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色之間》目錄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被告律師又站起來:「報告庭上,這是不正當、不合適的詰問。這些問題問出來的回答,與本案沒有關係,完全不切實際,多此一舉的。檢察官的目的祇是在想辦法破壞被告的形象。本案唯一可以指責被告的,是他和共同被告寇瑪蓮之間不得已的苦戀。這一點被告自己已經承認,解釋得非常清楚了。我認為這一類問題可以不必再問,以免影響我們腦子雪亮的陪審團成員。」
「那你要怎麼辦?」
「不是,另外還有一個人。」
「我的預感有部份證據。」
「什麼意思?什麼騙局?」
「好吧,你出去,留在外面辦公室裡,等你的當事人請你,你去保護他,不要闖到這裡來。」
「有點錢在身邊,總是好的。」
「我祇是問你在那裡見到她?」包律師道。
包律師說:「證人才在兩分鐘之前作證說,他和他情婦約會時絕不希望有別人介入,有如大家不喜歡寢室裡住進人來一樣。」
「好吧,」法官說:「此刻我們開始午休。下午兩點我們再開庭。在此段時間內,我要警告陪審團中各位先生女士不可以互相討論這被告和共同被告是不是有罪,也不可以和任何人討論這案子,也不能允許其他人在你面前討論這件事。」
「我相信是的,是的。」
我說:「千萬不要死不認輸,我一開始就覺得有點不對。我祇是想校對一下,所以我進了任加同的辦公室,我在他辦公桌的金屬面弄到了指紋,和我在汽車旅館裡弄來的比較。我得到一個完全吻合的指紋,自然我認為任加同確是去過那旅館房間的。真正的真相,在突然發現這些不是任加同的指紋時,我才開始明白。」
「你來這裡幹什麼?」
「你認為發生了什麼事了,當然我是指龍飛孝。」
「駁回。」法官簡短地說。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對這件事一點也不想知道。」
「好吧,我是你的客戶,你別忘記了。」他說。
「我祇要真相,可以開始工作。」我重複。
「他硬要進來。」她說:「他──」
他平攤雙手表示投降,「有什麼用?他們都承認。他們以此為榮。他們說這是真愛,陪審團裡有不少鴛鴦蝴蝶派的女人恨不得立即叫他們當庭擁抱呢。」
葛史旦猶豫了,「是的,是的──我相信是的。」
「姓賴。」我說。
法官諭知休庭十五分鐘。
「喔!要見蓋先生一定要先有約定,否則──」
包律師做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動作。他自褲子後口袋抽出一本記事本,用手指撥著一頁頁向下翻,然後停在一頁上。「事實上你見過她很多次,是不是,葛先生?」
「錯是錯在我相信這個騙局。」
「是的,先生。」我昂首向前,但祇能自己維持到走出他們的辦公大廈。
「你在那裡見到她?」
「也不見得,那旅館,我是他的抵押第一順位債權人,應該是用來賺錢的,不是生氣的。我在事過之後要請他們開除這偵探。事實上,這種旅館要什麼安全部門。」
「我去過警局,他們認為我是湊熱鬧的。」
包律師眼中閃出亮光,「你是說,他和她也有關係?」
「那一次你們是去那裡?」
我實在也太累了,但我還是開車來到任加同的辦公地點來。
「為什麼?」
蓋莫明自辦公桌後向上望。
「什麼時候回答的,我一律不管。」包律師說:「詰問的目的,本來是給我挑剔證人證詞的權利。」
「盡可能不把你混進去。」我說:「不過我一定要知道全部真相。」
「你要有人幫你。」我告訴他,轉身走開。
包檢察官推開眾人。
「我們能怎麼說?我們告訴他,我們不在乎。我們又問他要不要來杯酒。他說他不要,於是我們三個人就坐在那裡,我們假裝舊金山來的浦先生、浦太太,我們說我們累了。」
蓋莫明站起來,把椅子退後,「我來處理。」他說,繞過寫字檯,快步兩下,「我來把他摔出去!」
包赫高看看時鐘,他說:「報告庭上,快到正午了,是不是下午再繼續?」
「我──我記不起來了。」
「我沒有辦法延期。」
包律師眼中閃出火光來,有如新年來到大家來玩爆竹。「這些你能證實?」他問。
「毛病大得不得了。」
證人很戲劇化地結束了他自己為自己作證的程序。
「一小時之後,他一再謝我們,說是要走了。」
門被關上。
包律師道:「證人已經形容他與他情婦約會的性質,我當然有權詰問他這一點。」
「你觸對地方了,」他說:「這件事夠他們忙了。我們必需要有更多的資料。現在停不下來了。我們要更多資料!你去警局,你──」
「沒有,」我說:「你能。」
他說他看錯了他太太。他以為她會看清那麼許多個月不在一起生活,婚姻已經完了,她會知道重圓是不可能的。
「結果發現他祇看我們的表面,他相信我們是舊金山來的浦先生、浦太太。他一再道歉說他正在調查一件十分重要的案子。他說這件案子的一個重要證人在隔壁一間房裡。他說那證人等一下會有一位年輕男人來看他。他要和這兩個人談話。他說他目前不可以現身,要求我們准許他坐在我們房間,自窗子向外看。」
「你沒告訴我什麼我不知道的。」
「什麼時候?」
「久不了。」他說:「老實說,對這個證人,我不太可能有突破。他們很可能也會把寇瑪蓮叫上證人席來,我希望寇瑪蓮不會那麼老練。」
「我認為我在保護我的當事人。」我說。
「你該去警局,他們是調查單位。我祇負責出庭。」
「好吧,」我說:「你替我問證人一個問題。」
我說:「我要你打電話給我的合夥人,柯白莎。我要你委任她為地檢處的一名臨時調查員。」
「你的臉被抓破了。」
「妳出去,把門帶上。」他對秘書說:「我自己來處理。」
我把支票放入袋內,和他握手。
「然後,你可以問他是否認識希嘉露。」
「你和寇瑪蓮有沒有一起坐過她的汽車?」
「之後發生什麼了?」我說。
「我們彼此都有要擔心的事,我們互相幫助。」
「警察認為我不合作,準備吊銷我執照。」
「等一下。」辯方律師好整以暇地站起身來說:「報告庭上,這個問題不是正當的詰問,這個問題離開直接問話時問到過的範圍太遠。事實上,這是與下題無關,不切實際,沒有意義的。」
蓋先生中途止步,一手握住辦公桌的一角。他說:「姓賴,嗯?」
「因為,」我說:「警方不要我替他們工作。」
我儘可能的快,開車來到地方法院。
被挑出來接替龍飛孝助理檢察官,也就是出庭代表人民起訴的,是包赫高,他倒是盡了全力希望能把這件事辦好。
「大概是早上兩點鐘。」
蓋莫明仔細看著我,很久,然後走回桌子後面,坐回他的迴轉椅上去。
「去警局會被他們摔出來。」我說:「他們不歡迎在謀殺案當中有私家偵探在瞎搞。
「我也是男人。」
「好吧,」我說:「你等著打輸這場官司吧。我總是想過幫你忙了。」
我又點點頭。
「好吧,」我說:「問他他和寇瑪蓮出去的次數,去那些地方。」
「假如你的目的是如此的話,」葛史旦道:「我和你提到的女人沒有什麼感情的糾葛。」
「你還能幫我什麼忙?」他問。
「好吧,」他說:「我們一起出遊。週六晚上,她下了班,我們一起去吃飯,又一起去親親汽車旅館。由她去登記。要知道,我在這裡認識我的人不少,我躲在車裡不出來。她登記成舊金山來的蒲加同,拿到鑰匙,我們去房間。
我洗了頭,刮了鬍髭,把自己泡在浴盆裡。我知道自己身上不會有味道了,但是,每次祇要我聞到比較強一些的味道,心理上立即反射地覺得自己身上仍有醉貓窩裡的味道。
「不是,我的意思是問你,你們出遊時,有沒有四個人一起出去玩?你們之外另外有一個朋友和她的女朋友?」
「也不見得。」
「當初你為什麼不替警方去辦這件事呢?」
「賴,」他興奮地說:「我要和你談話。」
他是個大個子、寬肩、灰髮,很強壯,衣服合身,雄糾糾的男子。
「請詰問。」被告律師說。
包律師轉身向後面,他看到寇瑪蓮臉上微微的勝利的愉悅。他看到我,突然他轉身對葛史旦說道:「那些你們兩個人的約會,那些你和瑪蓮偷偷摸摸的旅行,都是兩個人,祇有兩個人,沒有別人參加的嗎?」
「談這件案子。」
法官起立,慢慢回自己的小室去。
證人現在鎮靜不住了。他在出汗,他怕了。
「賴先生,你早。」她說:「你和任先生有預約嗎?」
「我現在記得更清楚了。」我說,走向辦公室門口。
辯方律師無奈地看向掛鐘,「請庭上注意一下,現在離開午間休庭祇有幾分鐘的時間了,我想仔細研究一下,查查法律書對這一點的看法。下午再開庭時,我會報告我研究結果的。」
葛史旦泰然自若地慢慢陳述。對這悲劇結果,一再的自己表示歉意。他指出自己是有血有肉的健康男子,說他太太冷感,迫使他在外面找尋其他的友情;而當他真的遇到了相處使他非常快樂的寇瑪蓮之後,她又扮演了堅拒離婚的角色。
「我有內幕消息。」
「之後如何?」
開庭的時間一到,包律師繼續對證人──被告葛史旦自己──詰問。
「好,姓賴的。」他說:「你在亂搞什麼?」
「又如何?」
「我會付。」
蓋莫明一下把門拉開,提高聲音地說:「年輕人,我喜歡你的風格。我喜歡你的腳踏實地與勇氣,但是我實在不想使你我兩人都浪費時間。再說,我的女婿任先生,他會對你的一切建議有興趣的。以後你來,不可以不通知我秘書逕自進來。你明白了嗎?」
「我知道你被困住了。」我說。
他放下桌上用的鋼筆,把支票簿合起來,說:「我是個鰥夫。」
「你們兩位,任何一次約會中,有沒有見過希嘉露?」
他打開插屜拿出一本支票簿,拿起鋼筆,指向支票簿,他說:「好吧,多少?」
「多少次?」
他又猶豫了一下,深吸一口氣,「柯白莎的電話號碼怎麼打?」他問。
「我臉被抓破了,肚子給打扁了,下巴在酸痛,還在警察局被關了一夜。」
「我們也替你覺得有不對。」
「於是,」我說:「柯白莎有權對希嘉露下功夫。」
「法庭暫時同意,證人回答問題。」法官裁決道。
我說:「今天沒有約定。不過我來不是來見任先生的,我是來見蓋先生的。」
「你要知道我在那裡見到她?」葛史旦問。
「什麼意思,我和寇小姐兩個人?」
「我打電話跟旅館說是我要繼續租那幢房子兩天,我用專差把租金送下。」
「我認識太多人,也時常見到不同的人。我並不──」
「我死盯活盯,現在自己盯出毛病來了。」
蓋莫明在向我,用穩定、生氣的灰眼珠看住我。
「你女婿說得可也真像真的。」
葛史旦一本正經地說:「我們的友誼,包先生,不是週末偷偷摸摸的性遊戲。我們的交住有愛情存在。我們不希望別人參與其中,有如大家不喜歡朋友住進自己的寢室。」
寇瑪蓮是本案的共同被告,坐在她律師身旁,向上看著她的愛人在證人席上,不時點頭表示他說的是事實,不時低下頭來以手帕拭著眼角的淚水,但都是立即抬起下巴,全心全意地看向他的眼睛。在在表示著終於她不在乎拋頭露面,因為一切是那麼自然,那麼正常,也不值得感到羞恥。
「我們叫了冰和杯子,那旅館偵探不知如何起了疑心。是他自己把冰送進來的。」
他搖頭,所有火光熄滅。「沒有證據,我連這種問題都提不出來。」
包律師一時發急也沒有用。他自己知道。所有在法庭中的人都知道。陪審團每一位陪審員也知道。
我離開他走開,這次他沒有留住我。
「不多。目前不多,此後她會要很多。」
「如此言來,你女婿從來沒去過那旅館?」
包赫高起立,開始問出一大堆的問題。
被告葛史旦自己在證人席上,看來陪審團對他印象不錯。
「去你的!」他說:「你把我拖進一堆爛泥潭裡去,我不跟你走也不行了。」
「有人敲門。」他說。
「男人。」
「預感有屁用!」
「我姓賴。」我說:「我是個私家偵探。我知道得不多,但是我有預感。」
那美麗的秘書在當班,這一次她頗有效率。
我跟他進入另一間小房間。
「我們偵探社最大的政策就是保護客戶。即使客戶對我們言而未盡,即便客戶未曾誠實對我們,祇要付定金即成客戶,祇要是客戶,我們就要保護。」
「我對整個事情想了一下,越想,我越覺得不對勁。我叫夏濃自己用計程車回去,我自己就開車回家。」
我急急推開人群來到包赫高的前面,「我可以和你談一下嗎?」我問。
「不知道。」我告訴他:「我們盡可能令客戶感到滿意。」
證人突然像觸了電,楞在那裡。「我──我──認識。」
「你會付她?」
「沒有去過,連夏濃,他也祇是見過面而已。」
他大概四十歲,尚還可以稱雄摔角場。看到我進來,他問:「洛琳,怎麼回事?」
「你能使我不曝光嗎?」他問。
法庭大鐘到了十一點半。
「這件事,我自己感到很抱歉。」
葛史旦接受他每一個問題,答案都是全壘打。他坦承瑪蓮是他情婦,他們互愛,他們想正式結婚,他們期望永久的快樂。他曾希望他太太去看醫生,查查看為什麼她越來越冷感。她一直拒絕。她已久久不肯做太太應做的,破裂是她一手造成的,這一切都在寇瑪蓮出現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她鼓勵他出去自找快樂,她嘲笑和蔑視他的一切天生慾望。
「千萬別以為警察是笨伯。」
「於是怎麼樣?」
「有關係嗎?」
「我難道要你來告訴我這些事?」
「我一定要知道,你說下去。」
足花了我很多時間在浴室裡,才使我自己認為洗乾淨了,可以見人了。
高潮已過,法庭裡氣氛平靜,陪審團一定會把此案變成無法判定有罪。釋放已在鬚眉之間。一切祇等過幾分鐘寇瑪蓮也上台虛應一下故事而已。
包律師大大喘一口氣。他問:「你認不認識希嘉露?」
事實上,他是去告訴他太太,他想要離婚,請求她對這個問題正式的考慮一下。他說他準備在財產方面給她非常合理的安排。
他承認他想保護他的女朋友,寇瑪蓮。主要的原因是怕記者們在各種媒體一宣傳,引起不必要的困擾,也因為如此,他在警察開始調查時說了謊,說命案發生的時候,他和她太太之外沒有別的人在公寓裡。
「最重要部分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是的,這我可以問。」
「那一定有道理的。」
「你是不是在說,那一次你們住的汽車旅館是什麼名字,你一時記不起來了?」包律師問。
「我們還有二十五分鐘時間。」法官說:「進行。」
「這件事夏濃要求多少?」
「又如何?」
「我──我想有過。」
「本來是你自己引出來的亂子。」我說。
「不是三個人在車裡吧?」
「不一定,你說說看。」
「為什麼那麼麻煩,要留下同一間房子?」我問。
「把那次遇到的情況說出來聽聽。」
「目前怎麼辦?」
「我不知道。」我說:「問他是否認識她。再問他,他是不是參加過一個聚會,希嘉露和希嘉露的朋友也在場,在這場合裡,大家提起了他的婚姻觸礁問題,曾經加以討論。再問他,寇瑪蓮是否也在場。問他有沒有人提到,要是他太太不同意離婚,可以把她殺了。」
洪洛琳說:「他叫賴唐諾,他前天來這裡看任先生!」
「我已經把一切告訴你了,」
「我不能問他這一類問題,除非我有足夠的背景支持。有陪審團在前面,問這樣的問題,叫做和本案無關,也不專業化,好像我不懂法律一樣。」
我點點頭。
「我祇要真相,可以開始工作。」
他把支票撕下,交給我。
他說:「我在酒廊見到貝夏濃。她很好看,我喜歡她,我們一起出遊。」
我直接走過她,一下子打開門上標著蓋莫明的辦公室。
「有。」
他又把桌上鋼筆拿起,寫了一張支票。
「你認為不太妥?」
「男的還是女的?」
「我被迫的呀,我不提,一切都洩氣了。現在──現在我很後悔,我照你方法提這些問題。」
支票票面是五千元的。
「你問他,」我說:「他認識希嘉露嗎?」
這時候葛史旦知道勝算在握。所有指控律師能給他最具打擊性的問題,都已經問過了。他充滿信心,等候最後一刻勝利的來臨。
「希小姐的護花使者?」
「賴,坐下來談。」他說。
「有多大毛病?」
「是的。」
「什麼人?」
「你對葛史旦沒什麼辦法。」我說:「每問一個問題,反給他一個機會,陪審團對他更信任。」
「我有不少政治影響力的。目前不能直接出面來辦這件事,但是當重新登記的時候一到,你就不必擔心的。」
「等一下,賴,我倒不是嫌棄你,但是我自己被困住了。」
「我認為他是找我的麻煩,老實說,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對他說我自己是什麼人,叫他少來管我閒事,還是不吭氣,等他來主動。最後決定由他開口,看他玩什麼把戲。
「這件案子的什麼?」
「夏濃前去開的門。一個男人站在門前,他自口袋中拿出名片盒,自己介紹他是龍飛孝。說是助理地方檢察官。
「好吧,我們祇有兩小時零兩分鐘可以工作。你可以委任我為地檢處特別調查員,使我多少有點立場。你可以用電話來委任柯白莎,我們來試試看。假如我們仍以私家偵探來辦案,就沒有如此方便了。」
「警察來找過我。」
她跳起來,跟著我後面跑過來,「不可以,不可以。」她說。
「她進出總是有人保護著的,」葛史旦說:「她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回答我的問題。在你們多次約會中,有沒有遇到過希嘉露?」
「第二天我聽到龍飛孝被人謀殺了。我當然知道警察會清查當晚在每一幢房子裡的住客。我不知道龍飛孝有沒有告訴過什麼人,當時他在我們房子裡待過。我不敢冒這個險,我認為世界上祇有一個人,我可以無條件的相信。」
「當然是希望警方認為住在裡面的一對,就是當晚的一對。」
「離開城市而去嗎?」
「你去找過警察?」
「你們怎麼說?」
他知道,證人也知道。
「那不是在直接問話,而是在你詰問時回答的。」辯方律師說。
假如包律師在中午休息前,沒有問題再要詰問,一切都將結束。假如他硬想拖過正午,所有的人將不再聽他胡謅,陪審團將更對被告同情。
「好吧,」我說:「你至少可以問他們,有沒有兩對男女一起出遊過,可以嗎?」
整個法庭的氣氛,有經驗的律師已經瞭然了。對起訴的地檢官言來,最好的就是陪審團無法作出決定,本案就此懸擱。要使本案判定被告有罪是不可能的了。無論如何,這一庭審完,被告等是會當庭開釋的了。
「事實上,至少有一次以上她是帶了她的男朋友的?」
「你麻煩可大了。」我說。
「那可以。」他說:「跟我來。你是什麼人?知道些什麼?」
「不要怕開支,賴。」他說:「我也不會在乎你以後的帳單。這個暫時給你開支和算你們的服務費,以後會有更多的。」
我說:「極可能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反對,」辯方律師說:「這不能稱為正常的詰問。不切實際,與本案完全無關。」
我說:「你要求一次延期再審,我就有辦法弄到證明。」
包律師望向上,「談什麼?」他問。
沒有什麼突破。
他看來誠實可靠,有才智,是個好演員。大家對他有「他也希望公正」的感覺。
「突然問這個問題,還真不容易回答。我沒有想到遇到一個人,日後會有人詰問的。」葛史旦說。
相反的,她為此大為激憤,變成歇斯底里反應。葛史旦說她從抽屜裡拿出一把手鎗,要射殺寇瑪蓮,瑪蓮向家外逃去,做丈夫的抓住他太太,問她到底想做什麼。他說,看到太太已經到了不可理喻的瘋狂程度,就重重地打了她一下耳光,希望她能正視現況。但她把鎗指向他,就要開鎗。鎗彈經過他手臂,他抓住了那把鎗,他掙扎著扭動持鎗的手。在過程中不知如何手鎗走火,把她打死了。他對這一切遺憾萬分,但是一切也都在自己無能為力狀況下發生的。
他把眼睛瞇起,「不行,我不能問。我不能指名道姓,我沒有證據作背後支持呀。」
他陳述,對他太太的被殺遺憾萬分。即使他和他太太感情不好,已經到了要離婚的程度,但是他對她本人還是很敬重,期望仍舊是好朋友的。一切原因,都是起於婚前及新婚時的憧憬已漸漸消失而已。
「賴,這一切你最好不要去過問。」
「你大概還可以不斷用詰問拖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