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嬌的煩惱》目錄

第四章

第四章

「不行只有一萬元。」我說:「多一元也不行。」
「不算刑事,」我說:「但是以暴力,精神壓力或是侵犯等方式損害了他人的權益。」
我走兩條街到我公司車暫停的地方,拿出一個我常備,貼有郵票,寫好我自己辦公室地址,寄給自己的信封,把簽好字的文件放入,封口,拋進就近郵筒。
「丹佛。」
「不要,不要。」她說:「真要唸,勉強還是可以的。今天晚上,我要在丹佛,看我女兒。」
「幫我一下,我太虛了。」她說。
她不健康地笑一下。
我打開門走進去。
「你替什麼人在工作?」她問。
「是的。」
我把匣子打開,倒了點水,說:「自己拿藥片。」
「不要走。」
「接受什麼?」
我慢慢把她扶到床邊。
「好一點了嗎?」我問。
她說:「我有點安眠藥,不管用。」
「沒有人陪妳嗎?」
「那也好。」我把鈔票收集起來。
「那不行。」我講:「我把文件放這裏,妳身體好一點的時候唸它一下,我晚上來拿。」
我說:「妳最好等妳身體好一點再說。」
她打開眼睛勉力地說:「你是個好孩子。可能你這樣做真的是在幫我忙。我也感激。我需要筆錢──喔!我真的需要錢。我需要有人關心。我需要有可愛的朋友一起玩。我要到丹佛去看我女兒──我接受。」
「你給我一萬元,再給我一支筆,」她說:「我就來簽。幫我坐起來,唐諾。」
她等我把門關了一半,說:「等一下。」
「先唸一遍,再簽。」
我把文件給她,她拿起筆就要簽。
她把頭猛搖:「你去告訴你朋友,叫他跳湖好了,一萬元我不幹。」
她臉色蒼白。
「不必,這些止痛藥等一下發生作用後,我自己來打電話。我對止痛藥有經驗,服用兩粒,一小時後,可以不痛三四個小時。醫生不准我多吃,他說會上癮的。老天,你相信我,今天我會一路吃到丹佛去的。」
我拉過一把椅子,在床頭坐下。
「我想什麼神經傷到了。」她說:「也許是神經梢,不管什麼東西,只是不停的痛,痛,老是痛。你有過牙痛嗎?」
她看看我,用思慮的眼神說道:「我仔細想過你的建議。我要一萬二千五百元才行。
「我推銷雜誌。」
她坐在那裏看我。
我搖搖頭。
我交給他一萬元,他小心地數著,然後簽了名。
我把錢壘成一堆,用一條橡皮帶一綑,放進口袋,說道:「我抱歉,奚太太。」
「幫幫忙,」她說:「我要昏過去了。我從床上自己起來。」
「妳總要相信一二個人。」
我把電話拿到床邊,我說:「還有任何我可以幫忙的嗎?」
「是的,應該有點信心。」
「我告訴妳,」我說:「他是個神奇人物。對這一類案子他是個大賭客。有時一下中的。有時也不見得。」
她躺在那裏,把眼睛閉上休息了兩分鐘。
「什麼是民事侵害?」
「當然,」她說:「我也不希望白得別人一萬元錢。我想你已經把要簽的文件準備好了。」
「痛得很厲害,我需要有人照顧我。」
「嘿,騙人。」她開始笑,嘎嘎的笑。
「你想你支持得了嗎,去丹佛也不近呀。」
「不行。」她說:「自你離開後,我痛得厲害。我想病況有變化。這樣好了。一萬一千元。」
「好了!」她說:「年輕人,幫我把電話拿到床邊來,我要訂飛機票,叫救護車,我要去女兒家享幾天福去。」
「我們看樣子談不攏的。」我開始向門口走去。
我說:「我和我那願意先付妥協的朋友聯絡過了。他願意先投資,冒點險,看以後能不能收回來。」
「我至少要試試。飛機上坐位很軟。我想空中小姐會安排我把幾個空位連起來給我睡下來的。我自己會安排的,你別耽心。我相信所有人對體弱又受傷的人都會照顧的──你把電話弄過來就可以了。」
「沒有,他們說沒有。但真不知道醫生可靠不可靠。」
她拿了兩片藥片,用水吞服了。向後一靠。「不要離開,不要離開我。」她說。
我把一百元一張的鈔票拿出來,把它舖陳在桌子上。「我準備給妳這麼多。」我說:「一萬元。交換的是有關這件案子,我們隨時要妳簽什麼文件,妳要無條件立即簽。我們叫妳簽控訴就簽控訴。而且今後不論庭內,庭外得到的錢,全是我們的。當然,妳已純得一萬元。一切開支都是我們的。」
「她住那裏?」
「進來。」她有氣無力地應道。
在我跨回門口時,她正好倒下來。
「你靠什麼為生的?」她說。
「沒有了。」
她又呻吟又歎息。「喔!我不該起床的。醫生叫我不要起來。喔──我的腿。」
奚太太正自床上坐起。眼睛上兩個大黑圈。
我發封電報給丹佛的客戶:
「我精神不好,目前唸也唸不完。」
我轉身止步。
「妳要我給妳打電話接洽救護車嗎?」
「那一萬元錢。」
「我很抱歉。」
我聽到她自床上起來。
「那麼,」我說:「我要走了。」
「昨晚上沒有睡好。」她說。
我又把車停在二條街外,走路到大房子後面奚太太住的小屋前面,敲門。
「我,就要那麼多。」
我搖搖頭。「我自己也只是個跑腿的。」我說:「我這樣跑來跑去只是想幫你一個忙。」
我說:「妳還必須要簽一張授權書。」
「醫生沒有給妳點使妳能睡覺的藥嗎?」
「我是準備好了文件。」我說:「我先把內容告訴妳。這文件說:收了一萬元現鈔,妳買斷,轉移,交付並指定國家儲備銀行做妳的信託人,所有過去一年內,妳可以告訴他人的有關傷害的權利。尤指過去一年內如果有他人因汽車,或車禍引起妳身體上傷害。總之妳再也無權告別人民事侵害。」
「請不起呀。我希望能去我女兒的地方,只是她沒辦法來這裏,我也沒有錢去。」
「妳不舒服?」
「不,不,我要離開。我現在就要離開。我要用救護車送我去機場。他們會想辦法把我當病人登機。我就可以去丹佛了。」
聲音有如鞭子一抽。我繼續把門關上。
她很費力地唸文件。用手一行一行指著唸,用嘴唇一個字,一個字做出樣子,沒唸出聲來。當她唸完了,她說:「把一萬元給我。」
「好一點了嗎?」我問。
「那就像一千隻牙在你腿上猛咬一樣。每次深呼吸都會痛。」
「我們不要一下談死好不好,你給我一千元定金,之後我們平分所得,或是差不多如此。我目前只要錢去看我女兒。」
她用蒼白,病態,不穩定的手指,指向一隻白色圓型的藥片匣子。「給我兩粒這種藥,還要點水。快!」
她來到門口,一付哀憐樣,打開門,一隻手扶在門裏的門把上,另一隻手扶在門框上。
「醫生沒有找到骨折?」
「安全帶已扣緊。唐諾。」
我把她扶回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