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寡婦》目錄

第三章

第三章

我什麼也不說。
「你已經告訴我幾次了。」
「誰也別想,」我說,「尤其是絕不會被人趁火打劫。」
我說:「我的職業也不見得和本案有太大關係。我是來確定,付款只有一次。今後絕不可能有第二次付款的。」
「可能要求過火了一點。」我說。
進停車場的駕車人,把車子停在我們停車位的三個車位之外,離開車子,看看錶,急急走向旅社方向。
「我的太太,」巴尼可說,「最近變成一個冷血的金錢主義者,掘金的人。」
我們來到七二一室,巴尼可停在房門口。
巴尼可不安地扭動了一下。
「要我給你張收據嗎?」我問。
「一萬元不是小數目。」我說。
武星門搖搖頭,招手叫我們跟他走。
「登記住店是在五號。」
「康小姐會給我鈔票?」
我們乘電梯到四樓。巴尼可帶路,在門上敲門。
「也許尚有其他底片,其他拷貝呢!」
「當然,我都知道了。」
「我們怎麼能確定你講的是真話?」
我說:「老實說,我對這件事並不喜歡。這件事要麼我負全責,要麼我什麼責任也不負。我不喜歡演一個『一僕二主』。」
「我也不一定要給你一萬元。」
「這位是康小姐。」巴尼可說。
「只有一張交給巴先生的,不在其中。」
「哈囉。」她說。
我告訴他:「有什麼花樣盡可以使將出來。我們習慣於這一套。」
一位幾個月之內我看到最最漂亮的女士幾乎立即把門打開。
「你想我是什麼人呢?」我問。
「請進。」她邀請地說。
「和我打交道,可不是和勒索者打交道。」武星門說。
武星門對巴尼可說:「東西帶來了嗎?」
巴說:「到了。不是七二一嗎?」
「正如我所說,我太太雇偵探社跟蹤我始於一個月前。她的命令是一週七天,下午四時到午夜;午夜到次日八時。每一位偵探員七十五元,開銷另加──一百一十元一天。兩星期之前,她花了二千多元,就放棄了。」
我說:「鈔票在我身上沒錯。我能不能對你說明一件事?」
「是的。」
「怎麼登記的?」
「登記的是巴尼可夫婦。」
「我用名譽保證。」
他帶路走上走道。
「這事要是換了我,我會告訴那勒索者,叫他去死好了。」
「此外,尚有一張該旅社的登記卡。上寫『巴尼可夫婦』,是巴尼可的親筆,登記時間是本月五日晚上十點三十分。」
巴尼可認可地點點頭。「唐諾,你倒是一本正經的。」他說,「像真有這麼回事似的。」
「我在停車場見到了你,所以在這裡等你。」
武星門說:「幹我們這一行,要很小心。我用自己名字租七二一,用別的名字租七一五。我把鑰匙放口袋裡。要知道,我一個人要對付條子、私家腿子、錄音機、旅社偵探、秘密證人,不小心行嗎?」
「是登記時的原來卡片還是影印件?」我問。
我說:「好吧!你不喜歡我用勒索這兩個字。你自己是一個極好的攝影師。你出了什麼紕漏,你急需一萬元鈔票。你自己對於用這種方法取得款項也不是十分高興。但是你必須面對現實──你急需錢用。」
「你要的也不少。」我告訴他。
「那偵探知道他要做什麼嗎?」
「我無所謂。」
我慢慢地說:「茲有本人,武星門,自賴唐諾先生處收到現鈔壹萬元整。該款是交換我交給賴君的有兩個人在休樂汽車旅館前裝載行李上汽車的照片及底片。
巴尼可說:「唐諾,指紋的事可否免了?」
巴尼可好像完全沒有注意我的動作。他把引擎熄了,燈熄了,靠向座墊,拿出一支香煙,用車上點煙器把香煙點著,想想不妥,把香煙在車子煙灰缸裡弄熄,把煙灰缸推回原來位置。
「別怕,」武星門說,「我們是談生意的。假如我要欺騙你們,我不會採取這種形式的。紳士們,請坐。」
他說:「這種說法我不喜歡。我也不喜歡你用的字眼。更不喜歡你的態度。這不是勒索。」
「你怎麼處理?」
最後,巴尼可說:「一萬元你可以做不少事。你可以出國。賴唐諾這樣做是為我好。這些指紋他不會交給警方,他會交給我。」
「我是說,我不滿意,誰也別想拿走它。」
「我們在等什麼?」
「別告訴他。」巴尼可說。
我們又等了十分鐘。
「你說這些事發生在六日的早上?」我問。
半打汽車進場停車,兩輛汽車出場。
武星門又自馬尼拉大信封中取出一隻小口袋。他說:「這是兩張底片。」
我們坐下來。
「照片是怎麼拍到的?」
「喜不喜歡沒有關係。寫出來就好。」我說。
他猶豫一下,然後自口袋拿出一個皮夾,自皮夾中取出駕照交給我。
「你要我把事辦好,」我說,「我盡力去辦。即使如此,尚還不知是否已辦好。我現在怕的是他會把另外一套影印件弄到你老婆的律師那裡去。」
「假如你是聯絡人,」我說,「一萬元就該由你交給我。但是不知什麼理由,有人對你不投信任票。所以,我也不會信任你,把證據給你。」
「四〇五是空房。」接線生回道。
「你要注意了,賴,你不能這樣。這件事中,我是聯絡人。」
「只不過一個星期之前的事。」我說,「今天是星期一,十三號。」
「我們的車根本沒有後退的路,進退不得。我揮手叫他後退。尼可轉身向他叫『老兄,急什麼?』這一類的話。
「那麼久?」
我們自電梯下去,來到巴尼可的車旁。
「有樂觀的想法也是對的。在這種情況下,勒索者肯用一萬元讓你脫鉤,是非常不容易的。」
「我知道,」她說,「但是對我也不像你想像中那麼嚴重。反正攝影棚裡多的是鈔票。」
「我實在也真需要。」我說。
「應該怎樣解決?」
「今晚你見不到她。」他說。
她笑向我說:「我想我是不該這樣說的。」
他沒有接口,我知道他在猛想。
武星門生氣地瞪視我,眼露凶光,一下把椅子推後。
「照片。」
我說:「我來說,你來寫,有你親筆字據。先寫下今天的日子,今天是十三號。」
「隨時。」
「你先進去。」我說。
「我把證據都交給你了,我還可以做什麼?」
他跳起來,喊道:「豈有此理,你太過份了!」
「賣給合適的人。」
他說:「我也不一定要給你照片。我別的地方也找得到買主。」
「辦什麼?」
她站起來,走向看來一定是臥室的方向,她說:「我就出來。」
「我明白了。」我說。
「星門,你還是坐下來好。」我說。
巴尼可帶路。我們走向櫃台。巴尼可說:「有沒有一位武星門先生在這裡住店?」
我走上走道。巴尼可跟進。武星門把門砰地一下關上。
「當然,我要的是沒弄錯人。」我說。
「你拿回一張照片。照片是本月六日,上午九點半在休樂汽車旅社前面照的。照片裡有巴和我。他在幫我進入汽車。我們的臉清清楚楚可以看到,而且汽車牌照號也看得清清楚楚。
「本人也同時交付了一張該旅館五日的登記卡及該登記卡的照相底片。登記卡為正本。除了曾印一張交付賴君雇主外,沒有印過其他影印件。
一個男人在電梯旁等我們。我看他大概四十歲,瘦小,留著灰色小鬍子,像個成功的銀行家。他的眼光冷冷,藍藍,像是冰的結晶。
「你們的執照。」他說。
「但願如此。」我說。
巴尼可急急地說:「星門,他也有槍。」
「也見到影印件了。」
「但是你願意賣給出錢少的?」
「我──這不太方便。」
「鈔票在你身上了?」他問。
底片是三十五厘米的,非常清楚,顯然是由名貴相機所攝的底片。
他說:「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我的太太和我最近七、八個月來,彼此都想抓住對方一點有力的證據。她知道我在外面玩,事實上,她確定我會在外面玩。她自己移到客房去睡,她把門鎖著。我連見她一面也很少有機會,難得見上一面也是冷若冰霜。而且她也請了私家偵探對付我。」
「你弄錯了,小姐,我不久前才自那房裡出來。」
「那勒索者怎麼拿到的呢?」
「那麼,那個勒索者應該可以把證據賣給她呀!」我說。
「他根本沒有認出你是什麼人。」尼可說。
「我看他還尚未到房間呢。他才上電梯不久。」
「什麼攝影棚?」我問。
巴尼可把門打開,催促著我跟他走上走道,四分鐘之後,我們已坐上巴尼可的大跑車了。
巴尼可準時在七點鐘來接我,他開的是一輛高價的跑車。
我不吭氣,關上手提箱,把房門打開。
他走向五斗櫃,用鑰匙打開抽屜。
「我是你的雇主,我想我有權告訴你,這件事不要太挑剔了。」
我把一萬元自手提箱拿出來。相當大一紮,一百張百元面值的鈔票。
巴尼可說:「這是位偵探。」
「我要你開一張收據。也要你保證今後我的雇主不會受到任何的不便。」
「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把你帶去的原因。」
巴說:「在他那裡。」
「怎麼會想到有人趁火打劫?」
「是的。」
巴尼可說:「你不明白的還多。你替我集中精力辦好今天晚上的事。別搞砸了。」
「我要你幫忙,把那勒索者嚇個半死。」
我說:「有人告訴我,由我去付一萬元,要我拿回什麼呢?」
他猶豫一下,大笑地說,「好吧,謹慎總是對的,不怪你。」
我點點頭。
他簽名。
他笑了。「那還行?假如她雇偵探二十四小時,三班制跟我。她早就勝利了。但是她認為我像一般人一樣,偷腥一定在下午四時後到次日上午八時之前。」
「你的意思是我曾經見過她?」
康小姐把手給我。「祝你好運。」她說。
「到底證據是什麼呢?」我問。
「辦到不可能再發生這種事。」
「我已經這樣對待你了。」我告訴他。
武星門說:「喔,對不起。我是著急了一些。」
巴尼可說:「你今晚的一次工作,已經賺了五百元了。你做你的工作。我做我的。」我們轉入大馬路,停在帝王大公寓門前。
「隨便你,你愛怎樣就怎樣。」他說。
「登記的地址呢?」
「只有我們給巴尼可看的那一份影印件。底片在那另一個小口袋中,是三十五厘米底片。」
「保證你絕對不會再度使用這些證據,做任何事嗎?」
「為什麼?」
「我又不會把不可能變為可能。」我說。
我審查這照片。休樂汽車旅社招牌清清楚楚。巴尼可在幫助康小姐上車。女人的面孔,巴尼可的頭微側向鏡頭。車後行李箱的箱蓋開啟著。巴尼可顯然才把一隻箱子放入車後的行李箱,另一隻在地上。汽車牌照號清清楚楚。
巴尼可快快地說:「我不認為這時應該喝酒。」他又看了下手錶,他說,「我們都準備好了。」
我把一萬元放回我的手提箱去。
「這是一句問話。」
他微笑道:「你也只能相信我這一次了。我是個有信用的人。」
他把車靠向路邊,我坐到他旁邊去,把安全帶繫好。他說:「我再提醒你一下,這件事我是為那女人在做。」
我們又繼續往前走,來到七一五室。武星門拿出一把鑰匙把門打開。「怎麼回事?」巴尼可問。
我們把車停進一個空位,巴尼可看一下手錶說道:「請等一下。」他走出車去,沿了停車場整個走了一圈。走回來,坐進車子,等著。
「我們也付得很多呀!」巴尼可說。
我聳聳肩。我說:「假如你真是謹慎、光明磊落的人,這一次你肯為了一萬元做這樣一件事,也一定是山窮水盡,真的急需這筆錢了。」
「很漂亮的名字。聽起來能幹,誠實。」
我點點頭,把錄音機關上,放回手提箱去。「記住,我有你自己簽的自白,有你的指紋,有所有事件進行時的錄音。」
「原來卡片。」
我坐在那裡,什麼也不說。
「為什麼?」
「康小姐?」他不相信地問。
「小姐,」巴尼可說,「你來告訴他。」
「自從我進入這個房間,我放棄太多自尊了。」他說。
「喔!你的名字是唐諾,是嗎。」康問。
他說:「這是三張八x十寸的放大照。只用底片印了三張,全部在這裡。」
巴尼可看看自己的手錶。我看我的。我突然發現,在十分鐘之內,這已經是巴尼可第二次在看錶了。
我說:「一萬元是康小姐給我的。康小姐要這些證據。」
「她放棄,你怎麼知道了?」
「有信用和勒索,一輩子也搞不到一塊去。」我說。
「我向你保證不會。」他低聲地說。
「但是後來你知道了,其實是有人在跟蹤的。」
巴尼可說:「他又不是讓我脫鉤。是讓康小姐脫鉤。」
他告訴我:「不是不可能。對這一類事,你是專家,而我不是。正如白莎所說,你要把他嚇個半死。一面嚇他,一面安撫他;把一萬元放他口袋,讓他拿得心驚肉跳,你要拿到他勒索的證據。」
我說:「好了。現在我們可以看看我的錄音機錄的好不好。」
「他也可以把底片和他說的『全部』照片給我。但過了幾個星期,某某人又會拿張照片出現,自稱是在照相館做事的。勒索者的照片正好是在他那家照相館沖洗的。他本來不知道什麼,但是他看到了女主角想起來了,或是查車號查出來了。於是你們的勒索者又多一個了,又得另外設法擺平了。」
「你要的真多!」
職員說:「有,有。事實上武先生才進來。七二一房。」
「我告訴你不寫就不給錢。」
「是的。」
「你不會認為,這件案子背後是她在主持吧?」
「什麼也不做。」
「因為我說過我是為康小姐做事。這完全是康小姐的事,我要導演一齣戲。」
「有這必要嗎?」
「我知道。可是,那一天我接一個重要的生意電話──而且我絕對知道那晚沒有人在跟蹤我。」
我自手提箱拿出一個黑墨印盒,我說:「現在我要你印上指紋。」我說,「十個手指都要。」
「我要接四〇五公寓。」我說。
「那麼我把這些東西保留到方便的時候再給她。」
「好吧,」我說,「我也要保護你,也要叫你置身事外,你把我在我辦公大樓門口放下來好了。」
他在辦這些事時,我伸手入手提箱,把隱藏的錄音機打開。
她又上下看我一下。
「很好,」我說,「簽上你的大名吧。」
「什麼?」
他點點頭。「大致如此。你比我自己還說的明白。」
我說:「這些錢由我保管,只有在我認為滿意的時候,才交出去。」
「哈囉。」巴尼可說。
「我告訴過你,我不喜歡『勒索』這兩個字。」
「但是我一定得先通知他。」
武星門轉身向我,打開自抽屜中拿出來的一個馬尼拉信封。
我轉向巴尼可,我說:「我們要的都有了,巴先生。」
「知道。」尼可說。
「我以為你會在房裡。」巴尼可說。
「不是。是兩個人一起離開汽車旅社和我手寫的一張登記卡。」
巴尼可看看手錶。「我想唐諾已經都懂了,康小姐。」
她大笑,笑聲悅耳如銀鈴。「老天!我只要快快完事。」
武星門說:「兩張中比較清楚的一張,曾用來洗印。另外一張根本沒有洗印過。」
「那麼是什麼呢?」
武星門站起來。他說:「我覺得你非常不客氣。」
男人笑了,像是機器人發出來的金屬聲。「那我怎麼在這裡等你呢?」
我把錄音帶退回,把聲音放出來,音效良好,又清楚,又響亮。
巴尼可說:「武星門根本不知道我已結婚。我不是一直在告訴你,我們在替康小姐工作嗎?」
「那麼,當他對付完了康小姐之後,他就會轉而對付你了。」
「這有什麼關係?」他問。
「我告訴過你,她是為了保護我。」
巴尼可轉向我說:「你一定要對那個人那麼狠嗎?」
我站起來。
他靜靜地開著車。過了一段時間他突然說,「賴先生,你可以信任我。我是你的雇主。我是到你辦公室來找你的人,我是付你定金的人。你賺的五百元來自我的口袋。你是為我工作的。」
「說好在這裡付款?」
我走向房間裡的桌子,打開抽屜,裡面有印有旅館名字的信紙、信封。我拿了幾張紙回來,放在武星門前面。
我說:「喔,想來你也有東西要交給我吧?」
「簡單,」她說,「那人把車停在停車場。當尼可把行李搬出來的時候,這個人把車子引擎打開。當尼可把一隻箱子放在車後行李箱旁,轉回來幫我進車的時候,勒索者把車轉入車道。
我說:「當然。你需要的是使她永遠不再受更多勒索的保證。我已經盡我可能辦了。康小姐交給我的一萬元,康小姐得所有證據。你也一直告訴我這件事是為她,我們都為她工作。」
「倒不是我喜歡多問,康小姐為什麼不把錢給你,讓你拿去給勒索者?」
「請坐一下,」她說,「來杯酒如何?」
「是的,我知道。」
「請。」武星門催著道。
我說:「我本來就講理的。我要你這樣寫,是要你不可能再弄些照片出來要鈔票。或再有什麼人突然冒出來自稱是照相館的人,而你不知道他也印了些照片,不過他也想要一些錢。」
巴尼可說:「你這樣說,你們公司會惹麻煩的。」
「謝謝你。」我說完把電話掛了。我把箱子打開,把馬尼拉信封連照片,一起鎖在我們辦公室保險箱裡,歸我使用的特別一格裡。
「那人看來有點醉,顯得有點遲鈍。他坐在駕駛盤後傻笑。我們沒有見到照相機,但一定有一台隱藏在車內。」
「本人因故急需現鈔壹萬元。由於本人無法獲得此項款項,本人不得已走上勒索一途。」
他走進去。我跟進去,把門一腳踢上,把門閂閂上。
巴尼可轉向我說:「你要注意一點,這個康小姐,你可能是認識的,萬一你認出來了,可別吭聲。」
「看起來你絕對不會再利用任何事向他們要錢,或是聯絡別人用這件事要錢囉?」
他的名字是武星門。
「等。」
「你確定要我跟了你上去?」
「好吧,」我說,「我試著不把它搞砸。我們現在是準備去看姓康的小姐嗎?」
「好吧,」我說,「第一,我要看你的駕照。」
巴尼可前行,我們來到電梯。我們乘電梯到七樓。
我說:「我要把證據交還給付我錢的人。」
「那也好,」巴尼可說,「他在等我們。我們自己上去找他。」
「這種勒索案子裡,有沒有太太,關係可大了。」
他猶豫了半晌,然後怒氣沖沖地照我所說寫了。
我讓巴尼可先行。我把手提包向上提一點,以便隨時可方便地拿出手槍。
「見到了。」
「等我通知你。」
「這是一個給他們收購照片和證物回去的機會,我對他們也可以說非常給方便了。事實上,還是有人願意付超過一萬元代價的。」
「好吧,要寫些什麼呢?」
武星門繼續說:「這是原來那張登記卡。你看,這是休樂汽車旅館,巴尼可先生和夫人。時間是本月的五日,照片是六日上午,兩人離開時照的。」
「能接個電話上去嗎?」巴尼可問。
他笑得很高興,他說:「我告訴你一些秘密,賴。我是個非常聰明的人!」
「登記卡呢?」
「賴,你真是非常不合情理。這件事根本不可以這樣解決。」
「絕對。講好了應該如此的。由她把錢交在你手上,再由你把錢交給勒索者。」
「我用什麼方法來保證呢?」他問。
「旅社登記卡原卡,他是無論如何再也造不出來的了。但是他一定會保留幾張影印件的。
他看看巴尼可。
「哪一種麻煩?」
我坐在那裡等,手槍在手裡有極好的平衡感。
「地址倒是沒有問題,但是上面有我汽車車牌號碼。」
「所有印出來的照片都在這裡了?」
我說:「說說而已。以往曾發生過。」一面說,我一面把留在汽車裡的手提皮箱打開,拿出一把零點三八口徑藍鋼轉輪手槍,把槍塞在我褲後腰上。
巴尼可等男人離開了停車場,他說,「OK,賴。現在你的事來了。」
「只要她親口告訴我,我就可以把證據交給你,我無所謂。」
武星門慢慢把抽屜關上。
「當然,除非你要帶我回康小姐那裡去。」我說。
「我們現在做什麼?」我問。
「好吧,」他說,「算你狠。」他把駕照號碼寫在名字下面。
我看看寫好的紙,折一下,放進我的口袋,把一萬元交給他。把照片、底片、登記卡放回馬尼拉信封,把馬尼拉信封放進手提箱。
又是一陣靜默。
然後一輛轎車進場。巴尼可突然自車上坐直。
「這幹什麼?」他問。
他看看巴尼可,又審視著我。
「登記卡有沒有照相,影印?」我問。
「絕對正確。」
「她有事突然被叫走。一小時之前才離開。」
我點點頭。
他把我帶回辦公室大樓,在門口放我下來。我把手提箱帶上樓,放在辦公桌上,打電話到帝王大公寓。
慢慢地,心不甘,情不願地,武星門把手指逐一按向黑墨印盒,又按向紙上。
巴尼可說:「唐諾,你可以走了。」
這是一間非常好的公寓。
「不行。」我說。
「是的。」
巴尼可抱歉道:「非常抱歉,星門。我本意不是如此辦的,但是我告訴唐諾我要的是一勞永逸,絕無後遺症。」
「沒問題,你通知你的。」巴尼可說,「給他點時間等他進房間。告訴他,他等的兩個人到了。」
「你的意思是那勒索者不知道你是結了婚的?」
「因為我有一件急事,一定得馬上要一萬元。我所定的價格,與其說是市價,倒不如說是我自己急需用款的價格。」
我們很快地開車到了史迪蒙大旅社。旅社近處有一個停車場,巴尼可在自動收費機裡拋進五角的一枚硬幣,抽出了一張停車票。
巴尼可說:「他不會把任何東西賣給任何人的。我們會依他提的條件付錢給他,一刀兩斷。」
「你不能這樣對待我。」他口吃地說。
「不在這裡──在旅社裡。」
「怎麼她會沒有你的把柄呢?」
他把兩條眉毛抬起。
武星門繼續前走。
「是的。」
「照片是六日上午所照。我已把照片及所有證物交予賴君。我再也沒有自該底片印出之照片和其他底片。
「會分手離婚嗎?」我問。
他臉紅地說:「為什麼要聽你的?」
「為什麼?」
「是的,」他說,「我結婚了。」
他搖搖頭。
「那麼,」我說,「我想採取一些必需的手續,確保你不會改變想法,或是確保不會又出現什麼底片、照片。你不會反對吧。」
我們一聲不響地過了兩分鐘。
我把手槍拿出來,放在手中,只要一有情況隨時可以指向巴尼可。
我什麼也不說。
「他帶來了。」巴說,一面用頭向我方向一點。
我坐在那裡,什麼話也不說。
「天知道!」
我把錄音機自手提箱中拿出來。
她進去不到三十秒鐘。出來的時候帶了一紮現鈔交給我。我數一下,是一百張百元鈔票。
「其實我要從跟蹤的人那裡溜走,易如反掌,但是我每天有八小時沒有人跟蹤,我何必一定要和他們開玩笑呢?我太太吝嗇,沒肯雇每天三班,每班八小時來對付我。」
她看看我,又看看他。
「這樣說好了,你可能在什麼地方見到過她。」
「照片你見到了?」
「反正是什麼地方吧。」他說。把車門打開。
「我認為他對我的情況毫不發生興趣。他勒索的對象只是康小姐。」
「康小姐要保護我,她要我不牽涉在內,要我置身事外。」
「用什麼保證,你的名譽?」我問。
巴尼可說:「你現在可以把照片給我了。我也要錄音帶,他的自白書和指紋。」
「你有太太?」我突然問道。
「好吧,」武說,「我們去房裡。」
武星門突然打開一個抽屜。
他說:「我已經給你那麼多了。你所有的保護應該已經夠了。」
武星門眼睛閃光,伸手去拿錢。
武星門把門打開,「請進,兩位紳士。」他說。
「要知道,照片印起來一毛一打,印一千張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底片。影印件比照片更便宜,有了原來的登記卡,要影印多少都可以。我當然會向他要照相底片和所有已印出的照片;要原來的登記卡片和所有影印件。
「不知道。」我說。
「實在只是為她而做的。」
「下面寫上駕照號碼。」
他說:「你一定得講理。你看我對你有多講理。」
巴尼可用生氣的敵意看向我。「你這個婊子養的!」
「你不可能見到我們的。」巴尼可說。
「請便。」我說。
她說,「為什麼呢,尼可?」
「錢帶來了?」武星門第二次問巴尼可。
「沒有了。」
「我認為你是代表有利害關係的人的律師。」
巴尼可不回答。他告訴我:「這是武星門。」
「康小姐,你好。」我說。
他開始點頭。然後臉紅地說:「這是什麼,諷刺嗎?」
我問:「銀幕上?電視上。」
「我反對用這兩個字。」武星門反抗地說。
他說:「我知道有人在跟蹤我。我看到跟蹤車的車號,追查到她所雇的私家偵探社,發現他們每天用兩個八小時的班來跟蹤我。
「很多人登記的時候有個原則,叫作『出外都姓王』,這一點你不明白嗎?」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自己辦而要你替我們辦呀!」她說。
他把車門打開。我帶了我的手提包下車,把手提包移由左手攜帶,一萬元在手提包中。右手放在衣袋內,握著的手槍指著巴尼可。我們就如此離開停車場,來到旅社。這時我才把手槍拋進手提箱。
「親密鏡頭?」我問。
「喔!康雅芳小姐是租了二十四時這間公寓。我們的公寓是出租的,可以一天天租,也可以長期租,你知道。」
「怎麼樣的一齣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