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茅廬破大案》目錄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他把錢給我,我謝了他,開車到商業銀行,走進保險庫把一千八百元元全部放進所租的保險櫃內。於是我上車開車離城,經過科羅拉多河上的橋進入加利福尼亞州。我停車約半小時,坐在車中抽煙,讓腹中的牛排充分消化,我再次發動車子開向不遠前設在大路右側的加州檢疫站。
我說:「我有權不說話。」
「別來這一套!」
助理檢察官用電話問商業銀行,「你們有沒有一位王有德的客戶?」他問。
「你給我增加了一大堆困難。」
「不,不是的。」我說:「我給他們的支票是商業銀行的支票。」
「再帶份報紙給我。」我告訴他。
當他把四十五元及報紙送來後,我用報紙包起錢包離開旅社。我來到火車站,坐在一張長椅上數分鐘,把紙包留在長椅上,我站起來走我的路。
「他住十八號,走道到底就是。」說完就關閉那有金牙的嘴,轉回她自己的房間,房門也跟著關閉。
「支票。」
「我受僱把傳單送達莫根。我知道有人要扼殺艾瑪。我問她,原來有人進入她臥房,她醒來那人扼他,她拼命掙脫。她為此怕得要死。
「殺了一個人,」我說:「再說,我的名字也不叫王有德。我真正的名字是賴唐諾。」
「我去看看能不能幫你忙。」
「當然,孔先生不會否認他給這支槍……不過,這是燙手貨的話,也許他……也許孔先生不知道這是燙手貨。」
「假如是同一支槍,他當然是知道的。」
副地方檢察官打破肅靜:「你做了什麼?王先生。」
「那是第一國家銀行的支票。」
他拿起匯票說:「請等一下,王先生……」
警長說:「唐諾,我看你越弄越糟了,我現在只好關你起來,通知加州你在這裡。」
「是的。」
我走進來到十八號,正經地輕敲房門三下,沒有反應。我試著用懷刀插進彈簧鎖來開他的門,五分鐘之後發現做小偷也不是太容易。我從毛絨已大部磨掉的地毯走回那櫃台。鈴,登記本和紙告示沒有移動過,我抬起一端有鉸鏈的活動櫃台板進入櫃台裡面。四周看著,有六捆待洗的衣服,三、四本雜誌和一隻紙箱子。我繼續看,終於看到了我要找的,一個鐵釘釘在牆上,釘上掛一根粗鐵絲,鐵絲尖端彎成一個鉤,鉤上掛著一隻鑰匙,我謹慎地拿下鐵鉤使它不發出聲響,走回走道。
「去你的,我在愛爾聖吐有事要辦。」
「我不怪你,也許他們會決定走夜路。」
「什麼問題?」警長說:「說說看,也許我們能幫點忙。」
我靜靜地坐在駕駛盤後面。他一隻腳踩在車架邊上,左手飛快扣住我襯衣領子。「出來!」。他叫著,右手的槍威脅著。我出來。
幾件髒衣服丟在壁櫃地板上,還有一隻有洞的襪子及用過的刀片也丟在附近。五屜櫃中什麼也沒有,只有條褪色的領帶,杜松子酒的空瓶及捏皺了的空煙盒,床舖自上次整理好後沒有睡過人;雖然被單看起來早就該換洗了。
「他們會有什麼麻煩?」
他警告說:「你要耍這些,也只好由你。」
「好了,好了。」我作投降狀:「你們寫好,我來簽字,把雪茄拿出來慶祝慶祝吧。」
「在這裡,四點鐘之後。」
一到猶馬我自己覺得變了一個演員,我要演出一幕戲,這幕戲不知在我腦中預演過多少次,我要演好這幕戲。
我告訴他。
「我是弄糊塗了一點。」我承認。
副檢察官打好一張文件,我仔細看過,他們對我的一切控訴權都全部放棄。我也不可再因此事控告他們。我對副檢察官說:「我要你和警長共同簽署。」
下午兩時左右我已租好一間住房,預付一個月房租,告訴房東太太,我的行李隨後會運來。
「你要開一個戶?」
「我不喜歡你的態度,」我說:「我抗議你這種蠻橫行為,你侵害我的人權。我……」
「我準備開車趕夜路,」我說:「我不想把支票本帶在身上,我把它放在信封裡寄到總局留交自取,你可以派人去拿來看,就足可以證明我不在騙你了。」
他們交換眼神。
「一個叫韓莫根的人,你也許見過報,是我殺的。」
我就閉嘴保持靜默。
「你再說,出來!我要搜查一下你有沒有帶武器。」
「那目的是什麼呢?」
警官對我一點也不冒險,他接近我時手槍指向前方。
「你在哪裡認識他的?」他問。
「使用空頭支票,詐欺,也許還有其他的。」
我走回壁櫃撿起骯髒的內衣,看有沒有洗衣店號碼。有一個陳舊的X─B三九一,已褪到差不多不能辨識了,相同的號碼在內褲褲腰上,不過是新近所寫,用的是不同筆跡。我記下號碼,離開房間,關上房門,走回櫃台。停在櫃台外面把鐵絲鉤用腳自地下輕移到原來釘子下面,好像是它從釘上掉下來似的。
整個場所有臭味、骯髒、沮喪,已沒人居住,廉價柳安木的五屜櫃上有一面褪了水銀的鏡子,扭扭曲曲地照映出我東腫西瘀的臉。
「九〇七號──可能。他所有手下弟兄都來了。」
「出事那天下午。」
來到白京旅社,我把自己登記為奧勒崗州克侖福市來的華林敦先生,租了一間有浴廁的房間,要僕役把僕役頭請來談一談。
「我要控告他們惡意起訴、不當拘捕及污辱人格。」
為了維護農作物不受害蟲侵損,加州當局設站停車檢查每輛進入加州的汽車,包裹須打開,毯子要熏煙,有許多問話,開車的都不勝其煩。
「是他給你的槍?」
「我還一定要見到他才行。」我說:「他認識我的時候我用的是另外一個名字?」
「我請個律師怎麼樣?」我問。
「不是耍花樣,」我說。「我用王有德名義來這裡重新做人。倒不是冒名頂替,而是重新開始。但是不行,良心受責太多,就是對不起死者。」
「弟兄是些什麼人?」
大個子給我加一付腳鐐。「你自己找的,」他一面擦掉前額的汗珠,一面說:「你為什麼不合作一點,老天!那麼熱。」
我瞪著他,讓自己的眼睛睜大,下頦垂下。「老天!」我說:「你說他們把我的支票拿到第一國家銀行去兌現!」
「為什麼?」
他說:「伙計,你給我馬上開車經過那個橋回到猶馬去,那賣車給你的人,要問你些有關那張支票的問題。你以為你聰明,但你太早行動了十五分鐘。他們在銀行關門前去提款。」
「因為我在那邊也有一個戶頭。」
「請問在加州從事哪行事業。」
「我後來知道她把一切頂起。我本來想她可以用自衛脫罪,但是後來事情演變不是那回事。」
葛求偉可以笑得出聲音來,我出廿五元向他買了一支熱得炙手可熱的黑槍。葛求偉值班時間既是下午四時至午夜十二時,他習慣上可能每天要清晨二時上床,這個時候他不在床上而懂得開溜,當然是知道了那支黑槍出了毛病,已經東窗事發。我不知他消息來自何處,又那麼快,我也沒有立即可找出答案的方法。
「對我如此你會後悔一輩子,」我說:「我又沒犯什麼罪,你們不能誣蔑一個好……」
「記住,」他說:「兩隻手都放在駕駛盤上,不要想歪主意,你要求引渡,我就他媽給你引渡。」
第三天,一位帶著闊邊帽的大個子男人,跟警長進來,對我說:「你……王有德?」
我走進一家飯店,要了他們最大的牛排,用好的葡萄酒配合。我再去車行取車,我的支票夾在一些與車有關文件之上。
「因為,」我說:「我對這裡的手續不太熟悉,我不希望自己的權利放棄之後又出什麼鬼,證明上只說車行不可再予追訴,但警方如何?法院如何?」
他笑了:「你回到那裡他們會告訴你的。」
他的臉又變成高興與順從,「當然,」他說:「馬上找回你四十五元。」
機車警官向檢查站大聲叫吼,我的車加速前進,警笛開始尾隨我大鳴,我前面的車紛紛讓開,正好給我趕路。警官用機車尾隨我到風積沙丘的附近,開始掏出槍來。看他真要玩火的時候,我把車拉向路邊停車。
我向他大叫:「我要留在這裡不走!」
「你就去旅社裡拿到槍?」
「赫艾瑪,她跟我一起登記。我記得是六二〇室。」
「好唐諾,你自作自受,我只好關你起來,這不是小案子,你知道的。」
「是不是我又要到加州去?」
警長說:「走吧!唐諾,我只好帶你過去,把你放牢裡,我打電話請加州的人來帶你回加州。我會盡量使你在這裡的時候舒服。」
我站起,裝出心事狀。開始在他們辦公裡走來走去。警長奇怪地看看我說:「王先生,怎麼了?」
「你在那裡幹什麼的?」
「要聽也不給你聽。」我說,把自己舒適地靠向車座。
「本來就是如此。」我說。
「那你不再追究其他一切了?」警長問。
「別人能為你做的,我都能為你做。」
「我要的人,」我說:「大概廿五歲,頭髮又多又黑,一個短而粗的鼻,深藍灰色的眼。」
「我們談到很晚,不知仙蒂何時回來,我叫她睡,關上燈坐在壁櫃裡。我帶著槍,我盡可能不睡,但終於合了一下眼。醒來時聽到艾瑪在大叫,我打開手電筒,一個男人在床旁扼她喉嚨。手電筒亮光使他想逃,我也太緊張了,一扣扳機他應聲倒下。我把槍拋在地下逃出了公寓。艾瑪自床上跳起隨我出來。風把門吹上,是彈簧鎖再也回不去。她說她可躲起來等仙蒂回家,我們也不想報警,我們想仙蒂回來可能有什麼辦法把此事掩蓋起來。艾瑪決定為我頂罪,所以我就開溜。
「是的。」
「閉嘴!」
「閉嘴!你給我省著點。」他打斷我的話:「那麼熱,我還要開車,我不要聽你囉唆。」
我們一路往猶馬直達法院。副地方檢察官對我說:「王先生,你給好多人增加了太多麻煩。你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但是……你看……換了你,在當時情況,你會怎樣想。」
「我不回猶馬去。」我說。
「什麼鬼主意?」
「他的太太也在那裡,」我說:「他叫她小美人。他告訴她去──喔!我想孔先生和此事無關,我還是不要談他。他的槍哪裡來沒什麼重要。」
「你不必信任我,我可以告訴你我兩個月之前在哪裡,我連堪城附近都沒去過,我還可以告訴你一些事,那葛求偉給我槍的時候,還給了我一盒子彈。我裝滿手槍後把多餘的子彈包起,放置在五屜櫃抽屜後的最裡面,在白京的六二〇室,你可以去查一查,取出來。」
「是的。」
「車是在猶馬買的?哪一家店?」
「沒錯,我可沒有要你幫忙找,我自己會找,不過找到的時候,要你們合作。」
「你老提商業銀行,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他問。
「葛求偉先生的特別專送。」我說:「你可以簽收嗎?」
答案正中目標!那僕役頭做了一個合作的姿勢說:「那是葛求偉,下午四時來接班到午夜十二時。」
「孔威廉又是什麼人?」
「我了解了。」
我照他意思寫妥交給他。
「這樣,」他說:「你看中那輛車,價錢也沒算你貴,我們只要車款。」
「既沒這回事,你們答覆又何妨?你們不簽我也不簽。」
「你真會選最好的天氣出工。」我說。
我在城裡晃著,看看各名牌汽車的代理行。我找了家看來最大的進去,我選中一輛輕便房車,要求立即交貨,我告訴車行我對這種車型十分熟悉,我希望立即有車用,當場交割。若沒有新車,我可以接受他們用來示範的。他們說正好有一輛示範用好車,只要半小時整理就可出車,我同意半小時後自己來取車。他們問我要不要分期付款,我說不必,現鈔交易。我問經理總價,立即拿出票夾,開了一張一千六百七十二元的支票。
「我住裡面,我在地下室有一間房,其他都外宿。」
「是的。」我從口袋中拿出二千元現鈔來。
「眼明手快搶點帽子。」我說。「不過加州已經發展到了極限了,而亞利桑那可正在蒸蒸日上。」
「他在洛杉磯衛樂路有個住處。」
「為什麼不?那本來是第一國家銀行的支票。」
「我當然太懂你什麼意思了。那是用之有年的金光黨方法。你存兩千元在銀行裡,你把支票留在車行裡,知道他們會查你存款夠不夠,你知道他們在手續辦全,你開走車前不可能拿去兌現。你在銀行關門前趕去把錢提剩兩百元。你想任何人發現支票不夠,存款前你有十八個小時,只是你自己算錯辦得早了一點點。車行在你離開銀行後五分鐘去銀行,他們每天結束營業要把現鈔支票都存進銀行。」
「我想他是在逃走,但當時心很亂,很緊張。我看到他在逃,但是很難說他要做什麼,我以為他要拿槍──我弄不清楚,我太緊張了。」
「用什麼付的車款?」他問。
「哪一種投資?」經理問。
「你在那裡登記為哈唐諾?」
僕役頭來回報,「他住在鈴木房間出租。」他說:「假使求偉不想見你,不要告訴他消息來自何處。」
這小子已經開溜了。
「回去哪裡?」
「王先生,」車行人說:「這完全是誤會,但是是你的錯誤。你從錯誤的銀行中提了款。也可以說是給我們錯誤銀行的支票。我也不知你怎麼錯的。」
「有沒有聽到過使用空頭支票要判多少年的刑?」他問。
「什麼叫另外一家銀行?」
「那是我誤解了。」我說。
「那麼熱的天氣,我不想再走那條路。」
一下打動他的心,可也使他陷入某種顧慮,他皺眉集中思考了幾秒鐘,慢慢地搖頭說:「沒有,至少目前想不到,我會代你留意,王先生,請問你在本市住哪裡?」
我說:「我知道,她是代我受過,我希望我早點自首。」
「不,不是。」我說:「那麼我的一千八百元是從商業銀行提出的。」
「告訴你,你一定會認識。」我讓他看到我確信的神情。他不傻笑了,「我們共有三個人值班。」他說。
「我說現在。」
「沒有,我提款提的是另外一家銀行。至少我確信是從另外一家銀行提的。」
「但是你給車行這張支票,隨後又自存戶中將存款提剩兩百元。」
「當然。」
「我停啦!那個人做個手勢叫我走。」
「你不是我要找的僕役頭。」我說。
「什麼主意?」
「是的。」
「都住在旅社裡?」我問。
「不,從加州來。」
我們開車經過閃閃發光火熱的沙漠。烈日照耀下地平線扭曲得像波浪,空氣太熱,吹到我臉上,連眼珠也像煮雞蛋快熟的感覺。車胎有如粘在公路上,滾動時不斷因纏結又拉離發出哀怨的唰──唰──唰。
「你認識他時也是這個姓嗎?」僕役頭小心地問。
我等候在街口,攔到一輛計程車,來到機場。包了一架小飛機,飛到亞利桑那州的猶馬市。
「是的,」我說,同時給他那一張一千八百元支票,一面看著我的錶。
「喔!」他說:「那樣簡單呃?」
我開進檢查站,一個男人出來打量著我。我向他叫喊著,只是特別小心所有字連在一起,腳踩著空油門聲音特別噪,他反正也聽不到我叫什麼,他叫我把車開到一個檢查規定位置,我蘑菇著慢慢前進。
「在這裡等。」他說。
「你沒有把槍交給赫艾瑪?」
「我拒絕承認你的引渡狀,我要留在這裡。」
「什麼名字?」
我來到商業銀行找到管開新戶的職員,自稱王有德,握手,告訴他剛才的老套,存進了二千元。又租了一個保險箱,把仙蒂給我的餘款放入。
「在堪薩斯城?」
「什麼時候?」
「好呀!」我說:「你跟你地方人士一鼻孔出氣,我要自外地聘個律師來,我從洛杉磯請個好的律師來。」
他們把我關進一個牢房和四、五個囚犯在一起。我就是不說話。晚餐送來我也不吃。晚餐後不久警長進來問我能不能自動放棄引渡狀,不須引渡狀自願回猶馬,我對他說去他的。
我說:「我會給你商業銀行的支票,那是因為我從不欠人錢。我承認我有錯誤,但你不該立即自以為然,請警方處理,那要叫你花錢的!」
「你在堪城認識孔先生?」
「槍是孔威廉給我的。」我說。
他點點頭:「好,老兄,你要去愛爾聖吐,我們就去愛爾聖吐,你在前面開,我在你後面,不可超速,這裡時限四十五哩,我准許你五十哩,你試五十一哩,我開槍打你輪胎,懂了嗎?」
「我們還是對槍有興趣。」警長說。
「有什麼可證明的?」
「我自猶馬來,」他說:「你跟我回去。」
「建立一點銀行信譽而已,」我說:「我要銀行覺得我業務繁忙,信譽良好,可沒有法律禁止我如此做呀。」
「我心裡有個解不開的問題。」
「你住哪裡,王先生?」他問。
眼神在他們三個人中間飛來飛去有如內野傳球似的,警長突然改用非常和藹關心的語氣說:「也許你把心中一切吐出來後,會好過得多。賴先生,是怎麼發生的?」
「什麼人把槍帶給你。」
「那謝了,」我說:「我三十分鐘後回來,到時我要用車。」
「有關這支槍,」他說:「這是一支燙手槍,在堪薩斯城這支槍謀殺過一個人。」
「葛……嗯?」我緬懷往事地問著自己。
「那完全是另外一段。」我說。
「請問王先生,你要那類投資?」
「你沒有拘捕狀不能拘捕我。」我說。
「你最後在那裡見到孔先生?」他問。
「檢查站。」
「她是好人,我喜歡她。我不放心她單獨留在公寓裡。我說她管她睡覺,我躲在壁櫃裡保護她。她不同意,因為仙蒂與她同室,我們說好仙蒂回來我就離開。
「那就從鳳凰城請一個來。」
他推我轉向,大個子拿出手銬銬住我雙手,我拒絕說話,他們把我弄出牢房,弄進汽車。
「兩個月以前。」
「孔先生又從哪裡得來這支槍?」副檢察官問。
「就算你捉住我了。」我說:「這是輛新車,我才在猶馬買的,我要試試可以開多快,我要罰多少,超速一哩一元?」
「什麼時候買的?」
「幾號記得嗎?」
我走進第一國家銀行,來到開戶窗口說:「我的名字是王有德,我有點現鈔要投資。」
我說:「我要這輛車,我仍要這輛車。這車不錯,我也願意一付一千六百七十二元。我跑錯銀行提我自己的錢。如此而已。」
「沒有。」我說。
「老天!」我說。
「有沒有引渡狀?」我問。
他咧唇大笑。
「也有個戶頭?」
「堪薩斯城。」
「我告訴孔先生我要一支槍。他說他會給我一支。他問我什麼地方可以找到我,我告訴他等一下我要去白京旅社用哈唐諾的名義住店。他說他會派人給我送槍。」
「你的車有點問題。」
「什麼地方?」
「喔!」警長說:「你的花樣也太多了。現在又怎麼啦?」
「是的。」
「我怎麼知道你會怎樣想?」
通用鑰打開十八號的門一點困難也沒有。
「律師能幫你什麼忙?」
我在牢房裡住了兩天,也吃了牢飯,老實說不算太差,只是氣候太熱。此外我沒有報紙看,一點不知道外界情況變成怎樣了,他們又把我放到另一牢房,由我獨居,沒人可以談話。
我注意到什麼人在我支票上的左上角用鉛筆批了「OK」兩個字,又在下面簽了一個字。
「我看你要去。」
「我要耍這些。」我說。
「我也許可以找到他的住址,也許你可以用電話找他。」
「我可沒這樣講。」
「他們本來不必自找這些麻煩的。」我說:「假如你以為這些是麻煩了,你看冤情大白之後,他們有多麻煩。」
我故意敏感地等了一下,回答了一個:「是。」
警長說:「請坐,請坐,慢慢來,不要急,至少你現在心裡平靜多了,賴先生,那把槍你從什麼地方來的?」
在支票上簽了字,我說:「今天是我在猶馬的第一天,我要到猶馬來投資,有什麼生意值得投資的?」
全室靜到可以聽出繡花針落地。
「沒這回事。」他說。
警長說:「這些話你要能證明才有用處。」
在車站的郵政支局裡,我買了一個特別專送的信封。收件人寫上鈴木房間出租交葛求偉先生,把報紙撕開折疊放在信封裡,封上口,叫部計程車去鈴木房間出租。
「什麼人在旅社裡和你在一起?」
他說:「請稍候。」他校對了帳戶及簽字,猶豫了一下問:「請問要什麼面額的?」
「我有引渡狀。」
「當然不是,」我說:「我承認我開了一張假的匯票給一位不存在的傅樂聲先生。我就是要開車去洛杉磯以博先生名義把匯票拿到。但我沒欺騙任何人。我給銀行增加點業務而已。」
副檢察官說:「王先生,打官司是沒好處的。事實上你的行為造成技術上的罪行。假如車行存心不良,他們也可以告你。」
我走向櫃台,寫了一張見票即付的匯票,抬頭傅樂聲先生,票額五千六百九十二元。我又簽了一張一千八百元的支票,我走向付款櫃台,對行員說:「我是王有德先生,早上我在這裡開了一個戶。我在選擇投資,現在有一個急需現金的機會,這裡有張付現匯票要給博先生,我希望經由我洛杉磯國家安全銀行存戶裡匯給他,而且要快。」
「你知道我什麼意思。」
「百元券。」
「你能不能證明這支槍是葛求偉交給你的?」
我伸手去打火。「我知道我的權利,」我說:「我現在在加州。你不能把我越州帶回亞利桑那州,除非你有逃犯引渡狀。」
「沒錯。」
後望鏡中見到兩百碼外一輛警用機車快速駛過來。
他拿出燙有第一國家銀行金字的假皮皮夾,夾好空白支票,交給我,我把它放進口袋,與他握手,走出銀行。
「我們兩人都得了一次不幸的經驗。州政府不肯出引渡狀,除非我們付所有的費用。我們也損失不少錢。這樣好了,王先生,你給我們一張商業銀行一千六百七十二元的支票,我們兩人握握手,一切叫停,怎麼樣。」
「喔,弟兄就是弟兄,」我說:「法萊,和其他。」
他說:「給我寫張便條給郵局,授權我可以去拿你在郵局交你自己的信。」
「沒有,我自己需要這把槍,她沒有需要。她可以睡她的覺,我在負責保護她。」
「我殺他是自衛呀!」我說。
他拿出一張開戶申請卡及簽名存根,叫我簽字,數妥了我給他的現鈔,完成手續,他說:「本行為客戶方便,備有兩種支票,一種是長長一本,另一種可以折疊放在身邊一如皮夾,請問喜歡哪一種?」
「為什麼?」
警長也參與會話,他說:「我看既然這是一場誤會,我們不要意氣用事,我們要想正當方法解決。」
我說:「我想名字已經改過了。」
我給他一張五十元鈔票說:「能不能找回我四十五元。」
「可以,請依法把我帶到最鄰近可以使用的法庭。」
「謝謝。」我說,他走後我把門關上,我把錢包取下,開始自錢包中拿出一堆堆一百元及五十元大鈔,共有八千四百五十元之多,我把鈔票分成四疊,分放在褲子各口袋中,把錢包捲成緊緊的一束。
他打著哈欠說:「不要說笑話,我都快笑死了。本來小事一件,車子不是全新的,本是示範車,你多開了幾哩路,只要還給他們,他們也許不為已甚,但你弄到必須引渡等等,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他笑了:「告訴我他以前的姓名,我可能認識他。」
他笑著。
「我們目前可以信任你。」警長說。
大家簽了字,我拿到一份,放入口袋,他們給我一張商業銀行空白支票,我簽了車款的錢。大家握手,車行的人先回去。大個子原來是副警長,他說:「從沙漠開車回來真熱死人了。」
「為什麼?」
「讓他們告呀!」我說:「我在監獄待的每一天,都會叫他們花錢的。」
「把車轉回來,我們回去。」
「不必,」我說:「我不要你們做保,我希望經由你們銀行系統寄過去,所需一切開支請洛杉磯帳戶內扣。」
「不過是葛求偉交給我的呀!」
我抓住犯人用的吊床,升高我的聲音:「我要留在這裡!」
他給我一張收到匯票的收據。又問:「你是不是另外要點現金?」
「還沒有找到住處。」
那大個子警官和副地方檢察官交換著眼神。
「瞎說,」我說:「那是另外一家銀行。」
我做了一個一時忘記地址的表情,說道:「我的記憶也真差,經常就忘了。」摸索著把皮夾中房租的收據拿出來,我抓著使他看到公寓的名字。「噢,是的,」他說:「我知道那地方,我會與你聯絡,王先生。」
我就在他辦公室等了一個小時,當他回來時,那賣給我汽車的人和他一起進來。他說:「哈囉,王先生。」
「哪裡可以找到他?」我問。
「回哪裡?」
「馬上行動!」他不要我說下去。
我依他們指定在文件上簽了幾個王有德,我和每個人握手。爬上車把車開走,我直接到第一國家銀行,離下午關門只差十五分鐘。
這大個子嘆氣說:「這種天氣硬拉你出去太累了。小子你還是識相,自己出來上車好一點。」
接下來的無聲中我聽到副檢察官倒抽了口氣。
鈴木房間出租第一層有一個開向街道的門,一個上樓的木梯,一個小櫃台上面有一個鈴,一本登記本和用紙板做成的告示牌,牌上污漬斑斑,上面寫著,「請打鈴叫經理」,我打鈴。
「皮夾式。」
我把車吃上檔開始前進。
「你什麼時候拿到的?」
「東部那裡?」
「回猶馬。」
「那又如何?」我問。
「要麻煩你在好幾個地方簽字,王先生。」
請來的僕役頭一臉龜鴇,淫媒,拉皮條的傻笑和順從樣。一臉不用我開口,他可以完全知道我要什麼的信心。
沒有反應,我又打鈴。過了十秒鐘,一位瘦臉金牙婦人微笑著出來看我有什麼需要。
「在檢查站為什麼不停車?」
辦公室中很靜,警長、副警長和副地方檢察官都專注地在看我踱我的方步。
我馬上行動,我們開進愛爾聖吐,他帶我到警長辦公室。副警長伴著我。警官和警長兩人談著。我聽到他們用電話聯絡。我被帶到監獄。警長說:「王先生,你看起來是好人,你何必耍這些花樣呢,你為什麼不回去面對現實?你自動回猶馬,也許一切可以簡單一點。」
「任何可以快速生利的投資都可以。」
副檢察官對車行人說:「除非他簽署放棄一切訴訟權,否則事情總不能解決。」
「你殺了什麼人?」警長問。
「我什麼也不簽。」我搖著頭。
「我也知道與此無關,既然已經說了,你把心裡一切吐出來,你就會很舒服。說一半你仍會心裡難過的。想想看你全部吐露之後今晚睡得平安多了。」
「我在東部時常在一起的人。」
他握著電話等候了一下,對方在電話中回了一些話。他深思了一下說:「謝了,有事再聯絡。」
「詳情我們也知道,」副警長說:「報上刊得大大的。那女孩目前是兇嫌。」
「是的。」
他笑著說:「因為你先一步去銀行把錢取走了。」
「我有一個職位是當私家偵探,替一位柯白莎太太工作。韓莫根有位太太名叫仙蒂。仙蒂有位朋友赫艾瑪與她同住,艾瑪可真全身是女人。
「用現鈔來投資,風險不能太大,利潤要很厚,又希望能快速回本。」
「我殺了一個人。」我說。
「是的,當我決定坐在壁櫃裡保護文瑪,我知道沒有東西保護自己是不行的。我的拳頭連自己也保護不了,還護什麼花?我請柯太太給我支槍,她取笑我。我只好去見孔先生。我把當時情況告訴他,他說:『對對對,你是需要一點東西自衛。我有什麼,不要客氣,你拿來用。』」
「他們為什麼不把我付的支票去兌現?」我問。
銀行職員微笑著說:「好多人都想有這種投資,連我自己也想要呢。」
「走你的鬼!他叫你靠邊停車。」。
「你的意思你不是金光黨?」副檢察官問。
「胡說,」副地方檢察官說:「不要來這一套。就算你有錯誤,但這是你的錯誤,不是他們的錯誤。」
我手舉起來。
我停頓了一下,然後說:「我告訴過你我們不牽孔先生進來。我只說我自己和韓莫根。我想我已經說完了。你可以向加州警方證實這一切。」
「不是這件事,我要找的是我老朋友。」
「你給你自己增加了一大堆困難,」我說:「老天,也許你已經知道了這是一場誤會,你為什麼不直接和我聯絡,假如我要騙你錢,為什麼我不把銀行錢領光,還要留二百元在戶頭裡?」
他在我身上拍著找尋武器,又仔細看過車裡面。
「手舉起來!」他說。
「一個叫葛求偉的男人。他據說是旅社的僕役頭。不過我有靈感他是孔先生的人。我想孔先生為其他原因把他放在那裡做眼線的。」
「才到。」
「哈囉。」
「我也不知道,我想找個律師談談。」警長說:「我倒有個建議,目前你最好簽字同意自動回到加州去面對現實,可能得到同情或減刑。」
我故意猶豫一下,說:「堪城。」
「你會得到一記耳光,」我說:「另外有人會告你誣告、非法拘捕、誣蔑人格及其他罪狀。」
「你從東岸來?」
「我能證明什麼?」
「他正在逃走,不是嗎?」
我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