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圖》第一部 一天的國王

2

第一部 一天的國王

2

「我們是誰?」
「那個眾議員的兒子,」萊姆想了起來。「你叫他自己看。」
湯瑪斯沒回答,萊姆看著這兩個人上樓朝他走來。他們一走進房間,萊姆便開口了。他對湯瑪斯說:「拉上窗簾,你已經嚴重干擾到那兩隻鳥了。」
「你從早上六點醒到現在。」
雌游隼也慢慢走來,進入他們的視線。牠身上披滿藍灰色羽毛,燦爛光輝得像條魚。牠仰起頭,出神的看著天空。
「先打開再說。」湯瑪斯說,繼續抬起窗戶粗大的框木。「那兩隻鳥搬來後早就習慣你了。」窗外的兩隻游隼轉過頭,瞪大眼睛看向噪音的來源。但牠們只是睜著眼睛看,停在窗台上動也不動,威風凜凜俯瞰著牠們領地上的蒼白銀杏和街道上定期換邊停車的停車者。
髒亂……
萊姆的眼神回到湯瑪斯身上,看著他弓著結實、年輕的腰身向前俯視,透過被雨水濺髒的窗戶看向鳥巢。
在這個房間的一面牆壁旁,堆了一大堆萊姆寫的滯銷書:《刑案現場》。
就在半小時前,他回到地下室帶她上來,推進行李廂。他又開了二十分鐘的車,才到這個不知名的地方。
十一點四十一分了。萊姆開始對威廉.貝格醫生生氣了。「討厭的案子。」他心不在焉地喃喃說。
「先祝你好運。」
「我還有個約,呃……那個人可能隨時會到。」萊姆說。
「什麼是unsub?」湯瑪斯問。
「譚美珍.柯法斯,二十八歲那年嫁給柯法斯,現在在摩根史坦利公司工作。」
「被點三二口徑的子彈射中臉部會很痛,會完全失去抵抗能力,而且血流不多。只要不擊中腦部,幾乎不會致命。被害人處於這種狀態下,那個嫌犯可以隨意把他帶到任何地方。我說『那個嫌犯』,因為嫌犯只有一人。」
「有份報案紀錄說,大約昨晚十一點半的時候,那輛計程車開在皇后區的布魯克林—皇后區的高速公路上。後座有一對白人男女,他們不停敲打玻璃,似乎想打破車窗逃出來,沒人記下車牌或車型。」
班克斯和塞利托從進來到現在,還沒問過萊姆的健康狀況,這是所有看見林肯.萊姆的人都想要閃躲的問題。因為這答案可能極為複雜,而且肯定不是很愉快。
「樓梯上有指紋嗎?」
「終於來了。」男人喃喃說,抬頭轉向嗡嗡門鈴聲傳來的方向,看向通往樓下的房門。
「什麼都沒有。」
塞利托說:「一男一女從西岸做完生意回來,在甘迺迪機場上了一輛計程車,從此就失蹤了。」
「幫點忙?」笑聲從他狹窄的鼻子爆出。布萊妮一直懷疑他的鼻子經過外科整形,但他沒有。她也認為他的唇形太完美了(「加上一道疤吧!」她有次開玩笑說,而在一次口角中,她幾乎就這麼做了)。不知道為什麼,今早他醒來後就想到前妻,覺得有股寫信給她的衝動,這封信此時仍停在電腦的螢幕上。他用一根手根下達指令,把這檔案存進磁碟。此時房間裡是一片沉默。
萊姆發現班克斯手上也戴有戒指,可能是學校的紀念戒指之類的東西。這孩子太優雅了,看來就像個高中生或大學生,身上沒有半點社會氣息。就算他那只戒指刻上耶魯大學的校名,也不會令萊姆驚訝。他居然是兇案組的警探?這世界到底怎麼了?
「我現在問的是你。」
「喏,這次真的很怪異。請你看看報告,拜託。我把它放在這上面。這東西怎麼用?」塞利托看向湯瑪斯。湯瑪斯走來將現場報告夾在翻頁機上。
「我現在只看文學作品。」萊姆自大又裝模作樣地說。
「你是負責這案子的人嗎?」萊姆問塞利托。
「是……你要我幫點忙,我聽見了。」
「也許他使用滅音器。」
「不。」他停頓一下。「沒錯,我起得很早,但後來又睡著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過留言嗎?」湯瑪斯說:「查過了,沒有他的留話。」
塞利托大聲長長地嘆了口氣。
「非常感謝。」
「你確定是她的沒錯?」
「我有說什麼嗎?」萊姆問:「看你生氣了。我沒說你不能打電話。你當然可以,永遠都可以。我的重點只是他可能打電話來,而剛好你在線上。」
「你能告訴我們一堆線索。」
「真的嗎?」班克斯問,也許只是想阻止沉默再次出現。
「哪一本?」
譚美珍.柯法斯是個玩得起的人,摩根史坦利公司三樓的辣手貨,專門負責協商談判。
「林肯?」塞利托說。
以及游隼屎糞。
「因為你一定會叫我們別來。」
「他們想見你,我只知道這樣。」
「是的。因為現場沒有任何血跡,樓梯和埋屍處附近都沒有。」
「真的?」
「我們離婚了。」塞利托回答得很快。
「這很重要,林肯。」
這句話實際的意思是:他已享受夠上午粲然的陽光了。
「林肯。」湯瑪斯嘆了口氣。這個相貌俊俏的年輕人伸手撥弄頭上的金髮。他穿著褐色長褲和白襯衫,配上一條藍色花紋領帶,領結打得完美無瑕。一年前,萊姆雇用湯瑪斯時曾告訴他,只要他高興,可以穿牛仔褲和T恤來。但從那天到現在,他每天都穿得這麼完美。萊姆不知道為什麼這有助於他繼續雇用這個年輕人,但這的確有效果。在湯瑪斯之前的看護沒人做超過六個星期,這些數不清撐不下去而辭職的人,實際上是等於被開除的。
「隆恩.塞利托。」
「好,這表示嫌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以為聰明地走到樓梯那裡,又折了回來。」
「隆恩?」
他這句話的意思是,嫌犯使用的武器沒有任何特殊怪異之處。這個班克斯看來還滿聰明的,萊姆心想,唯一的問題就是太年輕了,以後他或許可能、或許不可能長大。林肯.萊姆以為自己從來沒年輕過。
「因為他們有事——非、常、重、要。」
萊姆嘆口氣。「腳印只有一種,它們是同一個人走兩次留下的,目的想愚弄我們。還有,北邊腳印和南邊腳印的深度完全一樣,所以他不是抬著九十公斤重的人從這兩個方向來的。被害人是赤腳嗎?」
他來這裡做什麼?
這是你不常在紐約市兇案組警察身上發現的東西。
萊姆微微露出笑意。「喔,他真是聰明的傢伙,不是嗎?」
「所以你們有一個unsub,」萊姆說:「他要你們知道,女人還在他手中,而且還活著。」
「再說,說下去。」萊姆說。
「什麼會議?」
「林肯忘了問兩位想喝什麼了。」
「我不想見他,跟他說我很忙。」
「他還有個小問題,」萊姆嚴肅地說:「譚美珍小姐可能永遠無法完成旅途回家了。」
「不,你的重點是今天早上什麼鳥事都不對。」
「他沒看新聞,」湯瑪斯說:「如果你們說的是那件綁架案,他可還沒聽說。」
「他必須把屍體放在看得見的地方,」萊姆說:「他希望有人發現它,所以才把被害人的手埋在外面。他在向我們招手,吸引我們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犯,但他聰明的程度抵過兩個人。現場附近一定有個暗門通往隧道,快去那裡採集指紋。你們可能不會有任何發現,但還是得這麼做。你們也知道,當報紙開始大肆報導時,事情會變成什麼樣……呃,祝好運,兩位先生。現在,就對不起了。隆恩?」
「約?」
「呃,當然是你寫的關於刑案現場的書。不過我指的是有圖畫的那本,好幾年前出版的。」
「訪客。」
「太早了。」湯瑪斯說:「酒吧還沒開門呢。」他不動聲色接過萊姆怒目而視的臉。
「我們不是搭檔,」塞利托說:「我在兇案組,他是偵查資源組的組長。」
「星期一和平會議就要展開了,我們……」
沉默了好一會兒。體形魁梧、衣衫縐亂的塞利托——他是擁有二十年警界資歷的老鳥——低頭看向床邊的一個盒子,想開口說話。不過無論他本來想說什麼,都被這時他看見的那堆拋棄式成人紙尿布給打斷了。
說的沒錯。
塞利托站起來,在房間來回踱步,低頭瞄向那堆雜誌。《刑案現場評論》、《哈汀與波義耳科學設備公司型錄》、《新蘇格蘭警場刑事鑑識年刊》、《美國刑事鑑識人員學會雜誌》、《美國犯罪實驗室學會通訊》、《CRC出版社:刑事鑑識》、《國際刑事鑑識協會雜誌》。
萊姆一臉茫然地看著這個麻臉年輕人。「哪些人?」
癱瘓者的生活很不好過,這是很久以前醫生曾告訴萊姆的話。但比起來,有錢的癱瘓者要幸運得多了。
「把他丟進洞裡才開槍?」萊姆質疑。
這位年輕的警察把視線從萊姆的指頭上移開。萊姆的無名指放在一個複雜的黑色電子控制元件上,這個元件先連接到另一個控制器,再從那裡以電線纜線接到電腦和牆上的螢幕。
還有各種不同的純麥威士忌。
「真是一段好時光啊。」萊姆譏諷說。
唰——唰——
「文生.皮瑞提。」
「別開窗,」萊姆命令說:「還有,告訴我到底誰來了。」
塞利托沒有笑。好,既然這樣,我可以讓你更笑不出來。萊姆心想。這位資深警探正在翻尋手提箱裡的東西,似乎帶了什麼東西來。
「你說『那個人』,」班克斯說:「其實應該說『他們』。」
「沒有。」
萊姆又說了一次。「誰來了?」
班克斯不舒服地把屁股在椅子上挪了挪,臉上仍保持和感覺不相稱的笑容。
湯瑪斯插口說:「文學永遠是新聞的新聞。」
那是某個星期六早上,在田納西州貝德佛的小別墅,她母親把一星期中唯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投入家庭打掃工作。譚美珍一直睡到被太陽曬醒,才跌跌撞撞下樓去幫忙。唰——這個回憶讓她又哭了起來。她聽著這個聲音,想不通為什麼這個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絲不苟地拿著掃帚清掃地下室的地板。
「你這裡所有東西都他媽的蓋了灰塵,林肯。你何不動動你的懶屁股,把這豬窩打掃一下?」塞利托不高興地說。
「還有一個年輕警官,厄尼.班克斯。咦,這是某個職棒選手的名字,沒錯吧?你真的應該讓我打掃一下。每次都得等到有人來訪謁,才會發現這個地方有多髒亂。」
塞利托咧出一嘴參差不齊的黃牙。「我們碰上難題了,林肯。一堆證物都他媽的沒有任何意義。」
「這東西真奇妙。」班克斯說,眼睛牢牢盯住翻頁機。萊姆沒回話。他不經意瞄向第一頁,隨後便仔細讀了起來。他的無名指只向左微微移動一毫米,一根橡膠桿子便升起,將報告翻過一頁。
「哇!」班克斯說,對他更加敬佩了。負責偵查資源組的人,向來是警局裡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萊姆完全看不出塞利托和三年半前有什麼不同,看不出他是瘦了還是胖了。甚至可說,他根本和十五年前的樣子完全一樣。
「上個月有人報案說有幾個遊民失蹤,」班克斯接著說:「一開始我們以為被害人可能是遊民,但後來查出不是。」他以戲劇化的口吻說:「被害人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個。」
「在吉姆.波林的管轄下。算是啦,我們想要你評斷刑案現場報告。」
「他們跟你說了什麼,對吧?」萊姆說:「你有事瞞我。」
「傑瑞,再告訴他一些細節,刺激一下他的興趣。」
「你不看新聞?」塞利托笑了。「你這傢伙一天看四份報紙,還把地方新聞錄下來回家看。布萊妮告訴我,說有次你們在做愛的時候,你居然把她的名字叫成凱蒂.庫里克。」
「這個說法不太對。」萊姆說,抬頭看了時鐘。
「別忘了第一刑案現場。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得找到,而且要快。」
她的嘴被貼上又臭又黏的膠帶,使她發不出半個字,這是最讓她感到無助之處,絕望的感覺還勝過她手腕上的金屬手銬,勝過抓住她雙肩那短而強壯的手指。
「好吧!」萊姆怒氣沖沖說:「你們喝點咖啡,我要喝我最愛的東西。」
終於。等了這麼久,總算到了。
「後座的女人呢?」
「他們想和你談談,」湯瑪斯說:「說有非常重要的事。」
萊姆仍不理他,但塞利托替他回答:「不明嫌犯。」
「聯合國的會議。各國大使、首腦,會有一萬個權貴人物來到這座城市。你聽說兩天前在倫敦發生的事吧?」
「有人想要炸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會的那間飯店。市長嚇壞了,擔心有人想破壞這裡的會議。他不想發生任何醜事登上報紙的頭條。」
湯瑪斯說的是房間,但萊姆猜他的意思也包括身為雇主的他。
「非常重要,我記得你剛才是這麼說的。醫生在哪?他應該打電話來了。我剛才打了一下瞌睡,而你又不在。」
「你去問他們啊!」
「但他還沒來,不是嗎?那個醫生?」隆恩.塞利托問,以那種專門用來戳破兇案嫌犯編造謊言的冷酷堅硬口氣。
「總之,」萊姆說:「我恐怕真的沒時間幫你們的忙。」
「你剛才有講電話嗎?」萊姆粗聲粗氣說:「也許他想打電話進來,電話剛好占線。」
「隆恩,你為什麼不先打電話?」
「你會把鳥嚇到。你可以把冷氣關掉,我來關掉好了。」
「還有怎麼看,」萊姆問,笑得像個高中女生,「難道皮瑞提組長對這次投票沒有自信?」
「那是誰?門鈴響了,不是嗎?」
囉嗦的傢伙,萊姆以嘴型說。
「是貝格醫生。」湯瑪斯透過對講機喊道。
「我剛才在和……」
「好冷。」
當塞利托和班克斯走到門口時,萊姆說:「隆恩,等等。」
「和醫生。」
傑瑞.班克斯說:「我讀過你的書,先生。」這位年輕的警察有一雙笨手,刮鬍子的時候在臉上弄出許多道傷口。天啊,他看起來就像十二歲的孩子,萊姆心想。不過,他那頭亂髮還真好看。
他在他們的臉上看見驚慌與不安。
「你看那些雜誌,」萊姆說:「訂閱日都過期很久了,而且還蓋滿灰塵。」
「你已經快一年沒看到隆恩了。」
「好吧!你怎麼跟他們說?」
他終於站起來了。她聽見退後的腳步聲。地下室安靜了好一會兒,只有中央空調冷氣和電梯不斷發出吱嘎聲。接著,她咕嚕發出一聲驚呼,被後方的一個聲音嚇著了。那個聲音不斷重複。唰——唰——聲音很熟悉,但她無法判斷那是什麼。她想轉頭看他在做什麼,卻無法辦到。那是什麼東西?她聽著這有節奏的聲音,一次、一次、又一次,這讓她回想起她母親住的地方。
他們現在是在一個幽暗的地下室裡。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銬在這根水管上,抓住她的腳向前拖,把她拉倒調成坐姿。他蹲下來,用細繩子捆綁她的雙腿,因他戴著皮手套而花了好幾分鐘時間。綁好後,他站起來,盯著她看了好一會兒,又俯身把她的上衣扯開。他繞到她身後,她倒抽一口氣,感覺到他的手放上她肩膀,正在探索、揉捏她的肩胛骨。
「哼,真是好極了。」
湯瑪斯後退幾步,對著狹小的樓梯朝樓下喊:「先生,你們可以上來了。」
湯瑪斯皺起眉頭,但塞利托沒聽出他的意思,或更有可能視若無睹。他說:「我們有點問題,林肯,需要你幫點忙。」
如果我能對他說話……
湯瑪斯出現在門口,端來一壺咖啡。
「訪謁?老天,你這句話聽來真古老,像維多利亞時期的用語。我這樣說如何?叫他們給我滾蛋。這樣會有失古禮嗎?」
「布魯克林,在高地上。我偶爾走路上班。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減肥嗎?原來減肥的祕訣不在於食物,而是運動。」
班克斯張嘴想說話,但又搖搖頭。
「一大堆血。」
「隆恩,我沒時間。」萊姆再次聲明。
這多事的傢伙真是該死。
「可是,你知道他怎麼把它戴進去嗎?」班克斯問。他眼睛微微睜大,對萊姆的判斷佩服不已。「她的戒指?」
萊姆又笑了。「我?我已經三年沒看刑案現場報告了,我能告訴你什麼?」
「為什麼說他聰明?」
從塞利托上次來訪到現在,萊姆已變得相當多,使他難以遮掩自己驚訝的表情。至於班克斯,他雖沒有可以比較的基準,但也同樣感到詫異。這髒亂的房間,這游移不定看著他們的疑心眼光,還有那股味道——一股內臟的氣味圍繞在這怪物般的林肯.萊姆身邊。
「訪客?哈!」萊姆哼了一聲。他試著回想上一個人是在什麼時候來訪,那至少是三個月前的事。上次來的訪客是誰?也許是記者,也許是一些遠親。嗯,是彼德.泰勒,萊姆的一位脊椎神經專科醫生。布萊妮也來過幾次,不過,她當然不能算是訪客。
這位資深警探回過頭。
「目前沒有消息。」
這年輕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幾下。萊姆固定在「埃弗勒斯和詹寧斯牌」電子控制板上的左手無名指微微一動,按了幾個設定,便把冷氣關上了。他本來不想把這些控制設定浪費在暖爐和冷氣之類的東西,只想留給電燈、電腦和翻頁讀書機等較必要的東西。但後來他遇過房間太冷而無法關掉冷氣的情況,讓他鼻水流了出來。對癱瘓者來說,這簡直是最要人命的折磨。
他猶豫了一下。「我們還是寧可你看。」
她想到昨晚的情況:那個人看完煙火後轉身,把他們拉下車,用手銬銬住他們的雙手。把他們推進行李廂後,他又繼續開車上路。一開始車子先駛過一段石頭和破瀝青路面,然後經過平坦馬路,接著又開上另一條崎嶇不平的路。她聽見車輪發出的颼颼聲,知道這輛車正經過某座橋樑。後來車子又轉了幾個彎,再開過幾條爛路。最後,計程車停住了,司機下了車,似乎去打開一道柵欄或什麼門。她猜,他把車開進了車庫。城市的喧囂突然被切斷了,車子噗噗排出的廢氣一下子多了起來,這是因為四周都被牆壁封住的緣故。
「那本書裡也有字,甚至大部份都是文字。你看完了嗎?」
萊姆說他當然會讀,但他們觀察他的臉色都覺得他在說謊。完全是謊言。
求……求……你,她無聲地祈求,又開始想到她參加四〇一(K)退休儲蓄計畫可以拿到的錢,她可以把退休金全給他。噢,求求你……
萊姆說:「你說呢?」然後把頭靠回枕頭。像萊姆這種程度的癱瘓者,頭部和頸部都能自由運動,還可以透過頭部三度空間的運動,執行十幾項控制指令。但是萊姆不想使用頭部控制器,他所剩的感官愉悅已經不多了,不想放棄把頭枕在他價值兩百美元的枕頭上的快感。這兩個來訪的人已讓他覺得很累。還沒到中午,他就想睡覺了。他頸部的肌肉正痛苦地抽動著。
那個計程車司機仍戴著滑雪頭套,把她帶到這個陰暗、潮濕的長廊,經過許多管線和水管。他們來到一座辦公大樓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確實的地點在哪裡。
「房子歸她,孩子一半歸我。」這粗壯的警察臉上強擠出笑容,好像已習慣這樣子回答。萊姆猜想他們一定有個痛苦的故事,才會導致婚姻破裂,但他現在不想聽。不過,塞利托的婚姻會完蛋並不讓萊姆覺得驚訝。塞利托是個工作狂,他是那一百位第一級警探中的一個,而且早在多年前就獲此殊榮——他能得到這個頭銜不光靠時間資歷,而是繳出了許多漂亮成績。他一星期工作快八十個小時。萊姆在剛和他共事的最初幾個月,甚至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是?」
萊姆發現自己漸漸有點興趣了,但他仍說:「你們想要我做什麼?」
「這裡好冷。」湯瑪斯抱怨說,做出動作想打開窗戶。這是直接反應,年輕的表現。
隆恩.塞利托和年輕的班克斯(他的名字叫傑瑞,不是厄尼)坐在萊姆用他那蓬鬆髒髮的腦袋指向的地方:兩張滿是灰塵,坐起來很不舒服的籐椅。
「誰戴了誰的什麼?」
他開始後悔讓他們上來了。
「噢,那當然。」班克斯很快說。
班克斯已把注意力從萊姆的腳移到他的床。萊姆敢說,這兩個傢伙目前為止最感興趣的就是他的床,尤其是那個控制器。這東西看起來很像太空梭上的設備,而且造價不低。「在他們被綁架十個小時後,我們發現那位男性乘客——約翰.烏布理契——被人開了一槍,然後活埋在美國鐵路公司的鐵軌旁,在西三十七街和第十一街附近。當我們發現時,被害人已經死亡,但他是被活埋的,身上還有一個點三二口徑的彈孔。」班克斯抬起頭,補上一句。「本田雅哥式子彈。」
「喔,隆恩沒拿畢業紀念冊給你看嗎?沒指給你看那些相片?沒撩起袖子給你看他的傷疤,說這是和林肯.萊姆在一起時受的傷?」
「現在才剛過十一點,也許他被臨時叫去出急救任務,才耽擱和你的約定。你認為呢?」
「但那個人怎麼可能在別的地方挨槍?」班克斯辯說:「我是說,刑案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謝謝,林肯。別忘了看那份報告。」
萊姆繼續看下去。那些警察毫無想像力的文字只吸引他短暫的注意,接著,門鈴謇了,讓他的心臟開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湯瑪斯,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開玩笑的時間已過去了。湯瑪斯點點頭,立刻轉身下樓。
「如果有必要的話。」這位看護頂嘴說。
「子彈膛線呢?」萊姆問。
「所以那個人用的是柯爾特手槍。」萊姆說,又瞄了刑案現場圖表一眼。
「呃,對不起,隆恩,我得請你們離開了。很高興又看到你。」他露出微笑。「這真是件有趣的案子。」
「這樣可以保證戒指不會被經過的人拿走。上面沾了血,對吧?」
他邊讀邊想:嗯,的確很怪異。
「你自做主張,沒先問我。真是太感謝你了。」
「他說他上午十點左右會到。」
「沒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細。腳印到埋屍處又折返回樓梯。無論如何,拖動被害人的一定是兩個人,因為他體重超過九十公斤,一個人絕對辦不到。」
「但為什麼不把被害人埋在隧道附近?何必冒著危險把那傢伙拖到陸橋底下?」
「你們一起搭檔多久?」班克斯找了個話題問。
「是他嗎?」他朝樓梯喊道,「是嗎?」
「那又如何?」每項證物都具有意義的刑案現場少之又少。
塞利托說:「七年,斷斷續續,我們一起工作。」他用極有耐心的音調說,這反而惹惱了萊姆。
萊姆看見班克斯的眼睛瞄了他的腿兩次。在第二次的時候,萊姆逮著這個臉上長青春痘小子的目光,而不出他所料,這個年輕警察的臉馬上變紅了。
「六條,左旋。」
「你說的對。你知道嗎?有一種東西叫『電話插撥』,你可以同時接兩通電話,我們早該申請才對。我老朋友隆恩想做什麼?他的職棒選手朋友又想做什麼?」
「所以,」年輕的班克斯說:「你是說,待會有醫生要來,因為要……」
「什麼?」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現在見他?你把鳥嚇著了嗎?小心我發飆,如果你把牠們嚇到的話。」
但他只簡短說:「我很好,謝謝。你呢?貝蒂還好吧?」
「什麼事?」萊姆冷冷地說。
再來,計程車的行李廂蓋就打開了。那個人把她拉下來,從她手上拔下那只鑽石戒指塞進口袋,然後帶她沿著畫有幾張幽靈般臉孔的牆壁走。牆上那幾對褪了色的無神眼睛正盯著她,一個屠夫、一個惡魔、三個悲傷的小孩——他們全被漆在那斑駁的石灰牆上。他拖她下到充滿霉味的地下室,把她丟在地上。他躂躂上樓,讓她留在黑暗裡,被腐肉、垃圾等噁心的氣味包圍。她在那裡躺了幾小時,大部份時間都在哭,只小睡了片刻。後來她被一聲來自附近的強烈爆炸聲驚醒,之後她就更難睡著了。
「不明嫌犯有兩個。在埋屍點到通往街區的鐵梯間,共有兩組腳印。」班克斯指著刑案現場圖表說。
「但有和鐵軌平行的隧道,」萊姆說:「它們和第十一街邊一些舊倉庫的地下室相連。在禁酒時代,有個名叫歐內.馬登的歹徒曾挖穿地下室通到隧道,如此才能把威士忌私酒搬上紐約中央列車,送到歐本尼市和橋港地區。」
「被害人,他們在今天早上發現了。他戴著一個女人的戒指,是另外那個乘客的。」
「他戴著她的戒指。」班克斯說。
「有件事你應該知道。你們只找到一半的刑案現場,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第一刑案現場,那名嫌犯的藏身處。他會躲在那裡,不過想找到這個地方難如登天。」
「是他嗎?」他問湯瑪斯。
班克斯翻了一下筆記本。「只穿襪子。」
「刑案現場由誰負責?」
「你現在住哪?」萊姆問,只希望這種客套話快點結束,然後請他們上路。
那隻游隼輕輕揮動幾下翅膀,降落在窗台之上。窗外,上午的光線明亮刺眼,空氣看似十分燠熱。
現在是上午十一點三十六分,過十點已經很久了。遲到是醫生最不能原諒的錯誤。
塞利托猶豫了一下,起身說:「你會把報告看完吧,林肯?會把你的看法告訴我們?」
所有關於計程車司機、證物和被綁架銀行家的思緒,完全從林肯.萊姆富理解力的頭腦中消失了。
「呃,沒錯。」班克斯回答,臉上露出白痴般的笑容。「你怎麼知道?」
湯瑪斯環顧四周。「房間真亂。」
萊姆不理他。
他聽見從樓梯那邊傳來慢慢移動的腳步聲。
「首先,這樣不容易被路人發現,其次還得考慮到愛滋病或肝炎的問題。所以即使戒指被人發現,多數人都會打消順手牽羊的念頭。她叫什麼名字,隆恩?」
「繼續說。」
她流下眼淚,被膠帶貼住的嘴巴不斷發出哀求聲。
沉默了一下。「但是……現場有兩組腳印。」班克斯很小聲地說,好像正在拆解地雷的引信。
「子彈上沒有滅音器用的橡膠或棉花痕跡。」萊姆反駁。
湯瑪斯的眼睛看向窗戶。「那隻鳥回來了。看,你的窗台被血跡弄髒了。你看得到牠們嗎?」
湯瑪斯正打算往樓梯走,但萊姆搶先一步說:「不必了,湯瑪斯,用不著你麻煩。」他記得這個年輕人每次都會問客人想喝或想吃什麼東西。
「誰來了?」萊姆重問一次。這個年輕人故意拖延不答,讓他有些惱火。
「牠們總是在一起,牠們會終生相伴嗎?」湯瑪斯大聲問:「像鵝一樣?」
「戒指環內有姓名簡寫。」
「局長,還有我。」
「發現這輛計程車的目擊者有看見司機的模樣嗎?」
塞利托說:「今早西區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做某種新式治療?」萊姆替他說完逐漸變小聲的問題。「沒錯。」
萊姆的頭髮又黑又濃,像二十歲的人,雖然他的年紀是這個數字的兩倍。然而,他的頭髮卻糾結蓬亂,極需梳洗打理。他臉上黧黑的鬍子三天沒刮,看起來一臉骯髒樣。他會因為耳朵搔癢而常常從睡夢中醒來,這表示那裡的毛髮也該修剪了。萊姆的指甲很長,手指甲和腳趾甲都一樣;他身上那件醜得嚇人的圓點睡衣,已經連續穿了一個星期沒洗。
「我猜被害人是臉部中彈。」萊姆說。
「沒有要求贖金的字條?」萊姆問。
「皮瑞提本人。他一聽說被害人是昨天那輛計程車上的人,就親自跑來接管了。」
啪噠。一疊文件放上了他床邊的桌子上。
「因為他不是在坑裡開槍射擊被害人的,而是在別的地方——在第一現場。他可能把那個女人關在那。這個地方可能在城裡某個隱祕之處,或非常偏僻的地點,也許兩者皆是……因為,班克斯,」萊姆搶在這個年輕警探提出問題前說:「他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開槍,除非那個地方很安全,又沒什麼人。」
班克斯臉上露出驚恐表情,但萊姆的感覺卻完全相反。他強忍住快爆出來的笑聲,防衛心已消失,惱怒也已轉成愉悅。一時之間,他後悔自己這段時間居然和塞利托那麼疏遠。接著,他又鎖住這種情緒,嘟囔說:「我無法幫你,抱歉。」
「是啊!」萊姆看著窗外說,好像他的醫生隨時會騎著游隼進來。「我底下只有兩個兵。」
「如果他不走樓梯,他該如何到埋屍處那裡?」
錢?你要錢嗎?我會給你錢,很多很多,小子。多得不得了。她把這番話想了十數次,拚命看向他的眼睛,好像自己能把這些話傳輸到他腦海中一般。
班克斯的目光又瞄向萊姆的身體,也許他原本以為萊姆會瘦到只剩皮包骨。不過,意外發生後沒多久,萊姆身體萎縮的情況就停止了,他的第一位物理治療醫生用盡了各種方法醫治他。湯瑪斯也一樣,他或許有時囉嗦得過火,有時又像個老奶奶,不過他也是棒得不得了的物理治療人員。他每天都幫萊姆做被動關節運動,並用度量器仔細測量,記錄下萊姆身上每個關節能讓他推拉活動的角度。被動關節運動不是什麼神奇療法,但它確實有點效果,既阻止肌肉萎縮,也保持了血液暢通。對林肯.萊姆這個在床上躺了三年半,只有肩膀、頭部和左手無名指能活動的人來說,他的情況並不算太糟。
「現在誰是偵查資源組組長?」
這個年輕人回答。「不是。」
林肯.萊姆沒聽見任何回答,便又把頭轉回窗戶。這隻游隼的頭轉了一下,儘管動作很快,像抽搐似的運動,卻完全不影響牠的優雅。萊姆注意到牠的爪子上有血跡,一片黃色肉塊垂掛在牠小小黑色的啄上。牠伸出短短的脖子,慢慢向窩巢移動,動作讓人聯想到的不是鳥,而是蛇。那隻游隼把肉塊丟進窩裡一隻藍絨毛小鳥向上張開的嘴巴中。萊姆心想,我現在看到的是紐約市裡唯一沒有天敵的生物。也許,牠們的天敵只有上帝。
「他帶著那個人從鐵軌上走來,也許從北邊。」
這位資深警探對他同伴點點頭,年輕的班克斯立即打開筆記本。
「削掉被害人的皮肉,連皮帶肉,骨頭全露出來了。」
塞利托不知該把話題往哪裡帶,便問道:「你最近還好吧?」
萊姆現在有點不耐煩了。「你真的知道他要告訴我們什麼嗎?」
她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你為什麼認為還有另一個現場?」
說不出話。
「那兩邊都沒有通往街區的樓梯。」
「我猜不出。」
「我要他們給我幾分鐘,先進來看你是否穿好衣服,之後再讓他們進來。就這樣。」
「我不知道你和隆恩是朋友。」班克斯又說。
萊姆不喜歡清掃時的忙亂,也不喜歡嘈雜的吸塵器噪音——他發現自己對這個東西特別惱怒。他滿意這裡,滿足於現在的樣子。他這個被他稱為「辦公室」的房間,位於這棟上西區哥德式房子的二樓,由此可眺望中央公園。房間很大,二十呎乘二十呎,但幾乎每呎空間都擺滿了東西。有時他會閉上眼睛玩一種遊戲,試圖分辨房裡不同東西的味道:數千本書籍雜誌,堆得像比薩斜塔般的影印紙,電視機發熱的電晶體,蓋滿如霜灰塵的燈泡和軟木告示板。他會嗅聞乙烯基、過氧化氫和乳膠等不同的室內裝潢材料。
那雙手往下移,沿著她的手臂滑下,從手臂下繞到她身體正面。不過他沒碰她的乳房。完全沒有,那雙手像蜘蛛般爬過她皮膚,似乎在尋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的肋骨,又輕輕撫摸起來。譚美珍忍不住全身顫抖,掙扎著想躲開。但他緊緊抓住她,抱得更緊了些,他的雙手也更用力,以感受那肋骨的彈性。
「湯瑪斯老把我當成小孩。」
「他們帶他到挖好的洞那裡,把他丟進去,朝他開一槍後用土掩埋,然後走回樓梯逃逸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