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死者說話》第八卷 生死時速

關於法治

第八卷 生死時速

關於法治

不要跟我說什麼,古時候人們認為「身體毛髮受之父母,斷髮已經是很嚴重的懲罰了」之類的屁話。一個剪掉的是無關緊要的毛髮,而另一方則要砍掉腦袋,這公平么?
但是讓我覺得更加恐懼的是,這種明明屬於不公平,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做法,居然可以作為中華民族的教育經典故事來教育我們一代又一代人。在潛意識中,我們已經被灌輸了這樣一個思想:權貴們可以免於刑責,他們與我們是不一樣的。
《三國志》記載,(曹操)常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騎士皆下馬,付麥以相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太祖曰:「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因援劍割發以置地。
對此,羅貫中有詩云:十萬貔貅十萬兵,一人號令眾難從;揮刀斷髮權為首,方知曹瞞詐術深。
記得在大學的時候,那一年全國學習任長霞,我記得我們的老師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讓我現在都無法忘懷。他說:他看了記錄片,任長霞所作的,也就是警察這個職業應該做的事情。當這種本屬於本職工作的事情都要學習的時候,可想而知中國的現狀是多麼的混亂。
對比這兩個故事,我們就會發現這中間的差別。
也許我們已經無法渴望絕對的公正了,能否讓我們見到一次表演形式的公正?哪怕是政治作秀都可以,不要讓我們失去了對這個世界的信心。
也許中國的民眾早已迷失在其中了,看到新聞報道這些,還覺得是很好的現象。但是在我看來,這是一種莫大的諷刺。連最基本的東西都要學習了,那就是說明,這些東西很多人都沒有……
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的立法者卡龍達斯曾經制定這樣的一條法律:公民不得攜帶武器參加集會。當卡龍達斯偶然地一次不慎佩劍進入一個會場,有人當即指出他違反了那條法律,卡龍達斯莊重地回答:「向宙斯發誓,我會維護這條法律的。」言罷,拔劍自刎而死。
這裏聲明,我沒有對任長霞有任何不敬的意思,她做的的確很好;但是我也真的覺得,那些事情,就是警察的本職工作,警察就是要做那些事情的。
假如真的連政治作秀都不願意表演了,可想而知,公正已經被踐踏到何種地步?
下面是一則關於西方立法的故事:
其實,轉念一想,也許這是所有人的無奈——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權貴可以任意殺人,任意觸犯法律,像曹操這種政治作秀的故事,都需要拿來表彰。因為假如不是這樣,中國的古代權貴,也許根本找不到一個體現法律「公正」的故事了。這種情況,想起來讓人更加脊背發涼……
中國近兩年的好幾起案子,很多都是在輿論的一片罵聲中,繼續「冒天下之大不韙」做出錯誤的判罰,難道,民意真的已經完全可以忽視了?
這就是在中國一度被封為經典教育故事的「曹操斷髮」,小的時候,在老師的解釋下,覺得曹操真的很偉大,當我長大了,明白了一切,了解了法的精神,再讀這則故事,已是冷笑連連。
在這種帶有不公平的教育下,我們的法律如何能夠成為約束所有人的標尺?
因為有了貴賤之分,所以,在面對法律的時候,我們完全不在一個高度;這麼多年以來,中國民眾也默認了這種情況。但是仔細想一想,這樣子合理么?
其實曹操斷髮的故事,他早已將自身凌駕於法律之上。「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他已經將自己的身份特殊出去了,所以,士兵犯法,就要砍頭,而權貴犯法,剪斷頭髮都會成為千古美談。
這就是中國。在中國,廉政建設需要去學習;為民服務需要去學習……但是學習到頭,有過什麼樣的改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