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出來的真相》目錄

第七章

第七章

米蘭達卡片是著名的米蘭達案,自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後,每一個美國警官必須帶在身邊的東西。米蘭達卡上印好對人權的種種保護警告。當警方要逮捕一個人,或是當警方對一個人的普通問題問完,要另外進入一個特定罪案的特定問題前,必須拿出來,向對方讀一遍,以保護每個美國公民的人權。
「我不知道。」我說:「我只是過來看看。」
「他出了什麼洋相?」
善樓說:「顧先生,我也不想這樣對待你。但如你肯和我們合作,可能不需要把你帶走。事實上我們目前只要知道槍的來龍去脈和你昨晚的動向。」
我很仔細地看看它。這是一把藍鋼,點三八,短銑鼻尖向上翻的轉輪槍。
「我想假如有人要拋掉一把槍,他會站在水溝邊上,用全力把它拋進田裏。」
我又想了想說:「也許你是對的。我同意機會不多,因為南施自己沒有車子,她不可能雇一輛計程車去跟蹤那輛走私車,一直跟到出事地點,叫計程車等候,她自己進船宅去,把舒愛迪解決掉。」
我說:「警察課本上一再規定,現場附近一定要徹底搜索。不但是直接有關的環境,而且要看兇手可能站起把物件拋出去的範圍。兇器當然更是搜索的對象。」
我說:「我就守在這裏,使我發現的不會被別人拿去。我本來要自己去報警的,你來了正好。你父親或母親在這附近嗎?」
「槍上找到指紋的機會不多。」善樓說:「但是該做的事,一定要依規定做。」
我在最近的加油站停車,用沖水的籠頭沖我的腳。加油站服務的人以困惑的表情看著我。
我捉住顧梅東正在看我的機會,把食指豎直起來,放在緊閉的嘴唇前面。
他用單調的聲音說:「我們現在懷疑你有謀殺一個舒愛迪的可能性。所以警告你不論你說什麼,將來都可能利用來對你不利。相反的,我們建議你可以什麼話都不說。也建議你可以自己選一個律師,讓律師在整個調查過程中來代理你。假如你請不起律師,我們州政府會指定一個律師來代理你。」
「你不是本來有──」
「我還在加利西哥。」我說:「我還住在楓葉汽車旅館七號房子。我可能還要在這裏很久。我們客戶才給我一點錢,叫我繼續下去──」
「我到案子現場去了。」我說。
「那是一定的。」
「再過兩分鐘,他們會從槍號查到槍主。然後他們會查指印──這一點可能什麼也查不出來。槍上查到指紋的機會在各案中都是很少的。」
我沒有把襪子穿上濕腳,只是把鞋子套上,開車回到第安薩大旅社。顧梅東住三六六房,我找到房間,在門上敲門。顧梅東急急地過來開門。
水溝裏沒有足印,但是沿了水溝卻不少。警探們一定和我有過相似的想法,在這一帶溝裏看過了。從水溝那邊不可能有人跨溝而來。也沒有人能跨過如此寬的水溝而不留下痕跡的。
開門看到是我,明顯地看到大失所望。「又是你。」他說。
我微笑地說:「密善樓遠從洛杉磯來。他是高級的聯絡警官,是調查謀殺案的專家,他在當地警察眾目昭彰下,出了個大洋相。我相信他現在窩囊的不得了了。」
「一點也不錯,我們一定找得到你,」善樓說:「只是不要叫我們太困難就好了。」
顧梅東吞了口口水,考慮了一下,突然轉頭向我。「賴,」他說:「我要一個律師。」
「我希望你在說老實話,」善樓道:「你怎麼知道槍會在這裏?」
他停下。
我向四周看一下,每一個人都對我沒什麼興趣。
我坐在水溝邊上,看著他跑回白房子去。
「當然。每支槍都有售出記錄的。這,不會是你的槍吧?」
「很多人已經來看過。」善樓說。
「你是個無中生有的呆蛋。」顧梅東不耐煩地說:「南施絕無可能──」
顧梅東伸手向褲袋拿出他的皮夾。開始數出全新的五十元鈔票。但又改變初衷,看看皮夾的另一面,拿出五張一百元的鈔票交給我。「三百元是給你的,」他說:「兩百元是請律師的定金。把他弄到牢裏來看我。我自己來給他定律師費。
他搖搖頭說:「真是無奇不有。」
「你的意思,還真有一把槍?」顧梅東問。
我爬進公司車,想用光腳來駕駛,但是太癢了。
顧梅東把門打開。善樓看我一眼說:「好呀,好呀,小不點。腳踏風火輪趕來給你客戶報信,是嗎?」
他強調地搖搖頭:「絕對不可能。我知道我的槍在哪裏。」
顧梅東看看我,我搖搖頭。
「我把腳弄髒了。」我告訴他。
他深深吸口氣:「好吧,在南施那裏。」
善樓對顧梅東說:「你有一支史密斯華生三八口徑轉輪,一又八分之七吋槍管長,槍號一三三三四七。現在在哪裏?」
「我教她怎麼用這支槍。」他說:「你知道這種槍是自動撞針的槍,花不少次試驗,她才能瞭解。」
「這裏沒有。」顧梅東說。
「最遠也是到這裏而已,沒再進去。」
「我已經告訴過他,」善樓說:「他有資格找個律師。」
他們兩個彼此互望了一下,兩個人又都看向我。善樓說:「你走到田裏去過?」
「開支會相當大。」我說。
「在哪裏?」
「你怎麼知道?」
我走向金花菜地,進去二十呎的樣子。
我對顧梅東說:「你有權在全案過程中請個律師代表你。你有律師嗎?」
「有電話嗎?」
「真有一支槍,」我說:「一支點三八口徑轉輪,藍鋼,鼻短,鼻尖上翹那一種。我看來是支很值錢的槍。現在在警察局,相信他們在猛用電話。
善樓和警察狼狽地走向我。
「你是說謀殺案?」
有力而等不及的敲門聲在門上響起。
「又怎麼樣?」善樓問。
我沿路走著,望向排水溝,看看有沒有足印。
善樓把卡片放回口袋。「好了,」他說:「你最後一次什麼時候見到這支槍。」
「因為我知道沒有人曾爬過水溝來過。」我說。
才等了十五分鐘,宓善樓就帶了一個當地警察匆匆而來。
「沒有在現場附近找兇器。」
「本來有的,對這種情況不見得能處理。」他說:「我要一個當地的,要一個全國最好的──最好的刑事律師。」
我轉身,慢慢離開我找到的東西。我才向籬笆走了兩步。一個十歲左右,黑眼,光腳的小男孩自水溝中泥濘上跑步過來。
「我是找到了東西,」我說:「這東西十分重要。我們不可叫別人知道了。我信得過的你嗎?」
我又回頭走回來,於是我看見了,太陽光照射下一點藍色金屬的反光。
「不可能,」他說:「絕對沒有這個可能。」
金花菜田被灌溉的時候,多出來的水流進排水溝去,目前水溝裏還見得到濕兮兮的一層污泥。
小孩在等他們。他高興地帶領他們經過排水溝。
「你的意思是他沒有資格找個律師?」我問。
我耽心地說:「這一定是宓警官,你最好去放他進來。」
「放心,你找得到我的,」我說:「楓葉汽車旅館,七號房子。再不然也在這附近。」
善樓和警察看到水溝裏的泥漿時猶豫了一下,但還是決定涉水過來。圍觀的群眾突然看到警車匆匆而來,一個小孩帶領警察涉水過來,又發生了新的騷動。他們也看到了我,一兩個人開始走過來。警察揮手叫他們不要過來。
「姓賴的偵探。」我說:「你辦得到嗎?」
「我是沒有。但是命案發生時,好的警察單位,或好的警察應該把現場四周都列為清查地區的。尤其是兇器可能拋棄的範圍之內。」
「有。」
「沒有限制。一直花下去。」顧梅東提高聲調說。
「我是他請的私家偵探。」我說。
「沒有得到我們允許不要離開本市。」善樓警告道:「我們可能隨時會找你的。」
我看看這附近環境。
「好,小不點。」善樓說:「你又在控制全局了。告訴我,你憑什麼想到爬過水溝來?」
「同時,你繼續這件案子的調查工作。照我們約定的錢,我會照付的。」
「我已經向他報過信了。」我說。
他猶豫了一下,說道:「家裏。」
警官們蹣跚地涉水通過排水溝,我光著腳大大方方地走過來,到我停車的地方。
「你回答呀。」我告訴顧梅東:「他現在是懷疑你犯了一件特定的罪案,在問你一個特定的問題。他沒有警告你,你應有的憲法權利。那就是不論你說什麼,他都可利用來對你不利──」
「當然,當然。」
我平行水溝走了五十呎,看看金花菜田,我走回原地,又向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十呎。
「該付的不要省。」
「這裏我負責就是了。」我趁白莎還在咕嚕不清的時候,把電話掛了。
「看了就知道。」我說。
「除了你父母,不要和任何人說話。」
「他也在這裏。」
我說:「我在這裏等。不要對那堆人中任何人說話。你回家。爸爸在找爸爸;爸爸不在找媽媽。請他們打電話到加利西哥警察局。請他們立即來。就說一位賴唐諾找到了一件重要東西。」
「我打賭,」那加利西哥警察說:「你會找到這繡花枕頭私家偵探的指紋。」
「我就住那邊那一幢房子裏,」他指著說:「白的那幢。」
這時人潮自然形成了一個半圓形,圍向警方和槍。
顧梅東說:「我不想說什麼話,我要請個律師。」
「警察出了個愚蠢的大錯誤。」
我們大家沿原路走回去。善樓手上拿著鉛筆,槍管套在鉛筆上。在空中有點搖晃。鑽過鐵絲網籬笆時,有點像個小丑,把桌球頂在球桿上,在地下爬著表演。
他好奇的臉上充滿興奮:「當然,沒問題。你要我做什麼?」
「有,他們現場查得很仔細,他們對拖車查得最仔細,他們查了拖車四周腳印。」我說:「但是那附近有一片金花菜田。田和公路間還有條都是污泥的排水溝。有人要爬過水溝一定會留下痕跡。」
「你總算猜對了一件事,」善樓生氣地說:「竊聽器是一定要裝的。你認為我們是幹什麼吃的?」
「找到什麼了,先生?」他問。
「你怎麼知道?」
宓警官用輕到聽不見的聲音咕嚕著三字經,伸手自口袋中掏摸出米蘭達卡片。
善樓看看加利西哥警察。從口袋中抽出一支雪茄,放入嘴裏,走向手槍,慢慢彎下腰來,自口袋中拿出一支鉛筆,插進手槍槍管中,把手槍挑起。
我帶路,停在一個看得到槍的地方,指給他們看。
「真是該死!」善樓說。
「我看不見得。」我說:「你也許不知道現在槍在哪裏,但是你說謊的本領的確不高明。」
「找?」我裝作無事地問。
「裝上竊聽器?」我說。
「你找到東西了,你走過來看。你──我來看看。」他鑽過籬笆,開始想跑進金花菜田。
「為什麼不把它放身邊,帶離這裏,拋到一個永遠不會被發現的地方去?」
「這一點,我早就見到過。」
「這是什麼意思。」梅東說。
「有沒有機會,」我問:「南施混進這件案子,在船宅裏,是她開的槍?」
「你可以請個律師。」善樓說。
「兩個是一回事。」我說。
「一個爛糖──?」
「小不點。最好是值得我看一看的。」善樓說。
「等一下,」我說。
「什麼時機停止呢?」我問:「總有個限制。」
槍,就躺在一支金花菜的旁邊。
「他要耽多久呢?」
「那些警察看看那裏,沒有痕跡,想像中沒有人爬過金花菜田去,所以沒過溝去搜。」
他們走向門口,我們大家出去。梅東把門鎖上,我送他們到大廳上。善樓帶顧梅東到門口有位警察駕車在等的一輛警車裏,他們開走。我走向大廳的公用電話,打電話給白莎。
在大路的西面有一大塊很大的空地。對北行車言來,是在左手側。從鋪水泥的路肩邊上到沿路而平行的一條排水溝,至少有五十呎的距離。排水溝的對側是一排有刺的鐵絲網籬笆,籬笆過去是金花菜田。
「又怎樣呢?」梅東問。
「你少夾在裏面攪亂。」善樓對我說。
善樓搖搖頭:「你多半發現所有指紋都擦掉了。但是這小子太聰明了,他不可能做這種笨事。」
我脫下鞋子和襪子,拿在左手,涉過溝底的泥漿和水,爬上對側的水溝壁,從鐵絲網籬笆上找一個大一點的洞鑽過去。我做得非常自然,毫不關心別人注不注目,就像一個神經的外國人,隨便做點無意義的事一樣。
善樓開始公事化變得一本正經。
「所以我知道沒有人看過這一塊金花菜田。」
「怎麼樣?」
「有什麼發現?」他問。
「也許他沒時間了。這把槍是絕對的證據,他希望立即脫手。」
「你說他們沒有──」
「只有母親在家,」他說:「父親在工作。」
善樓轉向顧梅東,他說:「我目前決定不用手銬來銬你。但是不要誤解,你是已經被我逮捕了。不要有什麼特別的行動。我們走。」
「他奶奶的!」白莎說。
「之後呢?」我問。
我慢慢地駕車出城。沿路仔細地看著。我沒有困難就找到了船宅曾停車的地方。
我的腳已經乾了。我走進去,坐在一張椅子上,自口袋拿出襪子,把鞋子脫下,穿起襪子來。
「又是我。」我說。
「小不點!你不是他的律師。」善樓氣憤地說:「用不到你來給他建議。」
「那你最好自己手腳乾淨點,否則我把你們兩個關在一個監牢中,讓你們聊個夠。」
「因為是我親手交給她的。可憐的孩子耽心死了,也怕極了。我不知道她會試著逃走。我認為她會硬撐到──我告訴她上床的時候門窗都要關好,什麼人來敲門都要先問清楚,我叫她把這支槍放枕頭底下,要用的時候不必猶豫。」
「沒有人能爬過水溝,而不留下痕跡。」
「客戶給你錢!」白莎叫道:「他在哪裏?怎麼可能?」
「還有什麼案子?」
「快走吧。」我告訴他。
「毒品走私呀。」
「可能要些時候了。」我說:「宓善樓和這裏的警方剛以謀殺罪將他逮捕了。」
「你認為你的槍還在南施手中?」
「但是槍號都可以查到槍主嗎?」
現場還是有一小批的人逗留著,車輪或是腳印,都已經無法辨認了。顯然警方已經完全採證完畢。把貨車拖車移走,把圍住現場的繩索撤走,人群才移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