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大神》第二卷

第五十六章 賣藝

第二卷

第五十六章 賣藝

在這些人的面前開口唱歌,原來是一件那麼令人難為情的事情,雖然我想的很簡單,但是第一天的時候,我在那個通道口處,傻不愣登的站了一整天,愣是沒好意思開口,直到太陽下山的時候,我才失魂落魄的背著吉他擠公交車回學校,哈爾濱的暮色從樓與樓的間隔中灑落,我站在最後面,手裡攥著把手,車載收音機里傳來了FM958頻道的感冒藥廣告,廣告結束後放了一首歌,是許巍的《曾經的你》。
在把我的想法告訴他們的時候,竹子和亮子都很驚訝,他們不相信我這個挫男會有那勇氣,當然了,我最開始的時候也不怎麼相信,不過直到看見那枚戒指后,我真的就下定了決心。
我本來想和顏悅色的讓這老漢起開,但哪成想這老雜毛就是一滾刀肉,只見他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嘴大黃牙,他又抄起了二胡,然後對我說道:「現在的年輕人真是越來越不誠實了,算了,小夥子,你大爺不跟你一般見識,你上別的地兒糊弄人去吧,襖。」
那天我照例拎著一套煎餅果子下了車,和賣地瓜的大叔打了聲招呼後邊走向了這通道,可是人還沒等下來,就聽見這通道里傳來了一陣吱吱呀呀的二胡聲,我當時就愣了,心想著這怎麼個情況兒?
那枚戒指的標價是兩千七百三十五元整,是我陪蘇譯丹逛街的時候在一家購物中心裏面瞧見的,蘇譯丹雖然平時很爺們兒愛擺臭臉愛吃肉且小胸,但是她確實還是一個女人,在路過那裡的時候,我發現她有意無意的望了那枚戒指好幾眼,女人好像都很喜歡這種亮晶晶的石頭,她也不例外。
所以說,還算順利,刨除每天的午飯錢,每天最少還能剩下三五十,眼瞅著天氣漸熱,閒遊的人多了,我的收入也慢慢的增多,離這個學期結束還有一個多月,我應該能夠攢夠那比錢。
這笑容溫暖純真,是得,在過了一段那種日子之後,我覺得其實這也沒什麼不好,畢竟我有我自己想要的東西,看著口袋裡面的錢一天天的增加,我的笑容卻是溫暖純真,而且略帶市儈。
其實我決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很久才定下來的事情。
可能就是從那首歌開始,我的青春也算是正式終結了吧,那個膽小害羞的我。
如果她回瀋陽了,那我呢?這確實是個很頭疼的事情,我想在最後的日子中跟她告白,但是告白總要拿出點誠意來,所以我需要錢,記得之前有一次上街的時候,我曾經見到過那些所謂的流浪歌手,抱著把吉他,身前著吉他袋子,自顧自的彈唱,甭管唱的好壞,但是袋子裏面總是有些錢。
我望著窗外車流不息的城市,耳朵裏面聽著許巍的歌,聽著聽著,竟然低下頭哭了,原來,在這麼大的城市中,要尋找到屬於自己的一個小小的價值,是這麼樣的難。
娘的,說起來我就生氣,你說這哈爾濱的地下通道那麼多,你這個老雜毛兒為啥偏要上這兒來跟我攪這趟渾水呢?
那個老瞎子放下了二胡,然後抬起頭望了望我,他的聲音一聽就是奸角,但也算是一口字正腔圓的普通東北話,他對我說:「啥事兒,問路啊?」
之前講過,我賣唱的地方是一個地下通道,選擇地下通道其實也不是沒理由的,因為環境的關係,在這裏唱歌會有天然混音的效果,而且這裏我待的熟了,除了幾個在旁邊挎籃賣櫻桃的大嬸以及偶爾路過的乞討老爺子之外,沒有其他的『做買賣』之人。
快了,很快就可以買下那玩意兒了,這是我頭一次肯定自己的價值,雖然幹了這行才知道,這賣唱並不是每天都能整一百以上的,但是最起碼也不是沒有收入,偶爾還有人停下來聽我唱歌,哪怕是站在我旁邊玩手機,我也會更加的賣力。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這話可真對,我永遠都忘不了第一天的時候發生的那些事情,原來這玩意兒你看別人做簡單,但是你真自己去做了,才知道這麼難為情,確實,在那種幽暗陰冷的環境之中,人來人往,潮氣很重,牆很臟,地上也很臟,人來人往,什麼樣的人都有,有年輕的,有年邁的,有挑著擔子趕路的中年婦女,也有踩著紅色高跟鞋臉上跟刮大白了似的妙齡女郎,哭泣的小孩兒,乞丐,學生,隨地吐痰者,裝逼賣老人,林林總總五花八門。
所以,不管成功與否,我也想去試試,最起碼能夠留下一絲回憶,對於這座古老的城市,也對於我的大學生活,還有就是蘇譯丹,我想在最後,也能留給她一些什麼,我之前問過她,畢業之後有什麼打算,她對我說,回瀋陽。
這種生活雖然挺苦,但是也挺充實的,畢竟無聊的人也是少數,相對來說,禮貌的人還是很多的,偶爾還有些外國人聽完我的歌后給我鼓掌,那些俄羅斯的姑娘們的性格都想他們的身材一樣火辣熱情,有的還找我一起拍照,遇到了這種狀況,我都是十分靦腆的對著鏡頭擺出了剪刀手。
我頓時被他這一嗓子嚇得一哆嗦,心想著這人不會是有病吧,我咋欺負你了又?不過,被他這麼一喊,地下通道裏面的人都朝著邊望了過來,這真是百口莫辯,情急之下我只好慌忙擺手然後說道:「那啥,不是,真不是,我真沒欺負他,真事兒……」
我糊弄你奶奶個胳膊肘子啊!見這老頭兒不起來,頓時氣得我不行,我剛想再開口同他言語,那成像這老傢伙竟然扯開嗓子大喊:「欺負殘疾人啊!唉呀媽呀我心疼,不行,唉呀媽呀~哎呀我不活啦!!」
當時我就愣住了,望著這個老傢伙搖頭晃腦的拉著二胡,居然還是《鄂倫春民謠》,子哇子哇的聲音聽上去讓人這個鬧心,不過音兒確實挺正,看來是個老江湖裡面的老鱉了,但是話說回來了,你什麼老鱉也別上我這淺灘上登錄啊?我掙錢容易么靠!
哎呦我去!我當時心中頓時冒出了一股火,我心想著你個瞎子阿炳的弟弟瞎子二柄,還你成天走這條路,你怎麼不走火葬場去呢你!?但是人家畢竟是殘疾人,我只好沒好氣兒的指著他的屁股底下說道:「真是我的地兒,我在這都唱了一個多月了,你屁股底下的那沓報紙還是我昨天看剩下的呢。」
我問你大爺,我心想著你這老同志怎麼這不自覺呢,於是我便搖了搖頭,然後對著他說道:「不是,大爺,你起來一下唄,占我地兒了。」
但是沒有辦法,看上去這人好像是個瞎子,而且我又不能動粗,只好和顏悅色的走上前,然後對著他說:「大爺,嘿,大爺!?」
真的,也許這就是人生,因為這個世界並不是為我而存在的,我只是組成世界的一個小小的部分,就像歌里寫的那樣:讓我們幹了這杯酒,好男兒胸懷像大海,經歷了人生百態世間的冷暖,這笑容溫暖純真。
於是便慌忙背著吉他走下了台階兒,拐了個彎兒,只見到一個身穿著一套已經掉色嚴重的藍色工作服,頭頂上扣著頂飛了邊兒的小帽的男人正盤腿兒坐在那裡,這爺們兒看上去大概四十多歲,皮膚黝黑精瘦,帶著個墨鏡,腳蹬懶漢鞋,沒穿襪子,手裡拿著把破二胡拉的正嗨,他坐在一沓生活報上,面前有個破茶缸子,裏面已經有些許零錢。
那一晚,我抽了一整盒煙,第二天出門的時候,兜裏面揣了一小瓶紅星,二鍋頭狠辣,從嗓子眼兒辣到肚子,喝完之後,我丟掉了瓶子,擺好了袋子,靠著髒兮兮的牆,調音,撥了兩個和旋,清了清嗓子,小聲兒的唱了起來,我第一次唱的歌,就是《曾經的你》。
我打算送給她,而我有兩三個月的時間,應該足夠了。
怎麼說呢,可能正是因為年少輕狂吧,眼瞅著大學的生活就要過去,畢業以後很有可能我就會離開這座待了將近三年的城市,所以多少有些不舍,不敢相信,我虛度了這麼多的時光,眼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的都在追求夢想(寢室裏面的幾個畜生除外),但是我卻什麼都做不到。
「誰滴地兒?」那個老雜毛跟我賣起了糊塗,我只好對他說:「我滴地兒。」
哎呦我艹,這老孫子從哪兒蹦出來的,怎麼把我的地兒給搶了呢?
雖然那個時候,整天無所事事,雖然這也算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心裏面卻總是覺得有些不充實。
就這樣,日子慢慢過去,而我也已經習慣了這種日子,我本來想著,之後的生活也會如此,沒有啥大的波瀾,直到那個死老頭出現在我的視線範圍內。
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的,我對生活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可能是有些不情願,不情願我回到家鄉之後依舊一事無成,就算以後我真的靠著爹媽打點當上了一名蛀蟲音樂教師,但如果到了那個時候,跟學生們聊天,聊起大學生活,我不想這回憶之中只是網吧食堂加寢室吹牛逼。
當晚我就做好了精確的結算,一天按一百來算,一星期就是七百,兩個星期就是一千四,一個月有四個星期,恩恩,差不多了!在得出這個結論之後,我興奮的有點睡不著覺,滿腦袋都是我把那玩意送給蘇譯丹后她的反應,娘的,想想都覺得我簡直太浪漫了,以至於當時在滿是臭腳丫子味兒的寢室中也樂出了聲兒。
一個星期後,我就不在去上課了,而是背著我那破木吉他找到了個地方,開始了我的賣唱生活。
現在再回憶起那段歲月的時候,我的心中忽然不想矯情,所以就掠過那些醜事,因為我覺得,那是我最寶貴的經驗,以及對於生活的態度,一個從鄉下來的愣頭青小子,從何別人說話都會臉紅,到最後在地下通道裏面唱歌討生活,被人當過乞丐,被人指指點點過,也被人侮辱過,被人罵過,還收到過假錢,最噁心的就是有人在你唱歌的時候吐了一地,剛開始我還以為是被我的歌噁心吐的,不過從空氣的味道我判斷,丫應該是喝酒喝吐的,總之,這種事情很多,而我也從最開始的無法承受只能在被窩裡面委屈的哭泣,到最後慢慢的習慣,覺得其實這就是人生。
歌聲結束,廣告繼續,但是我的眼淚卻沒有止住,我中途下了車,又來到了那個購物中心,人依舊很多,人群之中,背著吉他的我,望著玻璃櫃裏面的那枚小戒指,良久,最後終於擦掉了眼淚,步行回到了學校。
可是我當時怎麼能了解,事情其實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呢?
後來我跟竹子他們也討論過這事兒,竹子對我說,估計這些傢伙一天純收入都破百,節假日另算,我自認為自己的歌聲不輸給他們,而且吉他我也玩的很熟練,流行曲什麼的基本上都會,還有就是,能在大家的視野中唱歌,這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近我最初的夢想。
老混蛋嘿嘿一笑,然後大言不慚的對我說道:「你大爺我天天走這條路上這幹活,還能走錯了?再說了,你怎麼能證明這是你的地兒?」
當時我下意識的掏了掏口袋,愣是沒敢言語,但是心中卻牢牢的記住了那玩意兒的標價。
但是有一天我發現,我的地盤兒上,竟然來了個『搶生意』的損賊。
午飯一般就是對付對付就行了,幸好我也不是啥嬌貴人,兩塊錢的盒飯能撐的直打飽嗝,跟那賣盒飯的阿姨混得熟了,她給我盒飯里的滷雞蛋都是大個兒的。
所以我決定了,實習的這段日子里,就去賣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