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圖》第二部 羅卡德原則

15

第二部 羅卡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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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味道最濃地方的木頭採點樣本下來。工具箱裡有電動工具,黑色的,那是可攜式電鑽。妳拿一個採樣鑽頭——它長得像中空的電鑽頭,拿來裝在電鑽上。電鑽上有一個夾盤,它是用來……」
「好,放在地上。」她脫口而出。「放在泥土上。」除了泥土還會有什麼?
「什麼事?」
「沒錯。」
「艾米莉亞,老鼠的屍體是牠們的同伴自己搬走的。」
「裝起來,用塑膠袋。還有什麼?」他迫不及待問。
「我知道。」
她又一次抽出手槍,蹲低身體。「他在這裡。」她低聲說,潛行躲在一根木柱後面。
「還有,現場沒像妳看起來的那麼大,只要鎖定他們走過的地方就行了。妳現在走去那根柱子。」
玻里光沒顯露任何結果。
「指紋!我找到一個指紋了!」
「目前沒別的發現了。」
莎克斯用電鑽挖了一小塊木頭下來,揩揩額上的汗水。「用塑膠袋裝嗎?」她問。萊姆回答說是。她覺得有點暈,低著頭喘氣,這裡的空氣真他媽的稀薄。
「妳必須知道。」
雖然緊急應變小組的燈光很亮,但也把物體的影子長長地投映在地上,顯露出十幾個嫌犯可能藏身的處所,使她不禁毛骨悚然。靠近些,林肯,她不由自主地想。沒錯,我很氣你,不過現在我需要聽見你的聲音,就算呼吸或其他聲音都好。
「不知道。」她說,有點擔心他會要她聞一下味道。
「『這裡』是哪裡?艾米莉亞,妳就是我的腳和眼睛,忘了嗎?」
「不是。她穿的是慢跑鞋,而這鞋子的痕跡是全平的,應該是紳士鞋。兩個腳印都很完整,這樣我們就知道他穿幾號鞋了。」
「採集起來。」
「妳看到什麼?」
「他回來了。地上本來有一些死老鼠,現在全不見了。」
「沒什麼發現。他連這裡也掃過了。天啊,他每個細節都想到了。」
「嗯,和之前一樣。」
「我家裡也有電鑽。」
萊姆說:「把泥土裝起來,用紙袋。」
「我聽見妳的聲音有點不對。」
「看來很像。在中央,在我正前方就是她被綁住的那根木柱。」
她噴上寧海得林,然後用玻里光照射。
「一片葉子。很長,極窄,葉片一端是尖的。」
她拍好照片,才用兩根鉛筆夾起一團布匹。「女用內衣,是濕的。」
莎克斯又嗅了一下,以木柱為中心繞了個圈,然後走到下一根木柱。
「什麼?」萊姆問。
在她剷起泥土時,萊姆又說:「艾米莉亞?」
「喔。」萊姆說。
緊急應變小組的鹵素燈光照不到莫娜莉曾逃跑的次要坑道。莎克斯在明暗交會的地方躊躇了一下,才踏出步伐走入陰暗中,用手電筒的光束照亮她前方的地面。
「沒有,只有強烈的味道。」
「找到了,這裡的味道特別濃。」
「放輕鬆點,艾米莉亞。」
雖然她裡面穿有運動胸罩和內衣,但身上的防彈衣還是不停磨擦她的胸部。坑道裡的溫度幾乎和外面一樣,熱得讓人難以忍受。她感到皮膚一陣陣刺痛,很想把手伸進防彈背心裡好好抓一抓癢。
「有動物糞便嗎?」
莎克斯聽見萊姆憤怒地呼出一口氣。「曼哈頓的落葉至少有八千種,」他說:「根本沒用。葉子下面有什麼東西?」
「從哪裡來的?」
她打開玻里光,無法相信她所看到的東西。
「只有地上的掃帚痕跡。」
「先把附近地面的碎屑都吸起來。」
「先別碰,拍了照片再說。」
「林肯……我看見前方地上有一個痕跡……看來好像是他們在打鬥時,嫌犯手套掉落的地點。」
「妳看到什麼?」
這片葉子是很久以前剪下的,現在已完全枯黃變乾。
「不可能。」萊姆斬釘截鐵說。
(我抱住她,把她拖倒。我很不高興,簡直快氣炸了,我想掐死她。)
「牠們的同伴?」
她找到這些裝備,把地上的腳印做了兩份拓本,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進證物袋中。
他為什麼認為葉子下面還有東西?
她停住腳,把玻里光往地上照。
莎克斯往前走去。兩眼凝視地面。
莎克斯看著地面。
「我知道妳壓力很大,但只要記住,我們要妳找的證物只有三種:物品、和人體有關的東西,以及現場留下的痕跡。就這樣。如果妳這樣想的話,感覺可能會好一點。」
「那邊角落裡有什麼東西……啊!他把東西留在這裡。」
「有窗戶嗎?」
莫娜莉只可能由一個方向踢,遠離斜坡的方向。據她說,歹徒沒有跌倒。這表示他兩腳/定站得好好的。莎克斯向陰暗處走了一、兩公尺。
「從哪裡?」
她只試了兩次,就用拍立得相機拍出一張清楚的照片。她感覺此時的心情,就像在街頭上撿到一張千元大鈔。
莎克斯打開小吸塵器。她痛恨吸塵器的噪音,這聲音會遮蓋掉所有聲響:有人走近的腳步聲、手槍扳機聲、刀子出鞘聲。她疑神疑鬼地轉身往後看了一次。又一次,她差點丟下吸塵器摸向身上的手槍。
「一條較寬主坑道。兩條次要坑道,窄一點。坑頂平坦,用一根根木柱支撐。木柱很舊,有的都裂了。地面是水泥地,鋪很久了,上面已蓋滿塵土。」
她拿出玻里光,打亮。光束投射在衣物上,但液體卻沒有反光。「不是。」
「那裡都掃過了嗎?」萊姆問。
接著,在一根木頭柱子後面,有個反光的東西引起她的注意。
莎克斯獨自一人重回刑案現場,往地上看了好一會兒,好像有什麼東西變了,是什麼呢?
莎克斯看著莫娜莉躺過的塵土地上留下的痕跡。(我就是他,我拖過來。她踢了我一腳,我踉蹌往……)
「在進坑道的斜坡底部。」
你說起來倒輕鬆。
莎克斯走回木柱。「這裡有一根從掃帚掉下來的麥稈。」
「我沒事,」她立刻說:「我在聞空氣。我聞到血的味道,聞到黴菌和發霉味。還有,這裡也有那股刮鬍水味。」
「這裡有東西……是膝蓋印!在他勒她脖子的時候,一定跨騎在她腰上。他留下膝蓋痕跡,忘了掃掉了。」
「染色,打燈,然後把這混帳的指紋用一比一相片拍攝下來。」
「有什麼好笑?」
「說話,艾米莉亞。」
她照做了,這次的動作更快,她已知道使用這套裝備的竅門。在她把採集好的痕跡裝進封袋時,有樣東西吸引了她的目光,那是塵土上的另一個痕跡。
「腳印,他漏了兩個腳印沒掃掉。」
「他沒在那裡。」萊姆安慰說。
緊急應變小組的三管鹵素燈點亮了,向陰森森的坑道投射出白色的怪異光芒。
「在這些木頭柱子中的一根,和她被捆縛住的那根很像,距離大概有十五呎遠。」
「我走到木柱了。」
「我沒辦法在這裡找到什麼東西。」
「證物下面的泥土和附近的相同嗎?」
「還有別的嗎?」萊姆問。
那是什麼?
「也許這次他沒留東西,」莎克斯說:「也許莫娜莉是最後一位被害人。」
「沒有,也沒有門。」她看向較寬的坑道,地面向內延伸,消失在一千哩外的黑暗空間。她感到一股強烈的無力感。「這裡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查得完。」
「我什麼都沒看到。」
為什麼老是被他說中?
「對不起,」莎克斯馬上更正,「無法確定它是哪來的。這裡有一根麥稈,我正在撿起來裝進證物袋。」
「不,鞋印無法告訴我們這麼多。鞋底可能比鞋子上層大,或較小些,但它還是會透露一點有用的東西。在現場勘驗箱裡有一台電子沖印機,那是一個小盒子,上面有一根棍棒,箱裡還有幾張醋酸鹽紙放在旁邊。把紙攤開,將醋酸鹽鋪在腳印上,然後用木棍滾過去。」
「哈林區發生過一次案例。有人被肢解、分屍,骨頭零散分佈在軀體四周,繞了很大一圈。死者的頭骨被棄置在油桶裡,腳趾被蓋在一堆落葉之下……這個案子讓全城嘩然,報紙以大版面報導,猜測這是邪教或連續殺人狂幹的案子。妳知道最後我們發現誰是嫌犯嗎?」
「吸完那一區後就回到木柱那裡,開始走格子。」萊姆對她說。
她聽見萊姆大笑的聲音。
沉默了一會兒。「這些證物放在什麼東西上面?」
「發現什麼?告訴我?」
來來回回。五分鐘過去了、六分鐘、七分鐘。
「不知道。」
「我在看了。天花板貼有磁磚,很髒,什麼都沒有。沒地方能藏任何東西。沒有棚架也沒有小門。」
「不,絕不可能。我看到她倒下的地方,離這裡有段距離,而且她雙手從頭到尾都被銬著。這裡是歹徒撿起手套的地方,他也許以為自己已掃過了,沒想到會漏掉。這指紋既完整又明顯,太漂亮了!」
「所以他可能靠在這根柱子上休息。有指紋嗎?」
她用鉛筆當筷子,小心夾起證物。喂,林肯,你這混蛋傢伙,你知道等我一擺脫什麼現場鑑識工作後要去哪慶祝嗎?我要去中國度假!
「不知道。」她僵硬地說。
「是死者自己。他是自殺的,是浣熊、老鼠、松鼠等動物把屍體佈置成這個樣子。就像收集紀念品一樣,沒人知道為什麼,但牠們就喜歡這樣做。好了,現在妳在哪裡?」
「別忘了往上看,」萊姆提醒她。「有次我逮住一個嫌犯,全憑黏在天花板上的一根毛髮。他把點三五七手槍的子彈裝到點三八手槍用,擊發時有氣流向後噴,吹落他手上的一根毛髮,黏在天花板的嵌線上。」
「什麼?」萊姆問,同樣不敢置信。「不會是她的吧?」
「有精液嗎?」
「妳做得很好,艾米莉亞,現在妳可以把挖到的寶藏帶回來了。」
萊姆指示:「用玻里光照看看,若有蛋白質會反射出螢光。」
但是,的確有。一塊報紙碎片。一面空白,另一面印有月球的圖片。
她依指示回去,開始走格子。她慢慢來回查看地面,一次只移動一個腳步。
「沒錯。」說完,她又仔細看了一下。該死,還真的不一樣。「這……不太一樣。它們的顏色不同。」
「歹徒刻意留下的線索在哪裡?」萊姆問。
「有了!」莎克斯叫道。
「不是她的嗎?」
「和先前一樣嗎?」
「沒別的發現了。」
「月球?」萊姆沉吟。「有指紋嗎?噴一點寧海得林,用燈光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