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翁的岐途》目錄

第八章

第八章

他看看五元錢的票子,快速地拿過塞在口袋裏:「還要我做什麼?」
「是的。」
我小心地認著。
名單上有個女人,職業只寫是販賣員;一個男人,是附近藥局工作的;一個機車駕駛,他『看到全部』,因為他在路當中;一位男的聽到撞上行人,從他經營的雪茄攤跑出來看是發生了什麼事。
「開車的是什麼人?」
「當然,」我說:「有一個法官是你朋友也許能幫你忙,我不是警察,我是個私家偵探,但我是不好纏的。」
「之後呢?」
一位男孩在街角賣報紙,交通流量很大。
「我回來後,妳多的是週末。」我說。
「你怎麼知道?也許一個警方偵探今晚會請我吃飯。」
「十七歲。」
我說:「也要包括洛杉磯的近郊。譬如五六十哩之內。妳看妳能找到什麼,好嗎?」
「你為什麼不報告你看到這件車禍?」
「也限本市而已。其他城市我不熟。」
「我懂。」
他點點頭。
她說:「你根本不在乎一位單身女郎的週末,是嗎?」
我看他畏縮了。
「當然有,一輛在他後面的車要追他,正好一個呆瓜從路邊要開車出來。兩輛車一撞,把街上弄得一地破片。這時所有人都來幫忙照顧被撞的老人,突然,我自然了解我的處境了,我要是出來作證,我就作繭自縛了。」
我告訴他:「你這種行為叫做接受金錢,私了刑案。」
我大笑:「愛茜,決定星期一好了。已經夠快的了。」
他點點頭,他眼睛敏捷地看來往的人群,找恰當的對象來銷份他的報紙。
他從口袋中拿出一片從報紙上撕下一角的紙。紙上有硬鉛筆寫下的一個號碼,不易認出是什麼。
「怎麼會?」
「週末也必須要有鈔票。」她反駁道。
「你也許有朋友是警察。」我說:「但是現在和你打交道的不是警察。你有當法官的朋友沒有?」
「誰在逼你?」
「我只是說,要你代我問雪曼好。」她問:「我怎樣找你?」
「妳找不到我,我會打電話找妳。」
「有喝酒?」
「是的。」
「這一帶我警察朋友不少。」他說:「他們不會喜歡我被別人欺侮的。」
他看起來像隻落入陷阱的兔子。「你不能逼我做我不願做的事情。」
「明天早上吧。」
「把汽車車號給我,我儘可能不把你拖進去。」
「你為什麼和我過不去呢?放我一馬不好嗎?」
「一直沒犯錯?」
卞約翰.卡文──第二急需一個不在場證明。他願意花那麼多金錢,時間來偽造一個。
最合理的想法當然是撞人逃逸,但是我提出來的時候,他有恃無恐,一點憂慮也沒有。那麼,也許他『撲克玩得比我好』,也許我根本想錯路了。
「別傻了。」
「你真的越變越像白莎了。」她告訴我。
「我告訴過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開的是深色轎車,開得飛快,而且他和他女人在車裏調情才會撞到人。」
「所以你一個人溜到這裏來?」
他突然警覺地看向我,堅決地說:「認不出。」
「你。」
「雪曼很好,」我告訴她:「她也問妳好。」
「我怎會知道?他腦子裏根本沒有在開車,我走吧。」
「你叫我去做告密的小人?」
「你那些朋友在洛杉磯幹些什麼?」
是輛凱迪拉克轎車,車主陸好佛,登記地址遠在海灘上的一個公寓。
「緊急嗎?」
「還算可以。我現在努力要學好。我在洛城有麻煩,是因為朋友太多了。我一定得跟他們闖,否則他們笑我『娘娘腔』。我一個人生活就不會出錯。」
「妳在說什麼?」
「沒有人追他?」
「真的?」
「絕對正直。」
「我不知道,我在擔心。我想可能答案是在洛杉磯。我希望妳開始調查,週二整個晚上,洛杉磯到底有什麼刑事案件,做張清單出來。」
「拿一個小孩子來說,你相當聰明。」
「他慢下來,我以為他要停車;女的給他說了什麼,他改變主意。加油走了。」
「為什麼不自己留在家裏,不要出去逛。」
「再見。」她溫柔地說,把電話掛上。
「喔,先生,幫幫忙。我也想出面為正義作證的,但是我發現我不能。」
「你為什麼不管你自己的事?」
我從口袋中拿出石警官給我的證人名單,一面在懷疑這張名單是否是齊全的。
「因為在洛杉磯我有些麻煩。我違反了假釋法規,我是溜來這裏的。我不該賣報紙,我該每三十天向假釋官報到一次的。我不喜歡那樣,我溜這裏來,但是我沒做不正當的事。」
「謝了。」她冷冷地說。
「為什麼你不能?」
「你怎麼辦?」
他焦急、低哀地說:「是這輛車撞上了那個人。駕車的從上坡下來,快得不得了,幾乎撞上我,我生氣了,所以先記住他號碼。他是個中年大胖子,旁邊有個小金髮的擠在他身上。在街角處她要去吻他,也許是他想吻她,反正他們在接吻。」
我離開他,去查他給我號碼車的車主。
「說話對你有什麼不好呢?」我說:「有人給你錢了?」
「好吧,」我說:「我多給妳一點時間,讓妳多睡一會。我星期一早上打電話辦公室找妳。我會叫接電話那一端付錢,我現鈔不多了。」
「不要,這樣短時間妳找不夠資料的。」
「那會是很長一張清單。」
要不是我一把抓的快,抓住他手臂,他還真的會逃跑掉。「算了,小鬼。」我說:「說出來吧。」
「當然沒有。」
「你還沒真見人逼你呢!」我告訴他:「他們給你多少錢叫你不開口?」
「什麼時候?」
「禮拜天沒關係,唐諾。你的事,任何時間都……」
我想了一下,走過去買了份報紙,給他兩角,叫他不要找了。
我走下樓,用電話打卜愛茜公寓,找到她。
「禮拜天早上!」
「我跳著讓開,以為這傢伙會撞上人行道。我記住他號碼──我拿筆,記在報上,他就撞上這個倒楣人。」
為什麼?
換兩次計程車後,我來到市場街的北方。找了個住的地方。你不能稱它是下等旅館,只能稱它是垃圾堆。對目前的我正好合用。
「雪曼好嗎?」她問。
我去郵政街和普克街看一看,這裏天生就該是有車禍。任何人沿著郵政街向前,看過凡尼斯路綠燈,以為普克街不會有車出來,一定會加速前進。
我給他五塊錢,我說:「買些糖果吃,不要耽心。」
我問:「再看到這男人你會認識嗎──開車的男人?」
「為什麼不去告訴你的假釋官?」
「妳蠻吃得開嘛。」
「這是你常來的地點嗎?」我問。
「我不是小孩子。」
「從撞人逃逸開始。」我說:「我特別想到被撞的人受傷很嚴重,而撞人的車子損傷不大,不容易被找到,妳懂嗎?」
「從一排排的人當中,能認出他來嗎?」
「在這裏還能混得下去嗎?」
「我怎麼能?我以為我做對一件事,我記下那傢伙車號,我認為我可以替警方立件大功,但是我立即發現那會怎麼樣。地方檢察官會叫我做他的證人,代表被告的律師會把我面子剝光證明我是個假釋逃犯,陪審團會對我不信任,他們又要把我送回洛杉磯,我是那邊的假釋逃犯。」
名單上沒有販報大男孩。
「不能。」
第三街的小店供應了我一件襯衫,襪子和內衣。一家小藥房供應了我刮鬍鬚用物品。在昏暗,骯髒,不通風的房間裏,我坐在一張會作響的桌子旁,開始想一切發生過的事情。
「愛茜,我覺得我在這裏走不對路了。」
我向下看他早熟聰明的小臉,他銳利的眼光也看向我,他想找我弱點來打擊我。我手下感到他瘦削的肩膀,我說:「好吧,孩子,你不許瞞我,我也真心對你。你幾歲了?」
「什麼事都幹。開始是幼稚的孩子玩玩的。之後『殺豬的』殺出來要做頭,他說只有警察在通緝才能算是玩家。他是非常厲害的人。」
「把消息留著,準備敲詐些錢?」
我突然說:「為什麼你不告訴警察,星期二晚上你看到那個撞了人跑掉的車禍?」
「真的。」
「你每晚都在這裏嗎?」
「十萬火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