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探案之池畔殺機》目錄

十六

十六

「卡生穿上外套,守著她那堆衣服,他料準她不敢光著身子跑到公路上去,而且車鑰匙也在他手上。沒想到她更狠,拿了把刀子躡手躡腳地走過去殺了他,然後從鐵絲網下面拿了衣服穿上,又從屍體上拿了鑰匙,跳上車逃之夭夭。後來我的客戶回來,發現卡生的屍體,知道麻煩大了,但他們沒有當場打電話來徵詢我的意見,反而編了另外一套故事。」
「我還要指出,」梅森說。「現在我的客戶已經獲判無罪,和警方毫無瓜葛,所以你的闖入更是罪加一等。」
「後來我就到你的辦公室來了,薇安在停車場我的車裡等我。我忍不住想,你要是知道,一定會很驚訝。」
「當時真恐怖。薇安認出那把刀是廚房成套刀具中的一把。我們發現了屍體,但又不能去報警,不然就得說出我們一起過夜,又跟卡生爭執,最後發現他的屍體。我載薇安到公寓去,說必須把卡生的車藏在她車庫,等晚上安全時再棄置於會被人發現的地方。然後我又說要送她去修車廠,回程她可以開自己的車,我們要去買一把同樣的刀來取代少掉的那一把,然後我再去參加記者會,帶大家一起回去,讓他們發現卡生的屍體。
崔格搖頭。「我們不可能找到足夠的相同點來定罪。」
「這時候卡生在做什麼?」崔格問。
梅森、戴拉和伊登、薇安一起坐在梅森的私人辦公室。
崔格細想了一遍,突然起身。
「他回到車上沒看見人,心裡大概就有數了。寶琳娜希望能有足夠的時間穿好衣服,等他出現再編一套參觀房子建築的鬼話,但卡生已經從大門衝進來了,他看見她光著身子爬出泳池,手上還拿著塑膠袋。他脫了外套追她,她又回頭往泳池裡跳,但還是被卡生追到了,可能抓住了她的頭髮。他想把她的頭按進水裡,但被她逃脫了,而且她又潛水越過鐵絲網。
「有沒有被別人聽見?」梅森問。
伊登說:「三月十四日晚上,薇安說她的車要送修,問我是否介意送她到附近一家修車廠。那時候我們已經很熟了。我開車送她到修車廠,後來她想起有些東西還留在她的公寓,忘記帶到新家去。我說我很樂意送她去,然後再載她回家。我們先去吃飯,吃完飯又去看表演,然後才去公寓拿東西,到了那邊之後,我們開始互訴衷曲。她說那裡是中立區,我倆之間沒有藩籬,接下來我只知道她已經在我懷裡了——其後時間過得飛快。我們開始擬訂計劃,長談到半夜,我不想打破這張魔網,我想她也是。突然之間,我們聽見開鎖的聲音,門開了,洛林.卡生站在那裡。他用粗俗不堪的話辱罵他太太,我和他打了一架,然後把他趕出門外,說他如果再來打擾薇安,我就要他的命。」
「好極了,」崔格說。他銳利的眼神打量著薇安和伊登。「或許他們願意告訴我實情,給我指點一條明路。」
「這種感覺是互相的。」薇安說。
「這件事你自己知道就好,」梅森說。「我建議你繼續調查,警官。我有極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我以名譽擔保。」
「既然這樣,他們何必把車開到薇安的公寓呢?」
「說下去,」梅森說。「就從這裡開始,你對穿了比基尼的她一見鍾情。」
伊登看著薇安。
梅森搖頭。「他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有道理,」他說。「我想我要到拉斯維加斯跑一趟了。」
(全書完)
「找我?」
梅森說:「因為卡生從拉斯維加斯過來,而且不是一個人來的。我並不認為同行的是他的女朋友珍妮佛.海德,我想他採取了拉斯維加斯式的做法。」
「我知道,」梅森說。「但我不會說。」
「好吧,」伊登說。「我現在就告訴你們事情的經過:我一看到薇安,就被她深深吸引。」
「我承認,」崔格說。「這件事我想不通。」
「那當然,」崔格說。「我們並未忽略,這是關鍵。他開自己的車過去,車子後來被你的當事人開回薇安公寓的車庫停放,他們打算等天黑再開出去丟掉,被人撞見的風險會比較小。」
「後來呢?」梅森問。
「再說下去,」崔格說。「很有意思。」
崔格說:「你的當事人已獲判無罪,我不希望他們招認有罪,但萬一他們真的有罪,希望你告訴我,我就不必再白費力氣去找凶手了。這件事絕不會傳出去,也不會讓新聞界知道。」
崔格笑道:「別發火嘛,梅森,我是來找你的,和你的客戶無關。」
「好,」梅森說。「然後呢?」
崔格搖頭。「所有檢察官所做的蠢事裡面,就屬這件事最絕,居然讓陪審員相信他們自己是指紋專家——你知道陪審團室裡面發生了什麼事嗎?那十二個人全都設法讓自己相信瓷磚上的模糊指紋當中,有兩枚是娜汀.包爾的,他們在公文箱上也找到她的指紋。當然啦,是有一些類似點,大概四、五個吧,但警方進行的比對,起碼要有十一個才算數。可是,跟陪審團講這些是沒用的,這都拜你之賜。那些陪審員在找出四個類似點之後,立刻搖身變為指紋專家了……我從沒見過這麼可惡的事。」
「你注意看,警官,」他說。「箱子上用燙金字寫著P.梅森。」
「是什麼?」崔格問。
「你知道實情嗎?」崔格問。
梅森說:「那公文箱上有幾枚可以採認的指紋,你為什麼不去查?」
伊登取出一本支票簿。「我想兩萬五應該是處理本案的合理價錢,梅森,我再罰自己兩萬五好了,誰叫我不信任自己的律師,害他瞎子摸象呢。」
梅森說:「地方檢察官開始辦案的時候並沒有問過我的意見,可見不用我幫忙,他也可以解決。」
梅森看看戴拉,點點頭。
「娜汀.包爾看見了祕密金庫,想知道裡面究竟有什麼東西。她沿著停車的小路跑下來,但是小路並非通向鐵絲網,而是通到有臥房的那一邊。為了抵達祕密金庫,她脫了外衣下水,潛過鐵絲網,發現金庫是空的,於是又游回去,脫掉內衣擰乾,塞進皮包,穿上衣服。這時她聽見伊登和薇安的聲音,於是緊緊貼著牆壁,此後她所敘述的都是事實。你也別低估了陪審團的智力,祕密金庫的確留有她的指紋。」
「我知道,」崔格說。「我試過告訴拉斯維加斯警方,說你不會笨到這種地步,可惜他們不聽。」
「我不知道,」伊登說。「這也是一件讓我不能放心的事情。因為我們從窗口看見車子停在那兒,不然或許我們不等天亮就走了……我們心想他可能有槍……誰也說不準會發生什麼事。」
「大家似乎都忽略了一件事:卡生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才能抵達後來他陳屍的地方。」
三個人看著伊登開支票寫下:憑票支付佩利.梅森——五萬元整。
「不是好像,是事實。」梅森說。
崔格離開了辦公室。
「他繞過鐵絲網,從側門進去,打開祕密金庫的蓋子。寶琳娜大概知道他為什麼要跑這一趟,但她只需找到藏錢和債券的地方就行了。於是她從伊登那一邊進屋,可能是爬窗子,然後找了個可以看見游泳池的地方,窺伺卡生的動作。他一把東西藏好,轉身回到屋裡,寶琳娜便脫掉衣服,跳進水裡,游過去打開祕密金庫,拿走裡面的東西,然後再游回原處。」
崔格嘆氣。
「如果仔細注意這些字母,」梅森說。「就可發現最後那幾個字母似乎比那兩個大寫字母來得清楚,也就是說,這箱子上原本可能只標了兩個大寫字母:『P.M.』,後面的幾個字母是後來才加上去的,而M後面的小點被新加的字母a蓋過去了。」
「那是什麼?」崔格問。
「這表示崔格警官大駕光臨了……」
「我繼續遵循你的思考模式。他沒穿外套,但袖子並未捲起來,這表示他處理完了祕密金庫的東西,回到屋裡正打算穿外套的時候,看見了什麼,使得他跑到院子。這時游泳池裡有東西引起他的注意,非常可能如你所想,是個裸體的女人帶著裝債券的塑膠袋,游泳穿過鐵絲網。
崔格露齒而笑。「這件事你知我知就好,佩利,歐斯比在地檢署快混不下去了,就算不久後他轉為私人執業,我也不會覺得奇怪。你給他設了個陷阱,他也就直直地走進去了。」
梅森說:「始作俑者是檢察官,是他告訴陪審員說,只要看一看,心中自有定論,不需具備專門知識。」
「你以為我是來幹嘛的?」崔格問。「我們一定會找出那是什麼人的。」
梅森露齒一笑。「我們不是已經找到足夠的類似點來造成合理的懷疑了嗎?既然還有其他不明的指紋,那就找找看有沒有寶琳娜.馬歇爾的吧。」
伊登望著薇安。
「真不巧。」崔格說。
「看吧,」薇安說。「我們一開始就該向梅森先生坦白說出一切的。」
梅森露齒而笑。「這就另當別論了。」
「我現在才明白這麼做很傻。我們應該去向警方說出一切,但既然已經開始遮掩,就再也不能改口說實話了。天底下沒有陪審團會採信我們的說法,全靠你接下了案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想出了一套辦法。」
「我們回家,回到我的那一邊,在起居室發現洛林.卡生的屍體。他背上插著一把刀,捅他的人顯然是從鐵絲網的另一邊下手的。
戴拉在桌上清出一塊地方,讓伊登擺支票簿。
「好吧,崔格,」梅森說。「我現在就去把當初發現的公文箱拿來給你看,我想可以從上面採得幾枚指紋,那些指紋會和你們在瓷磚上採得的不明指紋相符。」
梅森從保險箱裡取出用玻璃紙袋包著的公文箱。
崔格說:「我接受你的說法,我們對襯衫袖子濕了這件事確實不夠注意。現在想想,像卡生這麼注重外表的人,在伸手到泳池裡啟動機關的時候,一定會先脫下外套再把右手袖子捲起來的。
「我把卡生趕走之後,一直等到天亮吃過早飯才出去。我看見卡生的車停在消防栓前,我想最好還是把車子挪開,所以把車往下推了一點點。卡生半夜闖來的時候喝了酒,或許他不知道車子停在消防栓前面,但薇安認為他是故意的,他想藉著製造不利於離婚判決的證據來躲避詐欺官司,否則他怎麼會有公寓的鑰匙?薇安又沒給過他。」
門開了,崔格站在門口。
「他離開公寓之後,發生了什麼事?」梅森問。「他一定是自己開車過去的,但他在撞見你們兩人之後,為什麼不把車開走?」
「那是我故意的,」薇安說。「我想引起他的注意。」
她垂下頭。「你說。」
「我在進入那個房間之前,從來沒看過那個裝債券的公文箱。我訂了個新的,把舊的放在行李箱裡,我不得不這麼做,因為這樣才能在法庭上建立我收到公文箱的時間,否則你們的證人會說,債券是我從洛杉磯帶去的,準備替我的當事人去變現。」
梅森說:「有一點你們可能始終沒注意到。」
「繼續說。」崔格說。
「哎呀,」他說。「我好像打斷了會談。」
「這種寫法相當不尋常,」梅森說。「通常不是寫『佩利.梅森』,就是只寫兩個首寫字母『P.M.』,要不然就乾脆只寫姓『梅森』。」
「原來的女招待要是讓你覺得膩了,一個新的就會接手。有一位叫寶琳娜.馬歇爾的年輕女子,是這個系統裡的佼佼者,而且她名字的縮寫正是『P.M.』。我對這個公文箱是不是她的,沒有一點懷疑。她要不是跟著卡生一同到洛杉磯來,就是約了會面。卡生就是開她的車和她一起到那房子去的。他叫她在車裡等,他想去把一些債券藏好,他甚至故意把車子停在伊登那一邊,那是為了提防她下去亂闖。
崔格細想了一遍。「那麼娜汀.包爾呢?」他最後問。
梅森桌上的電話響起一串短促的鈴聲。
「好了,」梅森說。「現在這裡沒別人,只有你們的律師和祕書,還有四面牆,你們要給我從實招來。你們已經獲判無罪,不可能再以同樣的謀殺罪名被起訴。為了讓你們獲判無罪,我不得不把嫌疑指向檢方的主要證人,這是我身為你們法律顧問的義務,我必須讓陪審團產生合理的懷疑。話說回來,我並不確定是娜汀.包爾殺了卡生,你們得幫我找出凶手究竟是誰。如果是她,我們就要讓她被起訴;如果不是,我們就要負責不使她的名譽蒙受更大的損害。現在,兩位請開始說吧。」
崔格頷首。
「什麼樣的合作?」梅森問。
伊登伸手摟住她,拍拍她的肩膀。
「不錯,」崔格說。他坐下,把帽子往後拉,笑得很和氣。「你給我們留了一個難題。」
「這是很棒的假設,」崔格說。「有沒有可能加以證實?」
「後來呢?」梅森問。
「怎麼說?」
「媒體給我們很大的壓力,要求逮捕娜汀.包爾,可是我們沒有任何可以拿來對付她的證據。你利用合理的懷疑讓陪審團放了你的客戶,也就是說,你讓他們開始懷疑娜汀.包爾才是真凶。但是你證明不了,我們也證明不了,這就很尷尬了。」
「有啊,」伊登說。「這件事讓我寢食難安。有個鄰居聽到了一切,但他顯然同情我們,沒有把事情說出去。」
梅森說:「你可以去問珍妮佛.海德一些問題。我知道她去過洛杉磯,可能是因為她聽到風聲,認為寶琳娜在勾搭她的男朋友,所以決定來偵查一下。她口風很緊,但不會騙人,起碼我認為她不會。再從卡生的立場想想。假如那名裸女不是跟他回去的人,那他可以和在車上等他的女人分頭包夾,那麼一絲不掛的入侵者也就逃不掉了。他沒有這麼做,本身就是個很有說服力的證據。」
「現在我明白了,」梅森說。「我……」
「卡生彎腰抓住她,他可能想把她的頭按進水裡,但一定是抓住她的肩膀,因為他急著把袋子搶回來。但她躲過了他,又穿過鐵絲網游到另一邊。卡生翻不過鐵絲網,也不能繞過去,唯一的辦法就是衣著整齊地跳進池裡。但他顯然不喜歡這個辦法,所以還是繞過房子另一邊。因為那女人的衣服在那邊,於是他就守候她出現,結果被人從背後刺了一刀。現在,我需要你的合作。」
「你說得沒錯,」崔格說。「我知道你會這麼想,但我有個主意,或許你可以和警察合作,不是和警方全體,而是和崔格警官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