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嬌的煩惱》目錄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你的意思──要我不開口。」
「相當多的鈔票。」我說。
副地方檢裝官告訴他說:「你現在一定要起訴他,證據不足,他會判無罪的。今後你再找到原告,對他一點辦法也沒有了。倒不如現在先去找原告。找到了原告,你再在加州逮捕他。」
「你們準備給她多少呢?」我問。
艾律師從椅中跳起來,很高興地和我握手。「啊!賴先生,你好嗎?」他說:「我儘可能快趕來看你。我包了一架包機。這些個警察真是膽大妄為,蔑視人權!」
「我看我們這樣下去不會有結果的。」副地方檢查官說:「假如你的證據,只有你說過的那麼一點點,再也拿不出更堅強的證據,賴先生只要提出人身保護申請,我們法官一定會下手令釋放這個證據不足就被逮捕的人。所以我建議你們各位紳士,把他放了。」
他笑笑說:「我不準備討論我當事人值多少錢。但是你看看我,我是見過大場面的,知道厲害的。我肯冒如此大險做這樣的工作,不為錢為什麼?你要相信,我絕對不是個便宜的律師。」
「包機。」
「你和我一樣清楚有一件撞人脫逃案!」善樓說。
兩個小時之後,我又被帶出來,見到一批顯然不協調的人。
「等一下,等一下,那兩個證人沒有指認那輛車子。」善樓說。
艾律師一面想,一面說:「你的合夥人,柯太太,我認為她目前是敵對的心態。我想最好不要讓她知道你在那裏。」
他擠擠我手道:「我是來代表你的。一切由我開口。」
「好了,各位先生們。」艾律師轉身向著他們,不過用一雙手表示保護地放在我的肩上,他說:「這個人顯然有資格告你們非法逮捕,但是他並沒有報復性。我既然是他律師,我告訴你們,要是你們不立即釋放他,我馬上申請人身保護令,看你放人還是送法院。我看你沒有把他移送法院的任何證據。
「我的合夥人柯白莎怎麼辦?」
「你的推理,」他說:「當然是正確的。」
「沒有人看到車牌號碼?」
「只要我們找到奚太太,奚太太把事實一說出來。這小雜種逃也逃不了。天皇老子也救他不了。」
我們走出丹佛警察局。
「好吧,」他告訴我:「我們該去機場了,你去拉斯維加斯的飛機,半個小時後要開了。」
「再看看宓警官的說法,他說他有兩個證人,肯宣誓說那輛車子在四個小時之內,在洛杉磯。」
「沒有人叫你做便宜的偵探。」
「班阿丁先生真那麼有錢嗎?」我問。
「這是最好的辦法。」我告訴他。
「你說對了。我會在加州再逮捕他,你們不肯引渡就算!」
「你已經說得夠多了。」善樓說。
他帶頭坐進了他租來的車裏,他說:「是的,只要你對你的客戶們忠心,我就一直忠心地代表你。」
「我只是說,這是撞倒奚太太的車。」
「假如你有原告的話。」律師給他陰陰的加一句。
「給你一個機密的消息。」他說:「明天早上六點正,奚太太會降落墨西哥的首都墨西哥市。降落後三個小時之內,她會在一個沒人知道的偏僻私人產業隱居起來。」
「我懂得你的意思了。」我說。
「加州?」我問,把眉毛抬起。
「我現在開始覺得這整件案子是個誣陷。」艾律師說:「是有人故意在誣害我的當事人董麗施小姐的。你們現在大家看一看,這裏丹佛的警探都咬定有個證人,看到她的車子在一個姓甘的死掉的時間,在科羅拉多州,在丹佛市。你們又不肯說出這個證人的姓名。你們又說姓甘的混混是給人謀殺的。」
「絕對不會。」我說。
他說:「在這件案子中,一直搗蛋的人,也許你本來知道的,就是班阿丁太太。」
「可以控制她夠久就是了。」
「宓善樓目前邀功得厲害。為了證明他能幹,他可能和奚太太妥協。只要她的口供對你不利,使你定罪,警方對她的行為一概不究。這樣你定罪是百分之一百,執照也吊銷定了。」
他說:「到車裏去,我再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說:「我希望一筆較厚的獎金。」
「她肯留著不蠢動嗎?」我問。
「那個時候是可以的。」他說:「但是你跟下來對各有關人的見面活動。陪審團看起來一目瞭然。你說你的,一上法庭,說了等於沒說。」
「可以。」我說:「你既然說得如此坦白,我也願意冒點風險,要我陪著你們玩,我也不是便宜的偵探。」
「我認為你剛才已經說確定了?」
他看看我:「賴,他們都說你聰明,我看你也還可以。至少到目前為止,你表現得不錯。這一天假如你讓我們渡過這一關,你要多少,沒有不給的。」
他向我仔細地看,看進我眼裏去,一陣之後,他說:「賴,我的當事人告訴我你知道得夠多。所以我準備對你什麼都不保留,完全信任你。」
我研究一陣他的想法。
「目前的證據不夠堅強,只是因為這個該死的人故意弄成這樣的。他把我們主要證人藏了起來。也就是把原告弄不見了。」善樓說明著。
「奚太太說的不過是,我說有一位客戶,肯買下她對不知名駕駛的控訴權。」
「既然如此,我看我的當事人不必再和各位泡磨菇了。」艾律師說。
「我還好。」我說。
「嗯,他們記得車禍發生的時間。他們看到她撞上去,而我們知道是哪一輛車撞的。目前的環境證據,已經足夠,不論到世界上哪一國去,在任何陪審團之前,定罪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她不會告訴柯太太吧?」他問。
「那就好。」他告訴我:「你現在去機場,越快離開科羅拉多州越好。」
我站起來跟他走到門口,當我經過宓善樓前面時,我認為他會捉住我,用暴力阻止我,但是他自制了,坐在那裏恨得牙癢癢的猛咬雪茄屁股。
「他們那神秘證人是誰?看在洛城車禍前四小時,看到麗施車在丹佛的那個證人,是誰?」我問。
「我知道你會曉得的。」
「否則我會這樣賣命嗎?」他說。
善樓生氣地轉向我。「這件事要謝謝我們這個小不點的雜種,」他說:「沒錯,目前我們原告不見了。但是我們會找到她的。」
他站起來,向我點點頭說:「走吧,賴。」
「我的當事人的姓名,」艾律師一本正經,嚴肅地說:「是賴唐諾先生。假如你希望我們原諒你控訴不當,行為失檢,及非法逮捕,你最好說話乾淨一點。」
善樓說:「我告訴過你,這傢伙私自擺平了一件撞人脫逃案。」
「你所謂便宜,是什麼定義?」我問。
「你怎麼來這裏的?」我問艾律師。
「奚太太那裏去了?」我說:「萬一被他們找到,就──」
「你說呢?」
「十五萬元。」
「什麼撞人脫逃?」
兩個丹佛警官在場;一位副地方檢察官在場;宓善樓在場;艾科通律師也在場。
善樓一口向雪茄咬下去,我真怕他會把雪茄咬斷。
「我現在曉得你指的『客戶們』是誰了。」
我說:「我的機要秘書是卜愛茜小姐,她跟了我好多年了。我和你可以毫無問題的信任她。等我告訴你我在哪裏之後,請你想辦法通知她一下我在哪裏。」
「你代表我?」
「尚不止如此?」他說:「你不開口,是為了你自己好。但是,萬一宓警官找到了奚哈維太太,怎麼樣?」
「因為她要的離婚條件是二百五十萬元。」
「她為什麼要製造那麼多困擾呢?」
「老天,千萬不可。」他說:「加州目前對你最最不利。這裏給你準備好了一張你名字的信用卡。你去拉斯維加斯。要什麼用這張卡自己買。也可以提點錢出來賭一賭,解解無聊。給我辦公室的祕書打個電話,不要說你是誰,只說你現在在什麼什麼地址。」
「有人一定在為這件案子付鈔票。」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