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色之間》目錄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包赫高向法官一鞠躬,「請庭上恩准,我的詰問完畢。」
「所以,也許你真的說了你會在你太太把你掃地出門之前,你要先殺了她。」
「喔!如此說來,你和寇瑪蓮、陸哈登和希嘉露還不止一次,四個人一起出遊囉?」
「是的。」
「而你把所有的都忘記了?」
「有許多──」
「是的。」
葛史旦這次上陣:心中自信心已加強了很多,他走上證人席。
「被告葛史旦提證也到此結束。」被告律師說。
「所以你在你的證詞裡,說你從來也沒有四人出遊過?」
「葛先生,我現在問你,我要你仔細聽我的問題,是不是事實,在今年的三月二十二日,大概晚上十點左右,地點是本郡的仙掌珠汽車旅社,你和陸哈登登記住在十二號房,而今天的共同嫌犯寇瑪蓮,和希嘉露,登記了住在十三號房。兩個房是相聯,有一道門相通的。當寇瑪蓮、陸哈登、希嘉露都在的時候,由你打開的兩房相通的門。你們一起聊天,之後分兩對分別作樂。是你在聊天的時候,說你太太破壞了你一生,現在要離婚,她的條件又是如何地不合理。你要在她得逞之前先殺了她?」
法官向下看兩造的律師。
「我喝過酒。」
「我──我喝了酒,我在生氣。我──我不知道我說過什麼。」
「原告有什麼陳述的嗎?」
「你說過在她把你掃地出門之前,你會先把她殺了?」
「我──我確是一下記不起來。」
「我──不是這樣──祇是一下子記不起來。」
「是這樣的,陸哈登和我都有相同的困難。我們也常有生意來往。偶爾我們製造一個機會,我們出去,她們──她們後來也跟來。」
葛史旦在午休的時間,他的律師已經像球員出席前一樣把他訓練了一陣。
「那不是真的。」
「是的!」葛史旦向他咆哮道。
「老實說,記不起來了。」
「你記不起來你說過什麼了?」
包律師說:「葛先生,你說你和情婦幽會時,從來沒有兩對出遊過?」
「我沒有這樣說。」
包律師稍停,立即接嘴,「為了要使這件事的人證、物證、使你心服口服,」他轉身向後說:「我可以立即請庭警把現在正在外面等候的希嘉露請進來,當面和我們證人──」
法官說:「既然如此,現在開始休庭十分鐘。」
「是的,我是在說謊。」
法庭裡響起一陣騷擾的聲音。
「那倒不必。」葛史旦快快接上,完全不經考慮地說:「我說的語氣不像你所說的那樣。我說我太太正在想榨乾我,正如陸哈登的太太要榨乾陸哈登。這一類女人祇是挖金礦一樣。」
「你是在說謊?」
「不是真的。」
「我不記得。」
「所以都該被殺?」
「我──我忘記了那一次的事情。」葛史旦頹萎地說。
另外一位律師站起來,「報告庭上,」他說:「本來寇小姐準備自己站到證人席上做自己的證人,但是基於剛才發生的一切,我們決定也不再提證。被告寇瑪蓮休止。」
主審的法官在正兩點鐘的時候,坐上他的位子。他說:「這個時間是預定繼續上午未辦完的加州人民控訴葛史旦和寇瑪蓮。現在兩位被告在庭,陪審團在庭。被告葛史旦應該在證人席上,主控官在提詰問。葛先生,你可以到證人席上去了。」
「在宣誓要說真話之後?」
「有許多次,你們是四個人一起出遊的?」包律師問。
「你忘記了?」
「是的。」
「當然不必。」
「你說過你要殺了她,是嗎?」
「那時你喝醉了?」
「對這個證詞你要不要更改一下?」
「有,」包赫高說:「我還要招希嘉露證人席上來。我首先報告,地檢處出了一張立即傳票給陸哈登,無注送達。不過希嘉露的證詞一定可以大部份落實陸哈登要說的。希嘉露作證可能要花一個下午時間,因為她的證詞可以顯露出我可敬已古的同仁龍飛孝的死因。」
「而你在這個法庭中,你自己說過,你和情人約會的時候,你絕不考慮會和別的人一起出遊。你形容這正如大家不喜歡臥室裡有其他客人。你現在想不想改變一下你的證詞記錄?」
「寇瑪蓮部份怎麼辦?」法官問。
「我也許說過這種女人該死。但是我絕對沒有說過我真要去殺她。」
「原來你的確有過四個人一起出遊的事實,不過那次印象不深,你完全忘記了,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