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第五卷 狗男女

第三十八章 新盟友(一)

第五卷 狗男女

第三十八章 新盟友(一)

「請別說這種光面堂皇的話,我不認為金雀花家出身的你,是個理想主義者。」
幾天工夫下來,福蘭弄清楚了她所有的事。
「那就不好辦了,警署不可能為了這種案子,特意去海底撈針似地找。」巡警在黑冊子上記了幾句,又問老闆,「你有印象么?如果找不到人,只能作罷。」
「嘿,小子,我非揍死你不可!」
他閃身竄了進去,然後將門按原樣關好。
福蘭清楚佩姬能找出一堆說辭,來掩飾自己接觸到綁匪,並受到脅迫的事兒,他走過去,對大小姐耳語,「想必殿下需要很長時間,我先行告退。」
正門掛著塊木製的板子,上面紅色粉筆寫著,「暫停營業兩日,後天老時間開放」,是因為那起凶殺案,受害者又是店裡的員工,只要出了點小事,哪怕並不相干,這種半風月的場所總會受到牽連。
卓爾法·隆奇蹣跚地在街頭前行,不時側身避開迎面而來的路人,拐了幾個彎后,他發現自己已跟丟了人。
「我給錢,你就得干。」漢子顯然是有些醉了,借酒裝瘋。老闆在一旁解勸,想找巡警來,又怕給自己店裡惹來麻煩。
不過沒關係,他清楚姑娘會去哪裡,為了避免再出紕漏,卓爾法認為必須親自徹查一番,確保沒留下令人懷疑的手尾。
很快,親王就低聲對佩姬說,「你不應該來費都,這麼一來,黃金角海灣的官員們,會認為近段時期司法界的行動,均出自於皇室在幕後的操縱,即使他們沒受到調查,也會因此對陛下產生埋怨。而且你一網打盡的方式,無論是對皇室,還是金雀花,都沒有益處。」
水手朝吧台扔過去一疊票子,「差不多有七十塊了,多的不用找。」
老男人用專業的眼光掃視著周邊的環境,臨近樓房裡正對著酒館,視線良好的幾扇窗戶都沒發現蹊蹺,說明巡警廳調查取證后,認為不必要留下監視的人手。
一樓是營業的場所,沒什麼好調查。卓爾法隨手從吧台上的壁櫃中找了個看上去算乾淨的杯子,搖了搖咖啡壺,裏面還有些沒喝完的飲料。
「她叫安玫,就住在附近。」
在誰也沒預料到的情況下,兩個冤家對頭聚到了一起。
「我聽聞過您的名聲,行宮伯爵閣下。」親王是個精神抖擻的老人,從語氣到神態都一絲不苟得令人無法挑剔,但他也同樣帶著世家豪門的思想,在這類真正的大人物眼中,福蘭只是個藉助機會,弄到拜倫伯爵頭銜的外國暴發戶,表面上禮儀點就夠了,沒必要深談。
人們都瞪著老闆。
火光一閃,人影點了支煙,在轉瞬即逝的搖曳微光下,卓爾法瞟清楚了對方的臉。
福蘭·弗萊爾在傍晚六時許,和佩姬一道參加了一次沙龍聚會,主辦人是庫珀親王。
等老闆實在無法忍受店裡的桌椅碗碟不斷遭殃,喊來巡警時,兩個人臉上都是傷,掛了彩,彼此都沒佔到多大便宜。
混亂的鬥毆隨即開始,第一拳是福蘭揮出的,狠狠砸在對方臉上,但那漢子顯然對打架很有經驗,就勢回踹了一腳,福蘭趔趔趄趄地摔倒在地上,掀倒了張桌子,淋了一身灑出來的啤酒,水手撲了上來,卻又被福蘭趁機鉤住了腳踝,用力一掃,兩人滾在一起。
「我並不認為我們是這種關係。」
二樓就是金鵝酒館最著名的小房間,整條走廊左右被分割成七、八個小套房,卓爾法隨便拉開一間房的門,裏面只有小柜子、床和摺疊得亂七八糟的污穢被套。
「媽媽。」卓爾法呼喊著,抬手,槍膛噴薄出憤怒的火焰,子彈自動繞開道路上的遮擋物,帶著死神的寒氣,呼嘯地飛了過去。
「關係?你的女人么?別傻了。」安玫嗤笑著說,「就算你再落魄,好歹也是個貴族,有正經的工作,而我只是個酒吧的招待,偶爾為了生計也會陪客人上床,而且並不覺得羞恥,人總得活著,不依靠任何人,憑藉自己僅有的東西活著。」
「尊命,爵爺。」
他抿了口咖啡,雜質多了些,但味道還不賴,於是朝樓上走去,尋思著如果這裡有留守的人,就扮成當局的調查員,套出一些能供他分析的情報,但停止營業,沒顧客上門,讓吧女們要麼在這兩天選擇休息,要麼另找活計,裡外連一個留守的人都沒有。
天氣從午後就變得潮濕微風,似乎要下雨,但蒼穹積累的雲層直到夜晚九點也沒有破開,月色黯淡,讓人心生不快。
建築里靜悄悄地,平日閃爍的霓虹燈和喧嘩的人語都不復存在,只留下紅漆斑駁的大招牌和緊鎖的門。失去了裝飾的燈光和客人,金鵝酒館和老區那些年久失修,彷彿斷井頹垣似的宅樓沒什麼區別,完全不像卓爾法打聽路線時,旁人介紹的那樣,是「老區里最熱鬧的地方」。
「沒想到一個爵爺,還挺會打架,那傢伙至少比你壯一圈。」安玫捂著胸口,牽著男人一路急奔,把她累壞了。
……
他的腿越來越不利索,走路的時間一長,便覺得酸痛發脹,但他仍謹慎小心地沒有找輛出租馬車直接前往,那些車夫的記性都很不錯,萬一日後被警察詢問,難免會提供出他的相貌和身形。
「您認為伸張公義,將帝國的蛀蟲們揪出來是錯的?」
正準備離開時,他似乎聽到了動靜。
卓爾法圍著這棟獨立的長房型三層宅樓轉了幾圈,穿過一條小巷,藉助著夜色的保護,從低矮的圍牆翻了進去,跳到窄窄的後院里。
姑娘望見了福蘭,突然賭氣似地停止了掙扎,「五十塊我就和你上樓去。」她故意大聲喊道。
「我?」
這就是老城區居民粗俗的善良。
「你認識我?」
老男人起先認為是某個職員回來了,但馬上他改變了這推測,聲音並不是從正門傳來的,同樣有人未經主人邀請,私自前來拜訪。
和卓爾法一樣,他看到了那塊告示牌子,於是用同樣的方法,進入了宅樓內部。
老城區,綠瑪瑙大街十一號,金鵝酒館。
「拜託,我這裏不是娼館,只是替有需要的客人提供小房間,如果姑娘們不願意,你不能強來。」
「也只有你這個貴族出身的,才住在老城區。在這一帶可挺有名氣。」
……
「對,因為你碰了我的女人。」
所有人都搖頭,「那是個生面孔,從沒見過。」
「但我的麻煩只有你才能解決。」
「審判,我的正義必將會得到伸張。」綠色的光暈包裹住整把手槍,在這種距離下,他的龍脈能力能使命中幾率提高到百分之一百。
姑娘的綠眸子里流淌著一種自卑又驕傲的神采。
「你不是自甘墮落,不欺騙,不犯罪,堂堂正正地活著。」福蘭回答,「你可以詛咒命運的不公,卻不能責備自己的品性。」
第一眼看見那位如只俏皮小貓的姑娘時,他就覺得在每日閱讀法學著作,鑽研律文案例的單調生活中,湧進來一股新的活力。
福蘭很快離開了沙龍,當馬車朝別墅駛去時,半路上,他喊住了車夫,「我隨便在城裡走走,你不必要跟來。」
從那天開始,他像上班似地,每天黃昏時,來酒館報道,喝杯啤酒,來點小菜,消磨到打烊。沒過多久,所有常客都猜到了這個小夥子的心思。費都下層階級的人們也許有著諸多粗俗無禮的毛病,但他們無疑是善良和淳樸的。
周圍的顧客興奮極了,吹著口哨,大聲喝彩,他們大多認識福蘭,但沒有幫手,這是規矩,爭姑娘時誰找幫拳的,誰就是孬種。
水手不認識福蘭,不耐煩地嚷嚷,「麻煩?我又不是警察。」
但安玫很少理他,也沒個好表情,只有在福蘭點餐時才過來冷淡地交談幾句。
福蘭站在黑暗裡,藉著窗戶縫隙透進來的路燈昏光,巡視著這家酒館熟悉的格局,目光里混雜著一絲異常。
「隨便,我一貫對猴子們的聚會沒興趣,看來你的癖好和我相近。」佩姬不以為然。
等抵達目的地時,老頭已經大汗淋漓,覺得腋下似乎聚集了一處小水溝,粘稠稠難受極了。
福蘭摸摸頭髮,尷尬地笑了笑。
「好吧,按規矩,姑娘會陪勝利的小夥子。」安玫咬著嘴唇,輕輕地說,「去你那可以么?當然,這次是免費,下次就得收錢了。」
「我可不管。」水手噴著酒氣。
室內瀰漫著淡淡的臭味,椅子都被倒扣著疊在桌子上,吧台堆滿了雜貨碎物,小水池中還放著幾隻沒洗乾淨的碟子。
不過在第二天,他們第一次約會了。
「我在費都失去了你,就在費都重新將你得到。」他聽到那人自言自語,說著令人摸不著頭腦的話。
這舉動讓他蹲下來,吸著冷氣,忍了好一陣子痛。然後他從錢夾里套出一根細長的鐵絲,彎腰搗鼓著,很老式的彈子鎖,沒兩分鐘這大門的衛兵就放棄了抵抗,發出「咔嚓」的投降聲。
「正有此意。」
就算是深淵的鬼怪,也無法讓他如此震驚,卡西莫多·伯騎士!他怎麼會來這裏。
他躡手躡腳地回到二樓,閃進一間套房,把門微微拉開道縫隙。
「說得倒好聽。」安玫腦袋一甩,掙脫開福蘭的手,朝回走去。
巡警終於擠開圍觀的人群,將水手戴上手銬,然後問,「還有一個呢?跑了?有誰認識么?鬥毆兼破壞私人財產,能關他兩個月。」
只要一槍,擊穿罪犯的胸膛,撕爛那顆罪惡的心臟,他便能重獲新生。
「也許還沒來,也可能已經離開,不管怎麼樣,我能更方便的調查,那姑娘不會無緣無故地殺害一個吧女,其中定有緣由。」
但他也沒發現安玫的蹤跡,這讓卓爾法皺了下眉毛,不過很快釋然,如他這種半桶水的小龍脈,不可能在黑暗與夜色中,偵探到高超刺客的影子。
三樓也沒有收穫,那裡有幾間職員偶爾暫住的房間和雜物室,「白來了一趟。」卓爾法稍微查找了一番,便放棄了。
老闆當然認識福蘭,但他望了望周圍的人,泄氣地說,「不認識,反正也逮住了一個,錢全部由他賠。」
「我和你想得一樣,混賬!」
近在咫尺的仇家,一時間讓他無法邏輯性的分析對方的目的和緣由,卓爾法輕輕摸出槍,掌心起了層熱潮潮的汗,他激動極了。
佩姬聳聳肩,「當然,我自有理由,也許,應該找地方詳談。」
他想親吻那位大鬍子的馬摩爾克商人,將交貨的地點選擇在了這兒。
……
有一次,他在法庭忙碌到晚上八點,把所有文書都整理好后,才拖著疲倦的身子朝酒館趕去,剛進門,就聽到了爭吵聲。
當漢子以為得手時,有人在他背後說道,「先生,請停下,我剛遇到了麻煩。」
卓爾法從門縫裡望過去,只看見一個高大的人影在樓梯口佇著,從身形來看顯然不是安玫,他警惕地觀察著。
「滾開,我不想做你的生意。」他看到安玫怒氣沖沖地吼著,一個生面孔,水手打扮的壯漢正緊緊拽住她的胳膊,姑娘用指尖掐,用鞋後跟踩對方的腳背,但怎麼也擺脫不開。
屋裡靜悄悄的,十分安寧。數年前,他就是在這裏遇到了此生最愛的女人。
那水手似乎有些案底,一聽到人群外傳來警哨聲,就停了手朝側門衝去,但被人群堵住,福蘭搖晃著發脹的腦袋,也想離開,這時一隻手伸了過來,牽住他,領著他從後門走。
「那是個好姑娘,比誰都吃苦,如果不是為了照顧生病的奶奶,她也不會為了錢來干這行當。」
他漫無目的地在繁華大街上閑逛了一陣子,確定沒引起旁人注意后,朝金鵝酒館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