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探案之池畔殺機》目錄

十三

十三

「是的。」
「是韓莉小姐!」她叫道。
「你盤問過她嗎?」
「你和薇安.卡生是否有討論到她的前夫隱藏資產的事?」
「當時的情形如何?」
「檢方可以行使否決權。」費斯克法官說。
「原來如此,」歐斯比說。「現在我手上有一張維斯塔角的地圖。我要請妳看看地圖,然後指出今年三月十五日當天妳在何處。」
「是的。」
「那個男人大部分的時間都摟著她,或者是拍她的肩膀,叫她不要緊張。」
「根據佩利.梅森的建議。」
「她並沒有義務在當時就告訴你她先前見到的事情。」歐斯比說。
「辯方沒有意見。」梅森道。
「是的。」
「我是個正經女人,這是一個正經的住宅區,我想維持這樣的情況。我在報上讀到她的故事,我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辯方不反對。」梅森說。
「因為我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人難道不能有點好奇心嗎?薇安.卡生在幾天之前離開她的公寓,帶著一些行李,就沒再回來了。我只是懷疑不知道她在幹什麼,上哪兒去了。」
「妳能看見通往屋子正門的路嗎?」
「你找到的這些指紋可以辨識嗎?」
「警官,在案發當時,你是否曾企圖追查洛林.卡生的車子的下落?」
「在哪裡找到的?」
「你說的男人是指什麼人?」
歐斯比用一種鄭重其事而意味深長的口氣說:「庭上,此刻我方要傳喚娜汀.包爾上證人席。」
「裡面的氯含量跟游泳池裡的氯含量相同。」
「我淋浴。」
「妳跑下小路花了多久時間?」
「認識。」
「你曾跟他討論過本案嗎?」
「我不敢說那到底是什麼人,但是我想……」
「大致上說來是這樣。」
歐斯比帶著微笑轉向梅森。「請你反詰問,律師。」
「那裡離房子大約四分之一哩遠——可能還不到。那裡地勢較高,你可以俯瞰那棟房子的後方——陽臺、游泳池和游泳池邊的建築。」
「被告薇安.卡生租用的公寓,一樓也是車庫嗎?」
「我是在請妳說實話,」梅森道。「妳是否有一位訪客?」
「我用手指勾住金屬環輕拉。」
「她住在妳家附近嗎?」
「我不知道我做了這種暗示,」崔格和藹地微笑。「當然啦——我心裡是這麼想的。」
「我將金屬環往前拉了兩、三吋,就啟動了一個機關,打開了一個距游泳池十呎的祕密凹洞。」
「是的。」
「妳做了什麼?」
「妳有望遠鏡嗎?」
「然後梅森說,我檢查得不夠仔細和徹底。」
「妳現在在這裡看得見此人嗎?」
「有的,先生。」
「是的,先生。她說她出去買東西,剛剛才回來。」
「本州的人民依賴你們來執行正義,謝謝。」
「我要請證人約束自己的意見,只回答律師的問題就好,」費斯克法官說。「警官,你是執法人員,也時常出庭作證,應該知道法庭上的規矩。你知道自己的話會造成什麼效果。」
「妳做了什麼?」
「當然。」
「這兩位被告都對洛林.卡生心懷怨懟。薇安.卡生是因為她覺得丈夫隱藏了部分財產,在打離婚官司時欺騙了她。檢方的證據將會顯示她的疑心是真的。莫利.伊登則由死者手上買了兩塊地,並且僱用他在這兩塊相連的地上蓋了一棟房子。他發現卡生在土地的所有權上欺騙了他,因此莫利.伊登的房子事實上有部分是蓋在不屬於他的土地上。
「當時她在做什麼?」
費斯克法官重回法官席,陪審團員也一一就座。新聞界已經將這件一屋二主,又一同被控謀殺的案子炒成了今年最大的新聞。
「請你展示這些照片好嗎?」
「盯著薇安.卡生租的公寓嗎?」
「你剛才暗示,」梅森說。「這個公文箱和債券是我從洛杉磯帶到拉斯維加斯去的。」
「是的。」
「上面有任何可辨識的記號嗎?」
「一會兒。我不知道多久。」
「是的。」
「我開五金行。」
「妳在那時是否看清她的面容?」
「你說的佩利.梅森是本案的辯護律師嗎?」
「當時沒有,但是幾秒鐘之後,我就見到了。」
「我發現並沒有A.B.L.西蒙此人,這是洛林.卡生為了隱藏資產而取的假名,他購買了大量的旅行支票,並且以A.B.L.西蒙之名購買了大量的可轉讓債券,他在拉斯維加斯的銀行用這個名字開了一個戶頭,銀行裡差不多有十萬元。」
「容我說明一下,」歐斯比說。「這間屋子由一道鐵絲網分隔成兩半,妳看得見這種情況嗎?」
「沒有。」
「妳認得這名女子嗎?」
「卡生先生做了什麼?」
「你是否取了一些可能接近過這座祕密金庫的人的指紋,並且加以比對?」
「不是。」
「你確定這把刀是你賣給他們的嗎?」
「妳對車子的廠牌和車型有沒有研究?」
歐斯比專注地研讀陪審團名單旁的註記資料,頭也不抬地回答:「檢方目前無異議。」
「你可以離開證人席了。」費斯克法官說。
「是的。」
「她正在打開車庫的門,她的車庫可以停兩輛車。」
「然後呢?」
「認識。」
「你是否有照片能顯示橫過游泳池的鐵絲網?」
「妳不會剛好記下那輛車的車牌號碼吧?」
「有。」
「我想我認識。」
「她怎麼回答?」
「是的。」
「沒有。」
「是的,就是坐在那邊的被告莫利.伊登。」
「我不知道,可能不妥,我無法確定。」
「在有廚房的那一邊。」
「梅森先生說了什麼?」
「是的。」
崔格取出照片,這些指紋的照片也列在證物中。這些放大的指紋照片擺在支架上,由崔格指出相似之處。
她說:「洛林.卡生走進屋裡,幾乎就在同時,從房子的另一邊……」
「是什麼人?」
「跑下一條通往下面游泳池的小路。」
「有。我們從監理處得到必須的資料,然後我們貼公告找尋那輛車。」
「什麼也沒有。」
「我並沒有找到任何直接的證據,」崔格說,然後又略帶譏諷地加了一句:「通常大家不會當著警方的面做這種事情的,梅森先生。」
「沒有,先生,」崔格說。「可能是因為我並不趕時間吧。」
「我沒有看見他們走進去。公寓有後門,但是他們走下車道,轉進巷子裡去了。」
有幾位陪審團員也回他一笑。
「而妳在游泳池邊就可以聽見他們說話?」
「是的……不,我弄錯了,梅森先生,對不起,我把右手的袖子捲到手肘上方。」
「她說沒有。」
「其下的秘室是否防水?」
「如果你知道事實真相,就會發現我們別無選擇,但要是你知道真相——就不會給我們機會了。」
「請便。」梅森似乎意在言外。
「你在洛林.卡生身上找到任何資產嗎?」
「我會問到的。」歐斯比說。
「繼續。」費斯克法官說。
「是的。」
「妳有沒有車子?」
「妳任命自己做薇安.卡生的調查員嗎?」
「請妳向陪審團描述一下好嗎?」
「妳用望遠鏡做什麼?」
「是的,先生。」
梅森對著陪審團無聲勝有聲似地一笑。「沒有問題了。」他說。
「非常謝謝妳,韓莉小姐,」他說。「我沒有別的問題了。」
「是的。」
「妳『幾乎』可以確定,是嗎?」梅森問證人。
「要求駁回,」費斯克法官說。「證人以否定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題,因此也就等於說明了被告的態度。」
「真的?」歐斯比充滿戲劇性地停頓了一下。「真的是佩利.梅森先生嗎?」
「是的。」
「我第一次見到他們,是在三月十五號。」
「的確。」
「你問過她的行蹤嗎?」
費斯克法官說:「你沒有必要加上最後那句話。」
「沒有。我……我在樹叢裡跑了一陣子,身上全是塵土,所以就沖了一個澡。」
「那件襯衫有法國式袖口,」崔格警官說。「袖釦是鑽石的,但上面塗了黑色的顏料掩飾。但是塗料掉了一部分,露出了鑽石。」
「梅森先生說什麼?」
「在佩利.梅森租的旅館房間裡。」
「只能用力將它壓下去。」
「你是怎麼做的?」
陪審團宣誓之後,費斯克法官說:「不在陪審團名單上的人,現在可以離開法庭了。陪審團的團員們,你們在審視過證據之前,不可以對這件案子下任何的評斷或是意見。團員們不可以討論本案的證據,也不能讓別人在他們面前討論。本庭現在休庭十五分鐘,在十點整重新開庭。」
「我立刻感覺到金屬環連接著一條鍊子,可以拉動。」
「你是否作證說,你到房子那一邊去盤問被告卡生太太?」
「那個女人——卡生太太一直發抖,幾乎連刀子都握不住。那個男人則好像很興奮,他試圖安撫這個女人。」
「妳後來有沒有再看見他?」
法庭上響起一陣私語聲。
「我很快朝房子的方向走去。」
梅森說:「我認為這樣反詰問並無不當,請庭上諒察。當然啦,如果檢方害怕證人的回答,我就收回這個問題。」
「你沿著游泳池壁摸索,試圖解開死者兩袖浸濕之謎時,是否也把自己的袖子弄濕了?」
「不能。因為小路兩旁都是樹叢。」
歐斯比壓抑著怒氣,冷靜地說:「我傳崔格警官作證。」
「襯衫的袖子。」
接下來,歐斯比呈上在審判期間的公證財產判決書,指出建造那棟房子的土地有一塊屬於薇安.卡生,另一塊則屬於洛林.卡生。他也呈上一份公證過的禁制令,禁止洛林和他的代表、關係人以及生意上來往的人士進入薇安.卡生的產業。
「是你。」
「我知道,」梅森說。「但是他最好不要太過自信,我會用盡所有計策,我會守法,但我也會逼他必須證明被告的罪行完全沒有一絲合理的可疑處。這個案子幾乎完全建立在間接證據上,法律規定,如果間接證據可以用除了有罪之外的任何合理的假設去解釋,那陪審團就必須接受這個假設,判被告無罪。當然啦,檢方也必須證明被告的罪行沒有一絲合理的疑點存在,只要陪審團的心裡有一點懷疑,他們就必須判被告無罪。」
「你檢查了嗎?」
「你在命案現場時,還有誰在場?」歐斯比問道。
崔格警官是一個有經驗的證人,他作證的方式總是讓陪審團印象深刻。他作證描述命案現場,介紹屍體的照片。
「我要一件一件弄清楚,」梅森說。「你們有沒有把洛林.卡生的車停進薇安的車庫?那個女人是不是看錯人了?如果她說的不是實話,可能性就太多了,我不想浪費時間和精力去找是誰停的車。」
「我……我看見了這個女人。她沒穿衣服,我只是驚鴻一瞥,但是我……」
「有的,先生。」
「妳從樹叢裡出來時,身在何處?妳能在地圖上指出來嗎?」
「辯方可以反詰問了。」歐斯比說。
「一個光著身子的女人走出來,跳進游泳池裡。」
「鐵絲網的一邊是屋子的廚房所在地,另一邊是起居室的部分以及臥房所在地,是嗎?」
費斯克法官想了一會兒,慢慢地搖搖頭。「我不認為這跟剛才是同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問的是語氣,抗議駁回。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妳並非百分之百確定吧?」
「那是誰的指紋?」
「看不見。只能看見陽臺、游泳池和側面的建築物。房子本身遮住了車道。」
她點點頭。
「妳知道那個人是誰嗎?」
「佩利.梅森在嗎?」
「是的,先生,有兩灘非常明顯的水漬。」
「你是否把刀賣給他們了?」
「你是否查對過A.B.L.西蒙的簽名和死者的筆跡是否相符?」
「對不起,」伊登說。「我們能回答的都已經回答了,你只要盡力就好,就假設我們有罪好了,儘量去找證詞裡的漏洞。」
「洛林.卡生在今年三月十五日到該處去打開了他的祕密保險箱,顯然他打算把藏匿的資產留在那兒,他覺得不會有人懷疑他藏匿資產的地方就在他即將離異的妻子的屋簷下。然而他太過自信了。這兩名被告找到了保險箱,然後殺害了洛林.卡生。他們要不是冷血地計劃這次謀殺,就是在找到保險箱後與卡生口角,然後殺了他。
「我自己沒有。」
「不開。」
「跟我的手掌差不多大。」
「是的。」
「她說,莫利.伊登只要伸一隻手指穿過鐵絲網,就算違反了禁制令,她就會告他藐視法庭。」
「襯衫本身呢?」
「坐在窗邊。」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妳認得出是他嗎?」
「現在,」梅森說。「你認識的這些離婚女子之中,有多少人曾說過她們想把丈夫推下懸崖,或是抓出他們的眼睛,以及威脅要做出其他的暴力舉動?」
「你在賣刀給他們的時候,有沒有聽到他們的談話?」
「沒有,兩名被告都拒絕討論這件事。」
費斯克法官望向佩利.梅森。「辯方可以行使否決權。」
「有,他們低聲交談,但我還是聽得見。他們要一把『一樣的刀』。」
「房子的臥房那一邊發生了什麼事?」
「然後呢?」
「妳認識被告薇安.卡生嗎?」
「有何發現?」
「你去拜訪她了嗎?」
「請你取出來好嗎?」
梅森放棄開場白。
「檢方將要證明,洛林.卡生的確將部分財產隱藏在一個他以為不會有人發覺的地方——在他替莫利.伊登建的房子裡的游泳池邊的祕密金庫裡,而這個祕密金庫剛好是在屬於薇安.卡生的那一邊土地上。
「你記得賣了一把刀給他們,」梅森繼續道。「我現在問你,你是否能發誓說,現在你眼前的這把刀並不是在今年二月四號之後賣給洛林.卡生的同一把刀?」
「在哪兒找到的?」
「水漬的化驗結果如何?」
「妳是在房子臥室的那一邊嗎?」
「妳有沒有注意到那是不是外州的車牌?」
「我要求將證人的最後一句話從紀錄中刪除,」梅森說。「在法律上,被告並無須做任何解釋。」
「妳是透過望遠鏡觀看的嗎?」
「卡生太太說什麼?」
「是的,先生。」
「你可以反詰問了。」歐斯比說。
「是的——我想你可以說我有合理的懷疑。我只是不能確定,如此而已。」
「你有沒有在這塊瓷磚邊緣的膠帶上發現任何指紋?你有沒有在這個鋼鑄的凹洞內部找到任何指紋?」
「抗議成立,」費斯克法官說。「檢察官先生,你不必讓這位證人做出結論,只要告訴我們他做了何事、有何發現就好了。」
「是的。」
娜汀.包爾上前來宣誓。她穿著一套棕色套裝,背著一個棕色的皮包。她美麗的長腿下是一雙閃閃發亮的棕色皮鞋。
走上證人席的女人大約四十來歲,臉龐削瘦,薄唇緊抿。
歐斯比點點頭,站起來說:「如果庭上,還有陪審團的諸位先生女士允許,這將是我所做的最簡短的一次開場白。死者洛林.卡生和被告薇安.卡生是夫妻,他們相處不睦,薇安.卡生要求離婚。同時另一位被告莫利.伊登僱用洛林.卡生替他蓋了一棟房子,房子是蓋在被告伊登向洛林.卡生購得的兩塊地上。我不想牽扯出太多的法律細節,但結果是這兩塊地分別屬於死者洛林.卡生和其妻薇安.卡生。法庭判決之後,薇安.卡生在地界上豎了一道鐵絲網,將這棟房子區分成兩部分,莫利.伊登則擁有原本屬於卡生的那一部分。
「洛林.卡生發覺了這些事,所以兩名被告聯手將他殺害。檢方的確將仰賴一些間接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但間接證據也是很好的證據。檢方會在無一絲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向你們證明被告聯手殺害洛林.卡生,然後試圖隱藏犯罪的證據。
「不要管妳『發覺』了什麼,」歐斯比打斷她的話。「請注意我問妳的問題,包爾太太,妳『做』了什麼?」
「見過。」
「我說的男人,就是另一位被告莫利.伊登。」
「找到了嗎?」
「妳看見他在做什麼?」
「妳回家之後做了什麼?」
「他們的態度有任何特殊之處?」
「梅森先生是否提過這些債券為何會在他手中?」歐斯比問道。
「有。」
「這真是律師的惡夢,」梅森說。「我得坐在這兒聽檢方提出證據,但卻完全無法提防他們會出什麼絕招。」
「這次談話是何時發生的事?」
「是坐在薇安.卡生身邊的那個人嗎?」
「妳認識這兩位被告嗎?」
伊凡是一個身材壯碩的中年人,態度積極而不感情用事。「你從事什麼職業?」歐斯比問。
「襯衫袖子上的水滲到外套袖子的內部,但是外套袖子本身並沒有濕。」
「是他建議我搜索那個地方。」
「是的。」
「請求將證人的假設刪除,」歐斯比說。「只陳述妳看到的事情,不要下任何結論,包爾太太——只要說妳看到什麼就好。」
「什麼也沒有。」
「妳看見他之後,做了什麼事?」
「在看他們。」她簡短地說。
「臥房在伊登那一邊。」
「你怎麼辦?」
接著,歐斯比以平靜而職業化的態度,開始傳喚一連串的證人上證人席。
「在廚房裡,稍後又在露臺上。」
「那麼,我這樣說好了,」歐斯比繼續道。「你檢查了游泳池一次是嗎?」
「我不知道,我相信他一定是有什麼詭計,才故意把車停在那兒的,他知道車子一定會被拖走。」
「是的,箱子上有佩利.梅森的名字縮寫,也就是P.梅森。」
「是的,先生。」
「等一等,」歐斯比說。「我抗議,這個問題既不切實際,而且與本案無關,這不是恰當的反詰問。」
「有。」
法醫認為,他是因為被一把八吋長的刀刺穿心臟而立即死亡,沒有什麼外傷,但體內大量出血。死者在遭受致命的一擊之後便死在原地,沒有移動過,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在倒地之後還在地上爬行,做垂死的掙扎。
「是的。」
「這個鋼鑄的凹洞裡有什麼東西?」
「沒有。」
「是的,更糟的是,它在半夜三點時就因為停在消防栓前面而被開了一張罰單。」
崔格說:「梅森先生建議我查看游泳池的臺階後方。」
「發生了什麼事?」
「也沒有把左手弄濕吧?」
「妳是否能告訴我們維斯塔角和洛林.卡生替莫利.伊登建的那棟房子的相關位置?」
「妳開車嗎?」
「那麼外套的袖子呢?」
「是的。」
「妳看見什麼?」
「見過,那就是我賣給他們的刀,刀刃上有我店裡的標籤。」
「她說什麼?」
「是的。」
「你照做了嗎?」
「大概是在差不多兩點鐘的時候開始的,然後一直持續到兩點四十五分左右。」
「有人離過婚。」
「他帶著一只皮製的公文箱。」
「在打了蠟的瓷磚地板上。」
「是的,先生,在一個公文箱裡。」
「妳是否坐在那裡盯著她的公寓?」
崔格微微轉身,直視著陪審團。「在瓷磚底部和膠帶上的指紋之中,有一些是屬於兩位被告:薇安.卡生和莫利.伊登的。」
「那麼,」梅森說。「你記得你賣給他們一把刀,但從這把刀上的標籤來看,它可能是在二月四號之後的任何一天賣出的,不是嗎?」
「你有對她指出這一點嗎?」
「我已經交給檢方了。」
「是的,庭上。」歐斯比說,一面瞥向陪審團,以確定他們了解重點。
薇安.卡生似乎在強忍淚水。
「是的。」
「她怎麼回答?」
「凹室是怎麼開啟的?」
「然後我聽見關門的聲音,知道他們出去了,接下來屋子裡就一片安靜。」
「為什麼?」梅森問。
她坐上證人席,警覺的眼神從歐斯比望向梅森,然後再望向歐斯比,接下來瞥向陪審團,最後她的視線又回到檢察官身上。
「是的。」
「請問是何人?」
「妳是透過望遠鏡觀看的嗎?」
「說真的,」梅森和藹地微笑。「有多少人曾說過她們想一刀刺死前夫,或是她們的前夫是大惡棍,她們想把他的眼珠子挖出來之類的話?」
「怎麼個防水法?」
「襯衫的袖子一直濕到手肘。」
「襯衫怎麼了?」
「妳看見他做了什麼?」
「他在。」
「然後妳做了什麼?」
「沒有,我只用到右手。」
「廚房那邊。」
「你可以問問題了。」歐斯比說。
「有的,先生。」
「他們有沒有說跟什麼東西一樣的刀?」
梅森的態度輕鬆自如。「你的五金行規模不小吧?」
「你有這些指紋的照片,以及兩位被告的指紋照片嗎?」
「妳指的是什麼人?」
「差不多是……我想是十點十五分或者更晚一點吧。」
「那個地點比房子所在之處高出許多嗎?」
「梅森先生在你發覺這個他堅持要你找到的機關時,有沒有露出驚訝之色?……我收回這個問題,並且向庭上和辯方律師致歉,我想這個問題不太恰當。警官,你是否在梅森先生指出的地方找到了這個金屬環?」
「妳確定?」
「你帶著這些旅行支票嗎?」
「妳聽到他們在說什麼?」
「那是在我剛剛洗完澡的時候。你是指你來訪的事嗎?梅森先生。」
「是的。」
「妳不能發誓一定是她吧?」
「我看到洛林.卡生。」
「你有何發現?」
「等一等,」歐斯比打斷她。「我們要弄清楚,洛林.卡生走進房子哪一邊?廚房那邊還是臥房那邊?」
「我是在二月四號進了這一批切肉刀的。」
「請妳避免用『想』這個字,」歐斯比說。「因為辯方律師會引申這個字的意思而曲解妳的話。請告訴我們,妳看見的人是誰?」
「妳在那兒坐了多久?」
費斯克法官深深地看了梅森一眼,微微一笑。「很好,」他說。「不用刪除證詞。」
「我當時是坐在那裡。」
「大半個早上。」
「妳是否跟我談過話?」
「在他從洛杉磯帶到那兒去的公文箱裡嗎?」
「然後呢?」
「公文箱和債券現在在何處?」
「的確相符。」
「廚房呢?」
「有的,我們將水漬用吸管蒐集起來化驗,結果發現水漬是從游泳池裡來的。游泳池裡的水含有大量的氯,因為當天早上才換過水。」
費斯克法官抬頭看鐘。「時屆中午,本庭先休庭,今天下午一點十五分再重新開庭。在這段期間,陪審團不可以表達或討論對本案的任何看法,也不可允許別人在他們面前討論。」
「在此之前,妳在做什麼?」
「我想我不能發誓。」證人說。
「游泳池的臺階後方?」歐斯比重複道。
「我把車子停好,下車,不時用望遠鏡觀看。」
「有一個彈簧撐開了一塊十八吋見方的瓷磚,瓷磚下方有一個十六又四分之一吋見方的洞,這個洞有兩呎加三又二分之一吋深,內部是鋼鑄的,只要把瓷磚壓下去,裡面的彈簧就會自動卡死,要拉動游泳池裡的金屬環才能再度開啟。」
「檢方是否要做開場白?」費斯克法官問道。
「那是大鑽石還是小鑽石?」
「我想現在就問幾個問題,稍後或許還要再問幾個問題。」梅森說。
費斯克法官道:「我想我會判反對成立,我也懷疑這是不是恰當的反詰問。你還有別的問題嗎?」
證人也對梅森露齒一笑。「她的語氣跟其他人沒什麼不同。我不記得別的女人曾說過要插一把刀到她丈夫的心臟,但我記得有一個女人說過,要是她能把她前夫推下懸崖,那不知該有多好。」
「如果你再看見那把刀,可以認得出來嗎?」
「是的。」
「你拿了裝著債券的公文箱嗎?」
「你沒有捲起左手的嗎?」
「沒有。」
「沒有別的問題了,」梅森和藹地說。「謝謝你的坦白。」
「她們的語氣是一樣的嗎?」梅森問。
「我的確看得見。」
「大鑽石,而且頗為值錢。袖釦本身是白金製的。」
「卡生從公文箱裡取出一些文件,放進洞裡,然後把瓷磚關上。」
「我對這位證人的詰問到此為止,」他說。「稍後隨著案情發展,我可能會再度傳喚這位證人。」
梅森站起來,嚴肅地說:「辯方對這份陪審團名單非常滿意,庭上。」
「有的。她說過好幾次,她的前夫隱藏了大筆現金和債券,她和審理離婚案的古德溫法官都找不到。她說,古德溫法官堅信她的前夫一定有所隱瞞。」
「差不多是一樣的。」
「檢方的確有絕招,」德瑞克說。「但是他們一直深藏不露,歐斯比更是諱莫如深。」
「我可否請問妳到那裡去做什麼?」
「妳看見那個男人的相貌嗎?」
「我喜歡提高警覺。」
「你有將這把刀帶來嗎?」
「游泳池裡呢?」
「很清楚。」
「瓷磚底部的邊緣襯了塑膠泡綿,上面貼了防水膠帶。」
「我並不反對,」梅森說。「證人以假設的證詞回答了問題,我希望將這個答案保留在紀錄裡。」
伊登搖頭。「我們能說的都已經說了。」
一會兒之後,證人用手指著地圖。「我在這兒。」
「請拿出來好嗎?」
「是的。」
歐斯比意味深長地瞥向陪審團。「請證人重複最後一句話好嗎?」他問。「她說什麼?」
「你和他們談過話了嗎?」
「拉斯維加斯。」
「是的。」
證人說,他一直等到鐵絲網完工,檢查過這一切都是在薇安的土地上距地界兩吋之處進行的。
梅森聳聳肩。「好吧,」他說。「把他們帶走。」
「她一直背對著我。」
「找到了。」
「可以。」
「八倍。」
「然後呢?」
「是的。」
「妳能清楚地看見他嗎?」
「是一整批嗎?」梅森略為驚訝似地問道。
「在本市的拉克摩公寓裡,一個由被告薇安.卡生上鎖的車庫裡找到的。」
「一年多了。」
「拉克摩公寓。」
崔格取出第二把刀,這也被列入證物。
「死者有穿外套吧?」
「差不多在這兒。」證人指向地圖上的一處。
「請你拿出來好嗎?」
「我並不怕證人回答問題!」歐斯比惱怒似地說。
「等一下,等一下,」歐斯比說。「這不是反詰問,這種問題既不切實際,更與本案無關。證人不是離婚專家,我傳喚他也不是要證明他是。」
「是的。」
崔格取出一疊照片。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崔格一張張地介紹這些照片,他指出相機的角度、照片所照的景物位置、拍照的時間等等,然後這些照片都列入證物。
「你跟梅森先生談過這件事嗎?」
梅森對證人微笑。「你有沒有離婚經驗?」他問。
旁聽者蜂擁而出,梅森轉身面對他的兩位當事人。他示意法警離遠一些,好讓他和被告私下交談。
「我質問這次談話的內容,」梅森說。「是要指出這位證人在當時就對某些事情有所隱瞞。」
「兩邊袖子都捲起來嗎?」
「但是詢問談話的內容並無不當吧?檢察官先生。」費斯克法官不耐煩似地問道。
擁擠的法庭中響起一陣笑聲。
「在本月十五日,你的五金行是否營業?」
「妳在那裡等待嗎?」
「我靠著屋子的牆邊走。」
歐斯比走到梅森面前,微微傾身說:「我只是想讓你明白,不是只有你才可以在陪審團面前耍花招。」
「他們想買一把刀。」
「當天何時?」
「跑向什麼地方?」
「他在游泳池的臺階旁邊彎下身子,我看不見他在做什麼,就試著調整望遠鏡。」
「我開車到一個叫做維斯塔角的地方。」
「然後她做了什麼?」
「然後妳做了什麼?」
「什麼也沒有。」
「所以妳就監視她的公寓。」
「因為車子本來停在薇安公寓的車道上的消防栓前面,隨時可能引來警察,我們別無良策,只能把它開走。」
「很好,開始吧。」
「我不知道,我只看見一輛綠色的車。」
有些記者暗示這只是梅森故弄玄虛的手法,但其他人卻相信梅森的確也跟大家一樣不清楚這件案子的內情。這件案子涵蓋了性的吸引力、神祕的謎團以及強烈的戲劇性,再加上不尋常的背景,使得法庭上擠滿了旁聽者,連庭外的走廊上也站滿了人。
「你是否在她們剛離婚不久,心情不好時跟她們談過話?」
「那個男人把車開進車庫之後,下車走出來,卡生太太就關上車庫的門,然後兩人一起很快地離開了。」
「他建議我注意屍體的衣服。」
「看得非常清楚。」
「妳認識洛林.卡生嗎?」
「差不多有多大範圍?」
「你以前曾經見過這兩位被告嗎?」
「我見過他,但我不記得曾和他說過話。而我說我不認識卡生太太,指的是我和她並無交往,但我曾經參加過幾次會議,她也在場,因此我看見她就認得出來。」
「他們在什麼地方?」
「妳回家之後,做了什麼事?」梅森問。
「你們倆一起進城做什麼?」梅森問。
「臥房那一邊。」
「抗議,這不是恰當的反詰問。」歐斯比叫道。
「你在哪兒盤問她的?」
「卡生先生跪在游泳池畔。」
「請你讓陪審團看看這些照片,還有屍體、房子,以及四周環境的照片,讓陪審團對命案現場有一點概念。」
「在薇安.卡生那一邊。」
「是的。」
「一個字也沒說。」梅森說。
「是在何時見過的?」
「我們來把事情弄清楚,」歐斯比一面說,一面瞥向陪審團,確定他們有仔細在聽。「這道鐵絲網將屋子分隔成兩半,並且穿過起居室到室外的游泳池上方。那麼,臥房是在哪邊?莫利.伊登那邊還是薇安.卡生那邊?」
「本案的兩名被告,薇安.卡生和莫利.伊登。」
「他們兩個人一起來的嗎?」
費斯克法官沉思了一會兒,說:「證人說『她想』只是口語上的一種習慣用法,但是她『不敢』確定那人的身分,因此我們讓證人繼續作證,而她剛才的回答僅供參考。檢察官先生,你可以繼續問問題了。」
「是的。」
歐斯比取出公文箱和債券,讓崔格確認過後,再列入證物。
「請回想一下今年三月十五日,當天上午妳人在何處?」
「我沒有在看那輛車,我在看那兩個人。」
這疊旅行支票和屍體上找到的現金也被列為證物。
「一整個早上嗎?」
「而你知道那是洛林.卡生的車。」梅森道。
「兩位被告中的一位,莫利.伊登在場,還有他的律師,佩利.梅森;另一位被告薇安.卡生稍後也出現了。當然啦,現場還有許多媒體記者,以及警員和法醫。」
「那個凹洞上方的瓷磚呢?」
「我沿著小路慢慢爬上山坡,回到停車的地方,然後開車回家。」
「我剛開始看時,似乎沒有人在家……然後……」
「你有證據證明我在洛杉磯得到這些債券,並且將其帶到拉斯維加斯去嗎?」
法警不耐煩似地走近了幾步。
「是的。」
梅森的聲音十分輕柔。「兩位被告在停車時,妳在做什麼?」
「是的,她的動作非常快而且靈活。」
「成立,」費斯克法官說。「我允許你詰問語氣,但這樣已經夠了。」
「有什麼特別原因嗎?」
「妳在那裡看見任何事情嗎?」
「傳你的下一個證人,檢察官先生。」費斯克法官說。
「被告薇安.卡生。」
「他為何把車停在那兒?」梅森問。
「你有沒有化驗水漬,以確定其來源?」
「我朝陽臺走去,但是那時我聽見屋子裡傳來低低的說話聲。」
「然後,」證人說。「我發覺出了什麼事……」
「東西還算齊全。」證人回答。
「那是在什麼時候?」
「好,剛才妳說房子的另一邊,指的是哪裡?」
「差不多在上午十一點十五分到十一點三十分的時候。」
「你是否認識其他離過婚的女人?」
「你要現在進行反詰問,還是要等到檢方總結這位證人的證詞之後再問?」
「被告是否解釋過這輛車為何會出現在該處?」
歐斯比也傳喚了測量員,後者作證說,薇安僱用他來測量地界,並要他在星期六上午把一切都準備好;他也證明薇安請了一名鎖匠打開邊門,以及房子這一邊所有的門,並且配了鑰匙。她讓他在離地界的兩吋之處築起一道鐵絲網。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水漬在何處?」
「是的。」
「他們沒有走進卡生太太的公寓嗎?」
「據你所知,死者洛林.卡生是否也可能向你買了一套刀,然後放置在他替莫利.伊登佈置的屋子裡?」
「被告什麼也沒說嗎?」德瑞克說著,望向莫利.伊登和薇安.卡生所坐之處。
「我指向一把木頭柄的刀,問她那把刀是不是一直都在那裡,她說是。然後我取下那把刀,發覺從來沒有人用過,上面還有標價。」
「他建議我檢查一下游泳池。」
「他跪下來,然後把右手伸進游泳池裡。我看得出來他在拉什麼東西,然後,忽然之間我看見一塊瓷磚掀了起來,露出底下的一個洞。」
「妳跑下小路時,是否能看見游泳池或是屋子?」
「你在廚房的時候,是否看見流理臺上的一套刀子?」
「然後你是否又檢查了一次?」
「讓陪審團員宣誓。」費斯克法官指示書記。
「見過。」
「瓷磚是翹起來的。」
「在起居室裡。」
「然後我聽見他們走動,以為他們要走到外面來。我遲疑了一下,然後貼著牆壁,這樣只要他們不走到陽臺上張望,就不會看見我。」
「在當天何時?」
「是的,先生。」
「有。」
「有。我問她,她廚房裡的刀有沒有少。」
「今年三月十五日,妳曾見過薇安.卡生嗎?」
「她是否有提到她對死者,也就是她前夫的觀感如何?」
「我在看卡生房子的後方。」
「謝謝妳,」梅森說。「我想這樣就夠清楚了。韓莉太太——還是韓莉小姐?」
「離屍體有多遠?」
「什麼也沒有?」
這時大家也都認為梅森「如墜五里霧中」,他的當事人不肯告訴他這件案子的細節,更加不願意對新聞界發表任何聲明。
「是的,落地窗是開著的,我聽得非常清楚。」
「請繼續說,妳還看見什麼?」
「不能。」
「那麼,將瓷磚壓回去的人就很可能在膠帶上留下指紋囉?」
「妳知道那裡有一條小路嗎?」
「我想,這塊會開啟的瓷磚跟游泳池畔的其他瓷磚沒有什麼不同吧?」歐斯比問道。
「你為何要把車子停進車庫?」梅森問。
「拉斯維加斯何處?」
「是的。」
「那麼這把刀可能是任何其他人購買的。」
「妳能不能認出來這兩個人停在車庫裡的車是什麼廠牌、什麼車型的車?」
「你是否追查過旅行支票上簽的A.B.L.西蒙這個名字是何許人?」
「我看見一個男人把車開進車庫。」
「沒有,他們只說要一把一樣的刀。」
「被告薇安.卡生,」歐斯比問證人。「當時是否跟你提過,她為何要把鐵絲網築在距離地界的兩吋之內?」
「其中一灘距離屍體最近的地方是六又四分之三吋;另外一灘是十二又二分之一吋。」
「你發現了什麼?」
「她說,她從來沒用過那把刀,因為她住進來並不久。」
「謝謝你,」梅森道。「目前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我把望遠鏡扔到車上,開始跑步。」
「有的。」
「那是他的公文箱,在拉斯維加斯他租的房間裡,我假設是他帶去的。」
「你是否注意到屍體附近的水漬?」歐斯比問。
「債券在他手中嗎?」
「我覺得幾乎可以確定那人是被告薇安.卡生。」
「那麼,我們就將屋子區分為兩半,分別是廚房的那一邊和臥房的那一邊,」歐斯比說。「妳看到洛林.卡生先生時,他人在哪裡?」
莫利.伊登固執地搖頭。
「是的。」
「是的。」
「她在游泳池較淺的那一端上岸,拉扯一樣東西,同一塊瓷磚就掀開了。她彎身拿出那些文件,然後塞進她手中的一個白色塑膠袋裡。」
「這塊瓷磚一旦開啟之後,要如何關閉呢?」
「她說他是個惡棍、卑鄙的傢伙,她恨不得一刀捅進他的心臟。」
「我確定。」
崔格取出一把木柄的刀,歐斯比要求將此刀列為證物。
歐斯比說:「這名女子跳進游泳池游泳嗎?」
「是的。」
「然後呢?」
她發過誓之後,歐斯比問道:「妳住在哪裡?」
「是的。」
「那個女人說……」
「是的。」
「有的。」
「有。」
「她說:『親愛的,我們絕逃不過這一關的。』」
「是的,在發現屍身的幾個小時後就找到了。」
「那麼,每一把刀上面都有一樣的標籤嗎?」
「差不多……我想大約是十一點半以後吧。」
「他身邊帶著東西嗎?」
「你的朋友呢?」
「她說,她連他走過的土地都討厭。」
「我們並不打算這麼做。我只能告訴你:我們並沒有殺他。」
「妳是指卡生替莫利.伊登所建的房子嗎?」
「毫無疑問。」
「你為何要這麼做?」梅森憤怒地問。
「妳知道望遠鏡的倍數嗎?」
他首先傳喚一名法醫,後者作證說,他認為洛林.卡生在他檢驗時已經死了三、四個小時,因此死亡時間是在三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到十二點半之間。
過了一會兒,伊登說:「梅森先生,我只能告訴你這麼多,她說的是實話,車子是我們停的。」
「現在我要重新問妳一個問題,」歐斯比說。「妳認識這個跳進游泳池的裸女嗎?」
「然後呢?」
「妳住在那裡多久了?」
「她還說過其他的話嗎?」
「等一下,」梅森打岔道。「如果庭上允許,我要指出證人已經回答了問題。她說她無法認出那個人。她心中猜想那人的身分與本案無關,除非她能發誓說她看到了某個人,否則不構成證詞。」
「等一等,」歐斯比說。「這仍舊是不當的反詰問,本庭剛才已經做出了裁決,辯方律師顯然舉止不當,蓄意藐視法庭。」
「好吧,」歐斯比說。「妳有機會看見是誰在講話嗎?」
「是的。她在她的那一邊房子裡。」
「從表面上看起來毫無不同。」
「你從梅森先生的談話之中,是否得到一種他對你稍後發現的祕密金庫很熟悉,並且故意要讓你找到它的印象?」
「什麼也沒有。」
「是的。」
「傳奧利佛.伊凡。」歐斯比說。
「那麼,妳心裡至少有一絲合理的懷疑,認為那人可能不是被告吧?」
「凶器是否由警方保管?」
「然後莫利.伊登說:『我們用不著逃,只要不告訴任何人就好了。我們讓新聞記者發現屍體,梅森已經安排了稍後開記者會。我們才剛剛開始找到新生活,我會為我們的幸福奮戰。』」
「我和他們並不相識。」
「該死!」梅森說。「你們是要自己送死嗎?」
伊登望向薇安,她搖搖頭。
「你和他們做了生意嗎?」
「對不起,庭上。」崔格說。
「妳以前也沒有車子嗎?」
「我用手摸索臺階後方,感覺到有一個小小的金屬環。」
「不要假設,」費斯克法官說。「只要陳述事實就好。」
「然後妳怎麼辦?」
「等一等,」梅森說。「我們先確定到底是什麼人在說話。」
「我沒有報警,我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很害怕——我因為偷聽和偷看而感到內疚。我不知道發生了謀殺案。」
「被告薇安.卡生等到她的前夫透露了金庫的地點,便光著身子從游泳池裡取出了為數不詳的現金和至少價值十五萬美元的債券。我們於謀殺案發生當日在佩利.梅森的手中發現了這批債券。
「你有何發現?」
「差不多是十二點到十二點半之間。」
「杜邦街,在電影院旁邊。」
「這是檢方的證物,編號G的一把切肉刀,你以前見過嗎?」
「我想是的。」
「做了什麼生意?」
「她恨不得一刀捅進他的心臟。」
「你記得這把刀是何時進貨的嗎?」
「我用望遠鏡對準他。」
「我有私人的理由。我……我知道有一位先生因洛林.卡生破壞我的名譽而對他不滿,那位先生堅持要卡生公開認錯之類的,如果卡生不從,他就要……我相信他要教訓卡生一頓。」
「有。」
「你有沒有注意到他們兩人之間的態度如何?」
「前一天晚上,妳是否也注意到那棟公寓?」
「我將證人所指之處圈起來,」歐斯比說。「在那兒,妳可以清楚地看見這棟房子嗎?」
「有的,先生。」
「他在廚房那一邊的房子裡。」
歐斯比說:「檢方傳喚羅蘭.韓莉。」
「請回想你在廚房之時,是否有跟卡生太太討論過這件謀殺案?」
歐斯比站起身來等待回答,他的動作強調了問題的重要性,也強調了崔格警官的回答的重要性。
「跟據誰的建議?」
「店址是哪裡?」
「妳看到的第一個動靜是什麼?」
「聽著,」梅森低聲說。「你得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歐斯比走回他的位置上坐下,他的態度顯示他覺得這是一件苦差事,然而又決心將它完成。
「妳看見他在哪裡?」
「可以。」
「沒有人。」
梅森說:「如果你們先前一起在城裡……那你們是何時回到屋子那兒去的?」
「妳叫娜汀.包爾,住在卡克尼大道一七二一號,是嗎?」
「這正是法律的精神所在,」德瑞克說。「被告不必證明自己無罪,而檢方必須證明被告的罪行沒有任何合理的疑點。被告可以靜靜坐著,在沒有證明有罪之前,他都是無辜的。」
「是的。」
「我有好一段時間不開車了,我坐公車去買東西。」
「然後呢?」
「妳在淋浴的時候,有人來訪嗎?」
「沒有。」
梅森轉向坐在他身邊的德瑞克和戴拉。
「是的,我不知高多少,但往下可以看見屋頂。」
「你是說,你找到了他們兩人的指紋?」
「是的。」
「那是在你搜索過游泳池而毫無所獲之後嗎?」
梅森仍舊和藹地對證人微笑。「當被告薇安.卡生說她想一刀捅進她丈夫的心臟時,她的語氣跟你聽過的離婚的朋友說這種話時有何不同?」
「衣服的哪一部分?」
「等一等,」梅森說。「這個問題有爭議,檢方要求證人做出自己的推論,而且這個問題既不切實際,又與本案無關。」
「我認為檢察官應該先問這個問題。」梅森說。
歐斯比轉向證人,說:「你說另一位被告薇安.卡生也在現場,是嗎?」
費斯克法官起身離席。
證人不安似地移動了一下身子。「我記得那段談話。我記得見過這兩位被告。」
「是的。我們找到了大筆的現金——以當警察的標準來看是不少錢——還有署名為A.B.L.西蒙的旅行支票。」
「沒有很久,差不多……噢,我不知道,差不多兩百碼吧,然後快到游泳池時,有一小段上坡路。」
崔格的微笑和他句子中間的停頓強調了他的重點。
「妳何時到家?」
「我把袖子捲起來。」
尼德利.費斯克法官外貌和藹,心思卻跟剃刀一般鋒銳。他瞥向地檢署的第一把好手摩里森.歐斯比。
歐斯比似乎吃了一驚,不敢置信般地抬起頭來。這麼一件重要的謀殺案,辯方竟然沒有否決任何一位陪審團員的資格,實在是件奇怪的事。
「梅森先生有沒有任何建議?」
「然後我就清楚地聽見屋子裡的人說的話。」
「她住在拉克摩公寓的四樓B座,隔著車道正對著我的公寓。我們的公寓設計是一樓挑空,做為車庫。」
「他們在說什麼?」
「你是否找到署名為A.B.L.西蒙的債券?」