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寡婦》目錄

第十章

第十章

「你當然知道目擊證人怎麼回事。大家會相信他說出的話,儘管是沒見到過的事。警官把要說的話塞進他們腦袋去;他的證詞又加深別的證人信心。這和洗腦相差不多。」
「這裡面你占什麼地位?」我問。
「唐諾,」她說,「你能馬上來,我真是高興。」
「現在,另外有件事我也要告訴你。整個這件事是安排好的。我不知道他們如此安排有什麼用意,但是武星門有一架照相機,他在卡座裡一直在照你們相。」
「我認為你最好不要在公共場所出現。你能來冠山頂嗎?是三一三號公寓房間。」
「是的。」
「你有沒有這樣說?」我問。
「很多。」
「還沒有,」她說,「我要說話時只說一次,而且要公開,要在有保護的情況下說。」
「你又怎麼會知道的?」
「走多遠?要走多久?」
我把車自路旁開出,沿了街口走了好幾個彎,在不可回轉的地方回轉,確定不像有人在追蹤時,直向墨西哥邊境開去。
「為什麼?」
我聽到了一個年輕、很好聽的聲音來回話。
她走向壁櫃,拿出一個關著的箱子,她說:「我現在只要再裝個過夜袋就可以了。」
「行李整理好了嗎?」
「要帶的都整理好了。我不想帶太多東西。我更不要別人看我像逃走的樣子。」
她說:「像新聞記者尹科林就是其中一個。柯白莎生氣得要命,她說她正有重要事要交代時,電話聲音就不好了。她打電話給電話局要告他們。宓警官要你馬上和總局聯絡。另外還有一位小姐,她說你可能只知道她姓馬,說有要緊事要立即見你。」
「等一下,」我說,「你在拿你的工作做賭注。」
警告我什麼?」
「我怎麼會知道,不過,她還真可能很重要的。我會打電話試一下。別說你接過我電話了,愛茜,知道嗎?」
「非常多。」
「我會去。」我說。
她大叫道:「老天!有什麼新鮮的!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在找你。」
她說:「我在場呀。我敢告訴你,是那專欄記者物色看上巴尼可的。不是巴尼可找上去的。」
「她的名字馬美依,她說你只知道她姓馬──那是她繡在上衣上的姓。」
「你被人誣陷在謀殺案裡了。」
「喔!知道我在找你?」
「有多少?」
她說:「正好,那天晚上較早一點,你還在自己桌子上時,我已經注意到你了,貝比,那個侍候第十三號卡座的小姐,曾把你指給我看過。她說你是一位私家偵探。又說你把巴尼可從一件水深火熱的案子中救了出來。我就對你特別注意,而正好看到你自大廳離開去聽電話。我看到你直接走去電話所在的門廳。而在你回來的時候,我又碰到你,那時我托了裝滿了菜色的一個餐盤。你要讓我,我才可以通過,所以你才退一步退進十三號卡座一點點。但是你絕對沒有走進去。
「多到什麼程度?」
她看著我,神經質地笑著。她說:「我的工作!老天,你真以為只拿我的工作做賭注嗎?我在拿我們兩個的生命做賭注!」
我提起衣箱和手提包,催著她下樓,進入公司車。
「好吧,」我告訴她,「假如他就利用這一些在逼迫你,你反正也沒有力量來反抗他。」
她臉紅了,生氣地說:「所以我自己冒險去保護一個自以為值得付出的男人。別以為我在胡說八道,我一直在觀察,我到處張開眼睛、耳朵,才知道這些事。
我說:「真到攤牌的時候,我自有辦法脫鉤的。但是,一定要拖別人進來一起受罪才行。目前我尚不想如此做。」
「這樣做會不會降低將來給你作證時的價值?會不會讓別人以為我們是──我們是一起逃走的?」
她猶豫了半晌,把眼皮低下。「他是知道我很多。」她承認道。
「你在說什麼呀?」
「你說你要帶我上車站?」
「不太久,」她說,「我也沒有這能力。我要去愛西尼大。我自己來一次假期。之所以我要先告訴你,是因為我要你知道我在哪裡。在真正十分緊急時,你可以來找我。
「半小時之內。」
「黑社會?」我問。
她說:「應該是可以的。但是我看不可能。」
「拿你行李,我們一起離開這裡。」我說。
「那個專欄記者一定是個黑社會的探子。」
「你怎麼會知道,怎樣可以聯絡上我的。」我問。
「她怎麼回事。」愛茜問。
她說:「他們以為我今晚會去上班的。每個人都如此想。我偏不去。再過一個小時,我已經走很遠了。」
「我知道你自桌子邊直接去接電話。我也知道你聽電話出來直接回桌子,當中,只因讓我通過靠後站進了十三號卡座半步。你的背,也許碰到了布簾一點點,但是只有你的背。你從未面對過十三號卡座。你從未把布簾全部拉開過。你也沒有進過那卡座。」
「唐諾。」我說。
「沒有什麼人在附近吧?」
「我有辦法可以給你電話嗎?」她問。
「除了她告訴我,我眼睛也看到有關的。那架相機是貝比拿進卡座裡去的。相機放在餐盤上,用一個銀器蓋子蓋著。偽裝成有人叫的菜,但是銀器蓋下只是架相機。」
「什麼人?」我問。
「你準備怎麼辦呢?」我問。
「所以我就謝你──比一般謝謝多說了兩個字。這也是因為你的確很為我著想。但我──喔,唐諾,你現在情況非常不好,老實說,我希望你──站出來說些話──你知道──
「她沒有說她在哪裡工作。她只說十分緊要,她要見你。她說她住在冠山頂公寓。她說別和冠山公寓弄混了。她住的是冠山頂公寓。她自己有電話,她把電話號碼留下了。」
「假如你對專欄記者知道那麼多的話,」我說,「他對你一定知道得更多。」
「把電話號碼給我。」我說。
她笑笑,又把頭搖搖。「我只能告訴你有限的事。另外有些事我最好不要告訴你。但是我一定要警告你。」
「是怎樣說。」
她說:「聽著。我現在要告訴你一些事,有關巴尼可的。」
我十五分鐘就到了她的公寓。我繞公寓走了兩圈,仔細看停在附近的車子。我沒有見到任何一輛有疑問的,於是我冒險一下,上公寓樓上去。
「姓馬的。」我問。
我說:「假如你想暫時離開,你就快走吧!這件事我看你也危險得不得了。你知道得太多了。」
她說:「我自己也有這種感覺。我──」
「你小說看太多了吧!」我說。
「巴尼可和一個自稱為『專欄記者』的人混在一起,那專欄記者又和一個政治大亨非常接近。他們有太多太多錢,他要投資在事業上。別問我為什麼,反正他們就怕有人調查錢是從哪裡來的。」
她說:「你面對的是金錢、勢力和政治。三者中有任何一個已夠你嗆的了,何況三者一起來,你是死定了。」
「好,」我說,「現在我過去。」
「貝比,那個侍候十三號卡座的女侍者告訴我的。」
她拿一個手提袋放床上,忙著把五斗櫃裡的東西向裡裝,一會之後,向我笑道:「行了。」
「因為他會宣誓說,命案發生前五分鐘,他已經離開那邊了──至少有五分鐘之久。他副手所打的電話固然可以顯示時間,而且所有在場客人中,他們也找到了可能的證人願意出面證明了。有兩個人都肯出面宣誓作證,他們看見宓善樓在女侍者大叫的五分鐘之前,已經離開了。
「馬小姐嗎?」我問。
「有那麼嚴重呀?」
她尚未到三十歲,淡褐色眼珠,粟色頭髮。
「我要把你送到愛西尼大。」我說。
「為什麼?」
我說:「目前不行。但是在未來的二十四小時內,假如我還不能把事情全弄透,你可以聯絡監獄找我。」
「愛西尼大。」
「你怎樣告訴他們?」
「我說的故事,」她說,「他們不喜歡。」
「我也不希望,」她說,「但是──我們見面時我再告訴你。」
我向她笑笑。
「我沒有。」
「像是誰?」
我打電話回辦公室,找到愛茜。「愛茜,你知道我是什麼人。有什麼新鮮的?」
馬美依穿了侍者式制服很美麗,但是,她穿了普通衣服更鮮亮。
「我在說真話,簡單、明了的老實話。
她說:「我也是被他們洗過腦的。我應該作證說,你從十三號卡座出來時,正好被我撞上了。」
我說:「這次完全不同。真的是麻煩來招惹我的。別慌,愛茜。不要給什麼人任何消息。」
「她看清楚了?」我問。
「我不希望會有這種事發生。」我告訴她。
那好。因為你的關係,我現在很尷尬。」
「真的,不騙你。」她堅持地說。
「唐諾,我要和你說話。」
「我──我認為沒有。」
「去哪裡?」
「你怎麼知道。」
馬小姐放我進門。
「偵探先生,你現在想想,這些錢一開始是怎麼來的?」
「倒不是我能不能反抗他,而是我應該怎樣辦。我第一件該辦的事是不讓人找到我。」
「你有沒有說給他們聽?」
「是的。」對方的聲音很小心地回答。
我說:「目前,我只為你生命著想。你曾為我著想,所以我也該為你著想。我們兩都在玩火。要走,要快!」
卜愛茜把電話號碼報給我,我寫下來,又再和她核對了一下。
她就是那位我為了要讓她通過而退後半步退進十三號卡座的女侍者。那時,她手中托著一個餐盤,事後她說了聲「你真好,謝謝。」
「三年之前,巴尼可所有的每一毛錢都玩光了。然而,後來他突然闊起來了。他有無限制的資金可以發展他的事業。他還向外發展。他在拉斯維加斯也開個巴氏餐廳。在舊金山、西雅圖也各開一家。每一家都是最好的設備。每家都在給他進錢。
「噢,我就怕如此。你又亂跑招惹麻煩了。」
她做了一個不耐煩的手勢。她說:「別天真了。你以為你還能把和你在一起吃飯的警官拖進來。對你一點好處也不會有的呀!」
「那就快裝。」我說。
我把電話掛上,又撥愛茜給我的電話號碼。
「她在巴氏餐廳工作嗎?」我警覺地問道。
她大笑說:「可以這樣告訴你:消息是有人主動送給我的。」
我說:「謝謝你觀察和說明得那麼仔細。只憑你的指認和說明,我足夠脫鉤了。」
「多久?」
「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