抱歉。」
「你和他不合適。」
「半天不夠。回到生我養我的地方才能撫慰我受傷的心靈。這麼美好的天氣,正該去灕江游泳,吃米粉。」
雷再暉立刻看腕表,幾乎不可見地皺了皺眉頭。
「提醒世人,再完美的謊言都有剋星。」
小斜眼兒繼續不吭聲。
蒙金超正臉色鐵青地聽雷再暉的彙報,見心腹丁時英門也不敲就闖進來,惡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難道你能找到比這裏更好的工作?任誰請行政都要年輕貌美的,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紀!」
蒙金超冷笑著搖搖手:「我不愉快!」作為一名公司老闆,連場面話也不講,無疑十分失禮。雷再暉縮回手,拿起了公文包,在他看來,這種不愉快簡直不值一提。當雷再暉經過丁時英身邊的時候,後者倒是十分恭敬地對他頷首致意:「紐約再見!」
鍾有初高興地點了點頭:「好!下次你經過格陵,打電話給我,我們再出來聚聚。」
「半年。」
丁時英一甩長發,怒沖沖地打斷了蒙金超的話:「好!今天大家把話說清楚!當年騙我買你手上的債券和房產,也是我鬼迷心竅,按揭了一切!次貸危機一來,我幾乎破了產!現在我終於將一切債務還清,不再是負婆了!你休想再控制我!」
雷再暉一消失,蒙金超立刻厭惡地咳了一口痰:「小丁,你去宣布下午照常上班,還有,馬上給我訂一張最快飛紐約的機票,不,兩張,你和我一起去——為什麼剛才你對雷再暉說『紐約再見』?」
這倒是個不錯的回答。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反正他有錢!」何蓉對鍾有初附耳悄聲道,「他還說過要你永世做夢,不用醒來呢!」
「我知道。」
從未收到過來自丁時英的拒絕,蒙金超竟一時間不知道如何應對:「小丁,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嬌氣了?喲,不上班跑去做造型了呀!好!行!我叫梁安妮做,你就歇著吧!」
被一貫低眉順眼的丁時英兜頭兜面地一頓痛罵,手指幾乎戳到臉上,蒙金超氣得幾乎心臟病發作:「你!」
「是!」
他重又回到剛才的姿勢。鍾有初再仔細觀察,才發現是過長的睫毛造成了他在休息的假象。雷再暉再次轉過頭來,鍾有初趕緊移開目光,專心地看著樓層顯示。
雷再暉拿起盤中的三明治,又放下去:「我知道,要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才能追求你。」
「愧不敢受,我也沒做什麼。」鍾有初笑一笑,「最後還是你救了我。」
繼人性之後,他的氣質中又多了一股從未有過的、不容拒絕的溫柔——他不是來真的吧?鍾有初聽過很多人的告白,自己也告白過,那種僅憑一腔熱血說出口的,是暗夜的煙花,再絢爛也會消散。真正的心聲,是林間的小溪,靜靜地流過春夏秋冬。
「對我來說,你是否撒謊根本不重要。真話也好,假話也好,再混亂也好,再糊塗也好,反正真相就在那裡,無須遮掩。」
丁時英冷笑:「是嗎?我攢了二十天的年假,現在就開始休。」
這樣尖銳的評語像一道驚雷劈向鍾有初的心臟。她確實被深刻地打擊到了,於是抱起雙臂:「過獎,只是因為受到了睡前故事的荼毒。」
「半年?」
一名服務員走了過來:「我們的下午茶特供時間到了,兩位要不要嘗點兒什麼?」
雷再暉把推薦信遞給鍾有初,後者道了聲謝,雙手接過來。
「那是我養父家的電話號碼。」
鍾有初捂著臉,聽見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聽見門口的服務員說「歡迎您下次光臨」,聽見安全通道的門被打開,又「砰」一聲關上。
「到此為止。」雷再暉起身,伸出手,「合作愉快!」
鍾有初笑著擦擦手:「所謂通過微表情可以判斷一個人是否撒謊的科學,在我身上絕不可能得到驗證。」
鍾有初索性把菜單豎起來擋著自己的臉,從後面傳出輕快的聲音:「是這樣的,我每個月都會相親兩到三次。半年,變數太大啦,說不定李歡痊癒了,我會接受他;說不定我來見你的時候會大腹便便,一臉妊娠斑……」
「啊,這話從何說起?」
「我得到了去紐約總部面試的機會。」看蒙金超像條瘋狗似的亂咬人,丁時英得意地揚起了頭,「你最好祈禱我別得到那邊的工作。」
上午才有人警告過她,想把自己嫁出去就得演戲。「習慣了。」鍾有初笑著望向何蓉,「不過我和這位『天然呆』多互補呀。」
從側面看,鍾有初並沒有蒙古人種典型的扁平面貌特徵。拜葉月賓所賜,她也長了飽滿的額頭、完美的鼻子和纖細的下頜。她久已不打理自己的眉型,此時反而顯出自然的形狀。唯一的遺憾是唇色過紅,襯著白色的皮膚,顯得有些誇張。
鍾有初的心猛地一跳,但仍沒有將眼神從菜單上移開,笑著打趣:「為什麼不可以?你帶你的,我帶我的,四個人還可以打打麻將,我從來湊不齊人……」
果然!被調戲了!提前半年的約會,去一個莫須有的館子吃飯:「也許那時候你會先改變主意。」
何蓉恍然大悟:「哦!因為有這個,所以李歡的飛刀才刺不中你?」
「現在很少有個人會用印章吧?印章是私有化象徵,呵呵。」何蓉也覺得自己講的笑話不好笑,愈發憎恨起雷再暉非要跑來插一腳——寫了推薦信就帶著你的三明治快走吧!
鍾有初攤開手掌,是一塊兒用電線和手機電池做成的簡易電磁鐵:「這是雷先生的秘密武器。」
雷再暉並沒有起身,而是若有所思地看著她因為高興而放出光彩的臉龐:「還想再見?」
「我在格陵生活到高中畢業,所以對鍾晴還是有些了解的。」雷再暉說,「今天從李歡口中得到這個消息……實在很意外。」
「什麼?」
鍾有初一攤手,讓雷再暉哭笑不得。她的本性原來是由這種強盜邏輯構成。
「願聞其詳。」
話音未落,何蓉像一枚炮彈一樣直衝了過來,從後面攔腰抱住鍾有初:「哇哇!辭職真痛快!有初姐,我們一起去吃飯吧!哎,說起來我們還沒有吃過鼎力的員工餐廳哩!畢竟在這裏工作了四年,臨走了,真應該去試試久負盛名的午餐A——金槍魚火腿番茄三明治!能把金槍魚賣到魚翅的價格,肯定不簡單。哦,雷先生,你也還沒走呀……要不一起?」
從安全通道一路顛下去,樓梯間里久久地回蕩著叫聲:「啊啊啊啊!不是假的!我才是那個大燈泡!」
他還真知道為什麼。雷再暉看著她因為激動而微微漲紅的臉,產生了一種微妙的親切感:「這種計算叫做數學建模,垃圾箱設計是基礎練習題之一。除了用你剛才說的那些條件來設計函數之外,還必須考慮實際情況和遊客心理,比如垃圾箱和路燈之間的距離,交錯的美感更容易為遊客所接受。」
自有意識以來他就在雷家生活,但養父雷志恆沒有隱瞞他——他的父母均是在三十三年前的「櫻桃」颱風中喪生,屍骨無存。但他很幸運,不僅活了下來,而且很順利地被這位格陵電力的總書記收養,視若親生。
「因為缺乏經驗,把沒有解凍的雞翅膀直接放到炭火上了。」
「別說那些無聊的話了。」
現在開始告誡自己說不能赴約,半年後一定會發瘋。他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是無比完美,包括鴛鴦眼,也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而我一點也不完美,斜眼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塊兒殘缺。
鍾有初看到信箋已經撕過幾頁:「你經常寫推薦信?」
而在這一刻,鍾有初和雷再暉卻產生了共鳴。對於鍾有初來說,是找到了完全能相信無臉人每個細節的知音,無臉人終於活生生地有血有肉地從噩夢中走出來了;對於雷再暉,是找到了生活在格陵的印記。沒有離開的時候,他和這個曾經叫鍾晴的女孩子分享了許多,而他離開的這些年,似乎還依依不捨地通過鍾有初的夢境,流連在這裏。
鍾有初一看車牌是雲A22222,轉身就走。音樂驟停,從車上跳下來一個高大健美的男子:「喂!鍾有初!」
雷暖容頓時發了飆,將蛋糕摔在地上:「別拿鍾晴和我比!她那麼遠,那麼高,能妨礙到什麼?是這個人!是這個人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著你們,我多麼沒用,流著雷家的血,卻連撿來的都比不上!雷再暉!你妨礙了所有人!只要有你在一天,我都不會開心!你已經考上國外的大學了,為什麼還不快滾?」
「如果你覺得用半年的時間來等一場約會太久,我完全可以理解。我現在還不能把任何事情放在工作前面,抱歉但這是事實。我堅持對你提出邀約,半年後的一月三日,我想見你。」
「我只用了一小時又七分鐘,就從我家門口開到了你家樓下,刷新了紀錄!」
「確實有。」
雷再暉拿起公文包:「鍾有初。」
「父母都會用『狼來了』和匹諾曹的故事來激勵孩子說真話,但我就不這麼看。世上那麼多謊言,卻只有兩個小孩子受到了懲罰,這分明就是鼓勵大家使勁撒謊。」
他很自然地說了聲對不起,而這三個字對鍾有初卻意義重大——居然有人為了那個在夢裡撒野的傢伙向她道歉!不管他是不是無臉人,這一刻也很難得!鍾有初微微有些眩暈,她握緊了手中的餐叉,無數白色的面具在面前飛舞,又碎裂成無數塊兒,像碳酸飲料里的泡沫一般上升,破碎,最終恢復一片平靜。
她的過激反應讓雷再暉莫名其妙:「我要給鍾小姐寫一封入職推薦信。」
「我現在還不知道。」
他看著她,突然道:「我可不可以請你吃飯——」
她從哪裡來的信心?雷再暉暗忖,不過這理直氣壯使他格外感起興趣來:「有別的方法。」
因為是孤兒,所以要比別人更用功;因為是孤兒,所以樣樣要做到完美;因為是孤兒,所以比別人更霸住父母;因為是孤兒,無論如何挽回,最終還是成了多餘的那一個。
「迄今為止,我沒有懷疑過自己的這種能力。」
雷再暉合上記事簿:「那明年的一月三日,我們約在這裏再見。」
雷再暉打開了自己的記事簿。鍾有初並不奇怪他仍然用這麼老式的記事方式——因為無臉人也是這樣。
「我會提前十分鐘到。」雷再暉第三次看了看腕表,站起來,「雖然遲到是女性美德,但我最多只能等你六個小時,再見!」
她把雷再暉寫給她的那封推薦信拿出來,薄薄的一張紙,信封口上有一枚私章。她突然無比憎恨自己的人生,幾把將推薦信撕碎,正欲扔出窗外,被坐在身邊的老人重重地拍了拍肩膀:「小姑娘,怎麼能隨便破壞環境呢?把廢紙收好了,下車再扔!」
「真也好,假也好,他給了我一份信心,這比什麼都重要。」雷再暉對鍾有初的失禮並不為意,「無論什麼事情,只要我相信,就一定能做得到。」
可惜的是,這麼帥氣的男人,全身上下卻不自主地散發出暴發戶的信息,尤其是那塊兒用八萬元投來的雲A22222車牌,更是將這種土財主的氣質推到了頂點。模特的外形和暴發戶的氣質在他身上奇怪地糅合在一起,居然有種錯亂的美感。
蒙金超放棄了何蓉,相對來說丁時英更有用,他開始使用懷柔政策:「小丁,你不會這麼絕情吧?平時我可沒有虧待過你!有什麼投資的良機,我可都……」
他有後天曬出來的健康膚色,一笑便襯得牙齒很白;個子很高,頭髮短而濃密,在頭皮上薄薄地覆了一層;靈動的眼睛在高高的眉骨下閃閃發光,面相算得上是英俊,英俊中又帶點兒清秀,身上的肌肉不是很多,但從衣服下顯出來一塊塊的很結實勻稱。
「你總說我一無是處,可事事都還叫我做!我受夠了,您就另請高明吧!」
她無意讓話題沿何蓉希望的方向繼續。何蓉只好嘿嘿笑了兩聲,一邊玩著餐刀,一邊輕聲哼著一首走調的歌。哼了沒兩句,餐刀倏然飛到了鍾有初手上。
「哎呀,你們誤會啦,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眼光很高呢。」鍾有初投降,「哎呀,事到如今,怎麼說都是錯。」
雷再暉一挑眉:「好。」
她講得聲情並茂,逗得雷再暉開懷大笑。這是鍾有初第一次看到他大笑,雖然沒有微笑的時候帥氣,卻很朝氣蓬勃。她感嘆:「你看,這就是區別。我根本沒有玩過數模,居然會夢到這種東西,一定是在哪裡看到過,所以故意開玩笑吧!所有人都不相信我。」
「還有,我和你半點兒曖昧也沒有!你太太時不時來鬧事,致使我到今天還嫁不出去!你故意讓大家誤會,這就叫不——要——臉!」
「小丁,這話有良心嗎?你情我願……」
養母艾玉棠每天調好鬧鐘等著看鍾晴參演的肥皂劇。鍾晴在電視上哭,養母也哭;鍾晴在電視上笑,養母也笑。雷志恆看老婆這樣入戲,便調笑兒子:「再暉,等你長大了,把鍾晴討來做老婆吧!看來看去,只有她這麼可愛的,才不會被婆婆吃醋。」
他還較起真兒來了!但鍾有初能感覺到這較真並無惡意,純粹是語言角力,並非以揭穿和難堪為目的:「心理戰也沒用,夢裡人闖到現實中的劇情,湯顯祖寫過,不入流的小說家也寫過。」
雷再暉略帶歉意道:「我四點的飛機去墨爾本。」
「可是現在真的很尷尬!他是個大燈泡!」
服務員搔搔腦袋:「三個人?」
「怎麼回事?」四部電梯統統穩如泰山,在頂樓停著不下來,鍾有初一下一下地按著按鈕。
也是,這半天夠累的。鍾有初飢腸轆轆,使勁地按著電梯的下行鍵。
「你是不是趕時間?」鍾有初問道,「聊著聊著就海闊天空了,連時間也不記得了。」
「有初姐,你認不認識杭相宜?她也是童星出身啊,長紅二十年不衰!」
何蓉心直口快地說出顧慮:「可是,如果他真的痊癒了,騰達了,娶了大美妞兒,而你並沒有和雷先生在一起,那他說不定會到你面前來耀武揚威哩!」
「是嗎?我也有一直想讓人相信的真相——記得我第一次對無臉人的夢境有完整的印象,是他要求我為一個公園設計垃圾箱擺放點,那不是亂彈琴嗎?我才十二歲,大概只能設計一個垃圾箱的外觀,但我怎麼會給一個公園擺放垃圾箱呢?那要考慮很多方面吧,比如公園的人流量、產生的垃圾、垃圾箱的容量和成本、遊客的最短路線、環境的美觀——我怕極了!生怕他會殺了我,就使勁使勁想,到最後我都佩服我自己,但他一直搖頭——你肯定不知道為什麼。」
霎時成了孤家寡人的蒙金超漲紫了臉,眼神狂暴:「你們不要亂來!就算辭職,按照規矩也還得再做一個月!不然就賠錢!」
「完全談不上,還要多謝你救了我。那種情況下能伸出援手的才是真英雄。」
「你現在想知道怎麼設計公交路線嗎?我可以教你。」
我明明只是客氣一下!何蓉心底吶喊著,但也無可奈何。她還想和有初姐多聊聊娛樂圈的事情呢!這人真沒有眼力!
他的以退為進,意味深長,一針見血,令鍾有初臉色立刻變得通紅,潰不成軍:「……其實也可能不是你,畢竟他是個無臉人。」
她一怔,不知他為何現在提起這件事情,良久才道:「不是孤兒,誰做這樣六親不認的職業。」
「她是誰?她是鍾晴。再暉,你不要天天埋頭學習,偶爾也要像其他孩子一樣,上上網,打打電動什麼的。有個總考第一名的兒子,爸爸雖然很驕傲,但總覺得缺少了什麼,偶爾搗搗亂也可以啊!哈哈,爸爸很希望哪一天能幫你去收拾爛攤子呢!」
雷再暉的目光已經在鍾有初身上停留超過了禮貌的時間,但他暫時還不想移開。他看著她,就好像看著遠處窗下的一盞燈光,照亮旅人夜歸的路。
「真頑固。」雷再暉摸摸眉毛——大概這便是丁時英在他身上發現的人性之源。自離家后他養成了孤僻的性格,不與其他人親近,尤其是在從事這一行業之後,已許久沒人主動示好。他破門而入只是想著分散李歡的注意力,鍾有初卻滴水不漏地表達了愛意,如愛麗絲般的夢幻,似牡丹亭般的情真,所以即使知道那是做戲,戲中人也有一剎那的感動:「不過當你情意綿綿地承認自己愛一場噩夢的時候,有那麼一秒鐘,我真的相信了。」
最重要的是,真的有認識了很久很久的感覺,這種在情感上完全契合的感覺,真是從未體會過。
「我下半年的工作一向排得很滿,都在南半球飛來飛去,一直到明年一月二日才會到上海。」
如果有人曾對鍾晴說,未來有一天,她會和無臉人像朋友一樣,面對面地坐在一起,笑談那些滑稽的噩夢,打死她也不會相信。
三人來到位於二樓的員工餐廳,找了窗邊的位置坐下。服務員過來點餐的時候,何蓉兩根手指一伸:「兩份午餐A!」
一月三日?那是半年之後了!鍾有初疑惑,而雷再暉還在等她的回答。他不是還要趕飛機嗎?現在卻又不急了。
「你真的夢見過我吧,不止一次?穿的不是什麼藍色襯衣,也不是什麼高興的回憶,難為你還能說得出那些話來。」
「李歡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何蓉悻悻地為鍾有初打抱不平,三明治把腮幫子塞得鼓鼓囊囊的,「有初姐一定能找到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