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的死亡筆記》目錄

第十八章 鄧哲,你還欠著兩條人命呢(二)

第十八章 鄧哲,你還欠著兩條人命呢(二)

「那是因為你對這種人的偏見在先吧?」那個偵查員毫不客氣地說,「不管一個人的思想品質如何,聽到的總歸是客觀真實的!」
「如果女人有過抵抗,相互打鬥時會發出響動,白天很容易被人聽到。附近有沒有人聽到?」張局長問。
「我們調查了住在現場附近的人,其中一個鄰居反映了一些情況,但似乎與法醫判斷的情況不符!」負責調查走訪的偵查人員說道,「案發的那天凌晨四點多鍾,那個鄰居聽到死者的屋子裡有爭吵聲,隱隱有男人在說:『為什麼要離開我!』……」
「媽媽我痛!」
「在此之前,那個鄰居見到有不同的男子去過死者家裡,因此認為是那個女人與他人發生情感糾葛,被殺致死!」
在堅持了大半天時間后,小男孩最終還是沒能活過來。分局的同事取來了工具,在太平間里就近進行了解剖!——尋找死因是一項必需的程序。
偏見是一個人頭腦中固定的思考模式,是建立在以偏概全的假設條件之下,比如說見著衣著艷麗的女性,第一反應就是不正經的女人,見著男女二人相處融洽,必想關係曖昧等等,這樣的思維是最易出現偏差的。
「對女死者的社會關係調查得如何?」
「證人是個計程車司機,那天晚上本來準備早些收工,但因為載了一個衣著艷麗的女性,以為是賣身女,結果出言不遜,兩個人發生了口角,吵得很厲害。隨後有人報了警,兩人一起被帶到派出所錄口供,那個司機凌晨四點鐘左右才回家。」偵查人員已經把這些細節調查清楚了。
「我插問一句!」我坐在旁邊,聽到案件的性質被分析得越來越靠近情殺,有些忍不住了,「案發的當晚,證人為什麼那麼晚還沒睡?」
那個小男孩此時躺在了媽媽的旁邊,卻得不到任何的呵護了。他微睜著雙眼,稚嫩的臉蛋在燈光的映襯下,發出慘白的光暈。我拿著柳葉刀,在他的皮膚上停頓了好一陣,那凝脂般的皮膚還殘存著餘溫,這讓我的手抖動得很厲害,始終沒法切割下去。那些同事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我掩飾說手受了傷,用不了力。他們要我站在旁邊看著就行了,讓他們來動手。
這個問題並不多餘,案件調查時,所有的情節都必須與客觀相符,沒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證人晚上看到什麼情況,就必須查清那晚的光線程度;聽到什麼情況,就必須弄清證人的位置與現場之間有無聲音的阻隔物;……諸如此類,以論證其證言的真實程度。這也是公訴機關和辯護律師經常提出的問題!
前期的現場證據收集工作基本完成後,辦案民警集中在一起開了個案情分析會。分局的張局長也當場聽取了彙報。
我想了想,沒有什麼理由反駁,於是就沒有再說下去。沒有客觀物證佐證,此類問題討論的結果,只能是陷入僵持不下的爭執。而且對我來說,到城郊分局辦案,意味著踏過了界,他們心存不服,反映激烈,憋著勁跟我較量是意料之中的事!這從我剛來時,沒人願意向我介紹案情就可以看出來!
解剖法醫講述了死者屍體上的損傷情況。大人和小孩都遭受過尖刀類兇器的刺殺,小孩子的傷不致命,因此生命延續了大半天時間。而女人身上刀刀致命,胸部、頸部受傷嚴重,除外之外,手掌上還有多處划割傷,應該是抵抗時形成的。
「向房東調查過了!死者深居簡出,有一個男人經常到那裡過夜,前一段時間住在那裡,與死者很像一家人,但案發後不知了去向。除外之外,沒發現其他來往的人,更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的男性!」
「證人還反映了什麼情況?」張局長繼續問偵查人員。
搶救持續了個把小時,小男孩的傷情暫時有所穩定,但醫生不允許我們再提問。此後的時間里,我們一直守候在監護室外,等待問話的時機。但小男孩的狀況時好時壞,一直在生死的邊緣徘徊。
家裡沒被翻動過,很容易被發現的現金首飾依然還在,兇手顯然不是圖財。女人沒有被侵犯過的跡象,進而可以排除圖色。
「看來本案的關鍵,在於查實死者的身份!只有這樣,才能找到與她關係密切的人。」張局長這樣說,看來他已經接受了這樣的調查結果。
「女人的死亡時間是什麼時候?」聽取彙報的張局長很關心這個問題。
「這可與法醫推斷的發案時間不一致!」張局長轉頭對法醫老張說,「你們的判斷可不可靠?這可是很重要的,關係到案件偵查的方向!」
「叔叔,媽媽在哪裡!」
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技術人員把當時的情況介紹了一下。現場四周門窗封閉,沒有暴力破壞的痕迹,警察趕到時,女人跟小孩倒在客廳的門旁邊,衣著整齊,腳上還穿著鞋子。女人當場被發現死亡,小孩還有微弱的呼吸,被送到了醫院。
「我要媽媽!」
看著刀下被割裂開來的皮膚,我的耳邊響起了那個小男孩撕心裂肺的呼喊!
「十個小時以上,也就是昨天的下午。」法醫老張分析道。
「法醫對時間的判斷,是根據屍體的屍斑、屍僵,還有現場血跡的變化情況進行的,這些跟現場的環境有關!」老張有些不自信了,「隨著環境氣溫、光線等條件的變化可能會有所改變,所以如果有證人聽到了當時的情況,還是以證人的證言為準吧。」
「那麼,我認為就不應該局限於這個時間段和這樣的主觀推斷,因為我從來不相信一個對特定群體有偏見的人的證詞!」我說。
「沒能在現場找到顯露死者身份的戶口簿或其他證件!」偵查人員說道,「我們通過手機卡登記調查,女死者手機的機主叫陳秀,沒有登記身份證號和其它信息!到戶口管理部門進行人員檢索,叫陳秀和張穎的人很多,但沒有符合兩個死者身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